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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广告出现的因素可能有哪些

发布时间:2022-11-26 14:05:44

㈠ 影响广告的因素有哪些

影响广告的因素有哪些

影响广告的因素有哪些,广告作为一种全新的广告形式和营销手段异军突起,成为关注的焦点,广告可以很好的带动产品的销售,但是很多的因素影响广告的效果,那么影响广告的因素有哪些呢?

影响广告的因素有哪些1

1、广告战略因素

广告战略是广告在宏观层面上对广告决策的把握,是经过周密的调查研究,从全局出发进行长远的整体的谋划。英国着名的广告学家约翰·菲利普、琼斯曾这样比喻战略:“战略就如同建立在游泳池上面的跳台。

它应当牢固地建造在游泳池的深水池一端,这样才能为跳水运动员提供最佳的条件使其安全地进行体态优美的跳水运动。”科学的、创造性的广告战略是广告传播成功的关键,也是整个市场战略获得成功的关键。

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曾经红极一时的央视标王,大多如流星一样,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在于这些企业的广告战略出了问题,缺乏对广告战略的研究,往往凭感觉或经验做决策。

一些国际品牌如可口可乐、联合利华等,它们在中国市场上的广告战略方向明晰,如可口可乐在2000年春节期间打出了富于中国传统文化的广告形象——木偶阿福兄妹,广告通过阿福兄妹迎新年的场景,让人感受到真正的中国传统文化。

2、市场定位因素

市场定位的实质是使本企业与其他企业明显区分开来,并使顾客感觉和认知这种差别,从而在顾客心目中留下特殊的印象,广告传播活动就是以定位主题来强化顾客对产品的印象。

由于现代市场上同类产品同质化严重,品牌差异性也在缩小,加之媒介的信息量暴增,使广告建立独特清晰的品牌形象日益困难,消费者往往更优先选择那些定位明确的品牌。

定位理论认为,消费者存在着“心智阶梯”的心智模式,消费者在购买某类别或某特性商品时,总是有一个优先选择的品牌序列,而且一般情况下总是优先选购阶梯上层的品牌,澳大利亚广告学家马克斯萨瑟兰称之为“议程排序”。

因此,企业产品在进行市场推广前,首先应明确自己的定位,这是有效广告的基础。

3、广告媒介选择因素

广告媒介是广告信息传播的物质载体和中介,现代广告媒介呈现出多样化、碎片化趋势,受众分流明显,除了传统的四大传媒和网络之外,更多的户外媒介和流动媒介被开发出来。

近年来,随着手机的日益普及以及3G时代的到来,手机已经成为新兴的一种广告媒介。在媒介单一的年代,广告主的选择余地较小,媒介决策也相对简单。

随着媒介的多样化和受众的分流化,一方面给广告主带来更多的选择,同时也使广告的媒介决策难度加大。各媒介的特性以及媒介组合策略,在前面关于广告媒介一章已详细分析,这里不再展开。

4、广告创意与表现因素

广告创意与表现直接影响广告的效果。现代广告的.核心在于创意,其魅力也在于创意,根据广告宣传商品特性构思,创作融艺术品位与感人情节于一体的广告作品,是广告创意的基本任务。

创意不仅直接决定了广告宣传活动的品位及由此形成的市场吸引力,而且间接影响着企业形象的塑造。美国着名的广告大师威廉·伯恩巴克称创意是广告的灵魂,他强调,广告创意要具有“关联性、原创性、震撼性”,这样才能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

大卫·奥格威则强调,好的创意应把消费者的注意力引向产品,甚至不引起受众注意就把产品卖掉了。因此,广告创意与表现的好坏,将直接影响广告效果。

5、整合传播因素

整合营销传播理论的提出者——美国的营销学家唐·舒尔茨认为,在混乱复杂的市场环境中,对消费者、经销商或零售商做整合性单一信息是很重要的关键,唯有经过通盘性的整合后才可能让信息一致地传达给目标对象,而运用整合传播可以提高广告的传播效果。

现代市场信息是海量的,加之受众分流,信息互扰的情况日益严重,企业要想仅仅通过单一的传播就能取得理想的效果是很困难的。

因此,应该充分组合运用多种传播工具,如公共关系、事件营销、促销活动、CI、包装、新媒介等,进行最佳组合,发挥整体效应,使消费者在不同的场合、以不同的方式接触到同一主题内容的信息。

蒙牛曾在2005年通过湖南卫视的超级女声节目进行了整合营销传播活动,取得了非常好的效果。

影响广告的因素有哪些2

影响广告效果往往是两个关键因素:一是创意,二是媒介投入。它们之间的关系是“乘法”,不是“加法”。

创意影响范围,可以是负100到正100。而广告的效果是创意越好,投的钱越多,正面效果越多。如果创意处理不好,投的钱再多,将会是负面的结果,甚至是灾难性的结果。如果有很好的创意,但这个创意并没有投放出去,将是一个零的效果。

虽然创意非常重要,但现实的问题就是很好、很烂的广告都不多,这是创意的两端,大部分的广告都是普普通通的广告。

既然是普普通通,你的创意是普普通通,你的竞争者的创意也普普通通,那么什么东西才能决定谁的广告效果更大呢?答案就是媒体,这是个现实问题。

媒体本身就是信息的一部分,这是大众传播领域中很有名的一句话。但很多客户对媒体的投放从来不注意它定义性的部分,每一个媒体都有它的格调,有它自己的定位和形象,而并不是用数量砸出来的。只要定性部分能抓得准,就是把握成功的又一个机会。

做广告最重要的是怎么把广告的事情做对。第一点,不要只是关心量的问题,要关心创意的问题,创意很关键,这是最值得投资的地方。再者,最好的广告不需要太多的媒体投放依然会很有效。

投放广告首先考虑你使用的媒体跟你的形象是不是一致。在媒体应用时,也要注意到媒体本身形象的问题。

重要的不是你投入广告量的多寡,而是你如何比竞争对手传达的信息更准确、声音更嘹亮,进而更具有传播的竞争力。

影响广告的因素有哪些3

广告的四要素是什么

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广告受众。营销广告的产品定位,营销广告创意与设计,营销广告产品生命周期策略,营销广告宣传时间。

广告的影响:

1、沟通产销信息,促进商品销售。

2、塑造品牌个性,增加产品的价值。

3、降低营销成本,激发竞争活力。

广告成功因素离不开这三点:

第一点:与众不同的创意,这是扼杀别人眼球和思维的最好方式,但这并非轻易达到的;要完成这个,就要不走寻常路了,剑走偏锋独辟蹊径。

第二点:完美的版式,如果没有非凡的创意,想让一个广告成功,并非难事,完美的版式有时甚至会超过创意;

第三点:带入温馨生活化的画面,没有创意,没有版式,但是依然可以取胜,这样的案例是存在的。

就是因为他们的画面足够的和谐温馨,给你一种生活化的气息,一种觉察不到的享受。

㈡ 简述网络广告的要素

1、客户需求:网站广告,不管是硬广还是软广,都是围绕的客户需求来展现或陈述的。客户可能是需要推广品牌,可能是需要promotion某一个活动,广告是做为项目的助力而存在的
2、KPI考核:CPC/CPM/CTR这几个指标是经常用的,广告(尤其是硬广)是否达标,这几个数据是关键;软性的话,可能是考运营力度:比如说参与人数,参与深度、活动影响力等等

㈢ 网络广告设计有哪些要素

网络广告设计
西单明珠楼体东北角广告位
就抓住了网络广告设计的要素。
这样,广告策划也就有了相应的地域色彩、除非要开辟新市场,广告计划总是从属于营销计划的。对网络广告策划来说,除了受企业营销计划的影响外,网络本身的普及程度也是一个地域性很强的因素,要实施网络广告,没有网络是难以想象的。对该地网络的晋及状况,网民比 例的因素的考虑是网络广告地域因素的具体环节。在从事网络广告地域性策划时还要考虑到与地域相关的另外一些因素,比如该地的宗教文化特点。
同类广告的知名度,同类产品的认可率及市场占有率,购买者的特点,购买动机,购买心理,本公司对这一地区的认可度、该地对本企业的认可度,本地 能提供的销售量,本地居民的收入状况及生活水平,潜在的竞争对手等。这些因素是与地域相关的间接因素,对网络广告策划来说,在每一项具体策划细节的制订 中,切不可忽视这些因素。确定网络广告诉求对象:
另一个实体因素就是广告对象。在网络广告中,受众主要是网民,但除此之外还有间接的广告对象有,比如网民的传播可以影响周围部分人的购买行为, 这些人就可叫做第二对象,由此还会形成第三、第四等多层广告对象。因此,在策划中不应该将广告对象局限在网民中,当然做好网民的策划是赢得多重对象的首要 条件。
网民作为广告对象是企业在市场营销中确立的目标市场,也是产品的潜在顾客,它是企业市场营销的人的因素,是市场细分的结果。具有明确的广告对象 是网络广告,也是其它广告首要的工作,只有确定了广告对象,才能制定吸引这些人注意力,派发他们购买欲,促成购买行为的有针对性的广告。广告策划者要找到 准确的广告对象并不是容易的,所有的网民并不一定都是广告对象,要认真研究市场,经过周密布置和细致划分,才能基本确定广告对象。
企业在从事广告时,以及广告策划人员在设计一则广告时,对广告对象的准确把握需要认真研究市场。市场细分才能确定准确的广告对象,在广告对象的 策划中常出现的不是对对象的模糊化、虚拟化和广泛化。许多厂商和广告者总理想化地认为全体大众都是其产品的购买者,这就是典型的虚拟化和广泛化错误,大 众是不存在的,生活中只有某个具体的人组成的有一定相似性的群体,而没有大众,把对象确定为大众就是一种模糊和虚拟。
广告对象策划的另一个值得注意的问题是对对象的研究不具体不细致,抓一而盖百,因此根本找不到广告对象的消费焦点,在一些看似重要、实际却无关痛痒 的问题上花大力气。这往往是影响一则广告整体效果的致命因素,却常常被忽视。更多的广告策划者愿意在设计、构思、图案、色彩上下功夫,而 对实际很重要的背后文章做得不够。
刻画广告对象的指标有多种。比如:性别、年龄、文化、收入、兴趣、职业等。不同性别的人的需求偏好是不同的,尤其在生活必需品之外的侈奢品消费 上更有天壤之别,如果推出的产品是本身就带有性别色彩的,那么,对网民性别比例的判断就显得重要。年龄段也是一个因素,年轻人,尤其是未婚者,更多地关心 的是如何让自己更加完美和浪漫,在服装、化妆品等商品上往往不惜花大钱,结婚的人则更加实际得多,对生儿育女、家庭装璜、饮食起居这些实际问题更多关注, 如果你的产品是家用电器,那么,选择年龄偏大一点的网民群体是必要的。>>>更多网络专题在同一年龄段的网民中,也会在收入、兴趣、职业等多方面表现出差别,收入是决定消费的首要因素,不同的收入水平往往有不同的消费结构,对网民收 入水平的策划主要依据广告信息调查阶段获有的信息进行加工整合,在策划者心中形成比较明确的印象,准确划分网民的收入比与人口比,这样才能决定推出什么档 次的产品,决定使用什么样的广告基调。与网民相关的另一因素是职业,特殊的职业往往有特定的消费需求和消费动机。网民的职业分配也许并不呈现规律性,但特 色化的网站中肯定有网民的许多共性,对这些特点和共性的把握是为了分析网民的消费动机和消费偏好,基于不同职业上的商品认可是不同的,在从事广告策划时, 对此一定要把握准确,做到有的放矢。
在现阶段,网络广告还是多少有些新兴性,与传统广告相比,它的传播范围也还是有限的,上网人群,往往也只是当地人数的一小部分,这些网民本身又 呈现出多样化、收入、职业、文化、心理等都具有分散性,很难形成准确的把握,这似乎是时下从事网络广告的一个棘手问题。但是,随着以后网络的普及、互联网 技术以及其它科技手段的研制发明,对广告对象的分析会越来越细制和精确。网络广告也会借着技术的发展增强广告对象的针对性,因此去赢得顾客。可以肯定地 说,随着网络的普及,网络广告会逐惭成熟,广告对象也会更加明确。网络广告媒体策划
广告对象策划的实体因素中还包括对媒体的策划。广告媒体的策划是最早从事广告策划的人就开始探讨的问题。在今天随着广告业的发展,广告策划已经 进入一个细致,周全、动辄万言的方案形成过程,广告媒体策划就更显得重要和必不可少。广告媒体策划的主要问题是对媒体的选择与组合。要考虑选择什么样的广 告媒体,比如电视、电台、报纸、街灯或是其它传媒。
当然,在网络广告中,主要媒介是网络,但几乎没有哪一家广告商和企业主是唯一在网络上做广告,这就关系到媒体的组合问题,选择什么媒体互相配 合,在具体形式、播出时间,版式版面选择,持续时间等因素上做到互相配合和一致。在现代广告中,媒体的选择余地更大了,各种形式的广告更是五花八门,这既 是机遇又是挑战,说是挑战是因为众多的媒体在组合上存在困难,如何花最小的成本,达到最优化组合,即将广告最有效地全面推向社会,是现代广告策划的重点。
对网络广告来说,媒体主要是网络。媒体策划是主要指对网站的选择,网站与其它传媒的配合,网站不同其覆盖人群也有差别,选择合适的网站也即有针 对性地向网民推销自己的产品,不同网站对广告的成本也是不同的,结合成本投入,播出频率,播出范围、网民特点、网站信誉等与网站有关的因素进行的对策和分 析就是网站策划。选择好了网站之后还要考虑广告的形式和与其它媒体的搭配问题。
在形式上有网幅广告(Banner)、图标广告(Picture)、文字广告(Words)。分类广告等这些形式往往与网站的特点紧密相关,只 有充分研究好网站,才会在形式上统一起来。彭小东老师认为网络广告在媒体选择与组合上主要应考虑的形式有:点击率、覆盖面、信誉度等问题。其考虑的思路可 以从广告目的、广告成本、营销市场、竞争对手、潜在市场等实际与企业相关的商业环境出发去考虑。
以上就是对网络广告设计要素的详细介绍,希望以上内容对您有所帮助。

㈣ 我们在评价网络广告效果时应该考虑哪些因素

评价网络广告效果时应该考虑的因素如下:

1、网络广告需要依附于有价值的信息和服务载体。

用户是为了获取对自己有价值的信息来浏览网页、阅读电子邮件,或者使用其他有价值的网络服务如搜索引擎、即时信息等,网络广告是与这些有价值的信息和服务相依赖才能存在的,离开了这些对用户有价值的载体,网络广告便无法实现网络营销的目的。

2、网络广告的核心思想在于引起用户关注和点击。

由于网络广告承载信息有限的缺点,因此难以承担直接销售产品的职责,网络广告的直接效果主要表现浏览和点击,因此网络广告策略的核心思想在于引起用户关注和点击。网络广告本身所传递的信息不是营销信息的全部,为吸引用户关注而专门创造并放置于容易被发现之处的信息导引。

3、网络广告具有强制性和用户主导性的双重属性。

网络广告的表现手段很丰富,是否对用户具有强制性关键取决于广告经营者而不是网络广告本身。早期的网络广告对于用户的无滋扰性也使其成为适应互联网营销环境营销手段的一个优点,但随着广告商对于用户注意力要求的扩张,网络广告逐渐发展为具有强制性和用户主导性的双重属性。

4、网络广告应体现出用户、广告客户和网络媒体三者之间的互动关系。

网络广告具有交互性,在谈论网络广告的交互性时,通常是从用户对于网络广告的行为来考虑,如一些富媒体广告中用户可以根据广告中设定的一些情景做出选择,在即时信息广告中甚至可以实时地和工作人员进行交谈,这种交互其实并没有反映网络广告交互的完整含义。



(4)网络广告出现的因素可能有哪些扩展阅读:

网络广告交互性的真正意义在于体现了用户、广告客户和网络媒体三者之间的互动关系,网络媒体提供高效的网络广告环境和资源,广告客户则可以自主地进行广告投放、更换、效果监测和管理,而用户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选择自己感兴趣的广告信息及其表现形式。

网络广告制作周期短,即使在较短的周期进行投放,也可以根据客户的需求很快完成制作,而传统广告制作成本高,投放周期固定。在传统媒体上做广告发布后很难更改即使可以改动往往也须付出很大的经济代价。而在互联网上做广告能够按照客户需要及时变更广告内容。

㈤ 浅谈网络虚假广告比较多的原因

浅析网络虚假广告
网络广告是一个新兴的领域,是社会信息化发展的产物。1997年7月我国第一个网络广告出现在搜狐的主页上,一年后,中国的网络广告营业额就达到4800万元人民币。近几年来,我国网络广告年经营额以超过200%的速度增长。由于网络信息流通没有国家和地域的限制,目前网络广告还处在一个缺乏控制的状态,利用网络广告进行诈骗的事件时有发生,网上大量充斥着各种各样的不实广告,已成为困扰网民的“网络牛皮癣”。
一、传统虚假广告与网络虚假广告之比较。
我国广告法规定:广告应当真实、合法、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要求。广告不得含有虚假的内容,不得欺骗和误导消费者。违反这些规定,利用广告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宣传,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的就是“虚假广告”。网络虚假广告,也就是通过网络发布的虚假广告。
传统的虚假广告,其虚假性主要表现在:
1、夸大失实:一般是对产品的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来源等情况,或对所提供服务的质量规模、技术标准、价格等资料进行夸大,无中生有的与事实情况不符的宣传。
2、语言模糊,令人误解:此类广告内容也许是真的或者大部分是真实的,但是经营者运用措词技巧明示或者暗示、省略或含糊,使得消费者对真实情况产生误解,并影响其购买决策和其他经济行为。
3、不公正的广告:是指通过诽谤、诋毁竞争对手的产品来宣传自己产品的广告,此类广告的经营者不但违反了广告法,而且还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
4、消息虚假的广告:即所宣传的商品或者服务根本不存在,比如宣称自己具有国家质量标准要求、优质产品证明、专利证书等方面的资质的广告。
上述表现形式不外乎:消息虚假、品质虚假、功能虚假、价格虚假、证明材料虚假。
网络虚假广告,其表现不仅包括以上表现形式,还具有以下特征:
1.适当扩大了虚假广告的范围。相对于传统虚假广告仅针对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宣传,许多网络广告制作与发布的目的并不直接表示为传统的服务或传统的产品,而是要适当调整产品或服务的内涵和外延。
2.网络环境的虚拟性使广告客体不好识别。由于网络环境的虚拟性,使得网络的广告信息与客观信息不易区分,形成了网络广告行为的泛客观性,网络广告并不一味地追求可识别性,因此无广告标识的并不一定都是虚假的,这就使人们更难以区分真假。
3.认定依据的多元性。网络行为复杂化,网络规则多元化,要求我们不能仅以传统的欺骗和误导标准来认定网络广告的虚假性。认定网络虚假广告的依据,不仅包括现有的法律、法规,而且包括网络惯例、行业自律规则等行为规范。同时还应包括网络的公共道德规范和信息安全规范。
二、网络虚假广告的规范问题。
虚假广告严重破坏了正常的广告市场秩序,已经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焦点,治理虚假广告已是刻不容缓。对于传统广告中的虚假广告,我国现行的《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都有明确的规定。这些规定一方面对虚假广告起到了一定的抑制作用,另一方面也给因虚假广告而遭受损害的消费者提供了一个行之有效的法律救助手段。但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这些规定对于网络虚假广告的适用则显得较为困难。
第一、根据《广告法》第2条的规定,广告需要通过一定的媒介和形式直接或者间接地介绍商品或服务。网络也是广告的媒介之一,网络广告自然也应属于《广告法》的调整范围之列。但是,由于网络广告的新型性和特殊性,使得传统广告业管理通过对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和广告发布者的管理来完成的模式受到了明显的冲击。在传统广告管理中,所有从事广告业的主体都必须取得相应的资格,至少要取得营业执照才能进行广告活动,个人是不允许从事广告发布活动的。而在互联网上,任何个人和单位都可以发布广告,进行广告活动,甚至自己发布自己的广告。网络广告从主体范围到发布方式都打破了《广告法》中的相关规定。
第二、在责任承担方面,到底由谁来承担虚假广告的责任也是较难确定的。要解决这一问题,首要的一点就是要解决诸如网络服务提供商(简称ISP)是否属于广告经营者或者广告发布者的范围的问题。目前有些国家和地区都倾向于将其纳入媒体经营者的范畴,必须担负媒体经营者的连带责任。但是,网络服务提供商其服务既是单纯的信息传输,由于互联网是一个复杂的网络,要绝对保证所传输的信息资料的正确也是不可能的,也是不公平的,巨额的投入必然会转嫁给网络使用者,其结果必然会阻碍网络事业的发展。因此,我们不能将虚假广告的责任全部强加给网络服务提供商,只能在其明知或者参与了虚假广告的制作和发布活动时才追究其责任。
第三、从法律的角度来看,每一个国家的广告法都只具有域内效力,对本国广告行为可以进行规范和调整,而对于国外的广告行为则无法干预。而互联网是一个世界性的网络,不受国别的限制,任何一个广告都可以通过网络向全世界发布。虽然网络服务提供商一类的服务机构受其国内法的约束,但如果通过国外的服务商来发布广告或者利用国外的服务器设置域名和网页,则很难受到国内法的制约。因此,人为地将互联网进行分割,依靠各国单独立法进行规范和调整,事实上是不可能的。
网络广告问题是一个十分复杂的问题,目前,无论从理论上还是从技术上,要解决好该问题都还存在一定的困难。但是,由于网络广告涉及面相当广泛,其影响又具有世界性,我们不能因有困难而对网路虚假广告视而不见,放任自流。要真正规范网络广告行为,首要的问题还是如何运用法律的手段来搞好对网络广告的管理工作:
第一、建立网络交易制度,规范网络监管机构。虚假网络广告之所以能蒙骗消费者,一方面是因为广告的发布者利用了消费者贪利的心理,另一方面也是最重要的一点,就是网络上的信息流通和各种交易几乎都是在一个完全没有监控的体制下进行的。因此,要有效地防止虚假广告的侵害,就必须建立起安全可靠的网络交易制度,做到规则健全,交易有序,把真实广告同虚假广告真正区分开来。可以通过赋予网络服务提供商一定的监管职责,负担起网络广告的监管责任,在不增加政府负担的情况下,使网络广告业健康有序地发展。
第二、加强网络管理立法,完善网络管理法律规范。网络广告管理的根本手段是法律手段,目前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中,还没有网络管理的法律,1996年国务院发布、1997年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及1998年12月发布的《实施办法》以及其后相继制定和颁行的一些部门规章,为计算机网络管理提供了一些法律上的依据。但是,这些规定在网络管理上都是粗线条的,对于网络广告问题没有明确的规定,需要进一步完善。而对于《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应进行必要的修改,将网络广告纳入其调整范围,以防止网络广告问题的出现。
第三、对于违反国家规定,利用虚假广告对商品或服务作虚假宣传,达到情节严重的行为,公诉机关应按照虚假广告罪进行起诉,运用刑罚制裁给虚假广告制作者、发布者、管理者等以严厉惩处,以保障市场公平竞争,保护商品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㈥ 中国网络广告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我国网络广告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一、网络广告的形式落后
1、弹出式广告
在的网络广告中,存在着一种弹出式广告。这种广告形式给网民的印象更多的只是不断地骚扰,使网民对这种广告的出现有很深的厌恶感,看到这种广告就想尽快关闭甚至放弃浏览网页。多年来,人们对这种“弹出式”广告的争论已经达到了白热化程度。广告商们之所以对这种新颖的广告方式情有独钟,是因为它可以迫使广大网民不得不浏览其广告内容,从而获得较好的广告效果。近两年来,这种弹出式广告由于受抵制现象比较严重,于是又出现了新的变形,即弹出新网页。
2、垃圾邮件
真正的Email营销不是发送垃圾邮件,但垃圾邮件对于许可Email营销的影响是如此之大,以至于研究和应用Email营销,不能不涉及到垃圾邮件的问题。事实上,一些用户正是通过垃圾邮件来对Email营销产生印象的,甚至将Email营销与垃圾邮件等同起来。
中国电信将垃圾邮件的定义为:“向未主动请求的用户发送的电子邮件广告、刊物或其他资料;没有明确的退信方法、发信人、回信地址等的邮件;利用中国电信的网络从事违反其他ISP的安全策略或服务条款的行为;其它预计会导致投诉的邮件。”只要你的电子信箱地址被广告发布者知晓,你就无法拒绝。
电子邮件广告以Mailing list的形式,在理论上可以轻而易举地从一到无限大,个体可以向无数的信箱发布广告邮件。在中国,垃圾邮件甚至越过了正常电子邮件的数量。利用电子邮件促销不失为一种方式,可是,促销者不看对象,把那些“垃圾”强行塞入他人的信箱,收信人既无可奈何,又十分反感。据调查中国电子邮箱用户平均每人每周收到垃圾邮件19.3封。更有甚者,有些电子邮件广告本身携带病毒,给收信人带来很大的危害。另外,许多网民的电子信箱竟然被网站出卖了,尤其是免费邮箱的用户,每天难免收到大量垃圾邮件,十有八九是促销广告。
垃圾邮件可以说是因特网带给人类最具争议性的副产品,它的泛滥已经使整个因特网不堪重负。1 占用网络带宽,造成邮件服务器拥塞,进而降低整个网络的运行效率;2.侵犯收件人的隐私权,侵占收件人信箱空间,耗费收件人的时间、精力和金钱。3.被黑客利用成助纣为虐的工具。4.严重影响ISP的服务形象。5.妖言惑众,骗人钱财,传播色情等内容的垃圾邮件,已经对现实社会造成了危害。
二、网络广告运作模式落后
1、通过提高网络广告的点击率来吸引网络用户
点击率是我国大部分网站所要追求的利益因素之一,广告商因网站点击率高、流量大且能够较好赢取利益,会很快迎合点击率高的网站,这样广告商与网站都有了合作的利润共同点。所以,网站会千方百计来提高自身点击率。而提高网络广告的点击率也成了网站最直接、最有效获取利益的捷径。在我国网络广告中不乏有商家为了提高网站的知名度和点击率进行有计划、预谋的炒作、宣传等。甚至雇佣操作人员对网络和新闻的信息加以改变、捏造、诋毁等手段来提高浏览量。这些手段都被一些别有用心的商家来达到自己获取利益目的。这些途径虽然能在短时间内为网站带来一些效益,但从长远来看,这种网络广告会引起网民的抵触和反感,也阻碍了网络广告未来多方营销方式的健康发展。
2、在聊天室中插播广告
在QQ、论坛、游戏官方网站中聊天室广告被经常运用。由于聊天室广告能够聚集网民的人数和点击及流量,因而商家在会与一些较为着名的聊天室合作,以达到其宣传产品以及促销的目的。但是我国的聊天广告容易被伪造和冒充。并且用户之间的交易会引起诚信的问题,这些用户之间的广告图片的出现即影响浏览速度也让访客或用户感到其产品的真实性和诚信度。在这些跟随聊天室的网络广告中,如隐藏或虚假的关闭按钮程序,需多次点击才能关闭。又如:一些具有诱惑或者是一些肯定语句来让访客注意的网络广告。这些网络广告往往让用户难辨真伪,并且影响用户的心情和网站的形象。
3、注册与知名网站相近的域名
2009年12月15日我国虽个人CN域名注册被禁止,但我国仍有个人及团体以注册域名来运作其网络宣传或者经转手而获取利润。抢注与知名网站或具有品牌的企业相近的域名以达到自己产品促销或赚取利益以及恶意注册域名运作非法网站等。这些手段无疑是加大了访客和用户对网络广告的怀疑和不信任的态度。
4、其他网络广告运作模式
资金优先
我国的商业网站通常是哪一个广告商能提供最多的资金,网站就可把其宣传广告放于最好的位置。虽然这是网站生存所必须的资金支撑之一,但是一个好的广告主其所牵动的潜在效益远远大于多个广告主的广告效益。而我国的网站中通常替提供最多资金的广告主或与多个广告主合作而较少考虑广告对潜在用户的感官和心里感受等。资金优先的原则忽视了良好的网络广告对访客和用户潜在效益。
外包式广告
一些企业尤其是小型企业当没有足够条件和技术支持网络的宣传时,会把自己的网络广告外包给其他网站。这些网络广告的表现形式的选择上,企业或者商家与网站有关技术人员的协商时往往难以注意到用户的感受,因而出现些技术上似假非真的、似真非真、模棱两可的广告,令用户不敢点击怕点击引起电脑出现意外情况。这令访客对网络广告望而却步。
三、网络广告市场的相关立法与监管机制不完善
网络广告虽有众多优势,但是网络介质的特殊性也导致了大量的违法行为,这些违法行为严重影响了交易当事人、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破坏了正常的经济秩序。由于网络广告是我国一个新兴的广告市场,加上网络传播主体的多元化、虚拟化等特点,给网络监管机制也造成了一定的难度。国家对网络广告市场的监管机制也并不完善,如网络可以发布烟草广告,这与《广告法》是相冲突的。
网络的快速发展,我国网络广告市场也经历了由小到大、迅速发展的过程,网络广告业也已经成为中国社会经济有重要影响的行业,以网络为依托的网络广告传媒发展是挡不住的潮流,但是我国互联网络广告评估与监测机制并不健全,这些网络问题必将严重影响了网络广告效益的发展。如违法、虚假、欺骗的网络广告等。
网络广告评估标准化是衡量广告效果的重要手段,也是广告主信任网络广告效用选择投放中长期广告的主要依据。就目前来看,我国对网络广告效果进行测评主要是基于网站自身提供的数据,缺乏第三方的认证和监督,而且测评标准不统一,无法保证统计数字的准确性和公正性,传播价值难以得到市场的真正认可。
我国网络广告的法律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主体界限的划分与市场准入资格问题 在网络中由于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的分类界限日益模糊, 这就产生了所谓的认知困难。网络广告由于其存在于一个虚拟空间中而制作、经营、发布广告变得容易、简单。于是越权经营发布广告、集三者权利于一身的情况时有发生,至于一些平时受特别限制的食品、化妆品、医疗、药品等广告,在网络上更是大行其道,极少真正接受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审查和批准。
2、网络广告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值得质疑,其诚信度值得关注 由于我国目前缺乏对网络广告的体制管理,各种各样的不实广告充斥网上,利用网络广告欺骗用户的行为经常发生。有的企业在互联网上开设网站后,利用网站进行虚假宣传;甚至有经营者伪造企业名称,或冒用其他企业名义发布虚假广告,欺骗、误导消费者。这些违法广告行为导致消费者对网络广告的真实性、合法性产生质疑,使网络交易的诚信度大大降低。
3、违法网络广告的证据难以确定 一是由于互联网不受时间、地域的限制,使得如何界定违法网络广告行为发生地和确定管辖权成为一大技术难题;二是由于网上电子文本可以任意修改,不留痕迹,且电子证据易丢失,导致对违法广告证据确定难、查处难;三是由于我国尚无专门对网络广告进行调整的法律法规。四是由于网络是虚拟的空间,违法广告经营者经常隐瞒其真实的经营地址和名称,导致广告监管机关查处违法者和追究其法律责任造成了难度。
4、网络广告的管辖问题
从理论上讲,网络广告受所有可以看到该广告的国家的法律的管辖。然而各国相关法律都不同。所以有的广告经营者、发布者会故意利用各国的差异、网络的超地域性。规避我国法律,而想尽办法发布某些违反该我国法律的网络广告。
四、虚假网络广告层出不穷,竞争秩序亟待改善
网络广告由于市场准入门槛相对较低,所需成本也不高,互联网的草根性使得每个人发布广告成为可能,加上法律法规上的相对滞后,网络广告管理起来步履维艰。一些网站无视法律、消费者的利益,发布虚假内容广告,甚至从事法律禁止的宣传,给网络广告以及互联网的健康发展蒙上一层阴影。随着网络广告的发展,如何提升网络广告效果,也成为网络媒体与广告主们关注的焦点。在315消费电子投诉网站上,对于网络虚假广告的投诉每天都在增加。
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发布《2011年中国网络购物市场研究报告》,报告显示,在13.2%有过不满意网络购物经历用户中,52.3% 的人遇到商品与图片不符情况,1/4用户选择“商品是仿冒的”,超过1/5的人买到过伪劣和残损物品。消费者被网络虚假广告“忽悠”的风险正在加大。从商家角度考量,只有诚信方能铸造品牌。而一些非法网络广告的存在,间接影响了诸多合法经营的企业形象和品牌,不利于行业的整体发展。可以说诚信问题一直是互联网生存发展的一大挑战,为此除了商家和互联网企业必要的自律外,还需要跟进相关的配套制度建设。
竞争是市场经济永恒的法则。任何商业领域中都存在着竞争,有竞争的地方同样也都有不正当的竞争的存在。1993年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条第2款规定:不正当竞争是指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网络广告中的不正当竞争同样符合这一规定,具体到网络环境下又有不同的形式:
第一:利用加框的超链接技术。采用Frame加框技术分割网页视窗,将他人网站呈现在自己网站上,当浏览者点击超链接时,他人网站上的内容会出现在此网站某一区域,而此网站页面上的广告则始终呈现在浏览者面前,而且地址栏中网址仍有原网站的,让浏览者误以为连接的内容是网站自身的一部分。这种做法直接降低了被链接网站的广告的浏览量,等于避开了该网站的广告直接进入相关内容构成了广告侵权,是网络广告经营中的不正当竞争。但现行《广告法》只对传统商业性不正当竞争进行规制,对于网络广告中的不正当竞争尚没有明确规定。
第二:抄袭或模仿他人网站的内容。有些不知名的网站有意模仿或抄袭知名网站的内容或页面布局,以使浏览者混淆,误以为此网站为某知名网站,这是一种明显的搭便车行为,除了可能侵犯网站版权之外,还是一种通过混淆视听达到提高点击率目的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第三:利用关键字词的技术。利用该技术将包含关键字词的源代码置入网站整个程序以便搜索引擎搜索。关键字词一般为企业知名产品名称,企业名称或驰名商标等。当用搜索引擎以该关键词搜索时,投机者的网站与某一驰名商标、产品等一同出现,造成以假乱真的事实,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
总之,网络广告的发展并非一片坦途,但通过相关的法律制度建设、加强道德的约束,同时不忘提升内容建设,我们有理由相信网络广告将越走越好。

㈦ 互联网广告增长的原因有哪些

最简单的解释就是网络的普及,下面的是比较专业的解释:

第一,网络的传统检索功能。据美国互动广告社9月20日公布的统计数字,在美国今年上半年高达46亿美元的各类网络广告收入中,增长最快的是付费网络检索广告,即与Google、雅虎、MSN和其他门户网站的网络检索或搜寻结果联系在一起的广告。互动广告社公布的数字表明,2004年第二季度美国付费网络检索广告收入为9.47亿美元,比去年同期的4.81亿美元增长97%,已占该季度网络广告收入总额的40%。

第二,众多的潜在受众。现在半数以上的美国家庭都安装了宽带,而办公室里更是早就实现了网络化,美国的三大门户网站每天有5000多万人登陆,而且有调查研究表明,美国人平均每天上网的时间要占娱乐休闲时间的14%,因此尽管网络广告收入现在只占据美国广告收入的4.3%,但网络广告无疑拥有众多的潜在受众,市场潜力无限。

第三,视频冲击。宽带产业的兴起使在线视频播放成为可能,广告商也开始开发视频网络广告。视频广告是网络广告中的新秀,它代表了网络广告收入的11%,而广告商认为未来的几年内与电视广告有着同样图像和音响效果的网络视频广告必将取代传统的网络检索广告。目前网络视频广告面临的最大困扰是空间的缺乏。多数广告公司都盯准的是网络空间中最大的网站,波士顿的一家广告公司称,“我们让MSN给Adidas做视频广告,他们只给我们11月的一天,而且是周末。”汽车、财经和娱乐广告都得提前几个月预定视频空间。

第四,反馈及时。网络广告以计算的精确赢得了广告商的青睐,以点击率和销售量为依据计算的数据可以将广告的效果精确到每一分钱,营销人员可以及时追踪广告的效果并做出快速调整,而在这个过程中,广告已经从一种艺术变成了一种科学。这种优势是传统的电视广告所不具有的。

第五,跟踪服务。先进的科技使广告商可以对网络广告的效果进行跟踪调查。一种名为“行为定位”的技术可以调查浏览器并记录网上游客看某篇文章的时间和他所点击的广告。美国达拉斯的一家调查公司称,“我们根据他们在网上的行动进行推测,而不是问消费者一大堆侵犯隐私的问题。”不过这种追踪顾客的行为也曾经遇到过法律麻烦。美国广告公司DoubleCllick4年前曾经雄心勃勃地打算将消费者个人信息和上网习惯建立数据联系,但这一计划因为遭到10个州的总检察官的指控而落空,公司的市场信誉也大打折扣,如今面临倒闭的危险。

㈧ 网络广告存在哪些问题

1.目前网络广告发布还处于一种自发无序状态。网络广告同传统广告相比,是一个全新的表现形式(媒体新、运作模式新、表现形式新、计价方法新),这使得广告客户在面对网络广告时持有一种无序的心态。这主要是由于缺乏对网络广告经营者主体资格的应具备的资质条件的审定,缺乏对违法网络广告的审查和处罚的监管手段等。

2.广告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值得质疑,网络广告的诚信度值得关注。网络广告还处在一个缺乏控制的状态,广告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缺乏保障,各种各样的不实广告充斥网上,利用网络广告欺骗用户的行为时有发生,导致网络广告市场混乱。一些企业在互联网上开设网站后,利用网站进行虚假宣传,甚至伪造企业名称,或者冒用其他企业名义发布虚假广告,欺骗、误导消费者,严重妨碍了网络广告的健康发展。

3.违法广告的证据难以确定。互联网不受时间、国界的限制,只要具备上网条件,任何人都可以上网浏览;任何可以上网的地方,都可能看到广告。如何界定违法行为发生地和管辖权,是一大难题。二是对违法证据确定难。查处违法广告关键在于证据的认定,而网上证据的真实性存在疑问。因为,网上电子文档可以任意修改,不留痕迹,对网上证据的证明存在争议,且电子证据易丢失,当事人完全可以对违法事实加以否认。三是法律依据寻找难。目前,我国尚无专门对网络广告进行调整的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加之网络经营行为的特殊性,现有的法律法规不能完全适应对网络广告监管的需要,给依法行政带来困难。四是违法责任追究难。在网络这个虚拟的空间里,违法广告经营者并未披露真实的经营地址和名称,因而对违法责任人寻找难,即使有真实的地址和名称,有的违法者远在外地,有的本身就是皮包公司,出事后人去楼空,处罚决定书将成为一纸空文,使得行政处罚执行难。

㈨ 网络广告的出现是什么原因

上网人数的增加与普及率越来越高。有人群的地方就有商机,有商机自然有广告出现。

㈩ 网络广告市场存在着哪些主要问题

从1997年至今,我国的网络广告已经走过了十七年的发展历程,成为第四大广告形式,网络广告的表现形式不断创新,从单一的文字广告,到巨型广告、搜索引擎广告、呼叫广告等等。网络广告作为电子商务、网络营销的重要组成部分,已经受到越来越多人的关注。如何使网络广告发展道路规范化、健康化呢?本文从我国网络广告的现状入手,分析了我国网络广告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并由此提出了相关对策。
关键词:网络广告;问题;对策;思考
网络广告是利用网站上的横幅、文本链接、多媒体等在互联网上刊登或发布广告,通过网络传递到互联网用户的一种先进的广告运作方式。目前网络广告的市场正在以惊人的速度增长,网络广告发挥的效用越来越显得重要。以至广告界甚至认为互联网络将超越路牌,成为传统四大媒体(电视、广播、报纸、杂志)之后的第五大媒体。因而众多国际级的广告公司都成立了专门的“网络媒体分部”,以开拓网络广告的巨大市场。
一、网络广告的形式
网络广告发展至今不仅内容丰富,有产品广告、企业形象广告、招商广告、政治广告与非商业性广告。而且形成了多种多样的形式,像旗帜广告、漂移广告、弹出广告、全屏广告、按钮广告、游戏广告、声音广告、三维网络广告和关键字广告(Key Word)等等,可以说网络广告的形式就是其现状的外在表现。
(一)网幅广告(包含Banner、Button、通栏、竖边、巨幅等):网幅广告是以GIF、JPG、Flash等格式建立的图象文件,定位在网页中大多用来表现广告内容,同时还可使用Java等语言使其产生交互性,用Shockwave等插件工具增强表现力。
(二)文本链接广告:文本链接广告是以一排文字作为一个广告,点击可以进入相应的广告页面。这是一种对浏览者干扰最少,但却较为有效果的网络广告形式。有时候,最简单的广告形式效果却最好。
(三)电子邮件广告:电子邮件广告具有针对性强(除非你肆意滥发)、费用低廉的特点,且广告内容不受限制。特别是针对性强的特点,它可以针对具体某一个人发送特定的广告,为其他网上广告方式所不及。
(四)与内容相结合的广告:广告与内容的结合可以说是赞助式广告的一种,从表面上看起来它们更像网页上的内容而并非广告。在传统的印刷媒体上,这类广告都会有明显的标示,指出这是广告,而在网页上通常没有清楚的界限。
(五)其它新型广告:视频广告、路演广告、巨幅连播广告、翻页广告,祝贺广告等等。
其实不管通过什么手段,广告主都希望每一个下载页面的人都有足够的兴趣注意到他们的广告图标,甚至去点击它,让广告费用大大增值。可以预见,只要吸引网民眼球的目标不变,网络广告的新形式就一定还会如雨后春笋般地冒出来。形式的不断变动就是网络广告发展的主动力。
二、网络广告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图文并茂的网络广告的确能让消费者怦然心动,也能使人们足不出户就可以“货比三家”,购到称心的商品。但网络广告并不是十全十美的广告传播媒介,它也有其局限性和缺点,甚至它的某些优点在网民的眼里也成了缺点。当前网络广告存在的问题剖析如下:
(一)虚假与欺诈广告。
在传统广告的管理中,从事广告业务有一定的市场准入条件,要通过广告业的资格认证,获得营业执照,这使得对广告的监管有法可依。但在网络的虚拟环境中,由于缺少这一准入制度,几乎任何拥有网络使用权的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都可以从事广告业务,使得网络广告的管理非常困难。而我国现行的《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是在网络广告诞生前制订出来的,缺乏网络广告的约束条款。网络广告法律规范的缺失给虚假、欺诈性广告提供了可乘之机,造成了网络广告行业的混乱,严重损害了网络广告的公信力。
(二)广告评估与监测机制不健全。
专业的评估包括两方面:首先是量的评估,比较计划和执行在量上的区别;其次是研究广告的衰竭过程,将同步广告每天的点击率在坐标平面上连线,确认每个创意的衰竭时间,为设计广告创意更换间隔提供依据。因此,网络广告评估是衡量广告效果的基本手段,也是广告主投放中长期广告的主要依据。目前,我国对网络广告效果进行测评主要是基于网站自身提供的数据,缺乏第三方的认证和监控,而且测评标准不统一,无法保证统计数字的准确性和公正性,造成了网络广告市场的无序竞争,价值难以得到市场认可。
(三)缺乏创意和特色,推广带有强制性。
在美国心理学家吉尔福特提出的智力三维结构模型中,信息内容被分为五种类型:视觉(V:Visual)、听觉(A:auitory)、符号(S:symbolic)、语义(M:semantic)和行为(B:behavioral)。和传统的其他三大媒体相比,惟有第四媒体可以实现V+A+S+M+B多种信息内容呈现方式的综合,这为网络广告提供了强大的发布平台,但是由于网络带宽不足和创意、制作水平不高,我国网络广告的表现形式比较单调,以传统的旗帜式、按钮式广告、电子邮件居多,而且往往采取强制性的信息推送手段,广大网民对此颇有微词。
(四)缺乏有效的效果评价机制。
CPM和CPC作为为广告主衡量互联网广告效果和支付广告费用的两个重要指标,在Web2.0时代显得有些片面了,因为广告主更想精确了解哪些消费者在关心他们的产品和服务,或者对他们产品和服务的哪些部分感兴趣。他们希望了解消费者从认知到认可整个心理变化的过程和特征,从而指导网络营销体系的完善。而且,用户的点击冲动与很多因素有关:创意表现的新颖性、广告词的煽动性、对产品的兴趣、活动的奖品设置、产品代言人等等都影响着点击的数量。
三、对网络广告发展趋势的思考
网络广告作为电子商务、网络营销的重要组成部分,需要在一定规则下发展壮大。发展道路规范化才能使其健康发展,针对网络广告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现从以下几个方面对网络广告的发展提出几点看法:
(一)加快网络广告相关法规建设,加强安全性管理。
网络虚假广告的大量涌现,其危害性之广是有目共睹的。因此,依法、依章惩治网络虚假广告,是急待全社会重视的。我国就应该尽早制定切实可行的法律法规,为网络广告制订出必要的“游戏规则”,给网络消费者撑起一把“保护伞”。制定网络广告管理办法等专门性的法律法规和网络广告的监管方式和方法,在技术上对网络广告进行全程、全方位的跟踪、监控。对一些涉网工商企业的经营范围、经营规模、经营方式等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同时,强化对企业信息化程度、网络设置、网上交易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分析论证,以有效的技术措施,对网络广告进行全方位监督和管理
(二)健全广告评估与监测机制。
网络广告评估是衡量广告效果的基本手段,也是广告主投放中长期广告的主要依据。由于目前我国对网络广告效果进行测评主要是基于网站自身提供的数据,缺乏第三方的认证和监控。因此,建立一个全国认可的专业评测机构是势在必行的。有了这个专业的机构后,所有网络广告经过评估后能够对市场进行规范,避免造成无序竞争,网民也能用合适的价格购买到心仪的产品。
(三)提高广告的制作和发布水平。
一个制作得好的广告能够主动的吸引住受众的眼球。要提高网络广告效果,必须从广告内涵做起,提高广告制作的技术水平,掌握好发布要诀。而不是利用强制性的点击来让受众观看。要想提高广告的制作水平,就需要广告制作者不断学习新知识,新观念。这样才能制作出吸引住受众眼球的精美广告。我们的广告应该在于精而不在于多。在发布广告时,要总结经验,采取恰当的发布方式。只有这样,网络广告才能够长期的存在并产生相应的效应。
(四)网络广告要定位于相对目标市场。
网民上网冲浪具有较强的目的性,个人用户一般是主动地搜索信息。因此商家网络广告只有投放在与自己产品或服务相关的潜在消费者身上才能产生效果,这就必须将网络广告定位于目标市场上。网络广告的投放必须考虑到目标受众的数量和质量,不顾网民的质量,一味追求“点击率”是不可取的。研究表明,网民的种属性与网站性质之间存在某种明显的相关性,所谓物以类聚,人以群分,对围棋情有独钟的网民肯定会经常流连于游戏类网站,专注于传媒研究的学者浏览最多的网站是“中华传媒网”和“传媒观察”,因而网络广告投放者宜密切关注网站建设和运作动向,寻找与自己产品相匹配的网站投放广告。
(五)强化网民对网络广告的认知度,培养忠诚度,扩散美誉度。
网络广告在众多“网民”心目中还是一个新生事物,对网络广告的认知,无论是在广度和深度上都存在严重缺陷,网络广告的传播土壤还相当贫瘠。但网络广告最大的优势就是互动,如何充分利用互动优势,吸引网民的主动参与,无疑是网络广告的优势和出路。的毕业生仅有万人左右。物流专业人才已被列为我国12类紧缺人才之一。要借助网络优势创立品牌,培养网民对自己品牌的忠诚度,企业就必须首先对消费者忠诚,不能指望“做一锤子买卖”。根据创新扩散理论,首先认同企业理念的个体都是创新扩散过程中的“意见领袖”,他们的意见和反映不仅决定其自身对电子商务的态度,而且直接影响到其后的创新跟进者的态度。因而,网络广告要培养网民对品牌的忠诚度。
(六)利用网络技术健全网络广告效果评价机制。
2007年4月16日国家信息化测评中心和互联网实验室联合主办的“呼叫广告--网络营销第三代高层研讨会”,发布了《2007中国网络广告发展趋势研究报告》。报告认为,呼叫广告有效地解决了前两代网络营销形式的一些难题和弊端,如品牌浏览广告的精准性和效果评测难题,以及点击付费广告的点击欺诈问题等。诸如此类,如果能够利用网络技术产生多种效果评价机制的话,网络广告中存在的效果评价问题就不在是问题了。
21世纪是一个互联网的时代,它为网络广告提供了无限商机。中国的网络广告还处于发展阶段,网络媒体和网络广告将随着宽带网的普及而进一步扩大和发展。当然,网络广告未来发展的瓶颈还有很多。如何建立一套适合中国网络广告运作的理论和规范,将新观点、新科技与我们的民族文化有机地结合起来,这是我们应该思考的问题。网络广告的路还很长,但我相信,网络广告会以极强的生命力创造辉煌的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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