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家人遇到了網路私彩詐騙,這種情況該怎麼處理
家人遇到了網路私彩詐騙,詐騙數額超過3000元以上就涉嫌詐騙罪,應當及時向公安機關報案。公安局接到報案後立案偵查,破案後即可抓獲犯罪嫌疑人,追回贓款贓物。
B. 網路私彩詐騙怎麼詐騙的
網路私彩是詐騙行為。
在網上進行賭博被騙了,這錢是要不回來的,
如果被公安機關查獲,還要給予當事人行政處罰或者刑事處罰。
即使被錢追回來,也屬於賭資,要依法收繳。
C. 為什麼禁止了網路彩票
網路彩票被禁止有很多原因,最關鍵的是以下幾點:
1,網路彩票市場發展良莠不齊,部分網站私自坐莊銷售私彩,減少國家的彩票公益金收入,而公益金的使用關繫到很多福利和體育事業(有疑問的可以去看看每年財政部關於彩票公益金的安排使用情況)
2,部分中小網站銷售私彩時,有利潤就自己坐莊,彩民中大獎就關閉網站出逃,或者更改後台顯示彩票未投注,影響彩民對彩票事業的信任度,挖國家牆角
D. 網路私彩怎麼樣舉報
當地公安局
E. 知名的彩票平台有哪些
國家嚴厲禁止在網路上出售彩票。凡是在網路上出售彩票的都是賭博。大多屬於詐騙。
F. 查處違規網路售彩有哪些新規定
8月21日報道,近年來,有關部門多次聯合清理整頓擅自利用互聯網(含手機客戶端,下同)銷售彩票行為,彩票市場環境明顯改善。但藉助網站平台或客戶端擅自委託或自行開展網路售彩等活動仍時有發生,嚴重影響我國彩票事業健康發展。為進一步規范彩票市場秩序,綜合治理擅自利用互聯網銷售彩票行為,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彩票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554號)、《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國務院令第292號)、《網路游戲管理暫行辦法》(文化部令第49號)等相關規定,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堅決禁止擅自利用互聯網銷售彩票行為。截至目前,財政部尚未批准任何彩票機構開通利用互聯網銷售彩票業務。未經財政部批准,福利彩票和體育彩票機構及其代銷者不得以任何形式擅自利用互聯網銷售彩票,任何企業或個人不得開展任何形式的互聯網銷售彩票相關業務。嚴厲打擊以彩票名義開展的網路私彩、網路賭博等任何形式的違法違規經營活動。
二、嚴肅查處企業或個人違法違規網路售彩等行為。對擅自利用互聯網銷售彩票或以彩票名義開展違法違規網路經營活動的互聯網信息服務提供者,有關部門和單位要責令改正,網信部門根據有關部門的研判需求清理網上違法違規信息;對拒不改正或情節嚴重的,由電信主管部門依法實施關閉網站、列入黑名單等處理措施;對擅自委託利用互聯網銷售彩票的彩票代銷者,由民政、體育部門依法實施處罰,彩票機構有權解除其代銷合同;對網路游戲中涉及的擅自利用網路售彩行為,由文化和旅遊部門依法查處;對向非法互聯網銷售彩票平台提供支付結算服務的行為,由人民銀行、銀保監會按職責分工依法查處。公安、市場監管部門在各自職責范圍內依法查處擅自利用互聯網銷售彩票行為,維護彩票市場秩序。民政、體育行政主管部門及其彩票發行銷售機構要妥善做好彩票資金管理工作,依法維護購彩者正當權益。
三、加大實施失信聯合懲戒力度。對於擅自利用互聯網銷售彩票的企業或個人,除按規定限制或禁止參與彩票機構生產經營合作等活動外,情節嚴重的,列為嚴重失信行為,納入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由有關部門依法實施聯合懲戒。對於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各地區和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加強協調配合,做好對本轄區內擅自利用互聯網銷售彩票活動的排查工作,及時處理相關違法違規行為,共同維護彩票市場秩序,促進我國彩票事業持續健康發展。
財政部 中央文明辦 國家發展改革委
工業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民政部
文化和旅遊部 人民銀行 市場監管總局
體育總局 網信辦 銀保監會
2018年8月8日
G. 賣私彩被捕會判什麼罪名……急……
以賭博罪論處。如果有逮捕證,在緊急情況下是可以搜家的。行政拘留過程中,是可以探視的,但是需要經過公安機關的同意,一般會安排。
根據聚眾賭博和開設賭場罪的司法解釋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賭博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2005-5-13)
1、以營利為目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於刑法第三百零三條規定的「聚眾賭博」:
(一)組織3人以上賭博,抽頭漁利數額累計達到5000元以上的;
(二)組織3人以上賭博,賭資數額累計達到5萬元以上的;
(三)組織3人以上賭博,參賭人數累計達到20人以上的;
(四)組織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10人以上赴境外賭博,從中收取回扣、介紹費的。
非法經營彩票屬於未經許可經營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專營、專賣物品或者其他限制買賣的物品。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
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崇州市檢察院近日以開設賭場罪批准逮捕了該市首例地下網路私彩的犯罪嫌疑人羅某,羅某在未經授權的情況下,違反國家規定,以盈利為目的,從私人擅自建立的賭博網站中接受投注並從中抽頭,短短40天獲利17萬余元。
羅某系崇州人,家庭富裕。2014年底,平時很少聯系的朋友李某某到崇州找到他,在閑談中,李某某說他現在代理了一個「重慶時時彩」彩票銷售點,一個月下來要掙幾萬塊錢。
在羅某表現出有些興趣後,李某某詳細介紹了代理「重慶時時彩」的好處,投資少收入高,前期只需要投資兩台電腦和一台電視機,輸贏不用自己操心。
羅某很快就對這個賺錢方法產生了濃厚感趣,還專門到了李某某在成都一小茶館里開設的「時時彩」投注點去了解,在了解成都、彭山等地也有這樣的代理點。
而代理的方式如同李某某所說的很簡單的情況下,羅某沒有繼續深入了解,也沒有去相關部門取得授權,就這樣以每月4000元的價格租用了丈母娘的茶館,僱傭兩個小工,又投資1萬元買電腦、電視等工具,於2015年1月就開設了所謂的「重慶時時彩」投注點並開始營業。
開張後,羅某按照管理方提供的要求把投注方式張貼在茶樓的牆上,且開獎號碼、時間等與真實的「重慶時時彩」官網的發布情況一致。
管理方在羅某處留了1萬元底金,在所列印的彩票獲獎後,即可當場兌付,超出底金的則由管理方到場處理,羅某與管理方一周一次結帳,但並沒有將銷售彩票所得上繳「重慶時時彩」發行機構,而是把銷售彩票所得匯入地下網路私彩獎池。開張短短40餘天時間,羅羅就從中抽頭漁利17萬余元。
事實上,辦案部門向重慶福利彩票發行中心確認,「重慶時時彩」彩票只在重慶市轄區發行,未授權四川省崇州市任何投注點銷售。
3月5日,崇州市公安局接到群眾舉報,迅速查獲了羅某開設的賭博窩點,在公安機關移送批准逮捕後,承辦人除依法批准逮捕嫌疑人羅某外,還發出逮捕案件繼續偵查取證意見書,要求公安機關深入調查,嚴厲打擊此類犯罪。日前,本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之中。
檢察官表示,開設賭場罪是司法實踐中比較常見,但普通百姓一知半解的一種犯罪形式。本案是為私人賭博網站擔任代理並接受投注的賭博場所,此種犯罪形式比較新穎,是近幾年網路發達、博彩業蓬勃發展的情況下產生的。
在我國內地,發行、銷售彩票是屬於專營范圍,為進行規范化管理,是不允許未經審批擅自發行、銷售彩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