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笔记本电脑的关税多少
海关总署公告第43, 2010号规定,除香港、澳门、台湾以外的国家和地区的个人所发的物品,每次限制为1000元。在限额内,个人物品需缴纳进口邮政税。
根据海关总署2016年第25号公告,入境居民旅客携带从境外取得的进口自用物品,总价值在5000元(含5000元)以下的,海关予以免税放行,但邮寄到国内的物品不享受5000元的免税,所以无论价值多少,都要缴纳银行邮寄税。
根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2019年4月8日发布的通知,宣布从2019年4月9日起下调一系列日用消费品的银行后税率。根据调整,第一、二项税率分别由15%和25%下调至13%和20%。计算机属于邮政税单第1项,按13%征收。
邮政税的缴纳方式为纳税人自行办理纳税手续,或者委托他人办理纳税手续,并在货物放行前缴纳税款。因此,需要在清关时填写纳税申报表来缴纳税款。
(1)绍兴新型计算机网络设备税率扩展阅读:
2019年4月3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降低进口货物邮政税率,促进扩大进口和消费。从2019年4月9日起,降低个人携带入境行李、邮递物品的税率。食品、药品和其他货物的税率由15%降低到13%;纺织品和电器的税率由25%降低到20%。
根据调整,第一、二项税率分别由15%和25%下调至13%和20%。调整后,邮政税率分别为13%、20%和50%。适用于一级13%的项目包括书报、食品、金银、家具、玩具和药品。
但并非所有税种1的药品都要缴纳13%的邮政税。通知对税目一中“药品”的注释进行了修改:对按国家规定减征3%进口增值税的药品(包括目前的抗癌药和罕见病药品),按货物税率征税。与上次调整相比,此次调整扩大了药品低税率征税范围。
2. 网络硬件设备的税收编码是多少
1、109050101*通信传输设备*通信传送设备
2、税收分类编码选择
(1)税收分类编码部分编码税率和会计所需实际税率不一致,可以先调用出税收分类编码,然后“商品编码编辑”界面再修改税率。
(2)需要开具混合类商品,比如超市开具的商品名称叫食品,但是实际商品是面包,饼干,牛奶等一系列商品的统称。税收分类编码因划分的比较细致,所以无法多个编码一起调用出来,建议会计按照实际商品填写名称再选择相应税收分类编码,或者让会计咨询主管税局是否允许统称开具,应选择哪个统称类别来代替
(3)选择税收分类编码时,先要判断是销售商品,还是服务行业,这样有助于在类别里查找。建议先用检索搜关键字(不要输入全称)。例如:开具商品货架驻片,可以检索货架缩小范围;
(4)如果需要开具的商品是统称,比如A单位开具的商品是固定资产,可以问下会计具体的固定资产是什么,车辆、办公用的电脑或者其他,然后根据具体商品名称搜索税收分类编码;
(5)部分税收分类编码可能在最下级菜单目录找不到,但是在他的上一级菜单目录里有。例如:育苗这个商品。点“林业产品”下的3个子目录都找不到,但是点击“林业产品”就会出现。
3. 2022网络设备的税点是多少
您好,网络设备属于有形动产服务,对于设备租赁增值税的税率,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点的通知》(财税〔2018〕32号)规定:从2018年5月1日开始,增值税的税点调整为16%、10%、6%,0%。销售货物及劳务的税点为16%。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税点为16%。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税率为6%,以下几种除外:提供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税点为10%。境内单位和个人发生的跨境应税行为,税点为零,小规模企业增值税征收点为3%。最后祝您生活愉快!
4. 经营电子产品、计算机及配件、办公设备、数码产品、办公耗材、家用电器的销售的税率是多少
目前以上产品的税率为百分之13,应该不会有大的变化,
5. 一般纳税人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的维修税率
一般纳税人维修费的税率是多少
维修税有2种,一种动产维修17%,一种不动产维修11%。
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增值税税率:
(一)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货物,除本条第(二)项、第(三)项规定外,税率为17%。
(二)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3%(从2017年7月1日起简并为11%):
维修费用就是不动产维修,工程上面的,房屋,建筑物维修,都属于交税范围。
6. 增值税税率
1、自2000年6月24日起至2010年底以前,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7%的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所退税款由企业用于研究开发软件产品和扩大再生产,不作为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不予征收企业所得税。
2、属生产企业的小规模纳税人,生产销售计算机软件按6%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属商业企业的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计算机软件按4%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并可由税务机关分别按不同的征收率代开增值税发票。
3、对随同计算机网络、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等一并销售的软件产品,应当分别核算销售额。如果未分别核算或核算不清,按照计算机网络或计算机硬件以及机器设备等的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不予退税。
4、计算机软件产品是指记载有计算机程序及其有关文档的存储介质(包括软盘、硬盘、光盘等)。对经过国家版权局注册登记,在销售时一并转让着作权、所有权的计算机软件征收营业税,不征收增值税。
最后注意 你可能还要缴纳营业税
7. 电信业中的基础电信的增值税税率为多少
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26号)规定: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在本市设立的各分支机构提供电信业服务实行汇总计算缴纳增值税,其中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视作汇总申报的总机构,其他各分支机构为预缴单位,预缴计算公式为:应预缴税额=(销售额+预收款)*预征率。">电信业中的基础电信的增值税税率为11%。
一、电信业务的增值税税率的界定
1、以11%的税率提供基础电信服务。提供6%税率的增值电信服务。电信行业,包括基础电信业务和增值电信业务。
2、基础电信业务是指利用固定网络、移动网络、卫星和互联网提供语音呼叫服务的业务活动,以及租用或出售带宽、波长等网元的业务活动。
3、增值电信业务是指利用固定网络、移动网络、卫星、互联网和有线电视网络提供短信和彩信服务、电子数据和信息传输及应用服务、互联网接入服务等业务活动。卫星信号着陆转移服务,按照增值电信业务计算缴纳增值税。
二、具体的基础电信业务分类如下:
1、固定通信是指通信终端设备与网络设备之间主要通过电缆或光缆进行固定连接,从而实现用户之间的相互通信。其主要特点是终端的不可移动性或有限移动性,如普通电话、IP电话终端、传真机、无绳电话、联网计算机等电话网络和数据网络终端设备。这里的固定通信业务特指固定电话网通信业务和国际通信设施服务业务。
2、根据我国现行的“电话网编号标准”,全国固定电话网分为几个“长途编号区",和每个长途编号区是一个本地电话网。固定电话网可以采用电路交换技术或分组交换技术。
3、固定通信业务包括:固定网络本地电话业务、固定网络国内长途电话业务、固定网络国际长途电话业务、IP电话业务和国际通信设施服务业务。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电信企业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26号)规定: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在本市设立的各分支机构提供电信业服务实行汇总计算缴纳增值税,其中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视作汇总申报的总机构,其他各分支机构为预缴单位,预缴计算公式为:应预缴税额=(销售额+预收款)*预征率。
8. 2020年购入计算机税率是多少
2020年购销一般货物的增值税税率为13%,因此2020年购入计算机增值税税率为13%。
文件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2019-3-20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推进增值税实质性减税,现将2019年增值税改革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称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6%税率的,税率调整为13%;原适用10%税率的,税率调整为9%。
二、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原适用10%扣除率的,扣除率调整为9%。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三、原适用16%税率且出口退税率为16%的出口货物劳务,出口退税率调整为13%;原适用10%税率且出口退税率为10%的出口货物、跨境应税行为,出口退税率调整为9%。
2019年6月30日前(含2019年4月1日前),纳税人出口前款所涉货物劳务、发生前款所涉跨境应税行为,适用增值税免退税办法的,购进时已按调整前税率征收增值税的,执行调整前的出口退税率,购进时已按调整后税率征收增值税的,执行调整后的出口退税率;适用增值税免抵退税办法的,执行调整前的出口退税率,在计算免抵退税时,适用税率低于出口退税率的,适用税率与出口退税率之差视为零参与免抵退税计算。
出口退税率的执行时间及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的时间,按照以下规定执行:报关出口的货物劳务(保税区及经保税区出口除外),以海关出口报关单上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非报关出口的货物劳务、跨境应税行为,以出口发票或普通发票的开具时间为准;保税区及经保税区出口的货物,以货物离境时海关出具的出境货物备案清单上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
四、适用13%税率的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物品,退税率为11%;适用9%税率的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物品,退税率为8%。
2019年6月30日前,按调整前税率征收增值税的,执行调整前的退税率;按调整后税率征收增值税的,执行调整后的退税率。
退税率的执行时间,以退税物品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开具日期为准。
五、自2019年4月1日起,《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财税〔2016〕36号印发)第一条第(四)项第1点、第二条第(一)项第1点停止执行,纳税人取得不动产或者不动产在建工程的进项税额不再分2年抵扣。此前按照上述规定尚未抵扣完毕的待抵扣进项税额,可自2019年4月税款所属期起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六、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其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纳税人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暂按照以下规定确定进项税额:
1.取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为发票上注明的税额;
2.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的,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
航空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价+燃油附加费)÷(1+9%)×9%
3.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铁路车票的,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的进项税额:
铁路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9%)×9%
4.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
公路、水路等其他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3%)×3%
(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印发)第二十七条第(六)项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财税〔2016〕36号印发)第二条第(一)项第5点中“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修改为“购进的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
七、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以下称加计抵减政策)。
(一)本公告所称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以下称四项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四项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印发)执行。
2019年3月31日前设立的纳税人,自2018年4月至2019年3月期间的销售额(经营期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经营期的销售额)符合上述规定条件的,自2019年4月1日起适用加计抵减政策。
2019年4月1日后设立的纳税人,自设立之日起3个月的销售额符合上述规定条件的,自登记为一般纳税人之日起适用加计抵减政策。
纳税人确定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后,当年内不再调整,以后年度是否适用,根据上年度销售额计算确定。
纳税人可计提但未计提的加计抵减额,可在确定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当期一并计提。
(二)纳税人应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的10%计提当期加计抵减额。按照现行规定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已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按规定作进项税额转出的,应在进项税额转出当期,相应调减加计抵减额。计算公式如下:
当期计提加计抵减额=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10%
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上期末加计抵减额余额+当期计提加计抵减额-当期调减加计抵减额
(三)纳税人应按照现行规定计算一般计税方法下的应纳税额(以下称抵减前的应纳税额)后,区分以下情形加计抵减:
1.抵减前的应纳税额等于零的,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全部结转下期抵减;
2.抵减前的应纳税额大于零,且大于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的,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全额从抵减前的应纳税额中抵减;
3.抵减前的应纳税额大于零,且小于或等于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的,以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抵减应纳税额至零。未抵减完的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四)纳税人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不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其对应的进项税额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
纳税人兼营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且无法划分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按照以下公式计算:
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当期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当期出口货物劳务和发生跨境应税行为的销售额÷当期全部销售额
(五)纳税人应单独核算加计抵减额的计提、抵减、调减、结余等变动情况。骗取适用加计抵减政策或虚增加计抵减额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有关规定处理。
(六)加计抵减政策执行到期后,纳税人不再计提加计抵减额,结余的加计抵减额停止抵减。
八、自2019年4月1日起,试行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制度。
(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
1.自2019年4月税款所属期起,连续六个月(按季纳税的,连续两个季度)增量留抵税额均大于零,且第六个月增量留抵税额不低于50万元;
2.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或者B级;
3.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发生骗取留抵退税、出口退税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形的;
4.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因偷税被税务机关处罚两次及以上的;
5.自2019年4月1日起未享受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的。
(二)本公告所称增量留抵税额,是指与2019年3月底相比新增加的期末留抵税额。
(三)纳税人当期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按照以下公式计算:
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增量留抵税额×进项构成比例×60%
进项构成比例,为2019年4月至申请退税前一税款所属期内已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解缴税款完税凭证注明的增值税额占同期全部已抵扣进项税额的比重。
(四)纳税人应在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留抵税额。
(五)纳税人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适用免抵退税办法的,办理免抵退税后,仍符合本公告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退还留抵税额;适用免退税办法的,相关进项税额不得用于退还留抵税额。
(六)纳税人取得退还的留抵税额后,应相应调减当期留抵税额。按照本条规定再次满足退税条件的,可以继续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留抵税额,但本条第(一)项第1点规定的连续期间,不得重复计算。
(七)以虚增进项、虚假申报或其他欺骗手段,骗取留抵退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骗取的退税款,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有关规定处理。
(八)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中央、地方分担机制另行通知。
九、本公告自2019年4月1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
2019年3月20日
9. 计算机外部设备税收分类编码
计算机外部设备税收分类编码如下:
商品编码 名称 编码简称 税率
1090510010000000000 网络控制设备 计算机网络设备 13%
1090511020000000000 输入设备及装置 计算机外部设备 13%
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与编码是指在增值税发票升级版中,纳税人开具发票时票面上的商品应与税务总局核定的税收编码进行关联,按分类编码上注明的税率和征收率开具发票。 编码选择时,尽量考虑按使用的材料和用途去选择,提供服务方面按服务分类去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