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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河工匠網路安全

發布時間:2022-09-23 02:53:13

A. 如何評價《大國重器2》有哪些精彩的故事嗎

《大國重器》第二季在第一季的基礎之上,重裝升級,從八個角度,海陸空三方面,60個小故事,全面展現「國之利器」:實體製造的強悍之處。

中國的重器之路,短短十載光陰,即從第一季的追趕者,到全面跨越,一步步成長為世界的領先者和掣肘者,這就是屬於我們的《大國重器》。

整個搜救行動,從報警開始到找尋結束,共計用時25分鍾。

智能大腦、雲計算、大數據將慢慢的走進我們生活,支撐起我們更快建、便利的生活軌道。

B. 海工匠商城買的東西怎麼使用

按使用說明書使用。
青島海工匠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成立於2020年08月10日,經營范圍包括許可項目:貨物進出口,技術進出口,互聯網信息服務。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准後方可開展經營活動,具體經營項目以相關部門批准文件或許可證件為准。
一般項目:軟體開發,軟體銷售,計算機軟硬體及輔助設備批發,計算機軟硬體及輔助設備零售,計算機系統服務,信息系統集成服務,網路與信息安全軟體開發,網路技術服務,信息技術咨詢服務。

C. 天津發布人才戰略意見 標注可直接在津落戶人員范圍

近日,市委辦公廳印發《中共天津市委、天津市人民政府關於深入實施人才引領戰略加快天津高質量發展的意見》,全文如下:

為進一步做好新時代人才工作,最大限度激發人才創新創業創造活力,推動人才引領高質量發展,提出如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牢固樹立「人才是第一資源」的理念,貫徹黨管人才原則,堅持世界眼光、高端引領、市場主導、改革創新,圍繞天津「一基地三區」功能定位,適應世界科技前沿、國家重大戰略和天津發展需求,以更大氣魄、更寬視野、更強力度把各方面優秀人才集聚起來,打造「海河英才」行動計劃升級版。到2025年,建成科學規范、開放包容、運行高效的人才發展治理體系,形成更具競爭力的人才發展體制機制優勢,建成更有吸引力的創新創業綜合生態系統,將天津打造成全國自主創新重要源頭和原始創新主要策源地、全球創新人才匯聚發展高峰高地,為實現天津高質量發展、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大都市提供堅實人才保障。

二、施行更加開放有力的政策措施,加速集聚海內外優秀人才

(一)支持留學回國人員創新創業。加大對新近全職來津就業、創業的留學回國人員創新創業項目啟動支持力度。成長潛力特別突出的留學回國人員申報人才項目,可適當放寬年齡、海外經歷、回國時限等要求。具有中國國籍的本科以上學歷留學回國人員,可直接在津落戶。留學回國人員自願放棄外國國籍並申請加入或恢復中國國籍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和國家移民管理局相關規定,優先為其本人及隨歸、隨遷的配偶、子女辦理加入或恢復中國國籍並落戶天津手續。對加入外國國籍在津創新創業的留學回國人員,積極提供辦理簽證等便利服務。

(二)實施外籍人才工作居留便利化舉措。積極申請國家創新性、突破性人才政策在天津試行。實行外國人工作許可證、外國人居留許可、外國人永久居留證推薦函「三證聯辦」,實現「一口受理、一並辦結」。為外籍領軍人才及其團隊核心成員辦理長期居留和永久居留提供便利,經團隊主要負責人推薦,可對核心成員放寬年齡、學歷和工作經歷等限制辦理工作許可。支持為創業期內的外籍人才辦理工作許可,推動創新創業項目在津落地孵化。全面推行電子證照,提高證照申請和使用便利度。

(三)創新人才和團隊引進方式。通過舉辦世界智能大會、天津市創新創業大賽等活動,大力引進海內外人才。精準對接用人單位人才需求,科學編制引才圖譜和需求目錄,通過媒體平台、人才工作站等多種途徑和渠道,面向全球發布人才政策和需求信息。圍繞重大科技項目研發需求,採取揭榜制、掛帥制、科研眾包等方式,徵集破解「卡脖子」技術難題的人才和團隊。推動在津高校、科研院所和企業共建引才平台,聯合引才、共享人才。支持用人單位與中介機構、行業協會、社會組織等合作,引進高端緊缺人才。支持海外一流高校來津合作辦學,鼓勵外資研發機構、科研院所等與我市共建實驗室和人才培養基地。

三、運用更加務實精準的創新舉措,加快培養造就高水平人才隊伍

(四)加快培養創新創業領軍人才。完善領軍人才培養體系,5年內培養500名市級領軍人才、1000名行業領軍人才、2000名區域領軍人才,助推更多領軍人才入選國家級人才計劃工程。依託前沿科學技術中心、重大科技基礎設施、交叉科學中心,結合推進高校「雙一流」和新工科建設,集聚和培育一批在國內外具有重要影響力的領軍人才和創新團隊。優化企業家成長環境,打造突出實體經濟、尊重愛護企業家的良好環境,面向企業家開展政策法規、管理知識、科技創新等培訓,全面提升企業家和企業高層次管理人才全球視野、戰略思維和創新能力,形成一支領軍人才、骨幹人才、後備人才銜接有序,富有創新意識和能力的企業家隊伍。

(五)廣泛儲備創新後備人才。以人工智慧、新一代通信與智能網路、大數據、區塊鏈、量子科技、生物醫葯、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製造、金融科技等前沿領域為重點,每年面向世界排名靠前的高校(學科)遴選一批海內外優秀博士,依託博士後科研流動站、博士後科研工作站培養,在科研項目、導師帶培、學術交流等方面給予重點支持,儲備一批具有發展潛力的青年創新人才。深入實施天津市青年人才托舉工程,每年選拔100名青年科技工作者,給予長期、穩定支持,打造一支未來科技創新生力軍。按照有關規定組織開展天津青年科技獎評選,激勵青年科技工作者積極投身科技創新事業,培養造就一批能夠躋身世界科技前沿的青年學術和技術帶頭人。

(六)精心培育卓越製造人才。圍繞製造業立市目標,制定出台重點產業人才支持政策,5年內重點引育1萬名工程技術人才。以人才為核心集聚創新要素,圍繞核心裝備、基礎材料、晶元設計、先進工藝等,加快打造集成電路產業人才高地;以關鍵技術突破、產業基礎服務平台、主要應用領域等為重點,加快打造特色鮮明的人工智慧產業人才高地;聚焦創新葯研發和成果轉化,加快打造具有國際比較競爭優勢的生物醫葯產業人才高地。加大新能源、新材料、航空航天、高端裝備、汽車、石油石化、平台經濟、新基建等領域人才培養力度。建立完善高校學科專業、類型、層次和區域分布動態調整機制,加快培養我市重點產業急需緊缺人才。

(七)積極培養產業基礎人才。加快高技能人才隊伍建設,5年內培養100名傑出技能人才、1000名拔尖技能人才、1萬名優秀技能人才。充分發揮企業在職工培訓中的主體作用,加強企業公共實訓基地、技能大師工作室等建設,引進知名職業培訓機構,創新校企協同育人機制,多渠道搭建技能人才培養平台。強化技能競賽引領作用,廣泛開展職業技能大賽。發揮「海河工匠」、天津市技術能手等典型示範作用,加大對高技能人才的宣傳力度,大力弘揚勞模精神、勞動精神、工匠精神。完善技能人才評價機制,加強技能人才自主評價示範企業建設,建立職業資格、職業技能等級與專業技術職稱比照認定製度,打通高技能人才與專業技術人才職業發展通道。

(八)分類培養專業人才。全面提升基礎教育質量,5年內培養300名具有學科領軍能力、豐富教學經驗、改革創新精神的名校長、名班主任和名教師,1.6萬名具有扎實教育理論功底和良好教研能力的市、區兩級骨幹教師。加強衛生健康專業人才隊伍建設,5年內培養2000名復合型、專業化衛生健康人才。加大社會工作專業人才培養力度,5年內培養1萬名社會工作者。加強金融服務、商務會展、港口運營等領域高端專業人才培養,引導各類人才服務創新發展。

四、探索更加靈活高效的體制機制,精準扶持人才創新創業

(九)提升創新創業載體功能。建設科研創新領航區,推進大型地震工程模擬研究設施、國家曙光先進計算機產業創新中心、組分中葯國家重點實驗室、國家應用數學中心等重大創新平台建設,發揮重大科研設施「築巢引鳳」作用。加快建設生物醫葯產業生態區、無人機駕駛航空試驗基地、網路信息安全產品和服務產業集群、「北方聲谷」、「細胞谷」、「京津醫葯谷」和「信創谷」,打造創新創業要素集聚、生活配套服務齊全、交通出行便利的標志性產業聚集區。深入推進產教城融合發展,打造若干個大學科技園,構築知識、人才、產業、城市空間融合發展的創新高地。支持中心城區聚焦培育平台經濟、共享經濟等新經濟、新業態、新模式,盤活閑置樓宇資源,建設「專精特新」眾創空間,提升對高端人才和青年人才的吸附能力。

(十)完善人才評價使用機制。堅決破除唯論文、唯職稱、唯學歷、唯獎項等傾向,不把人才榮譽性稱號作為承擔科研項目、獲得科技獎勵、職稱評定、崗位聘用、薪酬待遇確定的限制性條件。推行代表作評價制度,突出標志性成果的質量、貢獻、影響。在高層次人才計劃中,試行科學家、企業家直接舉薦制度。完善技術轉移轉化人才評價工作,在工程技術系列中新增設技術經紀職稱專業,業績突出的人才可不受學歷、資歷、下一級職稱等限制,直接申報高級職稱。在具有國際影響力的專業前沿領域,放開事業單位「雙肩挑」人才兼職限制。按規定對符合條件的專業技術人才等適當延長退休年齡。

(十一)實行以增加知識價值為導向的分配機制。高校和科研院所可在核定的績效工資總量內,自主決定績效考核和績效分配辦法。對高校、科研院所全時全職承擔國家和我市關鍵領域核心技術攻關任務的負責人實行年薪制、協議工資制或者項目工資制,所需績效工資總量在單位績效工資總量中單列,不受年人均收入調控線和年收入增幅限制,不納入單位工資總量基數。完善科技成果轉化利益分配機制,賦予科研人員職務成果所有權或長期使用權,允許試點單位科研人員以持有的不低於10年職務科技成果長期使用權作價入股。完善科研人員職務科技成果轉化政策,通過提高轉化收益比例等方式對發明人或團隊予以獎勵。研究實施金融等重點領域高級管理和科研人才所得稅稅負差額補貼政策。落實職務科技成果轉化現金獎勵稅收減免等政策。

(十二)建立更加順暢的人才流動機制。設立京津冀科技成果轉化基金,加快京津冀科技成果轉化聯盟、通武廊人才一體化發展示範區等重大平台建設,吸引和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溢出的人才、團隊和項目。深入推進無人機和新材料、智能軌道交通、智能網聯汽車、半導體和集成電路、高端裝備和智能製造、互聯網新經濟、動力與電氣、電子信息與大數據、生物醫葯、航空航天等十大產業人才創新創業聯盟建設,推進人才工程、人才計劃和人才項目向聯盟傾斜,促進科技創新和產業需求無縫銜接,推進企校人才資源共享共用。鼓勵有創新實踐經驗的企業家和企業科技人才到高校和科研院所兼職。實施助力鄉村教師專業發展、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選派科技特派員和特聘農技員等基層服務項目,面向全國招錄優秀農村專職黨務工作者,引導人才向農村基層一線流動。

(十三)實施更加有力的金融支持政策。落實國家融資擔保基金、天津市融資擔保發展基金、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和金融機構風險分擔機制。鼓勵金融機構開發提供人才貸、人才投、人才險等創新產品,鼓勵保險機構開發推出覆蓋研發、創業以及人才健康等領域的保險產品。推進知識產權質押融資增量擴面,完善商業銀行與風險投資、天使投資投貸聯動,緩解人才創業初期融資困難。依託上交所資本市場服務(天津)基地、天津科技金融路演中心、天津濱海櫃台交易市場等平台,協助企業對接海河產業基金等各類創投基金和私募股權基金進行股權融資,支持人才創業企業在主板、中小企業板、科創板等各級資本市場掛牌上市。

五、建設更加包容和諧的宜居宜業環境,營造人才發展生態體系

(十四)優化人才公共服務。升級「海河英才」網站,建設運營權威統一的綜合性人才門戶網站,實現政策發布、崗位徵集、人才對接、項目合作「一網統覽」。建立「海河英才之家」,定期開展主題沙龍、學術論壇、成果展示等活動,搭建資本對接、技術交流和項目合作平台。建立一支熟悉政策、精通業務、善於溝通的人才服務專員隊伍,為高端人才科研、創業、生活提供專業服務。開發推出「海河英才服務碼」,實現人才服務項目「一碼集成」,為人才提供優質高效綜合服務。

(十五)強化人才安居保障。通過改擴建一批現有房、轉化一批保障房、租購一批商品房、新建一批公寓房,多渠道規劃建設人才公寓。落實人才公寓水、電、熱支持性價格政策。支持承擔國家和我市重點項目、創新人才集聚的企事業單位在符合相關規劃的前提下,利用自有產權土地建設租賃住房。大力推廣代理經租等市場化方式,拓寬租賃房房源籌措渠道,滿足人才階段性住房需求。

(十六)加強人才服務保障。設立人才檔案專庫,為企業家和創業人才接轉、存儲和使用人事檔案等提供專屬服務。為符合規定的領軍人才辦理醫療保健證,在定點保健醫院享受相應醫療保健服務。領軍人才經認定可直接申領一個小客車指標。對領軍人才配偶,由市、區組織人事部門或人才所在單位按照對口原則協調安排工作,暫未就業的發放生活補助。保障領軍人才子女入學權益,根據需求就近安排入園入學,即來即辦。

六、提升人才治理能力,構築更具競爭優勢的發展格局

(十七)完善黨管人才工作格局。完善黨委統一領導、組織部門牽頭抓總、有關部門齊抓共管、用人主體主動作為、社會力量積極參與的人才工作新格局。整合全市平台、機構和項目資源,構建立體化人才工作矩陣,實行扁平化服務管理。落實人才工作目標責任制,將人才工作任務完成情況納入區和部門績效考核指標體系,考核結果作為領導班子評優、幹部評價的重要依據。

(十八)健全聯系服務專家制度。加強政治引領和政治吸納,發揮黨組織凝聚人才作用。完善黨委聯系專家制度,黨政領導幹部直接聯系人才。加大在人才群體中發展黨員、選拔幹部工作力度,推薦優秀人才作為黨代會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提名人選。推進人才智庫建設,建立完善專家建言獻策機制。關心關愛人才,定期組織走訪慰問、休假療養等活動。

(十九)營造良好環境。加強人才發展法治保障,適時出台天津市人才發展促進條例,深化人才培養、引進、管理、使用、評價、激勵和保障等制度改革。建立人才工作法律顧問制度,組建人才工作法律顧問團,提供集約化、精準化、專業化「一站式」法治服務。全面優化營商環境,推行包容審慎監管模式,支持創辦新技術、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等各類商事主體。建立人才創新創業項目容錯免責制度,鼓勵創新,寬容失敗。大力弘揚新時代科學家精神,講好創新創業人才在天津奮斗故事,積極選樹和宣傳先進典型,營造促進人才發展良好氛圍。


來源:天津日報

D. 天津人才引進政策

天津市的人才引進補貼發放政策主要集中於以下方面:
1、對於高層次的產業人才,包括創業領軍人才、高端創業人才等,給予50萬元不等的資金支持;
2、在建設創新創業平台方面提供補貼,例如對於國家級的人才培訓基地,有500萬元的經費資助;
3、在高技能的人才隊伍培養上,提供獎勵支持,提供境內外研修機會等;
4、對於緊缺人才也給予補貼資助,例如對於人文社科特聘教授最高給予50萬元研究經費等。除此之外,天津市在創新創業的多方面都給予大力支持。
落戶條件
一、學歷型人才
1、普通高校畢業生(全日制本科生),一般不超過40周歲;
2、獲得碩士學位的一般不超過45周歲;
3、獲得博士學位的年齡不受限制。
二、資格型人才
1、獲得副高級及以上職稱資格的;
2、擁有國內外精算師、特許金融分析師(CFA)、金融風險管理師(FRM)、注冊會計師、注冊稅務師、注冊建築師、注冊勘察設計工程師、注冊資產評估師、律師等執業資格的。
三、技能型人才
高等職業院校畢業、在本市用人單位就業,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不超過30周歲;
2.具有高級職業資格或在津工作滿1年,不超過35周歲;
3.具有技師職業資格,不超過40周歲;
4.具有高級技師職業資格,不超過50周歲。
中等職業學校畢業(普通中專、職業高中、技工院校)、在津工作滿1年,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具有高級職業資格,不超過35周歲;
2.具有技師職業資格,不超過40周歲;
3.具有高級技師職業資格,不超過50周歲
創業型人才的含義是什麼
1、來津創辦符合天津產業政策導向的企業創業者,企業穩定運行超過1年,創業者累計繳納個人所得稅10萬元以上。
2、創業團隊核心人才不受年齡限制(創業團隊核心成員人才主要是指,來津創辦企業的董事長、總經理、法定代表人以及主要股東)。
3、企業核心成員不是原始創業者,還需在該企業任職超過1年。
總結:天津急需型人才,人工智慧、生物醫葯、新能源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術、高端裝備製造、數字創意、航空航天、節能環保等戰略性新興產業領域的領軍企業所急需的人才,由企業確定。各區人才辦負責組織所在區領軍企業的資格認定並公布領軍企業名單。
法律依據:
《2020年天津市人才補貼政策》
第一條扶持高層次產業人才
(1)對創業領軍人才,給予最高1000萬元科技成果轉化資金補助和最高200萬元獎勵資助。
(2)對高端創業人才,給予最高50萬元創業啟動資金支持。
(3)實施企業家隊伍建設「111」工程,培養100名傑出企業家,給予每人100萬元經費資助;支持培養1000名新型企業家、1萬名優秀企業家。
第二條加強創新創業平台建設
(1)對新認定的國家級人才培訓基地,給予一次性500萬元經費資助。
(2)對獲認定的市級留創園,給予一次性200萬元經費資助。
(3)對企業研發平台由市級升為國家級的,給予最高100萬元經費資助。
(4)對國家級人力資源服務產業園,給予500萬元經費資助。
第三條建設高技能人才隊伍
(1)對世界技能大賽獲獎者或專家教練組長、中華技能大獎獲得者、國家級技能競賽一等獎獲得者、全國技術能手等高技能人才,給予最高50萬元獎勵資助。
(2)每年選派100名高級技師赴境內外研修,給予每人最高10萬元經費資助。
(3)每年評選10名「海河工匠」,給予每人20萬元獎勵資助。
第四條激發人才創新創業活力
(1)支持企業技能型人才,破格申報技師或高級技師職業資格。
(2)鼓勵行業領軍企業自主評聘高層次人才。
(3)給予完成、轉化科技成果作出重要貢獻的人員不低於50%的獎勵。
(4)對參加國際學術交流,發表創新成果的高端人才,給予每年最高3萬元經費資助。
第五條引育高層次創新人才
(1)對頂尖人才可以採取「一人一策」方式給予支持,給予最高1000萬元科研經費資助和最高200萬元獎勵資助。
(2)對領軍人才給予最高200萬元獎勵資助。
(3)對高端人才最高給予100萬元經費資助。
(4)對青年人才,根據不同群體,可以連續3年給予每年15萬元經費資助,或給予一次性20萬元獎勵資助等。
第六條集聚急需緊缺專業人才
(1)對高教人才,最高給予自然科學和工程技術學科的特聘教授100萬元、人文社會科學特聘教授50萬元配套經費。
(2)對入選「五個一批」工程的宣傳文化人才,給予每人每年4萬元經費資助。
(3)對醫學人才,最高給予每人每年120萬元經費資助。

E. 通過觀看海河工匠杯頒獎儀式,你最大的收獲是什麼

要向獲獎者學習,努力成為一個對社會有用的人。
海河工匠杯頒獎儀式於2022年5月13日舉行,看完後我最大的收獲是要向獲獎者學習,努力成為一個對社會有用的人。
海河工匠杯是由天津市人社局、市教委、市總工會、團市委、市婦聯主辦的技能大賽。

F. 第二屆海河工匠杯得獎的有獎金嗎

第二屆海河工匠杯得獎的沒有獎金。

根據天津市政府文件現實,大賽獎勵沒有獎金。主要是獎勵如下:

取得競賽第1名的職工選手,可按規定向市人社局申報「天津市技術能手」、向市總工會申報天津市「五一」勞動獎章稱號。取得競賽項目前3名的女職工選手,可按規定向市婦聯申報天津市「三八紅旗手」榮譽稱號。

以上榮譽因競賽獲獎不重復享受。競賽前10名選手可按規定晉升職業技能等級。其他獎勵按有關規定執行。

競賽前100名的選手,可獲得由市勞動關系協調三方會議辦公室授予的「金牌勞動關系協調員」,若因前100名選手中有不符合企業在職職工身份的,將由後續名次選手遞補產生。對成績突出的單位授予優秀報送單位獎。

比賽的具體內容:

大賽不單獨設立理論考核模塊,只設實際操作考核。參照相應國家職業標准(三級,專業技術類為中級)編制技術文件和命題,對暫無國家職業標準的,參照行業發展實際或世賽標准以及承辦單位設施設備等條件,適當增加相關新知識、新技能、新設備等內容,編制技術文件和命題。

競賽試題由大賽組委會組織有關專家統一命制。具體競賽規程及要求由大賽組委會另行通知。

以上內容參考天津市人社局-第二屆「海河工匠杯」 技能大賽

G. 天津海河工匠培訓在哪報名

一、組織機構
本次競賽為市級一類競賽,由市人社局主辦,市職業技能公共實訓中心承辦。
成立競賽組委會,下設辦公室和專家委員會。辦公室設在市人社局,負責競賽綜合組織協調等工作。專家委員會設在市職業技能公共實訓中心,負責競賽組織實施工作。
二、競賽分組和參賽對象
(一)大賽分組
競賽設計算機及外部設備裝配調試員(智能感測器應用技術)、計算機程序設計員(工業機器人人工智慧技術應用)、人工智慧訓練師(服務機器人人工智慧技術應用)、無人機裝調檢修工(飛行器人工智慧技術應用)四個賽項。各賽項均設置職工組和學生組兩個組別,均為雙人團體賽。
(二)參賽對象
凡在相關崗位從事人工智慧、智能感測器技術應用、機器人人工智慧技術應用、飛行器人工智慧技術應用及人工智慧應用技術相關工作的企業職工、人工智慧應用技術相關專業各類院校教師及全日制在籍學生,均可報名參加相應賽項、組別的競賽。
已獲得「中華技能大獎」、「全國技術能手」榮譽稱號及在2019年、2020年各類競賽中已取得「全國技術能手」申報資格的人員,不得以選手身份參賽。具有全日制學籍的在校創業學生不得以職工身份參賽。
三、大賽內容
大賽由理論考試和實際操作兩部分組成。各賽項分別以計算機及外部設備裝配調試員、計算機程序設計員國家職業技能標准(職工組按照技師、學生組按照高級工)和人工智慧訓練師、無人機裝調檢修工職業工作要求為基礎,適當增加人工智慧應用技術在智能感測器、工業機器人、服務機器人、飛行器等方面的新技術、新工藝、新規范和企業生產實際等內容,學習借鑒世界技能大賽相關賽項命題內容和考核評價方法完成命題。
各賽項總成績中理論考試成績佔20%,實際操作成績佔80%。競賽試題由競賽組委會組織有關專家統一命制。具體競賽規程及要求由競賽組委會另行通知。
四、競賽報名
(一)報名時間
9月25日(星期六)前。
(二)報名方式
按照競賽組別和參賽對象要求,各區人社局、各委辦局(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部門及院校負責選送參賽人員集體報名。競賽組委會不接受個人報名,符合參賽條件的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到戶籍或工作單位、居住地所在區人社局報名。
(三)報名要求
各參賽隊選手均須來自同一單位。報名時需提供參賽人員身份證復印件1張、近期1.5寸彩色證件照片1張(有本職業國家職業資格證書者需提供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張),填寫《第二屆「海河工匠杯」技能大賽——天津市人工智慧應用技術職業技能競賽暨第二屆全國人工智慧應用技術技能大賽天津選拔賽選手報名表》(見附件2)、《第二屆「海河工匠杯」技能大賽—天津市人工智慧應用技術職業技能競賽暨第二屆全國人工智慧應用技術技能大賽天津選拔賽匯總表》(見附件3),並將電子版報名表及匯總表發送至郵箱:[email protected]。紙質版報名表及匯總表由各區人社局、各委辦局(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部門及院校蓋章後,於報名截止日期前送至市職業技能公共實訓中心。
五、競賽實施
(一)競賽形式
各競賽項目、組別的參賽選手按比賽總成績排名決定名次。
(二)競賽時間(暫定,市人社局將根據疫情防控情況適時調整)
10月15日:理論知識競賽。
10月16日至17日:實際操作技能競賽。
(三)競賽地點
天津市職業技能公共實訓中心。
六、競賽獎勵
獲得競賽各職業前10名的,職工選手可晉升技師職業資格或技能等級,已取得技師職業資格或技能等級的,可晉升到高級技師職業資格或技能等級;學生選手可晉升高級職業資格或技能等級。其他獎勵按有關規定執行。
全市決賽時,各賽項、組別參賽人數須在20人以上,報名不足20人的,不予獎勵,但擇優推薦參加全國比賽。對成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頒發優秀組織獎和職業技能競賽先進個人榮譽證書。

H. 天津市人才引進有什麼政策

法律分析
天津市的人才引進補貼發放政策主要集中於以下方面:1、對於高層次的產業人才,包括創業領軍人才、高端創業人才等,給予50萬元不等的資金支持;2、在建設創新創業平台方面提供補貼,例如對於國家級的人才培訓基地,有500萬元的經費資助;3、在高技能的人才隊伍培養上,提供獎勵支持,提供境內外研修機會等;4、對於緊缺人才也給予補貼資助,例如對於人文社科特聘教授最高給予50萬元研究經費等。除此之外,天津市在創新創業的多方面都給予大力支持。
法律依據
《2020年天津市人才補貼政策》
第一條 扶持高層次產業人才
(1)對創業領軍人才,給予最高1000萬元科技成果轉化資金補助和最高200萬元獎勵資助。
(2)對高端創業人才,給予最高50萬元創業啟動資金支持。
(3)實施企業家隊伍建設「111」工程,培養100名傑出企業家,給予每人100萬元經費資助;支持培養1000名新型企業家、1萬名優秀企業家。
第二條 加強創新創業平台建設
(1)對新認定的國家級人才培訓基地,給予一次性500萬元經費資助。
(2)對獲認定的市級留創園,給予一次性200萬元經費資助。
(3)對企業研發平台由市級升為國家級的,給予最高100萬元經費資助。
(4)對國家級人力資源服務產業園,給予500萬元經費資助。
第三條 建設高技能人才隊伍
(1)對世界技能大賽獲獎者或專家教練組長、中華技能大獎獲得者、國家級技能競賽一等獎獲得者、全國技術能手等高技能人才,給予最高50萬元獎勵資助。
(2)每年選派100名高級技師赴境內外研修,給予每人最高10萬元經費資助。
(3)每年評選10名「海河工匠」,給予每人20萬元獎勵資助。
第四條 激發人才創新創業活力
(1)支持企業技能型人才,破格申報技師或高級技師職業資格。
(2)鼓勵行業領軍企業自主評聘高層次人才。
(3)給予完成、轉化科技成果作出重要貢獻的人員不低於50%的獎勵。
(4)對參加國際學術交流,發表創新成果的高端人才,給予每年最高3萬元經費資助。
第五條 引育高層次創新人才
(1)對頂尖人才可以採取「一人一策」方式給予支持,給予最高1000萬元科研經費資助和最高200萬元獎勵資助。
(2)對領軍人才給予最高200萬元獎勵資助。
(3)對高端人才最高給予100萬元經費資助。
(4)對青年人才,根據不同群體,可以連續3年給予每年15萬元經費資助,或給予一次性20萬元獎勵資助等。
第六條 集聚急需緊缺專業人才
(1)對高教人才,最高給予自然科學和工程技術學科的特聘教授100萬元、人文社會科學特聘教授50萬元配套經費。
(2)對入選「五個一批」工程的宣傳文化人才,給予每人每年4萬元經費資助。
(3)對醫學人才,最高給予每人每年120萬元經費資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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