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遠程辦公的網路安全常見問題及建議
發表時間:2020-03-06 11:46:28
作者:寧宣鳳、吳涵等
來源:金杜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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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前是新型冠狀病毒防控的關鍵期,舉國上下萬眾一心抗擊疫情。為增強防控,自二月初以來,北京、上海、廣州、杭州等各大城市政府公開表態或發布通告,企業通過信息技術開展遠程協作辦公、居家辦公[1]。2月19日,工信部發布《關於運用新一代信息技術支撐服務疫情防控和復工復產工作的通知》,面對疫情對中小企業復工復產的嚴重影響,支持運用雲計算大力推動企業上雲,重點推行遠程辦公、居家辦公、視頻會議、網上培訓、協同研發和電子商務等在線工作方式[2]。
面對國家和各地政府的呼籲,全國企業積極響應號召。南方都市報在2月中旬發起的網路調查顯示,有47.55%的受訪者在家辦公或在線上課[3]。面對特殊時期龐大的遠程辦公需求,遠程協作平台也積極承擔社會擔當,早在1月底,即有17家企業的21款產品宣布對全社會用戶或特定機構免費開放其遠程寫作平台軟體[4]。
通過信息技術實現遠程辦公,無論是網路層、系統層,還是業務數據,都將面臨更加復雜的網路安全環境,為平穩有效地實現安全復工復產,降低疫情對企業經營和發展的影響,企業應當結合實際情況,建立或者適當調整相適應的網路與信息安全策略。
一、遠程辦公系統的類型
隨著互聯網、雲計算和物聯網等技術的深入發展,各類企業,尤其是互聯網公司、律所等專業服務公司,一直在推動實現企業內部的遠程協作辦公,尤其是遠程會議、文檔管理等基礎功能應用。從功能類型來看,遠程辦公系統可分為以下幾類:[5]
綜合協作工具,即提供一套綜合性辦公解決方案,功能包括即時通信和多方通信會議、文檔協作、任務管理、設計管理等,代表軟體企包括企業微信、釘釘、飛書等。
即時通信(即InstantMessaging或IM)和多方通信會議,允許兩人或以上通過網路實時傳遞文字、文件並進行語音、視頻通信的工具,代表軟體包括Webex、Zoom、Slack、Skype等。
文檔協作,可為多人提供文檔的雲存儲和在線共享、修改或審閱功能,代表軟體包括騰訊文檔、金山文檔、印象筆記等。
任務管理,可實現任務流程、考勤管理、人事管理、項目管理、合同管理等企業辦公自動化(即OfficeAutomation或OA)功能,代表軟體包括Trello、Tower、泛微等。
設計管理,可根據使用者要求,系統地進行設計方面的研究與開發管理活動,如素材、工具、圖庫的管理,代表軟體包括創客貼、Canvas等。
二、遠程辦公不同模式下的網路安全責任主體
《網路安全法》(「《網安法》」)的主要規制對象是網路運營者,即網路的所有者、管理者和網路服務提供者。網路運營者應當承擔《網安法》及其配套法規下的網路運行安全和網路信息安全的責任。
對於遠程辦公系統而言,不同的系統運營方式下,網路安全責任主體(即網路運營者)存在較大的差異。按照遠程辦公系統的運營方式劃分,企業遠程辦公系統大致可以分為自有系統、雲辦公系統和綜合型系統三大類。企業應明確區分其與平台運營方的責任界限,以明確判斷自身應採取的網路安全措施。
(1)自有系統
此類模式下,企業的遠程辦公系統部署在自有伺服器上,系統由企業自主研發、外包研發或使用第三方企業級軟體架構。此類系統開發成本相對較高,但因不存在數據流向第三方伺服器,安全風險則較低,常見的企業類型包括國企、銀行業等重要行業企業與機構,以及經濟能力較強且對安全與隱私有較高要求的大型企業。
無論是否為企業自研系統,由於系統架構完畢後由企業單獨所有並自主管理,因此企業構成相關辦公系統的網路運營者,承擔相應的網路安全責任。
(2)雲辦公系統
此類辦公系統通常為SaaS系統或APP,由平台運營方直接在其控制的伺服器上向企業提供注冊即用的系統遠程協作軟體平台或APP服務,供企業用戶與個人(員工)用戶使用。此類系統構建成本相對經濟,但往往只能解決企業的特定類型需求,企業通常沒有許可權對系統進行開發或修改,而且企業數據存儲在第三方伺服器。該模式的常見企業類型為相對靈活的中小企業。
由於雲辦公系統(SaaS或APP)的網路、資料庫、應用伺服器都由平台運營方運營和管理,因此,雲辦公系統的運營方構成網路運營者,通常對SaaS和APP的網路運行安全和信息安全負有責任。
實踐中,平台運營方會通過用戶協議等法律文本,將部分網路安全監管義務以合同約定方式轉移給企業用戶,如要求企業用戶嚴格遵守賬號使用規則,要求企業用戶對其及其員工上傳到平台的信息內容負責。
(3)綜合型系統
此類系統部署在企業自有伺服器和第三方伺服器上,綜合了自有系統和雲辦公,系統的運營不完全由企業控制,多用於有多地架設本地伺服器需求的跨國企業。
雲辦公系統的供應商和企業本身都可能構成網路運營者,應當以各自運營、管理的網路系統為邊界,對各自運營的網路承擔相應的網路安全責任。
對於企業而言,為明確其與平台運營方的責任邊界,企業應當首先確認哪些「網路」是企業單獨所有或管理的。在遠程辦公場景下,企業應當考慮多類因素綜合認定,分析包括但不限於以下:
辦公系統的伺服器、終端、網路設備是否都由企業及企業員工所有或管理;
企業對企業使用的辦公系統是否具有最高管理員許可權;
辦公系統運行過程中產生的數據是否存儲於企業所有或管理的伺服器;
企業與平台運營方是否就辦公系統或相關數據的權益、管理權有明確的協議約定等。
當然,考慮到系統構建的復雜性與多樣性,平台運營方和企業在遠程協作辦公的綜合系統中,可能不免共同管理同一網路系統,雙方均就該網路承擔作為網路運營者的安全責任。但企業仍應通過合同約定,盡可能固定網路系統中雙方各自的管理職責以及網路系統的歸屬。因此,對於共同管理、運營遠程協作辦公服務平台的情況下,企業和平台運營方應在用戶協議中明確雙方就該系統各自管理運營的系統模塊、各自對其管理的系統模塊的網路安全責任以及該平台的所有權歸屬。
三、遠程辦公涉及的網路安全問題及應對建議
下文中,我們將回顧近期遠程辦公相關的一些網路安全熱點事件,就涉及的網路安全問題進行簡要的風險評估,並為企業提出初步的應對建議。
1.用戶流量激增導致遠程辦公平台「短時間奔潰」,平台運營方是否需要承擔網路運行安全責任?
事件回顧:
2020年2月3日,作為春節假期之後的首個工作日,大部分的企業都要求員工在家辦公。盡管各遠程辦公系統的平台運營方均已經提前做好了應對預案,但是巨量的並發響應需求還是超出了各平台運營商的預期,多類在線辦公軟體均出現了短時間的「信息發送延遲」、「視頻卡頓」、「系統奔潰退出」等故障[6]。在出現故障後,平台運營方迅速採取了網路限流、伺服器擴容等措施,提高了平台的運載支撐能力和穩定性,同時故障的出現也產生一定程度的分流。最終,盡管各遠程辦公平台都在較短的時間內恢復了平台的正常運營,但還是遭到了不少用戶的吐槽。
風險評估:
依據《網路安全法》(以下簡稱《網安法》)第22條的規定,網路產品、服務應當符合相關國家標準的強制性要求。網路產品、服務的提供者不得設置惡意程序;發現其網路產品、服務存在安全缺陷、漏洞等風險時,應當立即採取補救措施,按照規定及時告知用戶並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網路產品、服務的提供者應當為其產品、服務持續提供安全維護;在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的期限內,不得終止提供安全維護。
遠程辦公平台的運營方,作為平台及相關網路的運營者,應當對網路的運行安全負責。對於短時間的系統故障,平台運營方是否需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或違約責任,需要結合故障產生的原因、故障產生的危害結果、用戶協議中的責任約定等因素來綜合判斷。
對於上述事件而言,基於我們從公開渠道了解的信息,盡管多個雲辦公平台出現了響應故障問題,給用戶遠程辦公帶來了不便,但平台本身並未暴露出明顯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風險,也沒有出現網路數據泄露等實質的危害結果,因此,各平台很可能並不會因此而承擔網路安全的法律責任。
應對建議:
在疫情的特殊期間,主流的遠程辦公平台產品均免費開放,因此,各平台都會有大量的新增客戶。對於平台運營方而言,良好的應急預案和更好的用戶體驗,肯定更有利於平台在疫情結束之後留住這些新增的用戶群體。
為進一步降低平台運營方的風險,提高用戶體驗,我們建議平台運營方可以:
將用戶流量激增作為平台應急事件處理,制定相應的應急預案,例如,在應急預案中明確流量激增事件的觸發條件、伺服器擴容的條件、部署臨時備用伺服器等;
對用戶流量實現實時的監測,及時調配平台資源;
建立用戶通知機制和話術模板,及時告知用戶系統響應延遲的原因及預計恢復的時間等;
在用戶協議或與客戶簽署的其他法律文本中,嘗試明確該等系統延遲或奔潰事件的責任安排。
2.在遠程辦公環境下,以疫情為主題的釣魚攻擊頻發,企業如何降低外部網路攻擊風險?
事件回顧:
疫情期間,某網路安全公司發現部分境外的黑客組織使用冠狀病毒為主題的電子郵件進行惡意軟體發送,網路釣魚和欺詐活動。比如,黑客組織偽裝身份(如國家衛健委),以「疫情防控」相關信息為誘餌,發起釣魚攻擊。這些釣魚郵件攻擊冒充可信來源,郵件內容與廣大人民群眾關注的熱點事件密切相關,極具欺騙性。一旦用戶點擊,可能導致主機被控,重要信息、系統被竊取和破壞[7]。
風險評估:
依據《網安法》第21、25條的規定,網路運營者應當按照網路安全等級保護制度的要求,履行下列安全保護義務,保障網路免受干擾、破壞或者未經授權的訪問,防止網路數據泄露或者被竊取、篡改:(1)制定內部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確定網路安全負責人,落實網路安全保護責任;(2)採取防範計算機病毒和網路攻擊、網路侵入等危害網路安全行為的技術措施;(3)採取監測、記錄網路運行狀態、網路安全事件的技術措施,並按照規定留存相關的網路日誌不少於六個月;(4)採取數據分類、重要數據備份和加密等措施;(5)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同時,網路運營者還應當制定網路安全事件應急預案,及時處置系統漏洞、計算機病毒、網路攻擊、網路侵入等安全風險;在發生危害網路安全的事件時,立即啟動應急預案,採取相應的補救措施,並按照規定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
遠程辦公的實現,意味著企業內網需要響應員工移動終端的外網接入請求。員工所處的網路安全環境不一,無論是接入網路還是移動終端本身,都更容易成為網路攻擊的對象。一方面,公用WiFi、網路熱點等不可信的網路都可能作為員工的網路接入點,這些網路可能毫無安全防護,存在很多常見的容易被攻擊的網路漏洞,容易成為網路犯罪組織侵入企業內網的中轉站;另一方面,部分員工的移動終端設備可能會安裝設置惡意程序的APP或網路插件,員工在疏忽的情況下也可能點擊偽裝的釣魚攻擊郵件或勒索郵件,嚴重威脅企業內部網路的安全。
在計算機病毒或外部網路攻擊等網路安全事件下,被攻擊的企業盡管也是受害者,但如果企業沒有按照《網安法》及相關法律規定的要求提前採取必要的技術防範措施和應急響應預案,導致網路數據泄露或者被竊取、篡改,給企業的用戶造成損失的,很可能依舊需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應對建議:
對於企業而言,為遵守《網安法》及相關法律規定的網路安全義務,我們建議,企業可以從網路安全事件管理機制、移動終端設備安全、數據傳輸安全等層面審查和提升辦公網路的安全:
(1)企業應當根據其運營網路或平台的實際情況、員工整體的網路安全意識,制定相適應的網路安全事件管理機制,包括但不限於:
制定包括數據泄露在內的網路安全事件的應急預案;
建立應對網路安全事件的組織機構和技術措施;
實時監測最新的釣魚網站、勒索郵件事件;
建立有效的與全體員工的通知機制,包括但不限於郵件、企業微信等通告方式;
制定與員工情況相適應的信息安全培訓計劃;
設置適當的獎懲措施,要求員工嚴格遵守公司的信息安全策略。
(2)企業應當根據現有的信息資產情況,採取以下措施,進一步保障移動終端設備安全:
根據員工的許可權等級,制定不同的移動終端設備安全管理方案,例如,高級管理人員或具有較高資料庫許可權的人員僅能使用公司配置的辦公專用移動終端設備;
制定針對移動終端設備辦公的管理制度,對員工使用自帶設備進行辦公提出明確的管理要求;
定期對辦公專用的移動終端設備的系統進行更新、漏洞掃描;
在終端設備上,對終端進行身份准入認證和安全防護;
重點監測遠程接入入口,採用更積極的安全分析策略,發現疑似的網路安全攻擊或病毒時,應當及時採取防範措施,並及時聯系企業的信息安全團隊;
就移動辦公的信息安全風險,對員工進行專項培訓。
(3)保障數據傳輸安全,企業可以採取的安全措施包括但不限於:
使用HTTPS等加密傳輸方式,保障數據傳輸安全。無論是移動終端與內網之間的數據交互,還是移動終端之間的數據交互,都宜對數據通信鏈路採取HTTPS等加密方式,防止數據在傳輸中出現泄漏。
部署虛擬專用網路(VPN),員工通過VPN實現內網連接。值得注意的是,在中國,VPN服務(尤其是跨境的VPN)是受到電信監管的,僅有具有VPN服務資質的企業才可以提供VPN服務。外貿企業、跨國企業因辦公自用等原因,需要通過專線等方式跨境聯網時,應當向持有相應電信業務許可證的基礎運營商租用。
3.內部員工通過VPN進入公司內網,破壞資料庫。企業應當如何預防「內鬼」,保障數據安全?
事件回顧:
2月23日晚間,微信頭部服務提供商微盟集團旗下SaaS業務服務突發故障,系統崩潰,生產環境和數據遭受嚴重破壞,導致上百萬的商戶的業務無法順利開展,遭受重大損失。根據微盟25日中午發出的聲明,此次事故系人為造成,微盟研發中心運維部核心運維人員賀某,於2月23日晚18點56分通過個人VPN登入公司內網跳板機,因個人精神、生活等原因對微盟線上生產環境進行惡意破壞。目前,賀某被上海市寶山區公安局刑事拘留,並承認了犯罪事實[8]。由於資料庫遭到嚴重破壞,微盟長時間無法向合作商家提供電商支持服務,此處事故必然給合作商戶帶來直接的經濟損失。作為港股上市的企業,微盟的股價也在事故發生之後大幅下跌。
從微盟的公告可以看出,微盟員工刪庫事件的一個促成條件是「該員工作為運維部核心運維人員,通過個人VPN登錄到了公司內網跳板機,並具有刪庫的許可權」。該事件無論是對SaaS服務商而言,還是對普通的企業用戶而言,都值得反思和自省。
風險評估:
依據《網安法》第21、25條的規定,網路運營者應當按照網路安全等級保護制度的要求,履行下列安全保護義務,保障網路免受干擾、破壞或者未經授權的訪問,防止網路數據泄露或者被竊取、篡改:(1)制定內部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確定網路安全負責人,落實網路安全保護責任;(2)採取防範計算機病毒和網路攻擊、網路侵入等危害網路安全行為的技術措施;(3)採取監測、記錄網路運行狀態、網路安全事件的技術措施,並按照規定留存相關的網路日誌不少於六個月;(4)採取數據分類、重要數據備份和加密等措施;(5)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同時,網路運營者還應當制定網路安全事件應急預案,及時處置系統漏洞、計算機病毒、網路攻擊、網路侵入等安全風險;在發生危害網路安全的事件時,立即啟動應急預案,採取相應的補救措施,並按照規定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
內部員工泄密一直是企業數據泄露事故的主要原因之一,也是當前「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犯罪」的典型行為模式。遠程辦公環境下,企業需要為大部分的員工提供連接內網及相關資料庫的訪問許可權,進一步增大數據泄露甚至被破壞的風險。
與用戶流量激增導致的系統「短時間崩潰」不同,「微盟刪庫」事件的發生可能與企業內部信息安全管理有直接的關系。如果平台內合作商戶產生直接經濟損失,不排除平台運營者可能需要承擔網路安全相關的法律責任。
應對建議:
為有效預防員工惡意破壞、泄露公司數據,保障企業的數據安全,我們建議企業可以採取以下預防措施:
制定遠程辦公或移動辦公的管理制度,區分辦公專用移動設備和員工自有移動設備,進行分類管理,包括但不限於嚴格管理辦公專用移動設備的讀寫許可權、員工自有移動設備的系統許可權,尤其是企業資料庫的管理許可權;
建立數據分級管理制度,例如,應當根據數據敏感程度,制定相適應的訪問、改寫許可權,對於核心資料庫的數據,應當禁止員工通過遠程登錄方式進行操作或處理;
根據員工工作需求,依據必要性原則,評估、審核與限制員工的數據訪問和處理許可權,例如,禁止員工下載數據到任何用戶自有的移動終端設備;
建立數據泄露的應急管理方案,包括安全事件的監測和上報機制,安全事件的響應預案;
制定遠程辦公的操作規范,使用文件和材料的管理規范、應用軟體安裝的審批流程等;
組建具備遠程安全服務能力的團隊,負責實時監控員工對核心資料庫或敏感數據的操作行為、資料庫的安全情況;
加強對員工遠程辦公安全意識教育。
4.疫情期間,為了公共利益,企業通過系統在線收集員工疫情相關的信息,是否需要取得員工授權?疫情結束之後,應當如何處理收集的員工健康信息?
場景示例:
在遠程辦公期間,為加強用工管理,確保企業辦公場所的健康安全和制定相關疫情防控措施,企業會持續地向員工收集各類疫情相關的信息,包括個人及家庭成員的健康狀況、近期所在地區、當前住址、所乘航班或火車班次等信息。收集方式包括郵件、OA系統上報、問卷調查等方式。企業會對收集的信息進行統計和監測,在必要時,向監管部門報告企業員工的整體情況。如發現疑似病例,企業也會及時向相關的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或者醫療機構報告。
風險評估:
2020年1月20日,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被國家衛健委納入《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規定的乙類傳染病,並採取甲類傳染病的預防、控制措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第三十一條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傳染病病人或者疑似傳染病病人時,應當及時向附近的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或者醫療機構報告。
2月9日,中央網信辦發布了《關於做好個人信息保護利用大數據支撐聯防聯控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各地方各部門要高度重視個人信息保護工作,除國務院衛生健康部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授權的機構外,其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疫情防控、疾病防治為由,未經被收集者同意收集使用個人信息。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按其規定執行。
各地也陸續出台了針對防疫的規范性文件,以北京為例,根據《北京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依法防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堅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的決定》,本市行政區域內的機關、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其他組織應當依法做好本單位的疫情防控工作,建立健全防控工作責任制和管理制度,配備必要的防護物品、設施,加強對本單位人員的健康監測,督促從疫情嚴重地區回京人員按照政府有關規定進行醫學觀察或者居家觀察,發現異常情況按照要求及時報告並採取相應的防控措施。按照屬地人民政府的要求,積極組織人員參加疫情防控工作。
依據《通知》及上述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的規定,我們理解,在疫情期間,如果企業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獲得了國務院衛生健康部門的授權,企業在授權范圍內,應當可以收集本單位人員疫情相關的健康信息,而無需取得員工的授權同意。如果不能滿足上述例外情形,企業還是應當依照《網安法》的規定,在收集前獲得用戶的授權同意。
《通知》明確規定,為疫情防控、疾病防治收集的個人信息,不得用於其他用途。任何單位和個人未經被收集者同意,不得公開姓名、年齡、身份證號碼、電話號碼、家庭住址等個人信息,但因聯防聯控工作需要,且經過脫敏處理的除外。收集或掌握個人信息的機構要對個人信息的安全保護負責,採取嚴格的管理和技術防護措施,防止被竊取、被泄露。具體可參考我們近期的文章《解讀網信辦<關於做好個人信息保護利用大數據支撐防疫聯控工作的通知>》
應對建議:
在遠程期間,如果企業希望通過遠程辦公系統收集員工疫情相關的個人信息,我們建議各企業應當:
制定隱私聲明或用戶授權告知文本,在員工初次提交相關信息前,獲得員工的授權同意;
遵循最小必要原則,制定信息收集的策略,包括收集的信息類型、頻率和顆粒度;
遵循目的限制原則,對收集的疫情防控相關的個人信息進行區分管理,避免與企業此前收集的員工信息進行融合;
在對外展示企業整體的健康情況時或者披露疑似病例時,對員工的相關信息進行脫敏處理;
制定信息刪除管理機制,在滿足防控目的之後,及時刪除相關的員工信息;
制定針對性的信息管理和保護機制,將收集的員工疫情相關的個人信息,作為個人敏感信息進行保護,嚴格控制員工的訪問許可權,防止數據泄露。
5.遠程辦公期間,為有效監督和管理員工,企業希望對員工進行適當的監測,如何才能做到合法合規?
場景示例:
遠程辦公期間,為了有效監督和管理員工,企業根據自身情況制定了定時匯報、簽到打卡、視頻監控工作狀態等措施,要求員工主動配合達到遠程辦公的監測目的。員工通過系統完成匯報、簽到打卡時,很可能會反復提交自己的姓名、電話號碼、郵箱、所在城市等個人基本信息用於驗證員工的身份。
同時,在使用遠程OA系統或App時,辦公系統也會自動記錄員工的登錄日誌,記錄如IP地址、登錄地理位置、用戶基本信息、日常溝通信息等數據。此外,如果員工使用企業分配的辦公終端設備或遠程終端虛擬機軟體開展工作,終端設備和虛擬機軟體中可能預裝了監測插件或軟體,在滿足特定條件的情況下,會記錄員工在終端設備的操作行為記錄、上網記錄等。
風險評估:
上述場景示例中,企業會通過1)員工主動提供和2)辦公軟體自動或觸發式收集兩種方式收集員工的個人信息,構成《網安法》下的個人信息收集行為。企業應當根據《網安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遵循合法、正當、必要的原則,公開收集、使用規則,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圍,並獲取員工的同意。
對於視頻監控以及系統監測軟體或插件的使用,如果操作不當,並且沒有事先取得員工的授權同意,很可能還會侵犯到員工的隱私,企業應當尤其注意。
應對建議:
遠程辦公期間,尤其在當前員工還在適應該等工作模式的情形下,企業根據自身情況採取適當的監督和管理措施,具有正當性。我們建議企業可以採取以下措施,以確保管理和監測行為的合法合規:
評估公司原有的員工合同或員工個人信息收集授權書,是否能夠滿足遠程辦公的監測要求,如果授權存在瑕疵,應當根據企業的實際情況,設計獲取補充授權的方式,包括授權告知文本的彈窗、郵件通告等;
根據收集場景,逐項評估收集員工個人信息的必要性。例如,是否存在重復收集信息的情況,是否有必要通過視頻監控工作狀態,監控的頻率是否恰當;
針對系統監測軟體和插件,設計單獨的信息收集策略,做好員工隱私保護與公司數據安全的平衡;
遵守目的限制原則,未經員工授權,不得將收集的員工數據用於工作監測以外的其他目的。
四、總結
此次疫情,以大數據、人工智慧、雲計算、移動互聯網為代表的數字科技在疫情防控中發揮了重要作用,也進一步推動了遠程辦公、線上運營等業務模式的發展。這既是疫情倒逼加快數字化智能化轉型的結果,也代表了未來新的生產力和新的發展方向[9]。此次「突發性的全民遠程辦公熱潮」之後,遠程辦公、線上運營將愈發普及,線下辦公和線上辦公也將形成更好的統一,真正達到提升工作效率的目的。
加快數字化智能化升級也是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迫切需要。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對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作出重大部署,強調要推進數字政府建設,加強數據共享,建立健全運用互聯網、大數據、人工智慧等技術手段進行行政管理的制度規則[10]。
為平穩加速推進數字化智能化發展,契合政府現代化治理的理念,企業務必需要全面梳理並完善現有的網路安全與數據合規策略,為迎接新的智能化管理時代做好准備。
② 安全生產事故處理的流程是怎樣的發生安全事故如何上報
搜索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493號《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
③ 事故事件上報流程
法律分析:安全事故報告流程:1.事故發生單位向政府職能部門報告。《條例》關於事故發生單位的報告程序和時限的要求,是立即向法定的有關人民政府職能部門報告。2.政府部門報告的程序(1)特別重大事故、重大事故逐級上報至國務院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有關部門。(2)較大事故逐級上報至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有關部門。(3)一般事故逐級上報至設區的市級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有關部門。3.越級報告(1)事故發生單位越級報告。情況緊急時,事故現場有關人員可以直接向事故發生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報告。(2)安全監管部門和有關部門越級報告。必要時,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有關部門可以越級上報事故情況。4.事故續報、補報。事故報告後出現新情況,事故發生單位和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有關部門應當及時續報。自事故發生之日起30日內,事故造成的傷亡人數發生變化的,事故發生單位和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有關部門應當及時補報。在很多時候我們出現了安全事故之後都是需要及時的進行報告的,如果因為特殊原因沒有辦法及時上報就必須要在事故放生後的30日以內進行補報,否則會帶來很大的麻煩。
法律依據:《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 第十一條 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逐級上報事故情況,每級上報的時間不得超過2小時。
④ 求公司的網路安全管理制度
公司網路安全管理制度
為加強公司網路系統的安全管理,防止因偶發性事件、網路病毒等造成系統故障,妨礙正常的工作秩序,特製定本管理辦法。
一、網路系統的安全運行,是我公司安全生產的一個重要內容,公司安排專人負責全公司網路系統的安全運行工作。
二、網路系統的安全運行包括三個方面的內容:一是網路系統數據資源的安全保護,二是網路硬體設備及機房環境的安全運行,三是網路病毒的防治管理,四是上網信息安全及電子郵件。
(一) 數據資源的安全保護。網路系統中存貯的各種數據信息,是供用電生產和管理所必須的重要數據,數據資源的破壞將嚴重影響生產與管理工作的正常運行。數據資源安全保護的主要手段是數據備份,規定如下:
1、網路應用重要部門或單位的數據必須做到每日一備份。
2、網路系統的重要數據及時備份。
3、一般用機部門或單位作到每周一備份。
4、系統軟體和各種應用軟體採用磁碟或光碟及時備份。
5、數據備份時必須登記以備檢查,數據備份必須正確、可靠。
6、嚴格網路用戶許可權及入網用戶名及口令管理。
(二)硬體設備及機房環境的安全運行
1、硬體設備的供電電源必須保證電壓及頻率質量,一般應同時配有不間斷供電電源,避免因市電不穩定造成硬體設備損壞。
2、安裝有保護接地線的,必須保證接地電阻符合技術要求(接地電阻≤2Ω,零地電壓≤2V),避免因接地安裝不良損壞設備。
3、設備的檢修或維護、操作必須嚴格按要求辦理,杜絕因人為因素破壞硬體設備。
4、各類網路房必須有防盜及防火措施。
5、保證網路運行環境的清潔,避免因集灰影響設備正常運行。
(三) 網路病毒的防治
1、各單位伺服器必須安裝防病毒軟體,上網網路保證每台網路有防病毒軟體。
2、定期對網路系統進行病毒檢查及清理。
3、所有軟磁碟須檢查確認無病毒後,方能上機使用。
4、嚴格控制磁碟交換和外來軟磁碟的使用,各單位各部門使用外來磁碟須經檢驗認可,私自使用造成病毒侵害要追究當事人責任。
5、加強上網人員的職業道德教育,嚴禁使用游戲盤,在網路上玩游戲者一經發現將嚴肅處理。
(四) 上網信息安全及電子郵件
1、 各單位網路管理員必須定期對網上論壇及上網信息檢查,發現有關泄漏企業機密及反動言論與不健康信息要及時刪除,並記錄,隨時上報科技科。
2、所有上網人員如收到反動郵件有責任及時上報公司科技科,如不上報,一經發現,公司將視情節輕重,做相應處罰,情節嚴重者,公司可提請刑事處罰。
三、要嚴格執行國家相關法律法規,防止發生竊密、泄密事件。外來人員未經單位主管領導批准同意,任何人不得私自讓外來人員使用我公司的網路系統作任何用途。
四、各部門要加強對各網路安全的管理、檢查、監督,一旦發現問題及時上報公司負責人。公司計算機安全負責人分析並指導有關部門作好善後處理,對造成事故的責任人要依據情節給予必要的經濟及行政處理。
五、未經公司負責人批准,聯結在公司網路上的所有用戶,嚴禁在同過其它入口上因太網或公司外單位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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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 網路安全監測裝置不上報事件怎麼處理
你說的上報事件是站端向主站上報吧
1、首先要確定網路是否通暢,路由是否正確,交換機埠是否up,後台ping主站地址是否正常
2、然後檢查通訊配置,主站地址配置是否正確,有沒有勾選告警上傳選項
3、再檢查本端證書及主站證書導入是否有誤,可以在後台用cat命令查看證書存放路徑下的證書跟調度發過來的證書是否一致
4、查看縱向隧道是否協商成功,8800埠是否在縱向加密策略上打開,一般縱向需要建2條策略,第一條埠本端8800-8801對端1024-65535,第二條本端1024-65535對端8800-8801
5、重啟上傳程序或者直接重啟監測裝置後查看有沒有跟主站的tcp鏈接
6、調度主站導入站端證書是否正確,站端ip是否配置正確,主站重啟接收程序
7、如果檢查了這些還是有問題盡快聯系廠商工程部和研發人員
希望問題早日解決
⑥ 安全事故上報流程
法律分析:1、事故報告階段:事故發生後,事故單位有關人員在1小時內向縣級以上安監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報告。2、事故調查階段。3、事故處理階段。4、事故結案階段:按照政府批復的事故調查報告,有關機關和事故發生單位應當及時將處理結果報調查組牽頭單位,事故調查組及時予以結案,出具結案通知書。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三十五條 安全生產設施或者安全生產條件不符合國家規定,因而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後果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惡劣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百三十五條之一舉辦大型群眾性活動違反安全管理規定,因而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後果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惡劣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三十七條 建設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工程監理單位違反國家規定,降低工程質量標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對直接責任人員,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後果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⑦ 網路安全管理的管理制度
1、所有接入網路的用戶必須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嚴格執行安全保密制度,並對所提供的信息負責。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利用連網計算機從事危害城域網及校園網防火牆、路由器、交換機、伺服器等網路設備的活動。
2、在網站上發現大量有害信息,以及遭到黑客攻擊後,必須在12小時內向三門縣教育局現代教育中心及公安機關報告,並協助查處。在保留有關上網信息和日誌記錄的前題下,及時刪除有關信息。問題嚴重、情況緊急時,應關閉交換機或相關伺服器。
3、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校園網及其連網的計算機上收閱下載傳遞有政治問題和淫穢色情內容的信息。
4、所有接入網路的用戶必須對提供的信息負責,網路上信息、資源、軟體等的使用應遵守知識產權的有關法律法規。對於運行無合法版權的網路軟體而引起的版權糾紛由使用部門(個人)承擔全部責任。
5、嚴禁在網路上使用來歷不明、引發病毒傳染的軟體,對於來歷不明的可能引發計算機病毒的軟體應使用公安部門推薦的殺毒軟體檢查、殺毒。
6、認真執行各項管理制度和技術規范,監控、封堵、清除網上有害信息。為有效地防範網上非法活動、各子網站要加強出口管理和用戶管理。重要網路設備必須保持日誌記錄,時間不少於180天。
⑧ 互聯網網路安全信息通報實施辦法的附件一:信息報送項目
(一)基礎電信業務經營者
1、本單位提供互聯網接入服務的普通電信用戶、專線用戶、重要信息系統用戶業務發生阻斷、擁塞等異常情況。
2、本單位IP基礎網路設施,包括互聯網國際設施、國內互聯網設備和鏈路、IDC等發生癱瘓、阻斷等異常情況。
3、本單位域名解析服務系統發生癱瘓、解析異常、域名劫持等異常情況。
4、本單位網上營業廳、門戶網站、移動WAP類業務,或與互聯網相連的網路和系統發生系統癱瘓、阻斷、用戶數據丟失等異常情況。
5、影響互聯網業務正常運營、影響用戶正常訪問互聯網、造成重大社會影響和經濟損失等異常情況。
6、本單位網內漏洞等網路安全隱患及處置情況。
7、本單位網內發生拒絕服務攻擊或其他流量異常事件情況。
8、本單位網內木馬和僵屍網路、病毒等惡意代碼傳播情況。
9、本單位網內路由系統出現的路由劫持情況(路由劫持指若同一IP地址前綴有多個自治系統為宣告者,且自治系統之間無隸屬關系或未得到該IP地址前綴的授權,則判定為域間路由劫持)。
10、本單位垃圾郵件監測、預警和處置情況。
11、獲知的由本單位提供服務的重要信息系統用戶內部發生的網路安全異常情況。
12、通過各種渠道獲得的其它信息。
(二)互聯網域名注冊管理、服務機構
1、本單位域名系統解析服務異常等情況,包括系統穩定性、解析成功率、響應時間、解析數據和資料庫等方面出現的異常情況。
2、網頁掛馬、網路仿冒、域名劫持等網路安全事件。
3、域名系統相關的系統漏洞等網路安全風險信息及處置情況。
4、可疑域名或域名注冊行為等情況。
5、通過各種渠道獲得的其它信息。
(三)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者(IDC、門戶網站、搜索引擎服務提供商等)
1、IDC:
(1)IDC網路出口鏈路中斷或擁塞。
(2)由IDC提供服務的網站或託管主機感染病毒、木馬和僵屍惡意代碼,或被利用實施網路攻擊、網路仿冒等網路安全事件的情況。
(3)通過各種渠道獲得的其它信息。
2、門戶網站、搜索引擎服務提供商等:
(1)網路接入鏈路中斷或擁塞。
(2)系統癱瘓、遭到入侵或控制、應用服務中斷等。
(3)用戶數據被篡改、丟失等。
(4)垃圾郵件發現和處置情況。
(5)系統感染惡意代碼情況。
(6)網頁篡改、網路仿冒等情況。
(7)通過各種渠道獲得的其它信息。
(四)中國互聯網協會
1、垃圾郵件相關情況。
2、互聯網用戶反映的影響互聯網業務的重要網路安全情況。
3、通過各種渠道獲得的其它信息。
(五)CNCERT
1、本單位自主監測到的信息。
2、各信息報送單位報送的信息。
3、通過國際、國內合作單位等渠道獲得的信息。
4、通過各種渠道獲得的其他信息。
(六)通信管理局
1、重點報送本行政區域內或與本行政區域相關的重要網路安全信息。
2、通過各種渠道獲得的其他信息。
⑨ 有沒有詳細的網路安全等級保護流程介紹謝謝了。
開展網路安全等級保護工作的五個規定基本動作:定級、備案、建設整改、等級測評、監督檢查。具體細節:
定級階段:
網路運營者確定等級保護對象,明確定級對象,梳理等級保護對象受到破壞時所侵害的客體及對客體造成侵害的程度。
備案階段:
第二級及以上網路運營者在定級、撤銷或變更調整網路安全保護等級時,在明確安全保護等級後需在10個工作日內,到縣級以上機關備案,提交相關材料。
建設整改階段:
安全建設整改工作分五步進行:
落實安全建設整改工作部門,建設整改工作規劃,進行總體部署;
確定網路安全建設需求並論證;
確定安全防護策略,制定網路安全建設整改方案
根據網路安全建設整改方案,實施安全建設工程;
開展安全自查和等級測評,及時發現安全風險及安全問題,進一步開展整改。
注意:全國各地區政策不一樣,以實際情況為准。
等級測評階段:
網路安全等級保護測評過程分為4個基本活動:測評准備活動、方案編制活動、現場測評活動、分析及報告編制活動。
監督檢查階段:
每年至少開展一次安全檢查,涉及相關行業的可以會同其行業主管部門開展安全檢查。必要時,機關可以委託社會力量提供技術支持。
以上都是摘自時代新威官網,裡面等保干貨非常多,解釋更加規范、准確。
⑩ 安全事故上報及處理流程怎麼寫
1,抬頭 是向上一級報告的名稱
2,安全事故時間、地點、人員
3,安全事故的經過
4,安全事故採取的措施
5,事故造成的後果 死、傷情況、直接損失、間接損失
6,事故原因分析
7,安全事故應該吸取的教訓
8,要註明的有關事項
9,報告單位、人員、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