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網上指因發表不良言論而被警察抓捕叫什麼
網上指因發表不良言論而被警察抓捕叫依法逮捕。
可能因發表不良言論不同及危害程度不同可能涉及以下罪名:
1、「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罪
2、」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罪
3、尋釁滋事罪
4、敲詐勒索罪
5、損害商業信譽、商品聲譽罪
6、煽動暴力抗拒法律實施罪
7、編造、故意傳播虛假恐怖信息罪等犯罪
(1)網路上發不良言論犯什麼罪擴展閱讀:
2013年9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召開新聞發布會,公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利用信息網路實施誹謗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自2013年9月10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利用信息網路實施誹謗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一條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捏造事實誹謗他人」:
(一)捏造損害他人名譽的事實,在信息網路上散布,或者組織、指使人員在信息網路上散布的;
(二)將信息網路上涉及他人的原始信息內容篡改為損害他人名譽的事實,在信息網路上散布,或者組織、指使人員在信息網路上散布的;
明知是捏造的損害他人名譽的事實,在信息網路上散布,情節惡劣的,以「捏造事實誹謗他人」論。
第三條 利用信息網路誹謗他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第二款規定的「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
(一)引發群體性事件的;
(二)引發公共秩序混亂的;
(三)引發民族、宗教沖突的;
(四)誹謗多人,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
(五)損害國家形象,嚴重危害國家利益的;
(六)造成惡劣國際影響的;
(七)其他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情形。
參考資料:網路-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利用信息網路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