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大学生应该遵守的网络道德与法律规定有哪些
网络具有方便快捷、信息量大、覆盖面广的特点,可以成为大学生学习、交流的重要工具。然而,网络也是一把双刃剑,它既可以极大地促进社会的发展,又可能因使用不当或缺乏规范而损害社会公德、妨碍社会的发展。
网络的健康发展不仅需要高科技作为重要条件,而且离不开伦理道德作为其发展的支撑力量。 网络生活中的道德要求,是人们在网络生活中为了维护正常的网络公共秩序需要共同遵守的基本道德准则,是社会公德规范在网络空间的运用和扩展。
原则
网络道德的全民原则内容包含一切网络行为必须服从于网络社会的整体利益。个体利益服从整体利益;不得损害整个网络社会的整体利益。
它还要求网络社会决策和网络运行方式必须以服务于社会一切成员为最终目的,不得以经济、文化、政治和意识形态等方面的差异为借口把网络仅仅建设成只满足社会一部分人需要的工具,并使这部分人成为网络社会新的统治者和社会资源占有者。
网络应该为一切愿意参与网络社会交往的成员提供平等交往的机会,它应该排除现有社会成员间存在的政治、经济和文化差异,为所有成员所拥有并服务于社会全体成员。
㈡ 网络生活中的道德要求有哪些
从本质上说,网络交往仍然是人与人的现实交往,网络生活也是人的真实生活,因而也必须遵守道德规范。
(1)正确使用网络工具。应当正确使用网络,提高对网络内容和信息的鉴别力,积极运用网络传播正能量,使网络成为开阔学习视野、提高学习能力的重要工具。
(2)健康进行网络交往。应通过网络开展健康有益的人际交往,积极参与网络文化的建设与管理,进行有利于个人身心健康和品德培养的网络交往。同时,要树立自我保护意识,不要轻易相信、约会网友,避免受骗上当,避免给自己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带来危害。
(3)自觉避免沉迷网络。应当从自己的身心健康出发,合理安排上网时间,理性对待网络。
(4)养成网络自律精神。应当在网络生活中培养自律精神,做到自律而“不逾矩”,促进网络生活的健康与和谐。
面对网络生活,不仅遵守道德规范,也应当自觉学习和遵守有关互联网的法律规定,坚守法律法规底线、社会主义制度底线、国家利益底线、公民合法权益底线、社会公共秩序底线、道德风尚底线和信息真实性底线,这也是遵守网络道德的要求。
㈢ 根据《网络安全法》的规定,个人和组织使用网络应遵守哪些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十二条规定:任何个人和组织使用网络应当遵守宪法法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不得危害网络安全,不得利用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
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宣扬民族仇恨、民族歧视,传播暴力、淫秽色情信息,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扰乱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以及侵害他人名誉、隐私、知识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等活动。
(3)使用网络应遵守哪些公共秩序扩展阅读:
国家坚持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发展并重,遵循积极利用、科学发展、依法管理、确保安全的方针,推进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和互联互通,鼓励网络技术创新和应用,支持培养网络安全人才,建立健全网络安全保障体系,提高网络安全保护能力。
任何个人和组织有权对危害网络安全的行为向网信、电信、公安等部门举报。收到举报的部门应当及时依法作出处理;不属于本部门职责的,应当及时移送有权处理的部门。有关部门应当对举报人的相关信息予以保密,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㈣ 中小学生上网时要遵守哪些条约
营造健康文明的网络文化环境,清除不健康信息已成为社会的共同呼唤、家长的强烈要求和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迫切需要。为使网络成为传播先进文化的阵地、虚拟社区的和谐家园,广大中小学生上网时应共同遵守如下条约。
一、端正思想:树立正确的荣辱观,抵制腐朽思想的侵害,接受科学进步的思想。坚决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以传播弘扬热爱祖国、服务人民、崇尚科学、辛勤劳动、团结互助、诚实守信、遵纪守法、艰苦奋斗的内容为荣,努力营造健康向上的网上舆论氛围。
二、营造文明:争做《全国中小学生网络文明公约》的实践者,营造文明、安全的网络环境。要自觉远离网吧,不利用网络煽动闹事、拨弄是非、造谣生事,不在网络上冒名顶替、诬蔑欺骗,不散布虚假言论,不轻信网上流言。
三、清扫“垃圾”:共同维护文明网络环境,共同清扫网络垃圾。不制造和传播网络病毒,维护网络安全,不在网上宣传色情、迷信、暴力的内容,不在网上谩骂、攻击他人,注意文明用语,自觉抵制不文明行为。
四、正义上进:文明上网,上文明网,上安全网,做有正义感、责任感、上进心的网民。要增强自护意识,不随便约见网友;牢记学生身份,只撷取有益的信息和资料,自觉遵守网络公德,争当新时代的好青年、好少年。
中小学生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是最具科技意识和创新能力的一代,中小学生是网络活动中的主体,我们要从现在做起,从自我做起,自尊、自律、自强,上文明网,文明上网,让网络伴随我们健康成长。
五、全国中小学生网络文明公约口诀:要善于网上学习,不浏览不良信息。
要诚实友好交流,不侮辱欺诈他人。
要增强自护意识,不随意约会网友。
要维护网络安全,不破坏网络秩序。
要有益身心健康,不沉溺虚拟时空。
㈤ 根据《网络安全法》 个人和组织使用网络应遵守哪些规定
根据《网络安全法》第四章,个人和组织使用网络应遵守以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规定:
第四十四条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窃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个人信息,不得非法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个人信息。
第四十六条任何个人和组织应当对其使用网络的行为负责,不得设立用于实施诈骗,传授犯罪方法,制作或者销售违禁物品、管制物品等违法犯罪活动的网站、通讯群组,不得利用网络发布涉及实施诈骗,制作或者销售违禁物品、管制物品以及其他违法犯罪活动的信息。
第四十八条任何个人和组织发送的电子信息、提供的应用软件,不得设置恶意程序,不得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发布或者传输的信息。
(5)使用网络应遵守哪些公共秩序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规定:
第二十四条网络运营者为用户办理网络接入、域名注册服务,办理固定电话、移动电话等入网手续,或者为用户提供信息发布、即时通讯等服务,在与用户签订协议或者确认提供服务时,应当要求用户提供真实身份信息。用户不提供真实身份信息的,网络运营者不得为其提供相关服务。
第十四条任何个人和组织有权对危害网络安全的行为向网信、电信、公安等部门举报。收到举报的部门应当及时依法作出处理;不属于本部门职责的,应当及时移送有权处理的部门。
有关部门应当对举报人的相关信息予以保密,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第七十四条违反本法规定,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违反本法规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十五条境外的机构、组织、个人从事攻击、侵入、干扰、破坏等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活动,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国务院公安部门和有关部门并可以决定对该机构、组织、个人采取冻结财产或者其他必要的制裁措施。
㈥ 根据网络安全法,个人和组织使用网络应遵守哪些规定
根据《网络安全法》第四章,个人和组织使用网络应遵守以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规定:
第四十四条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窃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个人信息,不得非法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个人信息。
第四十六条任何个人和组织应当对其使用网络的行为负责,不得设立用于实施诈骗,传授犯罪方法,制作或者销售违禁物品、管制物品等违法犯罪活动的网站、通讯群组,不得利用网络发布涉及实施诈骗,制作或者销售违禁物品、管制物品以及其他违法犯罪活动的信息。
第四十八条任何个人和组织发送的电子信息、提供的应用软件,不得设置恶意程序,不得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发布或者传输的信息。
(6)使用网络应遵守哪些公共秩序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规定:
第二十四条网络运营者为用户办理网络接入、域名注册服务,办理固定电话、移动电话等入网手续,或者为用户提供信息发布、即时通讯等服务,在与用户签订协议或者确认提供服务时,应当要求用户提供真实身份信息。用户不提供真实身份信息的,网络运营者不得为其提供相关服务。
第十四条任何个人和组织有权对危害网络安全的行为向网信、电信、公安等部门举报。收到举报的部门应当及时依法作出处理;不属于本部门职责的,应当及时移送有权处理的部门。
有关部门应当对举报人的相关信息予以保密,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第七十四条违反本法规定,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违反本法规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十五条境外的机构、组织、个人从事攻击、侵入、干扰、破坏等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活动,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国务院公安部门和有关部门并可以决定对该机构、组织、个人采取冻结财产或者其他必要的制裁措施。
㈦ 根据《网络安全法》 个人和组织使用网络应遵守哪些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于2016年11月7日上午由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经表决通。
根据网络安全法的规定,个人和组织使用网络应遵守如下规定:
第十二条 国家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使用网络的权利,促进网络接入普及,提升网络服务水平,为社会提供安全、便利的网络服务,保障网络信息依法有序自由流动。
任何个人和组织使用网络应当遵守宪法法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不得危害网络安全,不得利用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宣扬民族仇恨、民族歧视,传播暴力、淫秽色情信息,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扰乱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以及侵害他人名誉、隐私、知识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等活动。
㈧ 为什么说网络生活需要公共秩序
适当的网络生活是可取的,也是有必要的,我们处在一个网络信息社会,每天使用网络工作,发邮件,聊天等都是需要的。但是这些一切的一切都要建立在合理的基础上,所谓的合理是指合理利用网络资源,网络是公共参与的平台,网络生活的公共秩序在于所有人的维护和协调,真正做到有意义的事情。更重要的是我们每个人,每个网明都需要,也有义务去遵守和维护网络公共秩序,
网络生活目前已经和现实紧密结合。遵守网络公共秩序已经成为了一种和遵守现实公共秩序同等重要的任务。
㈨ 如何规范网络秩序
1、互联网企业应该坚持依法办网、文明办网、诚信办网,正确处理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关系,始终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认真开展行业自律,进一步严格内部管理,完善制度规定,规范信息发布流程,切实维护网络信息安全和公共利益。
2、积极开展从业人员网络法制和职业道德教育;建立健全网站编辑和版主行为规范,提高从业人员道德操守,增强社会责任意识;提倡网上理性思考、文明发言、有序参与,营造积极健康的网上舆论环境。
3、相关部门依法加强对网络公关行为的监督,严厉打击非法网络公关行为。同时提醒公众,如果个人和单位网上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应及时通过正常渠道向相关网站提出投诉,网站经核实无误后有责任及时处理。
(9)使用网络应遵守哪些公共秩序扩展阅读:
网络空间是亿万民众共同的精神家园,对每一位公民来说,在使用网络的时候一定要牢记法律底线、道德底线,做到诚实守信,并加强个人信息的保护,自觉维护良好的网络秩序。
无论是普通网民,还是网络名人,无论是网络媒体企业,还是政府机构,在参与网络公共讨论时都应自觉增强规则意识、法律观念,努力建设网络文明生态,共创网络空间“秩序之美”。
㈩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规定任何个人和组织
法律分析:任何个人和组织使用网络应当遵守宪法法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不得危害网络安全,不得利用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宣扬民族仇恨、民族歧视,传播暴力、淫秽色情信息,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扰乱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以及侵害他人名誉、隐私、知识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等活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 第十二条 任何个人和组织使用网络应当遵守宪法法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不得危害网络安全,不得利用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宣扬民族仇恨、民族歧视,传播暴力、淫秽色情信息,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扰乱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以及侵害他人名誉、隐私、知识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等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