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網路開設賭場罪一般怎麼判
法律分析:開設賭場判刑一般分為兩檔,一般開設賭場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七十條 以營利為目的,為賭博提供條件的,或者參與賭博賭資較大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並處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三百零二條 以營利為目的,聚眾賭博或者以賭博為業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開設賭場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Ⅱ 開設賭場罪怎麼判定
開設賭場罪的判決:開設賭場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開設賭場罪的主要方式有:以營利為目的,在計算機網路上建立賭博網站,或者為賭博網站擔任代理,接受投注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零三條
以營利為目的,聚眾賭博或者以賭博為業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
開設賭場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Ⅲ 開設網路賭博怎麼判
開設網路網站賭博定開設賭場罪。開設賭場,構成開設賭場罪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公安機關辦理案件所查獲的賭資應當予以收繳。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零三條
以營利為目的,聚眾賭博或者以賭博為業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
開設賭場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組織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參與國(境)外賭博,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Ⅳ 開設網路網站賭博怎麼定罪
【法律分析】
以營利為目的,聚眾賭博或者以賭博為業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開設賭場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中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利用互聯網、移動通訊終端等傳輸賭博視頻、數據,組織賭博活動,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於刑法第三百零三條第二款規定的「開設賭場」行為:(一)建立賭博網站並接受投注的;(二)建立賭博網站並提供給他人組織賭博的;(三)為賭博網站擔任代理並接受投注的;(四)參與賭博網站利潤分成的。在網路上賭博的行為是違法行為,需要承擔一定的法律責任。當事人在網路上賭博如果賭資較大,以賭博為業或者以營利為目的,聚眾賭博,這種行為就涉嫌賭博罪,根據我國刑法第三百零三條的相關規定,賭博罪一般處拘役、管制或者最高三年有期徒刑,並處罰金。當事人在網路上賭博的行為越嚴重,處罰也就越重。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三百零三條 以營利為目的,聚眾賭博或者以賭博為業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開設賭場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組織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參與國(境)外賭博,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Ⅳ 通過網路進行賭博,犯法嗎怎麼定罪
通過網路進行賭博犯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七十條以營利為目的,為賭博提供條件的,或者參與賭博賭資較大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並處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零三條以營利為目的,聚眾賭博或者以賭博為業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開設賭場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5)如何判定開設網路賭場罪擴展閱讀:
關於網路賭博犯罪的參賭人數、賭資數額和網站代理的認定:
賭博網站的會員賬號數可以認定為參賭人數,如果查實一個賬號多人使用或者多個賬號一人使用的,應當按照實際使用的人數計算參賭人數。賭資數額可以按照在網路上投注或者贏取的點數乘以每一點實際代表的金額認定。
對於將資金直接或間接兌換為虛擬貨幣、游戲道具等虛擬物品,並用其作為籌碼投注的,賭資數額按照購買該虛擬物品所需資金數額或者實際支付資金數額認定。
Ⅵ 關於網路開設賭場罪的判決
網路開設賭場罪會受到的處罰:法院應當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如果屬於情節嚴重的,應當判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法律依據】
《刑法》第三百零三條以營利為目的,聚眾賭博或者以賭博為業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開設賭場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組織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參與國(境)外賭博,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Ⅶ 開設網路賭場罪的構成條件是什麼
開設網路賭場罪的量刑標準是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本罪主體為一般主體,只要達到法定刑事責任年齡、具備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構成本罪。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零三條
以營利為目的,聚眾賭博或者以賭博為業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
開設賭場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組織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參與國(境)外賭博,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