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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土資源部網路安全培訓

發布時間:2022-02-13 18:57:29

㈠ 國土資源部事業單位

(1)中國地質調查局負責協助國土資源部落實監管平台管理制度,研究監管平台相關標准、規范;負責按非礦權類地質工作項目信息導入模板(表2.1)的格式要求,於每年5月底前將上一年度本單位組織實施的中央財政安排的地質工作項目有關信息提供給國土資源部;負責保證監管平台日常運行經費,組織監管平台業務培訓。

(2)全國地質資料館負責監管平台的日常管理、維護和技術服務等工作。負責接收、驗收、轉送和保管匯交人向國土資源部匯交的成果地質資料;負責接收由國土資源部審批的地質資料保護申請表和向匯交人出具相應的回執,並對申請表提出初審意見;負責向驗收不符合要求的成果地質資料匯交人印發《地質資料修改、補充通知書》,待驗收合格後,通過監管平台將驗收合格信息告知國土資源部;負責代表國土資源部向匯交人發放地質資料匯交憑證,並承辦國土資源部和中國地質調查局(以下簡稱「地調局」)安排的其他相關工作。

(3)國土資源實物地質資料中心負責接收匯交人向國土資源部報送的實物地質資料目錄清單、移交清單和匯交承諾書,向匯交人印發《實物地質資料匯交通知書》和出具收到匯交人提交各類清單的回執,並通過監管平台將有關信息告知國土資源部和全國地質資料館;負責篩選、驗收匯交人向國土資源部匯交的實物地質資料,並通過監管平台將匯交結果告知國土資源部和全國地質資料館;負責協助全國地質資料館做好監管平台的技術服務工作,並承辦國土資源部和地調局安排的其他相關工作。

(4)國土資源部信息中心負責按探礦權、采礦權信息導入模板(表2.2,表2.3)的要求,於每年5月底前將上一年度國土資源部批準的探礦權、采礦權有關信息提供給國土資源部。

(5)國土資源部中央地質勘查基金管理中心負責按非礦權類地質工作項目信息導入模板(表2.1)的格式要求,於每年5月底前將上一年度本單位組織實施的中央地質勘查基金安排的地質工作項目有關信息提供給國土資源部。

㈡ 信息與項目信息

一、信息的概念

1.信息

信息(information)一詞來源於拉丁文,意思是指解釋或陳述。在現代社會中,信息是一個被廣泛使用的名詞。大約在20世紀20年代,西方科技界開始重視和研究信息問題,到了1948年,與信息有關的理論和技術脫穎而出,如資訊理論、控制論、系統論和計算機技術等。現在,信息資源已經與物質、能源成為當今世界的三大戰略資源。

從對信息進行研究和利用的角度作為出發點,信息可定義為:經過加工處理能對人們各項具體活動有參考價值的數據資料。項目組織的上下級之間和各職能部門之間應當提供的是信息,而不應當是消息。參加地質調查項目的成員,只有知道了項目的總體情況和完成工作所必需的信息後,才能很好地完成承擔的各項任務。因此,無論是項目負責人還是項目中上層管理者,都應十分重視信息的作用,佔有信息的多寡和使用信息的質量成為影響項目管理效率的重要條件之一。

信息具有以下基本特徵:①客觀性;②可存儲性;③可傳遞性;④可加工性;⑤共享性。

2.管理信息

管理信息是指那些以文字、數據、圖表、音像等形式描述的,能夠反映管理組織中各種業務活動在空間上的分布和時間上的變化程度,並對組織的管理決策和管理目標的實現有參考價值的數據和情報資料。從管理控制工作職能的角度來看,為了達到有效的控制,對管理信息具有以下基本要求:①准確性;②及時性;③可靠性;④適用性。

3.項目信息管理

項目信息管理是對項目信息的收集、整理、處理、儲存、傳遞與應用等一系列工作的總稱,也就是把項目信息作為管理對象進行管理。項目信息管理的目的是根據項目信息的特點,有計劃地組織信息溝通,以保持決策者能及時、准確地獲得所需的信息。

二、項目信息

項目信息是指任務書、數據、意見、計劃、安排、技術文件和會議等與項目具有聯系的各種信息。

1.項目信息的形式與來源

(1)項目信息的形式。在實際工作中,信息的形式是多樣的,大致可以分為4種:

1)個別談話。包括給項目組成員分析任務,檢查工作,向個人提出建議和幫助等;

2)書面材料。包括各種文件、復印件、傳真、談話記錄、技術報告和標准規范等;

3)會議。除會議形式傳達的文件外,集體討論形成的意見和培訓班發布的信息等;

4)技術形式。包括錄音、電話、廣播和音像等。

(2)項目信息的來源。信息來源可以分為5種:

1)記錄。記錄分內部和外部兩種。內部記錄多為書面材料形式,如野外地質記錄、各種質量記錄、會議記錄、樣品登記和送樣單,這些記錄可以從原始資料或文件檔案中取得;外部記錄是指從外部各種渠道獲取的資料。有關科技期刊、統計年鑒、報紙和統計報告等。

2)文件報告。主要指從組織內外的有關文件和報告中獲取的信息。如國土資源部、科學技術部、地質調查局等上級部門以及其他項目委託單位下達的任務書、地質調查技術標准與規范、野外驗收意見、報告審查意見和竣工結算報告等。

3)業務會議。這是通過召開各種會議,用審查、座談和討論的形式獲取的信息。這種形式比記錄和文件報告含有更豐富的信息,可以直接就項目設計、野外施工、報告完成情況進行討論和研究,以便得到更好的效果。

4)直接觀測。由於地質調查是一項實踐性很強的工作,為了驗證項目的實際進展和質量,管理者常常需要到野外一線對收集的第一手資料進行檢查或抽檢,以便使項目獲得更加可靠的資料。

5)個人交談。這是通過個人之間交換意見的形式來獲得信息。個人交談有利於獲得潛在的信息,有利於個人充分發表意見和觀點。

(3)項目信息的特點

1)信息量大。這是由於項目本身涉及的部門多、環節多、專業多、用途多、渠道多、形式多的緣故。

2)系統性強。項目的一次性特徵,決定了項目信息的量盡管很大,但信息基本上是圍繞項目而產生的,目標明確,信息集中,便於信息的梳理。

3)傳遞障礙多。一條項目信息往往要經過提取、收集、傳遞、存儲、處理等信息過程,在這一過程中,許多因素可以造成信息傳遞得不及時、不準確,處理得不合適,甚至應該存檔的而沒有保存。這些障礙產生的原因很多,如信息傳遞和加工人員對信息的理解能力、知識經驗、責任心的限制而產生的障礙;部門的分隔、項目的分散產生的障礙;信息技術手段落後而導致的障礙等。

4)信息反饋滯後。接收到的信息,往往需要進行加工、整理等進一步處理以後,才能送達決策者的手中。許多原因都可能使得信息的處理不及時而造成信息反饋的滯後。

2.項目信息的種類

項目信息在項目實施過程中有非常重要的作用,收集的項目信息是否准確、完整,項目信息能否及時傳遞給項目各有關部門,將決定項目的成敗。項目信息主要包括由上而下的信息、由下而上的信息和橫向信息3種類型。

(1)由上而下的信息。通常是指上級通知下級的有關情況,一般分為下級必須了解的、應該了解的和想要了解的3種。

1)下級必須了解的信息。為了更好地完成所承擔的工作任務,項目承擔單位和項目相關人員必須了解的信息包括:項目目標任務,組織結構及與項目組有關的部門與單位,項目組內部的分工和職責,項目開展的程序、進度、結束時間,與項目有關的技術標准與規范、業務指導意見等。

2)下級應該了解的信息。包括與該下級有關的工作進展和項目目標任務的變化。

3)下級想要了解的信息。一般情況下,下級想了解項目的特殊情況,以及近期的安排和項目變化的原因。

(2)由下而上的信息。項目負責人進行決策的過程中,需要依賴大量的信息,其中來自下級項目的執行及進展情況。作為項目負責人,起碼應掌握以下幾方面的信息:項目目標任務的完成情況(進度、經費、質量);人員、設備等資源的變化情況及干擾因素,項目內部成員的工作情況;參加項目或涉及的有關單位和部門造成的困難是哪些

(3)橫向信息。指同一層次不同項目組之間的信息關系。對於地質調查項目來說,橫向信息主要是技術交流。

從項目的信息來源來看,項目信息可分為兩種:

(1)內部信息。產生於項目管理過程的信息,如基層信息、各類報表、技術報告等。內部管理信息有:

1)來自各職能部門的項目計劃、質量計劃、費用預算、設備計劃和安全計劃,統計報表和工作總結。

2)各作業組提供的任務完成情況、野外路線統計和樣品分布圖等;

3)來自業務主管部門的項目驗收、審查通知和項目進展匯報和交流。

(2)外部信息。指項目以外的各種信息,如上級信息、市場信息、技術信息等。外部信息有:

1)各種媒體公開發表的信息,主要包括報刊、雜志和電視等;

2)上級主管部門發布的標准、規范和規定等;

3)各類科研院所掌握的最新科技成果;

4)各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對地質調查工作提出的建議;

5)地質調查單位提供的工作信息;

6)學會及行業協會所提供的信息。

從項目管理的過程來看,項目信息可分為以下幾類:

(1)進度控制信息。包括項目總體進度規劃和計劃、年度計劃、采購計劃、測試計劃、施工計劃、實際進度與計劃的比較等。

(2)質量控制計劃。包括設計、質量目標、技術規范標准要求、統一圖式圖例、統一岩石命名標准、質量檢查和記錄等。

(3)契約管理信息。包括項目的各類合同書、任務書、任務變更書、各類審查意見書、批准書等。

(4)費用控制信息。包括費用總體預算、計劃,年度費用計劃、各類費用明細、支出與計劃的比較等。

(5)項目其他信息。包括政策法規、規章制度、政府及上級批文、項目往來信函、會議記錄等。

三、項目信息的價值

項目信息的價值在於項目管理過程中對項目信息的有效應用,項目信息只是項目活動過程的一種記錄表達,包括數據的、文字的、圖表的等多種形式,其本身並不能自動地引起有效管理,信息不能保證項目的成功,缺乏信息的管理卻能導致項目的失敗。

信息為項目管理提供決策的依據,信息是項目管理的情報。無論是在項目立項階段,還是在項目實施過程中,針對項目進行的設計方案的制定和個性、計劃的制定和執行、野外施工的組織實施、工作任務的變更、質量工期的控制、技術路線的選擇等一系列的具體管理行為,這些管理行為和方案方法的選擇要做到科學合理,都離不開對項目信息的分析和研究,作為管理的基礎。例如,某地質調查項目需要施工5000m3的槽探工程,需要配置幾名地質工作人員才能保證及時編錄、采樣、作圖和進行資料的整理,就要對以往年度的樣品採集數量和種類、每個地質技術人員一年可以編錄多少槽探工程進行統計以後,才能得出本項目設計需要的人員數量,也只有在綜合分析所得出的信息基礎上作出的決策,才是科學合理的。

項目信息是一種與項目的人員、設備以及項目所需的材料有同等重要作用的項目資源,同時也是項目管理水平高低的量化反映。我們平時說某個項目管理水平高或低,往往是一種感性的認識,並沒有量化的指標。同樣的項目,在保證項目質量和工期的前提下,一個項目組織用人10名,另一個項目組織卻用了15個人,兩個項目組織的人工成本肯定不同,其管理水平必然能分出高低。同樣的,如果在市場競爭環境中,單位時間成本低的就比高的有競爭力。這些量化信息的取得,都是對項目實施過程中各類資料的收集整理獲取的很有價值的信息。

項目信息不會增加項目的價值,在追求利潤最大化的思想作用下,這也正是項目管理者往往忽視項目信息作用的原因。但是,項目信息卻可以降低項目的風險,通過科學合理的決策,可以降低項目的成本,當項目出現問題時,通過信息的分析,可以迅速地找到問題的症結。當項目信息的積累和處理達到一定水平以後,項目信息就是組織自身的標准。項目負責人和項目人員是流動的,項目信息的積累卻是項目的永久檔案。

㈢ 國土資源部〔2oo9〕141號文

於進一步推進礦產資源開發整合工作的通知(國土資發[2009]141號)
發布時間:2012-03-28
關於進一步推進礦產資源開發整合工作的通知
國土資發[2009]141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
《國務院關於全面整頓和規范礦產資源開發秩序的通知》(國發〔2005〕28號)和《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土資源部等部門對礦產資源開發進行整合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06〕108號)下發以來,各地高度重視,認真貫徹落實,在優化礦山開發布局、提高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水平、改善礦山安全生產狀況和礦山生態環境等方面取得了明顯成效。但由於礦產資源開發整合工作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涉及多方面利益關系的調整,工作量大,政策性強,難度大,目前各地整合工作進展不平衡,一些地方運作不規范,整合工作不徹底。為進一步推進礦產資源開發整合工作,促進礦業持續健康發展,經國務院同意,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目標任務
進一步推進礦產資源開發整合工作是礦產開發領域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的一項重要舉措,是調整礦產開發結構、推動產業升級、促進資源高效開發利用的有效途徑,是適應當前經濟形勢,實現礦業可持續健康發展的具體部署。要通過進一步推進整合,全面規劃,突出重點,構建礦產資源合理開發利用長效機制。
(一)礦產資源勘查開發布局進一步優化。按照成礦地質條件、礦產資源自然賦存狀況,科學編制礦產資源規劃、地質勘查專項規劃和礦業權設置方案,合理設置探礦權、采礦權,礦產資源勘查開發布局趨於合理。
(二)礦產資源勘查開發規模化、集約化程度進一步提高。逐步提高礦產資源勘查技術水平,淘汰落後開采能力,積極創造條件實施整裝勘查、勘查開發一體化,推動礦產資源進一步向勘查開采技術先進、開發利用水平高、安全生產裝備條件優良和礦區生態環境得到有效保護的優勢企業集聚,促進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水平進一步提高。
(三)礦山安全生產狀況、生態環境進一步改善。強化礦山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改善礦山安全生產條件,預防生產安全事故發生。按照財政部、國土資源部、原環保總局《關於逐步建立礦山環境治理和生態恢復責任機制的指導意見》的要求,建立健全礦山環境治理恢復保證金制度,制訂礦山生態環境保護與綜合治理方案。通過進一步推進整合,因礦山開發布局不合理引起的安全隱患逐步減少,廢棄物得到妥善有效處置,污染物集中治理並達標排放,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問題進一步得到防控。
(四)礦產資源合理開發利用長效機制初步建立。逐步建立以規劃為龍頭,以礦業權管理為核心,以准入制度為引導,以礦業權計劃投放為調節的礦業權管理制度體系;採用科學的采礦方法和選礦工藝,使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水平明顯提高;形成部門協作、上下聯動、共同推進礦產資源合理開發利用的長效機制。
二、基本原則
(一)進一步推進整合與產業結構調整相協調。結合國家產業規劃、政策和行業准入條件,優化礦產勘查開發結構和布局,鼓勵上下游企業聯合重組,推動產業結構調整和升級,提高產業集中度,增強產業競爭力。
(二)礦產資源勘查與開發相銜接。遵循地質工作規律和市場經濟規律,統籌規劃地質找礦與礦產開發,努力推進勘查與開發一體化。
(三)資源效益與環境效益、安全生產相統一。綜合考慮各種效益,在發揮好資源效益和經濟效益的同時,實現礦山安全效益和礦區環境效益。
(四)政府引導與市場運作相結合。以規劃為依據,以資源為基礎,政府引導、市場運作,綜合運用經濟、法律、技術和必要的行政手段,依法推進整合工作。
三、整合范圍
(一)國辦發〔2006〕108號文件規定的整合范圍。煤、鐵、錳、銅、鋁、鉛、鋅、鉬、金、鎢、錫、銻、稀土、磷、鉀鹽等15個重要礦種,以及其他對各地經濟社會發展具有較大影響的礦種;影響大礦統一規劃開採的小礦,一礦多開、大礦小開的礦區,小礦密集區,位於地質環境脆弱區范圍內的礦區;開采方法和技術裝備落後,資源利用水平低的礦山;生產規模長期達不到設計要求,管理水平低、存在安全隱患,社會效益、環境效益較差的礦山。
(二)探礦權整合范圍。具備統籌部署整裝勘查成礦地質條件的礦產資源勘查區;一個成礦區設置多個探礦權、布局明顯不合理的勘查區;勘查投入達不到勘查實施方案要求、「圈而不探」的勘查項目;不符合礦區規劃或不適宜單獨設置采礦權的勘查項目;其他需要整合的勘查區及勘查項目。
四、總體部署和要求
2010年3月底前,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按要求組織編制和審批整合實施方案,並報國土資源部備案。2010年年底前,按照經批準的進一步推進整合實施方案,全面完成整合工作任務,建立健全礦產資源管理有關制度,初步建立礦產資源開發利用長效機制。2011年起,整合工作轉入常態化管理。
(一)科學編制方案,實行分級審批。各地在加快推進已確定整合工作任務的基礎上,根據礦產資源規劃、地質勘查專項規劃、礦區總體規劃和產業政策,結合礦產資源潛力評價、礦產資源儲量利用調查和礦業權實地核查等工作,對本行政區域內礦業權設置情況進行全面梳理,對需進一步推進整合的礦區逐一登記造冊,確定整合范圍,編制整合實施方案。實施方案要明確2010年年底前必須完成的整合重點及目標任務。整合實施方案實行分級審批。整合礦區內礦山企業原采礦許可證均為市、縣級國土資源管理部門審批頒發的,整合實施方案可由市級人民政府審查批准,報省級人民政府備案後實施;其它整合礦區的整合實施方案由省級人民政府批准後實施。對已經批準的整合實施方案,在實施過程中出現新情況或與實際情況不符,需要調整整合實施方案的,應盡快組織修訂,經批准後組織實施。
(二)合理確定整合主體,鼓勵優勢企業參與整合。地方人民政府應結合實際,從資金、技術、管理和履行社會責任等方面制訂整合主體標准,明確整合後的礦山建設規模、礦產資源開發利用、安全生產及環境保護指標。要注重運用經濟手段推進整合工作,切實保護參與整合的礦業權人的合法權益。在符合整合主體標準的前提下,應優先從整合礦區內產生整合主體。對礦區內參與整合的礦業企業均達不到整合主體標准,或者參與整合的礦業企業在規定整合期限內未達成整合協議的,當地政府可以優先選擇符合產業政策和布局規劃的下游優勢企業作為整合主體;或者以招標方式規范引入優勢企業,公開、公平、公正地確定整合主體;或者將礦區內礦業權依法收回,統一規劃後按規定許可權以招標、拍賣、掛牌方式重新向符合整合主體標准要求的企業出讓礦業權。鼓勵優勢企業充分利用資金、技術、管理等方面的優勢,運用市場方式,實施整合,培育壯大礦業龍頭企業。
(三)規范證照辦理程序,提高行政效率。國土資源管理部門在礦區整合主體確定後,應及時劃定區塊或礦區范圍。對於應發放采礦許可證的,在劃定礦區范圍後,憑經評審備案的儲量核實報告、經審定的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方案及經審查批準的環境影響評價報告,頒發采礦許可證。礦山企業持該采礦許可證,須在兩年內完成采礦權有償處置及有關規定要件,開展生產系統改造,申辦其他相關證照;未取得相關證照前,礦山企業不得生產,采礦權不得轉讓、變更。負責整合工作的各相關職能部門要進一步密切配合,協調行動,齊抓共管,進一步明確整合工作流程,簡化辦事程序,提高行政效率,實行限時辦結、現場辦公、「一條龍」辦公等制度,依法為整合後的礦業企業換發相關證照。
(四)實施適度優惠政策,調動參與整合的積極性。按照整合實施方案,被整合礦業權周邊的零星邊角資源、不宜新設礦業權的深部資源可按計劃以協議方式出讓給整合主體。國土資源部將根據有關地方整合工作任務完成情況,在已確定的開采總量控制指標基礎上,經稀有金屬部際協調機制協商,可適度調整其鎢、銻、稀土等礦種開采總量指標。對整合任務完成較好的地區,在符合相關規定的前提下,優先考慮安排地質勘查基金項目、國家戰略性礦產勘查項目、礦山地質環境治理項目及礦產資源保護項目。
(五)創新整合模式,推動礦產開發結構調整。統籌考慮礦產資源及礦山企業生產要素,以及企業制度、技術、人才、資金等要素,進一步推進多要素整合。各地要創新整合模式,總結推廣成功經驗。積極探索多元投入,實施聯合出資、整裝勘查,勘查開發一體化,風險共擔、成果共享、互利共贏的新模式。鼓勵整合主體向資源高效開發利用、資源綜合回收率高、應用深部找礦技術和難處理礦高效選冶技術的企業傾斜。鼓勵有實力的企業突破地區、所有制的限制,以多種方式對礦業企業進行重組,實現規模化開發,進一步提升產業集中度,增強產業競爭力。
(六)健全完善制度,促進礦產資源開發合理布局和結構優化。加強礦產資源規劃管理,合理規劃重點勘查區和開采區,設置鼓勵、限制、禁止勘查區和開采區,優化礦產資源勘查開發布局。完善勘查開采和規劃管理制度,積極推進探礦權出讓分區管理,提高勘查開采准入條件,建立探礦權退出機制,限期淘汰達不到標準的礦山。根據規劃合理設置礦業權,原則上一個礦區只設置一個主體。對於同一個礦區有多個探礦權的,探礦權轉采礦權時要整合成一個開采主體。探索建立探礦權合理投放機制和采礦權總量控制制度,積極推進探礦權有計劃投放。對整合工作成效明顯的地區,在符合礦產資源規劃的前提下,礦業權投放數量可給予傾斜;對未通過整合驗收的地區,調減其新設礦業權投放數量計劃指標。
五、保障措施
(一)強化領導,建立共同責任機制。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充分認識整合工作的長期性、復雜性和艱巨性,認真履行整合工作主體責任,切實加強對整合工作的領導。地方各級國土資源、發展改革、工業和信息化、公安、監察、財政、環境保護、商務、工商、安全監管監察、能源等行政主管部門要按照國辦發〔2006〕108號文件的要求,明確分工,落實責任,加強協調,相互配合,建立共同責任機制,繼續加大對違規違法案件的查處力度,切實鞏固並不斷擴大整頓規范工作成果,進一步規范整合工作中的礦業權審批、項目核准、生產許可、安全許可、環評審查、企業設立等各項管理行為,確保整合工作有序推進。
(二)加大力度,扎實推進整合工作。各地要結合開展工程建設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治理工作,全面清理排查礦業權管理中存在的突出問題,採取有效措施,加大整合工作力度,扎實開展整合工作。要切實抓好整合實施方案的編制並嚴格審查,確保整合實施方案的科學性和可操作性。學習借鑒一些地方先進整合工作經驗,在實踐中不斷創新。注重策略,耐心細致地協調各方利益,先易後難,重點突破,全面推進。對已列入整合范圍的礦業企業,無故拖延整合的,要督促其限期開展整合;對借整合名義實施開發建設或非法生產的礦山企業,有關部門要通過聯合執法給予嚴厲打擊。各地要明確省、市、縣級整合重點礦區,制定掛牌督辦方案,分級對整合重點礦區實行掛牌督辦,限時完成整合工作任務;各級掛牌督辦重點礦區數量原則上不能少於本行政區域內確定整合礦區的30%;地方各級人民政府隨時掌握掛牌督辦整合重點礦區工作進展情況,將督辦責任落實到人。凡未按整合實施方案完成整合工作任務的地區,自2011年1月1日起,不得新設礦業權。
(三)加強督導,確保整合工作規范實施。各地要進一步加強對整合工作的督導,及時研究解決整合工作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加強對整合礦區實地檢查,確保整合到位,防止走過場、假整合。嚴禁借整合之機,倒賣礦業權。加強整合礦山爆炸物品管理工作,對整合工作中確定關閉的礦山,要依法吊銷其《爆炸物品使用許可證》,並對遺留的爆炸物品妥善處置;對整合工作中因開展生產系統改造需要使用爆炸物品的,公安機關憑國土資源管理部門頒發的采礦許可證及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出具的證明文件進行審批。對在協調確定整合主體、調整各方關系過程中採取不正當手段謀取利益的礦業企業,要建立黑名單並予以曝光。強化對國家行政機關工作人員違法違規行為的責任追究,對徇私舞弊、濫用職權的,要依法依紀嚴肅查處;對涉嫌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機關處理。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於2010年12月底前完成本行政區域內整合工作自查驗收,並向國土資源部、發展改革委等部門提交自查報告。國土資源部等部門將於2011年一季度對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整合工作進行抽查。
(四)加強宣傳,發揮典型引導作用。各地要充分發揮新聞媒體的輿論導向和監督作用,大力宣傳整合工作的重要意義、目標任務和工作成效,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要多渠道、多方式宣傳正面典型,總結推廣典型經驗,發揮典型示範引導作用;通報、披露整合工作推進不力地區和弄虛作假行為。國土資源部等部門將適時組織召開全國礦產資源開發整合工作經驗交流現場會。
二〇〇九年九月二十八號

㈣ 國土資源部副部長貟小蘇在接見國土資源違法舉報工作座談(培訓)會代表時的講話

(2010年9月27日)

同志們:

徐紹史部長因為上午參加國務院會議來不了,我代表徐紹史部長,代表國土資源部黨組來看望大家,向大家表示問候。12336國土資源違法舉報電話開通一周年了,這一年大家辛苦了。在一年多的時間里,通過舉報電話共受理了近11萬件違法違規線索,為國土資源管理、為國土資源執法監察做了大量的工作,作出了很大的貢獻。下一步要重點做好四方面的工作。

一、高度重視,確保暢通

各級國土資源行政管理部門,特別是主管領導一定要高度重視12336國土資源違法舉報工作。12336是國土資源管理的「窗口」,也是國土資源執法監察的「窗口」,更代表著全國40多萬國土資源部門幹部的形象。大家從各個角度聽到的社情民意和群眾訴求,從各個方面聽到的社會公眾對國土資源管理的意見,如何對待、如何處理,直接關繫到國土資源管理部門的形象。所以這項工作很重要,各級領導一定要高度重視。一是人員要逐步配齊加強;二是經費要保障。12336國土資源違法舉報工作是一項辛苦而緊張的工作,接聽電話、記錄情況、查處問題,環環相接,工作量大,所以一定要把保障工作做好。高度重視就是一定要使這項工作從「窗口」到查處反饋的過程暢通。目前,大家遇到的影響工作效果的主要問題有兩方面:一是有些問題的確存在,但查處得較慢,結果遲遲不能反饋給舉報人;二是有些地方查處難,特別是舉報反映的一些重點工程違法用地,處理起來的確很困難。因此,大家要勤動腦、想辦法,力保整個處理流程暢通,力求盡早地處理問題和答復問題。

二、加強分析研究,發揮作用

希望各省、市、縣在接到各類問題後,能夠對有關的問題進行認真分析研究。每個省、市、縣都應該認真分析本地的國土資源管理和執法監察情況,每個省至少每季度根據12336受理的情況進行綜合分析研究。這些情況往往反映了一個地區土地執法監管的工作狀況,反映了一個階段土地執法監察出現的新特點、新情況,並對這些情況及時分析研究,針對出現的問題研究提出解決問題的建議,更好地發揮12336的作用,為國土資源管理和執法監察提供更好的支撐。

三、加強學習,提高工作能力

要進一步加強對12336工作人員的培訓,提高他們的工作能力。如果只是接電話大家都輕松,但實際上有許多問題是要大家依法解答、分析研究、提出處理意見。在接到群眾舉報以後,大家必須及時地依法答復、依法處理,有很多問題可能不涉及國土資源管理工作內容,大家也應該及時地說清楚。12336不僅要建立起一個以執法監察為重點的暢通的工作程序,更重要的是要建立起一個能代表國土資源管理系統的工作體系,凡是通過12336打來的電話,必須認真辦理,不屬於受理范圍的,也應該認真負責地解釋清楚,不要用簡單的一句話「這不是我們的事」給推辭掉。

四、健全制度,規范工作

12336舉報工作是一項長期要做的工作,遇到的新情況、新問題不會少。因此,要從長計議,從健全制度、完善工作規范等方面,進一步提高12336工作的效率。特別是注意加強對12336的宣傳,使社會各個方面都了解國土資源部門有這樣一個面向社會、面向公眾、面向群眾、公開的違法線索受理平台,打造好這個平台,協助群眾通過平台,進一步解決國土資源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各種各樣的問題,進一步促進國土資源管理工作登上新的台階。

㈤ 國土資源部關於做好當前突發地質災害防範有關工作的通知

國土資電發〔2013〕7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副省級城市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國土資源局:

2012年入冬以來,部分地區出現持續雨雪冰凍異常天氣。當前,由於氣溫逐漸回升,冰雪融化下滲極易引發崩塌、滑坡等地質災害,突發地質災害防範工作任務艱巨。根據黨中央、國務院領導同志關於春節和「兩會」期間務必做好突發事件應對防範工作的指示精神,部領導要求堅決貫徹落實,切實做好當前突發地質災害防範應對工作,最大程度減少地質災害給人民群眾帶來的生命財產損失。現就有關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繼續高度重視,加強組織領導

各省(區、市)國土資源主管部門要高度重視,堅持以人為本,生命至上的理念,密切關注天氣變化,在當地政府的統一領導下,積極配合有關部門,進一步落實各項地質災害防範措施。加強指導,完善群測群防體系,充分發揮基層黨員、幹部和群測群防監測員的作用。

二、保持高度警惕,做好預報預警

各省(區、市)國土資源主管部門要進一步完善地質災害應急預案和防治方案,加強督促檢查,指導做好群測群防隊伍的組織和動員,密切關注危險區、隱患點。通過各種手段,及時發布預報預警信息,重點加強偏遠地區及地災高發區預警信息的發布。

三、加強應急值守,確保聯絡暢通

各省(區、市)國土資源主管部門要高度重視春節和「兩會」期間的應急值守工作,值班同志要責任心強、熟悉業務。要進一步健全值班制度,實行24小時專人值班,負責同志要輪流帶班指導,加強應急值守工作。

四、及時報送信息,保障生命財產安全

各省(區、市)國土資源主管部門要繼續強化信息報送工作,確保信息渠道暢通、信息傳遞准確及時。一旦出現重、特大地質災害災情險情,要及時核送信息,立即報告並即時啟動應急響應,要第一時間組織應急工作組趕赴現場,幫助和指導當地政府做好搶險救災工作,最大限度減少生命和財產損失。

五、妥善處置災情,准確發布信息

各省(區、市)國土資源主管部門要高度重視突發地質災害應急處置和信息發布工作,要有針對性地制定周密的應急處置預案,開展應急演練,確保一旦遇有重、特大突發地質災害,要以最快速的反應,及時處置。突發自然災害會造成人員傷亡,極易造成較大范圍社會恐慌,各地應做好應急准備,要在第一時間公開相關信息,引導社會輿論,以免影響社會穩定。

國土資源部

2013年1月29日

㈥ 國土資源部、交通運輸部、鐵道部關於加強公路和鐵路沿線地質災害防範工作的通知

國土資發〔2010〕88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國土資源廳(國土環境資源廳、國土資源局、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規劃和國土資源管理局),交通運輸廳(局、委),各鐵路局、各鐵路公司(籌備組),中鐵工程公司、中鐵建築公司:

近年來,交通運輸和鐵路部門高度重視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在建設和運營過程中,始終把地質災害防治作為重要工作內容,最大限度地減少和避免了地質災害造成的損失。受特大地震、極端天氣事件等因素影響,我國部分地區的在建或已建公路、鐵路沿線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質災害仍呈多發頻發趨勢,嚴重影響公路和鐵路的運營、建設和沿線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的事件時有發生。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領導同志指示,加強對雨季公路、鐵路沿線地質災害隱患的監測預警,保障運輸通道和群眾生命安全,各級國土資源和交通運輸行政主管部門、各鐵路單位要切實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強隱患排查,採取防範措施

各級交通運輸行政主管部門和各鐵路單位,要會同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定期對公路和鐵路沿線的地質災害隱患點進行排查、巡查和復查。對於尚未直接影響公路和鐵路安全的地質災害隱患點,要落實責任單位和責任人,設置相應的警示標志,納入監測體系,落實監測預警等各項措施。對於已直接影響公路和鐵路安全的地質災害隱患點,要迅速採取應急排危除險措施。

對於在建公路和鐵路工程,各建設及施工單位,要在臨時辦公場所、工棚選址及設備安置場地選擇時,避讓地質災害危險區,對於確實難以避讓的地質災害隱患點,必須落實嚴格的監測預警措施。對施工過程中產生的危岩、不穩定斜坡、泥石流等地質災害隱患點,要責成建設和施工單位,及時採取治理措施消除隱患。

二、完善應急預案,適時啟動預案

各級交通運輸行政主管部門和各鐵路單位要完善地質災害防治預案,並做好應急搶險物資、裝備、人員、資金等各類應急准備,對特別重要的地質災害隱患,要編制專門應急預案。組織開展應急演練,使相關幹部工人了解搶險任務、程序方法等,掌握預警信號、撤離路線和避險措施,確保一旦發生險情,能夠快速反應、正確處置。各級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要予以積極協助,共同做好工作。

三、主動防範,防治人為災害

對地災易發區內各類公路、鐵路和在建項目,以及公路、鐵路周邊建設項目,要按照《地質災害防治條例》的規定,嚴格執行地災危險性評估制度,從源頭上遏制地質災害的發生。建設、設計、施工和監理單位,必須按照評估報告提出的防範建議,做到地災治理工程與主體工程的設計、施工、驗收工作同步進行。地災治理配套工程未經驗收或驗收不合格,主體工程不得投入生產或使用。各級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要嚴格對照評估報告中明確的防災措施建議,會同各級交通運輸行政主管部門和各鐵路單位,檢查措施落實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落實整改措施,問題突出的要責令其停止整頓。

四、加強會商溝通,實現部門聯動

各地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要從監測系統、預警手段、避險措施等方面,主動指導和協助交通運輸部門和鐵路單位,落實好公路、鐵路沿線的地質災害防範工作。各級國土資源和交通運輸行政主管部門、各鐵路單位之間要建立信息互通機制,加強會商溝通,保證防災信息共享。交通運輸行政主管部門和鐵路單位要將地質災害災情險情及時通知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各級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要將涉及公路、鐵路的地質災害隱患點和監測預警信息及時通告有關公路、鐵路單位,一旦接到災情險情報告,第一時間派出工作組,趕赴現場,協助交通運輸行政主管部門和鐵路單位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五、加強工程治理,徹底消除隱患

各級交通運輸行政主管部門和各鐵路單位要加大資金投入力度,加強公路和鐵路沿線地災隱患的治理。治理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由負責治理的責任單位負責管理和維護。地質災害治理工程的勘查、設計、施工和監理應當符合國家有關標准和技術規范,並由具有相應資質的單位承擔。各級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要會同各級交通運輸行政主管部門和各鐵路單位,加強對公路和鐵路沿線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

各級國土資源和交通運輸行政主管部門、各鐵路單位要盡快部署和開展以上各項工作。國土資源部將會同交通運輸部和鐵道部,對各地公路、鐵路沿線的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進行檢查。

國土資源部交通運輸部鐵道部

二〇一〇年六月十一日

㈦ 國土資源部關於做好年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通知

國土資發〔2013〕30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副省級城市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國土資源局,武警黃金指揮部: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精神和《國務院關於加強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決定》(國發〔2011〕20號,以下簡稱《決定》),實施好《全國地質災害防治「十二五」規劃》(以下簡稱《規劃》),現就做好2013年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認識做好防治工作的重要意義

地質災害隱蔽性強、突發性強、破壞性大、動態變化大,防治難度大,我國地質災害點多面廣、威脅人員財產多,防治任務十分繁重。地質災害防治是維護社會公共安全、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保護和恢復地質環境的重要基礎性工作,是生態文明建設的重要內容。黨的十八大把生態文明建設納入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五位一體的總體布局,將生態文明建設提升到新的戰略高度。為此,各地要以黨的十八大精神為指引,充分認識做好防治工作的重要意義,以高度負責的社會責任感和歷史使命感,扎扎實實做好防治工作。

二、認真履行防治工作職責

各地要切實履行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職能,積極推進本地區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進一步明確責任、加大工作力度,確保認識到位、責任到位、投入到位、措施到位,盡快建立完善調查評價體系、監測預警體系、防治體系和應急體系。主要負責同志要親自安排部署、督促檢查,分管負責同志要深入一線,靠前指揮,確保地質災害防治的各項措施落到實處。

三、繼續加強防治機構建設

《決定》發布實施以來,防治機構建設取得重要進展。各地要積極爭取黨委、政府的支持,繼續大力推動本地區地質災害應急管理機構和應急技術支撐機構建設,盡快完善行政管理、事業支撐兩條線。特別是地質災害多發易發的省份,務必要在2013年全面建立省、市、縣三級地質災害防治機構,通過進一步充實配備管理和技術人員,緩解當前防治人員不足與防治任務艱巨的矛盾。解決工作經費不足、技術水平落後等問題,努力提升防治機構管理和技術支撐能力。

四、加快落實防範治理任務

加快落實《決定》、《規劃》確定的任務落實。各地要積極推動本級財政地質災害防治資金投入力度,確保詳細調查、專業監測、重要隱患勘查、工程治理等工作經費,對群測群防監測工作給予必要的補助。要按照規定報送本地區上一年防治經費投入及項目執行情況、防治工作績效、中央財政按因素法分配的專項資金及項目執行情況、本年度計劃安排項目情況以及上一年中央財政按項目補助的專項資金執行情況。申報2013年中央財政地質災害防治專項資金的工程治理項目,原則上應完成勘查工作,並提交初步設計方案。

五、切實提升基層防治能力

基層能力建設是地質災害防治關鍵環節。部將在地質災害群測群防「十有縣」建設的基礎上,適時啟動地質災害防治高標准「十有縣」建設,從機構、制度、經費、監測、預警、評估等方面推動縣級防治能力建設。各地要認真總結群測群防「十有縣」建設取得的經驗,通過相互交流和學習示範,繼續扎實推進基層地質災害防治能力建設,確實提升基層防災水平。

六、努力做好重點防治工作

各地要精心做好年度工作部署,明確防治重點災種、重點區位、重點時段和手段措施。一是汛前全面開展隱患排查,堅持雨前排查、雨中巡查、雨後復查,動態監控威脅人員財產安全隱患點變化情況。二是與相關部門密切配合,掌握雨情、水情、震情,及時發布預警預報信息,及時派出專家指導和駐守。三是全面開展督促檢查,推動相關管理部門和防治主體落實防災責任和防治措施,特別是督促生產建設單位做好生產和工程建設區域內的防治工作。四是三峽庫區、地震災區等,要將防治工作作為國土資源工作第一要務來抓,加強監督檢查和指導協調。

七、全力做好應急處置工作

各地要完善應急工作制度,充分發揮專業技術隊伍和專家作用,積極主動協助地方政府做好災情、險情應急處置工作。一是加強應急值守,及時掌握災情、險情、報送信息。二是做好應急處置,接到險情和災情報告後,要盡快趕赴現場,指導做好搶險救災工作。三是積極主動做好災情、險情調查評估工作,協助地方及時劃定危險區,撤離人員,盡力避免群眾和搶險救災人員二次傷亡。四是加強宣傳演練,使隱患點周邊群眾熟悉撤離信號、路線和避險場所。五是做好與武警黃金部隊等應急救援的溝通聯絡,完善應急救援體系,增強應急能力。

八、積極支持防治行業發展

積極推進建立地質災害防治中介機構,發揮其在行業監管、自律等方面積極作用。目前已經成立的中國地質災害防治工程行業協會和部分地區省級行業協會,在促進行業健康發展、提升防治技術水平和工程質量方面正逐步發揮作用。各地要大力支持中國地質災害防治工程行業協會發展,積極推動建立省、市兩級地質災害防治中介機構,為中介機構和中介服務業創造良好的發展環境。要加強對中介機構的監督和指導,提升行業機構服務防治工作的能力。

2013年是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精神的開局之年,是貫徹落實《決定》和《規劃》的重要一年,做好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關系全局,意義重大。各級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務必開拓創新,扎實工作,努力把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做得更好,為推進生態文明建設、建設美麗中國、全面建成小康社會作出應有的貢獻。

國土資源部

2013年4月1日

㈧ 國土資源部舉報網站

中國國土資源部舉報電話為12336。

國務院新聞辦公室於2009年6月23日舉行新聞發布會,國土資源部副部長、黨組副書記、國家土地副總督察鹿心社和國家土地副總督察、部黨組成員甘藏春介紹「保經濟增長、保耕地紅線」行動進展與成效等方面情況。

鹿心社在發布會上介紹:「保障發展和保護耕地是辯證的統一,只要轉變土地資源利用和管理方式,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發展用地就能有保障,耕地也會得到保護。保障科學發展,堅守18億畝耕地紅線,需要全社會共同努力。

順便給大家通報,為了方便社會監督,將在6月25日當天開通國土資源違法舉報電話—12336,歡迎社會各界對違法用地情況、違反土地資源管理的情況進行舉報監督。」

(8)國土資源部網路安全培訓擴展閱讀

2018年3月,根據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批準的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將國土資源部的職責整合,組建中華人民共和國自然資源部;將國土資源部的監督防止地下水污染職責整合,組建中華人民共和國生態環境部。

將國土資源部有關農業投資項目管理職責整合,組建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農村部;將國土資源部的地質災害防治相關職責整合,組建中華人民共和國應急管理部。

將國土資源部的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自然遺產、地質公園等管理職責整合,組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林業和草原局,由中華人民共和國自然資源部管理,不再保留國土資源部。

㈨ 國土資源部張富剛簡介那裡人

張富剛,男,1980年生,博士,副研究員。山東農業大學土地資源管理學士,2005年畢業於中國農業大學資源環境學院土地資源管理專業,獲碩士學位;2008年畢業於中國科學院地理科學與資源研究所人文地理專業,獲理學博士學位,師從於中科院資深院士吳傳鈞先生、劉彥隨研究員。2008-2009年就職於國土資源部法律中心產權處,2010年至今就職於國土資源部法律中心科技合作處。主要從事土地經濟、土地政策、農業與農村發展的學習與研究工作。曾先後參與和主持國家十五科技攻關課題、科技部重點攻關項目、國家自然科學重點基金項目、國土資源部重點科技項目和大調查項目以及地方重點項目二十餘項。已在國內外學術期刊、報刊發表論文30餘篇,其中第一作者19篇,SCI文章1篇,EI文章2篇,參編著作4部。多次參加國際、國內學術會議交流與培訓活動。2009年獲得海南省科技進步一等獎,排名第十。該同志專業理論基礎扎實,知識豐富,吃苦耐勞,上進心強,能夠較全面地掌握土地資源管理、農業與農村發展領域研究進展,具有良好的鑽研能力和組織協調能力。

㈩ 關於印發《國土資源部重大突發地質災害應急工作程序》的通知

國土資廳函〔2011〕381 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國土資源廳 (國土環境資源廳、國土資源局、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規劃和國土資源管理局),中國地質調查局,國家測繪局辦公室,辦公廳、信息中心、宣傳教育中心、中國國土資源報社:

為進一步做好重大突發地質災害應急工作,遵循國家應對突發事件的有關要求,我部組織擬定了 《國土資源部重大突發地質災害應急工作程序》,現印送你們,請遵照執行。

附件: 國土資源部重大突發地質災害應急工作程序

國土資源部辦公廳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

國土資源部重大突發地質災害應急工作程序

一、總則

(一)編制目的

為使國土資源部地質災害應急響應工作職責明確、程序規范、協調有序、快速高效,特編制本程序。

(二)編制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2007 年 8月。

2.《地質災害防治條例》,國務院,2003 年 11月。

3.《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國務院,2005 年 5月。

4.《國家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預案》,國務院,2005 年 12月。

5.《國務院關於全面加強應急管理工作的意見》,國務院,2006 年 6月。

6.《國土資源部 突 發地質災害 應 急 響 應 工作 方案》,國土資源部,2009 年5月。

7.《國土資源部地質災害 應 急 專家 管理 暫 行 辦 法》,國土資源部,2010 年7月。

(三)適用范圍

國土資源部應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 (台灣、香港、澳門除外)重大突發地質災害的應急工作。

地質災害應急響應的主要對象是危害人民生命和財產安全的山體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與地質作用有關的突發重大地質災害。

重大地質災害包括特大型和有重大影響的大型地質災害,以及國務院指令的其他突發地質災害。

(四)工作原則

以人為本,防災減災;

統一協調,屬地為主;

快速有序,安全高效。

二、工作體系

國土資源部突發地質災害應急工作體系包括決策指揮、組織協調和技術支撐等。

決策指揮機構為國土資源部地質災害應急指揮部 (以下簡稱 「應急指揮部」)。應急指揮部指揮長由國土資源部部長擔任,指揮部副指揮長由國土資源部主管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副部長擔任,指揮部成員由部辦公廳、地質環境司、國土資源部地質災害應急管理辦公室 (以下簡稱 「應急辦」)、中國地質調查局、國家測繪局和國土資源部地質災害應急技術指導中心 (以下簡稱 「應急中心」)等有關領導組成。

應急指揮部下設組織協調機構和技術支撐機構。組織協調機構為應急辦,由專職人員組成。技術支撐機構主要為應急中心,必要時請部屬單位 (中國地質調查局及部其他直屬單位)、部管單位 (國家測繪局)及相關省級應急技術力量作為技術支撐。

三、應急工作程序

(一)應急值守

應急辦實行全年 24 小時應急值班,負責災情險情信息的接收、核實、上報等工作。根據氣象、雨情、水情等信息,應急辦將通知相關地區做好應對工作,特別是確保節假日、周休日以及夜間通訊聯絡暢通。

1.接收信息

應急值班人員負責接收各省 (區、市)國土資源廳 (局)報送的災情險情信息; 接收相關部門發送的信息; 收集新聞媒體、網路的信息,並做好記錄。

2.核實信息

應急值班人員接收災情險情信息後,應立即向當地國土資源廳 (局)核實情況,並了解當地政府、國土資源部門採取的措施。必要時,可與民政、交通、鐵路、水利、地震、氣象等部門聯系,了解災情險情情況,以及相關部門採取的措施。

3.上報信息

值班人員核實災情險情信息後,立即向應急辦領導報告,視災情險情實際情況,由應急辦領導報告應急指揮部領導決策,並提出啟動應急響應建議。

值班人員在接到啟動應急響應指令後,立即以國土資源部辦公廳的名義編發《國土資源部值班信息》,通過部值班室報國務院總值班室,同時報送應急指揮部領導及其他部領導,分送辦公廳 (督查室、新聞處)、地質環境司。辦公廳負責做好新聞報道,及時通過各種渠道向社會公眾發布重大地質災害處置進展; 做好政務信息發布,並根據災情險情發展及應急工作情況及時續報 《國土資源部值班信息》; 做好上報信息的跟蹤反饋。

(二)應急准備

應急辦負責組織協調應急人員、應急技術資料、應急裝備,跟蹤了解災情險情信息等。相關技術支撐單位根據應急職責任務做好相應的應急准備工作。

1.制定方案

應急辦在接到應急響應指令後,立即按照應急響應級別,組織制定具體行動方案,成立前、後方工作組。

2.落實方案

應急辦根據制定的具體行動方案,通知相關技術支撐單位做好應急准備; 通知赴現場工作組人員做好出發及應急准備,並安排行程; 通知當地國土資源廳 (局)赴現場工作組情況等事項。

3.調配資源

根據需要,應急辦組織協調應急中心、中國地質調查局、國家測繪局、有關省國土資源廳 (局)等單位調配應急人員、應急技術資料、應急裝備等。

4.通訊保障

部信息中心接到應急指令後安排專人保障與災區省份的視頻通信暢通,以備急需。

(三)響應啟動

應急指揮部在接到應急辦災情險情報告後,根據災情險情實際情況啟動應急響應。應急辦負責傳達應急指令、跟蹤了解災情險情信息。辦公廳負責組織發布災情險情和應急工作信息等。

1.下達指令

應急指揮部在接到災情險情報告後,決定是否啟動應急響應以及應急響應級別,下達應急指令。應急響應啟動後,應急指揮部應視情況向國務院領導及有關應急管理部門報告災情險情及應急響應情況。

2.傳達指令

應急辦接到應急指揮部應急指令後,立即向災情險情發生地國土資源廳(局)、相關技術支撐單位、相關應急專家印發 《國土資源部啟動地質災害應急響應的通知》,明確提出地質災害應急工作的相關要求。

3.派出工作組

應急響應啟動後,部赴現場工作組 24 小時內趕赴災區,核查災情險情,開展應急調查、應急監測、災情評估和應急處置等,指導地方開展地質災害應急工作。

(四)現場響應

部赴現場應急人員根據應急指揮部統一部署成立前方工作組,組長由指揮部選定,在指揮部的授權下負責指導和協助地方開展前方應急工作。遇有重大特殊情況及時向指揮部報告,並同時報告應急辦。前方工作組應明確具體聯系人與應急辦保持密切聯系,及時將災情險情及應急工作進展情況報告應急辦。

1.應急調查

前方工作組到達災害現場後,應立即了解最新災情、險情,以及地方搶險救災工作進展,協助、指導制定現場應急調查工作方案,並開展應急調查。

2.應急監測

前方工作組根據需要制定應急監測方案,並指導應急監測,觀測地質災害的整體動態狀況,保證應急工作的需要。

3.災情評估

前方工作組根據調查監測情況,分析災害成因,評估災情險情,預測災害發展趨勢。

4.技術會商

應急辦組織前方工作組和後方工作組,根據災害現場調查監測情況,通過遠程會商系統進行技術會商,形成會商意見,上報應急指揮部。

5.決策指揮

應急指揮部或應急辦根據技術會商意見,結合其他渠道獲得的相關信息,視情況召開相關部門聯席會商會議與地方政府交換意見,對專家提出的應急處置建議進行決策,並下達應急響應指令。定期向國務院報告災情險情及應急工作開展情況。

6.應急處置

前方工作組綜合各類現場信息,初步判斷地質災害成因和穩定性,提出應急處置措施建議,現場協助、指導地方開展地質災害應急處置工作。

(五)響應終止

經專家組鑒定地質災害險情基本消除或得到有效控制或災情基本清楚,應急指揮部商當地人民政府後,宣布國土資源部應急響應終止,並上報國務院。

(六)總結評估

應急響應終止後,應急指揮部應及時向國務院報告災害總體情況和應急工作開展情況。應急辦、應急工作組應全面總結地質災害應急處置的經驗教訓,為後續的日常防災減災工程以及應急響應工作提供參考,為完善減災規劃、災情險情評估,改進應急預案等提供借鑒,並從應急防治工作的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等方面,提出改進意見。應急辦將所有應急響應形成的材料歸檔。

四、應急保障

應急中心做好應急人員、應急裝備、應急技術資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建立全國相關信息管理平台,快速准確滿足應急工作需要。

(一)人員保障

為保障應急工作順利開展,做好應急人員的選配工作。應急人員包括應急管理與技術專家、應急技術人員。

應急專家是按照 《國土資源部地質災害應急專家管理暫行辦法》,經過一定程序遴選的在地質災害應急防治工作中具有較高水平的專家。目前共有 124 名應急專家,分布在全國各個省份,確保能充分發揮地質災害應急專家在突發地質災害事件處置和應急管理咨詢工作中的作用,提高地質災害應急響應能力,加強地質災害應急力量。

應急技術人員包括應急調查、應急監測、信息處理、遠程傳輸和工程處置等方面人員,具體工作時與省級應急機構工作人員聯合組隊,保持高效精乾的隊伍。

(二)裝備保障

應急裝備根據不同用途進行分類配置和保管,保障應急工作的需要。根據應急裝備用途,分為調查裝備、監測裝備、測繪裝備、遠程會商裝備、防護裝備等。根據空間用途分為空中裝備、地面裝備、水上裝備、水下裝備等。

部相關技術支撐單位根據應急職責任務做好應急裝備配置與保障工作,定期進行檢測與維修,行前做好裝備安全性、可用性檢查和精度校準。

應急辦定期向中國地質調查局及部直屬單位、國家測繪局等有關單位了解應急裝備配備及更新情況,根據需要提出調用無人小飛機等技術裝備建議。

應急響應前,後方工作裝備配置盡可能全面。應急出發前先與省級應急機構溝通協調,根據需要,再確定遠程攜帶的具體設備,並做好備份工作。

(三)資料保障

為保障應急工作順利開展,做好應急技術資料的准備工作。應急技術資料分為基礎資料、專業資料、專門資料等。

應急技術資料要求彩色紙介質和電子版同時准備,精度盡可能滿足應急要求。應急中心做好資料整理、集成和數據質量檢查工作,逐步建成應急響應信息平台。各相關單位要做好應急資料的准備工作。

本程序從發布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五年。

國土資源部重大突發地質災害應急工作程序和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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