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因網路暴力而死,製造者會有什麼後果
造謠的,可能適用網路造謠罪
捏造事實的,可能適用誹謗罪
沒有捏造事實,但大量散播不利他人的言論的,甚至辱罵的。可以使用侮辱罪。
因誹謗、網路造謠、侮辱他人的,造成嚴重後果的,觸犯了刑法,根據情節,可以拘留、拘役、有期徒刑等處罰,並要求消除影響並處罰金。
如果造成他人死亡的,算是情節嚴重。除了拘留、拘役、有期徒刑並罰金外,受害者家屬可以提起民事賠償訴訟。
但是,注意,侮辱罪和誹謗罪,是有程度上的要求的。程度不夠,或者證據不足,不能入罪。例如死者本來就情緒不穩定,然後又受到了一定的刺激,然後選擇了自殺。這個不能完全歸咎於網路暴力。所以如何認定,需要調查取證,並最終拿出證據。
舉個例子,某人在網上罵了另一個人一句,結果另一個人隨後自殺了。這種情況,顯然不能認定是侮辱所致。畢竟罵一句不可能造成這么嚴重的後果。但是某人在網上大量發帖,並且引起了非常多的人的關注和轉發,導致另一人精神壓力非常大,最終自殺了。那麼這個始作俑者及部分轉發的人是需要承擔相應的民事和刑事責任的。
❷ 網路暴力,危害到底有多大
不僅當事人的身心造成了傷害,並直接侵擾了當事人的現實生活。很多當事人都被人肉,被騷擾。生活都過不下去了
❸ 網路暴力的社會危害是什麼
每個人都可能成為網路暴力受害者,網路暴力的肆無忌憚,正在以其獨有的方式破壞著公共規則、打破著道德底線。
網路暴力的危害很廣,從近年發生的網路暴力事件的危害進行匯總,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真真假假的世界,尤其是網路這樣一個虛擬的社會,真假原本就難以辨識,而在網路暴力事件的不斷沖擊下,原本難以辨識的真善美和假丑惡變得更加難以區分。
通常,對真理的曲解並不在於信息源本身,而在於真理在傳播的過程中被歪曲混淆,網路暴力事件,往往是真理被曲解的過程,在這個過程中,混淆了對與錯,真假難辨。
網民進入網路世界,應該具備對與錯的基本辨識能力,可實際情況是,在網路這樣一個虛擬世界,對與錯的界限變得很模糊,當然,如果在認識事物的過程中從不同角度看問題是絕對值得推崇的。
但是這里的混淆並不是辯證的用理性的態度去理解事情,而是將錯的東西說成對的,而對的事情又變成錯誤的,歪曲事實真相。
眾多網民參與網路暴力事件時,會帶有個人情感的去看待事物,換而言之,就是對待一個事件往往會有「第一印象」,這個「第一印象」就是個體對網路事件的第一態度,而在接下來的過程中,進行搜索或者獲得資料試圖去辨明事件真相也不能解決問題,因為進入網路世界的人們有一個共通的特點就是在利用搜索網站進行搜索時,所搜尋到的資料和觀點基本都是和自己原本持有觀念相一致的觀點,這個過程中不但無法將其從錯誤引向正確的觀點,反而會更加強化其原有的觀點。
一件事情在網路上引起爭論,引來各方關注和討論,原本是件好事,經過討論和辨別的事情能夠更加趨近真理,可是網路暴力的發生也是網路事件引起爭論的結果,而這樣的結果不是討論結果的價值多元化,而是兩種截然相反的極端觀點佔主流地位,網民不自覺的站隊,無形中充當了網路暴力事件的推動者。
縱觀多數能夠引起極大爭議的網路暴力事件,不難發現這樣的事件大多即使未違反法律也多半違背普遍道德倫理價值觀。 除了直接造成的危害和影響外,網路暴力行為的頻繁發生,會影響網民的價值觀。正確的價值觀念是人類社會秩序正常運行、美好和諧社會得以構建的保障。在日常生活中,人們的道德觀念價值觀念無時無刻不在影響他們的行為和處事方式。
就學校食堂旳例子來說,每到吃飯時會很擁擠,樓梯中總是人頭攢動,但是卻亂中又井然有序,就是價值觀念在發生作用。交通規則的道理相同,在交通規則還未制定、紅綠燈都還不存在的世界,馬路上來來往往的行人、車輛也會互相相讓,以使每一個通行的人能快點到達目的地。社會的普遍價值觀影響了個體的價值觀,進而影響個體的行為。
網路暴力沖擊人自身的防衛系統,原本符合社會倫理、符合道德意識的價值觀在網路暴力的沖擊下會被扭曲。原本提倡的辯證法在網路暴力事件中完全被忽略,事情變得只有兩個極端,非A即B。在網路暴力事件中,參與事件的網民盲目的支持某一方過於絕對化的觀點,披著道德的外衣,做著違反道德的事,而且並不認為自己有錯。這里網路暴力的表現就是扭曲的價值觀,把錯誤的觀點當成是真理,堅決不承認錯誤。人在思維上有一種慣性,就是有時會過於堅信某一方面的觀點,並通過其他信息的搜尋不斷的強化自己的觀點。
正因為個體已經偏向於某一方面的觀點,一旦與自己已有觀念不同的觀點侵入,則會存在不安全感,盡其所能的去維護自己的觀點,進而自我欺騙,在搜集與自己持相同觀點的同時加上一定程度的自我欺騙,原先的觀點被強化,不再接受其他觀點,價值觀被扭曲。 網路暴力事件加速個人信息的泄漏,引發社會恐慌,阻礙和諧社會的進程。2012年4月半月談對公民如何保護個人信息權進行了網路調查,參與人數4142人。
其中對於個人信息是否泄漏的調查數據顯示:30%的人多次遭遇信息泄漏狀況,40%的人偶爾有信息泄漏的狀況,僅15%的人極少遭遇此情況,且15%的人對自己信息是否泄漏尚不清楚。由此可見,至少70%以上的人遭遇過不同程度的個人信息泄漏狀況,個人信息安全關繫到個體的切身利益,個人信息遭到侵犯,使得當事人缺乏安全感,容易引發不安情緒。
❹ 網路暴力有哪些
網路暴力的方式
(一)在形式上
(1)以文字語言為形式的網路暴力
(2)以圖畫信息為形式的網路暴力
(二)在性質上
(1)非理性人肉搜索
網路暴力事件的另一主要類型是非理性人肉搜索。非理性的人肉搜索最易侵犯受害者的隱私權,而參與者往往認為是一件刺激而有趣的事,在這個過程中更多的是滿足於自身「fbi」能力的竊竊自喜。關於非理性人肉搜索的網路暴力事件比比皆是,電影《搜索》中很好的反應了這點。電影講的是關於公交車上「讓座」事件所引發的網路暴力。電影中,女主角因為在醫院被檢查出癌症晚期而受到打擊,沒有給身邊的老大爺讓座,這件事被人拍下視頻傳上網路,最終引起群體的口誅筆伐,在網路上通過文字言語、圖像的方式進行攻擊,最終人肉搜索和網路暴力將女主提前推入死亡。很多情況下,網民習慣性的站隊到自認為正義的一方,以道德的力量審判他人,殊不知,在這個過程中,自己充當了劊子手,卻沒能加以自身的判斷,去辨清事實的真相。但是通過人肉搜索的方式引發網路暴力,最終傷害當事人的方式非常不足取,沒有任何一個人有權利用道德的力量去審判他人。
(2)充斥謠言的網路暴力
謠言的危害性是非常明顯的,而且一旦發生會有愈演愈烈之勢。謠言,顧名思義,是虛假的言論,是由不法者惡意編造,網民成為被利用者,謠言傷害了網民群體的相互信任感。民眾一再被造謠者愚弄,很容易變得草木皆兵,使得網路社會的信任感變得愈發的低。網路暴力的發生有的源於遙言,有的並非。源於謠言的網路暴力最開始是由利益人發布不法的謠言,再煽動不知情的網民推波助瀾,而利益人則等待事件擴散,坐收其中利益。有的網路暴力雖最開始並非因遙言而起,卻在整個過程中會以訛傳訛,最終遙言四起,真相變得更加撲朔迷離。當矛盾變得更加尖銳時,網民已經不考慮事件的真相,享受的是破壞和指責的快感。網路本身也包含諸多暴力信息,如網路上的暴力游戲,暴力影視等等。但是無論哪種網路暴力類型,都不是單一存在於網路暴力事件中,往往是結合幾種類型一起,作用於整個網路暴力事件之中。
(三)作用方式
(1)直接攻擊
直接攻擊是指網路暴力事件中通過直接的方式進行攻擊,也就是說在言語上直接用侮辱性和攻擊性的惡毒語言對當事人進行討伐。就網路暴力而言,直接性的攻擊危害比較大,給當事人造成的傷害也比較明顯。
(2)間接攻擊
間接攻擊則是通過諷刺等方式跟風發表意見,即俗稱的罵人不帶臟字,有的也選擇轉播他人的直接攻擊進行二次攻擊。無論是哪種形式的網路暴力,無外乎都會從虛擬世界進而影響到現實世界,也因此,在應對網路暴力的過程中,任何一種形式的網路暴力都不能忽視。
(四)一般表現
(1)網民對未經證實或已經證實的網路事件,在網上發表具有傷害性、侮辱性和煽動性的失實言論,造成當事人名譽損害;
(2)在網上公開當事人現實生活中的個人隱私,侵犯其隱私權;
(3)對當事人及其親友的正常生活進行行動和言論侵擾,致使其人身權利受損等等。
我們在進行使用網路暴力之前,一定要注意理性、冷靜。網路暴力的方式,在進行分類的時候,是可以根據形式、性質以及作用方式來進行分類的,我們在進行使用網路暴力進行攻擊別人的時候,可能出現的後果是不堪設想的,所以,大家在進行解決問題的時候,一定要採取合理的方式。
❺ 網路暴力真的可以徹底毀掉一個人的一生,你覺得呢
沒錯!這是一件真事!有很多人覺得,在網上自由自在的可以隨便說,隨便罵,反正別人也不知道是我!在現實里可能沉默寡言的人,在網路里可能就是另一個樣子!也有人覺得在網上隨便說一些話,沒事!不會傷害到人!可他們不知道,正式這種心理導致網路暴力頻發!我記得有個新聞,說一個女藝人,被網路暴力摧殘的自殺了!可是根據他們的調查,很多受訪者,卻對在網上對那位女藝人進行侮辱,間接導致其自殺應為,不以為然,沒有任何愧揪心!心理學家研究發現,在網路上辱罵抹黑他人導致他人出事,因為其沒有正面對當事人進行侮辱,導致很多人都不以為然,認為沒有什麼大事!這種間接形犯罪,因為不是他們自己現實里親手做的,導致他們也不會有什麼心理壓力,心裡負擔!
❻ 網路暴力是什麼
什麼是網路暴力:
目前,對於網路暴力學術上還沒有統一的界定,有人稱網路暴力是指網民在網路上的暴力行為,是社會暴力在網路上的延伸。有人稱網路暴力是在狂熱、非理性的情緒支配下,網民對未經證實或已經證實網路事件發表網路言論。這些言論超越了正常的理性范圍,也超越了道德和法律的界限,不僅在虛擬空間上對當事人給予道德的審判和批判,而且也對當事人的現實生活產生直接的影響。它往往是匿名的、群體性的攻擊行為,雖然攻擊者的身份是虛擬的,但給當事人所帶來的傷害卻是真實的。
網路暴力的形式:
網路暴力除了語言暴力以外,還表現出了行為上的暴力。在網路中,人們往往無視法律責任的存在,事先並不徵求當事人同意,就隨意在網上公布屬於當事人隱私的信息,造成對當事人法律權利的侵犯。有的網路事件還延伸到現實生活中,對當事人及其親友的正常生活進行行動和言論侵擾,致使其人身權利受損。網路暴力中這種暴戾的心態和行為方式是與文明社會直接相違背的。
網路暴力的特點:
1.傳播活動自發形成
網路暴力事件的始終,不存在任何強迫行為。無論是首次傳播,還是二次傳播或多次傳播都是網民的自發使然。無論是出於道德使命感還是情緒宣洩需要,網路暴力事件的傳播都是在自發狀態下進行的,縱使存在一些背後別有用心的事件操控者的主觀行為,也是在不被發現的隱性狀態下進行的,大多數參與者並沒有意識到其行為的被操控性,所以說網路暴力傳播活動基本上都是自發的,至少是在參與者自認為自發狀態下進行的。
傳播內容的社會敏感性現實生活中,有一些話題是敏感的,一提起就能引起軒然大波。縱觀網路暴力事件的傳播內容往往就是這樣的一些話題:虐待、第三者、極度自私等等,不是違法的,就是悖逆公德的,或者是人們的情感較難接受的。這些話題都是社會極為敏感的話題,現實生活中,人們對這些現象尚且嗤之以鼻,在虛擬的網路空間里就更難怪要群起聲討了。
2.信息結構的開放性
在網上,誰都有說話的權利和自由。只要你注冊了一個論壇,就有在這個論壇里說話的權利和自由。在整個網路暴力的傳播過程中,只要你的言論於論壇無害,一般版主就不會刪除你的發言。你可以補充任何信息,只要它是真實的,甚至只要是網民希望真實的,都可以造成新一輪的傳播活動。總之,網路暴力的傳播處於一個極度開放的傳播結構中,這就為傳播影響的不可控制性埋下了伏筆。誰都可以發言的情況下,因為不能保證發言的公正和客觀,就不能保證傳播影響總是積極的,也才導致走向了網路暴力的歪路。
3.惡劣影響的虛擬促成
在虛擬的網路自由世界裡,每個人都享有平等的地位,並擁有同等的受到尊重的機會,這種特徵使網路成為人們靈魂最自由的地方。網路還由於天然的虛擬性,而使得很多在現實中不好做的事情,或者不好說的話在網路上便可以旁若無人地做,肆無忌憚地說。在這種虛擬環境下,因為多了虛擬性的保護,人們往往容易產生「這里很安全」的意識,又因為少了很多現實世界的懲罰機制,在網路的顧忌就顯得純屬多慮。
在網路世界裡,人們做出一定的行為根本就用不著深思熟慮、謹慎再三,完全實現了「思想有多遠,路就能走多遠」的願望,以至於有學者稱網路為「歷史上最接近真正無政府主義狀態的東西」。在網路虛擬世界裡,不管現實生活中網民有多大的物質重壓與精神壓抑,都可以自由而肆無忌憚地在這里宣洩,還有可能由此引發大眾對同一焦點事件的集體泄憤。與此同時,網路虛擬性也使得有效的監督機制變得力不從心,再加上在虛擬環境下,網民的誠信意識及道德意識極容易走向缺失,這也就不難解釋為什麼一些無從證實的傳聞、流言、誹謗、謊言等各種不健康信息在網路里卻可以大行其道。
4.傳播效果容易失控
現在看來,網路暴力似乎總有失控的趨勢,對當事人造成很大的身心傷害。這是怎麼回事呢?大多數網路暴力看起來似乎總發端於對不合情理現象的討伐,這本身無可非議,但由於總是在狂熱、非理性的支配下,再加上網路傳播結構的開放性和流言傳播的易失實性,使得網路暴力很容易出現差錯或被人利用,使無辜的當事人蒙冤。
網路暴力的背後是以訛傳訛在作祟,這些虛假或片面消息的擴散傳播,影響受眾在不理性的情況下做出非理性舉動。導致結果是,無論被討伐人如何道歉都不足以緩解網路暴力的事態發展,連事件的發起者站出來要求人們取消打擊行為,也都不得要領,最終走向了暴力的極端而無法收拾。「銅須門事件」事件就是典型的例子:當事人即使在道歉後也不能擺脫困境,事件的發起者聲明事件原委「純屬杜撰」,要求網民取消進一步的行動,也不能緩解事態發展。
❼ 網暴對一個人的影響有多大
網暴對一個人的傷害並不是身體的直接傷害,而是一種心靈的打擊,一個人存活下去的希望可能並不是因為身體受到傷害,往往是因為自己的心裡對生活失去的希望,劉學州在生前因為與自己親生父母的糾葛,所以遭受到了不明真相的網友們的網暴。
網友們的網爆對劉學州的心理造成了很大的打擊。他在很小的時候就被親生父母所拋棄而他的養父母對他的教育和付出也很一般,就在劉學州以為自己找到了他的親生父母可以過上與其他孩子一樣過上幸福生活的時候,他的親生父母去對他不管不顧。
第一,從小就被拋棄
劉學州的親生父母在劉學州很小的時候就將她已經拋棄,而劉學州在他的養父母跟前,也幾乎沒有感受到任何父母的關心和呵護,而劉學州自殺以後從學校同學所發布的視頻來看,劉學州在學校當中是比較積極樂觀的,並且他也是學生會的主席,可以說他當時的心裡還是比較健康的,但是為何後面會自殺呢?與他的親生父母有著很大的關系,並且與網路上一些不明真相的網友對他進行網報也有著巨大的聯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