A. 什麼是非法獲取計算機信息系統數據、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罪
法律分析:是指違反國家規定,侵入前款規定以外的計算機信息系統或者採用其他技術手段,獲取該計算機信息系統中存儲、處理或者傳輸的數據,或者對該計算機信息系統實施非法控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八十五條 違反國家規定,侵入國家事務、國防建設、尖端科學技術領域的計算機信息系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違反國家規定,侵入前款規定以外的計算機信息系統或者採用其他技術手段,獲取該計算機信息系統中存儲、處理或者傳輸的數據,或者對該計算機信息系統實施非法控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提供專門用於侵入、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的程序、工具,或者明知他人實施侵入、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的違法犯罪行為而為其提供程序、工具,情節嚴重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單位犯前三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各該款的規定處罰。
B. 非法獲取計算機信息系統數據罪的構成要件
非法獲取計算機信息系統數據、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罪的構成要件為:
1、主體是一般主體,僅限於自然人;
2、犯罪客體是計算機信息系統的安全;
3、在客觀方面表現為行為人違反國家規定,實施侵入國家事務、國防建設、尖端科學技術領域以外的普通計算機信息系統的行為,並且情節嚴重;
4、在犯罪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
【法律依據】
《刑法》第二百八十五條
違反國家規定,侵入國家事務、國防建設、尖端科學技術領域的計算機信息系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違反國家規定,侵入前款規定以外的計算機信息系統或者採用其他技術手段,獲取該計算機信息系統中存儲、處理或者傳輸的數據,或者對該計算機信息系統實施非法控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提供專門用於侵入、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的程序、工具,或者明知他人實施侵入、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的違法犯罪行為而為其提供程序、工具,情節嚴重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單位犯前三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各該款的規定處罰。
C. 非法竊取計算機網路系統密碼從而進入計算機網路的是黑客嗎
是黑客。
黑客是一類掌握超高計算機技術的人群,憑借掌握的知識,他們既可以從事保護計算機和網路安全的工作,也可能會選擇入侵他人的計算機或者破壞網路,對於黑客而言,他們所做的事總是帶有一定的目的,也許是為了炫耀,也許是為了報復。
黑客還指那些精通操作系統和網路技術,並利用其專業編制新程序的人,黑客所作的不是惡意破壞,他們是一群縱橫於網路上的技術人員,熱衷於科技探索,計算機科學研究,在黑客圈中,Hack一次帶有正面的意思,例如「systemHacker是指熟悉操作系統的設計與維護的黑客,PasswordHacker是指擅長找出使用者密碼的黑客,ComputerHacker是指通宵計算機,可讓計算機乖乖聽話的黑客。
D. 非法獲取計算機系統數據罪立案標准
法律分析: 1、違反國家規定; 2、侵入國家事務、國防建設、尖端科學技術領域以外的計算機信息系統或者採用其他技術手段,獲取該計算機信息系統中存儲、處理或者傳輸的數據; 3、情節嚴重的行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 第二百八十五條 非法獲取計算機信息系統數據、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罪,是指違反國家規定,侵入國家事務、國防建設、尖端科學技術領域以外的計算機信息系統或者採用其他技術手段,獲取該計算機信息系統中存儲、處理或者傳輸的數據,情節嚴重的行為。刑法第二百八十五條第二款明確規定,犯本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E. 非法獲取計算機系統數據罪是什麼
一、非法獲取計算機系統數據罪是什麼
1、非法獲取計算機信息系統數據罪,是指違反國家規定,侵入國家事務、國防建設、尖端科學技術領域以外的計算機信息系統或者採用其他技術手段,獲取該計算機信息系統中存儲、處理或者傳輸的數據,或者對該計算機信息系統實施非法控制,情節嚴重的行為。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八十五條
違反國家規定,侵入國家事務、國防建設、尖端科學技術領域的計算機信息系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違反國家規定,侵入前款規定以外的計算機信息系統或者採用其他技術手段,獲取該計算機信息系統中存儲、處理或者傳輸的數據,或者對該計算機信息系統實施非法控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提供專門用於侵入、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的程序、工具,或者明知他人實施侵入、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的違法犯罪行為而為其提供程序、工具,情節嚴重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單位犯前三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各該款的規定處罰。
二、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罪的認定
1、公民個人信息的特徵
(1)與公民個人直接相關,能夠反映公民的局部或整體特點=或是一經取得、使用即具有專屬性。前者如公民的出生日期、指紋等,後者如身份證編號、家庭住址等;
(2)具有法律保護價值。公民個人信息承載了公民的個體特徵,甚至各項權利,如果任由他人泄露、獲取,必然導致公民時刻處於可能遭受侵害的危險狀態;
(3)公民個人信息的保護不以信息所有人請求為前提。除非基於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的需要或信息所有人的意願,任何組織和個人均無權泄露、獲取其個人信息。
2、非法手段的認定
(1)違背了信息所有人的意願或真實意思表示;
(2)信息獲取者無權了解、接觸相關公民個人信息;
(3)信息獲取的手段違反了法律禁止性規定或社會公序良俗。
3、情節嚴重的認定
依修正案,竊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情節嚴重的,方可追究刑事責任。但何為「情節嚴重」,尚無明確的規定可循。從立法背景看,近年來,公民信息廣為泄露,網路上出現了公開兜售各類公民個人信息的廣告,社會上甚至出現了搜集、出售公民個人信息的「專業戶」,對公民個人隱私及人身、財產安全構成了嚴重威脅。因此,利用刑罰手段保護公民的個人信息安全實屬必要。但刑罰手段有其特殊的適用范圍,並非一切非法獲取公民信息的行為均應受到刑罰處罰。
F.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對非法獲取計算機信息系統數據/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罪既遂如何處罰
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八十五條,違反國家規定,侵入國家事務、國防建設、尖端科學技術領域的計算機信息系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違反國家規定,侵入前款規定以外的計算機信息系統或者採用其他技術手段,獲取該計算機信息系統中存儲、處理或者傳輸的數據,或者對該計算機信息系統實施非法控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提供專門用於侵入、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的程序、工具,或者明知他人實施侵入、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的違法犯罪行為而為其提供程序、工具,情節嚴重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