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网络平台投诉找哪个部门
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专线电话和全国互联网平台。
1999年3月15 日,为了切实解决广大消费者"投诉难"的问题,及时、方便、快捷受理消费者诉求,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在原信息产业部的大力支持下,在全国统一开通了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专用电话。全国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以12315电话为依托,建立了以现代信息技术为主要手段,集受理、查处、监管为一体,覆盖全国城乡的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服务网络。
拨通12315电话后,如您需投诉或举报,请按工作人员的提示回答问题,如实说出投诉的事实、理由及投诉请求,并说出自己的姓名、地址、电话号码或其他联系方式和被申诉方的名称、地址、电话。另外拔打12315是收费的,消费者申诉案件,由经营者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管辖,如商家在异地需商家所在地区号+12315。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五条。
消费者享有对商品和服务以及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检举、控告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中的违法失职行为,有权对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提出批评、建议。
② 网络平台部门监管
法律分析:国家广电总局因为涉及视听文化产品传播,所以在传播层面上讲,归广电总局管理;文化部直播行业属于娱乐类,所以在行业性质上文化部门也有管辖权;网监部门因为直播属于网络传播,所在平台所属区域的网络监管部门,对直播平台有直接的行政监督管理权限。
法律依据:《互联网直播服务管理规定》 第四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互联网直播服务信息内容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互联网直播服务信息内容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国务院相关管理部门依据职责对互联网直播服务实施相应监督管理。
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日常监督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指导督促互联网直播服务提供者依据法律法规和服务协议规范互联网直播服务行为。
③ 网络归哪个部门管
法律分析:中国的网络监管中,通信管理部门、互联网新闻宣传管理部门和公安部门,以及文化部门,广播电影电视管理部门和新闻出版部门是代表政府参与网络监管的主要职能部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
第三条 国家坚持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发展并重,遵循积极利用、科学发展、依法管理、确保安全的方针,推进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和互联互通,鼓励网络技术创新和应用,支持培养网络安全人才,建立健全网络安全保障体系,提高网络安全保护能力。
第四条 国家制定并不断完善网络安全战略,明确保障网络安全的基本要求和主要目标,提出重点领域的网络安全政策、工作任务和措施。
第五条 国家采取措施,监测、防御、处置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网络安全风险和威胁,保护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免受攻击、侵入、干扰和破坏,依法惩治网络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网络空间安全和秩序。
④ 网络平台投诉找哪个部门
法律分析:打电话给12315,汇集十分送到相关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处理。也可以直接向经营行为发生地的县(市)、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投诉,也可以向第三方交易平台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目前,我国受理产品质量问题的部门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消费者协会、企业主管部门、商检部门和人民法院。国务院在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方面,对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明确分工如下:1、在生产、流通领域中,凡属产品质量责任问题,均由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及其所属各级质量技术监督机构负责查处;需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协助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予以配合。2、在市场管理和商标管理中发现生产、经销掺假产品、冒牌产品的违法行为,由工商行政管理机构查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予以配合。3、在市场上倒卖、骗卖劣质商品的行为,凡属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发现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予以查处;需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协助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予以协助。凡是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发现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予以查处;需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协助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予以协助。同一问题,不得重复处理。
法律依据:《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
第六条 消费者投诉由经营者所在地或者经营行为发生地的县(市)、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管辖。消费者因网络交易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向经营者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也可以向第三方交易平台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
第七条 县(市)、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处理本辖区内的消费者投诉。有管辖权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授权其派出机构,处理派出机构辖区内的消费者投诉。
第八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市(地、州)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及其设立的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中心,应当对收到的消费者投诉进行记录,并及时将投诉分送有管辖权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同时告知消费者分送情况。告知记录应当留存备查。有管辖权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将处理结果及时反馈上级部门及其设立的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中心。
⑤ 网络平台投诉找哪个部门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网络维权应当去工信部门进行投诉。我国关于网络的问题,是有工信部门进行监督和管理的。所以如果出现网络一些问题,可以到工信部去投诉。网络犯罪有以下方式:一、通过互联网举报,类似中诉网这类举报网站,但效果不好二、通过向工商、银监举报,或者向公安机关报案的办法寻求解决,这种办法效果最好三、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公安机关对举报违法犯罪行为的举报人的信息依法是必须保密的。公安机关应当保障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及其近亲属的安全。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如果不愿意公开自已的姓名和扭送、报案、控告、举报行为的,应当为他保守秘密。因此秘密举报的举报人信息,公安机关有法定义务为其保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立案的材料来源对立案材料的接受和处理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
犯罪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自首的,适用第三款规定。
⑥ 网络购物平台归哪个部门管
根据规定消费者在网上购物发生消费纠纷时,应向网购经营者所在地的市场监管部门(工商部门)或者第三方网络交易平台所在地的市场监管部门(工商部门)反映,投诉举报中心提醒消费者网上购物一旦出现消费纠纷,常常会遇到取证难、认定难、维权难的相关问题,因此消费者最好选择大型、正规、信誉度高的网购平台,并保留好与商家的聊天记录、订货单、发货凭证等相关证据,以便发生消费纠纷时方便维权。
⑦ 北京互联网法院管辖范围是什么
北京互联网法院集中管辖北京市的辖区内应当由基层人民法院受理的下列第一审案件:
(一)通过电子商务平台签订或者履行网络购物合同而产生的纠纷;
(二)签订、履行行为均在互联网上完成的网络服务合同纠纷;
(三)签订、履行行为均在互联网上完成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小额借款合同纠纷;
(四)在互联网上首次发表作品的着作权或者邻接权权属纠纷;
(五)在互联网上侵害在线发表或者传播作品的着作权或者邻接权而产生的纠纷;
(六)互联网域名权属、侵权及合同纠纷;
(七)在互联网上侵害他人人身权、财产权等民事权益而产生的纠纷;
(八)通过电子商务平台购买的产品,因存在产品缺陷,侵害他人人身、财产权益而产生的产品责任纠纷;
(九)检察机关提起的互联网公益诉讼案件;
(十)因行政机关作出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互联网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管理等行政行为而产生的行政纠纷;
(十一)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的其他互联网民事、行政案件。
《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
第三条 互联网信息服务分为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类。
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有偿提供信息或者网页制作等服务活动。
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无偿提供具有公开性、共享性信息的服务活动。
第四条 国家对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许可制度;对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备案制度。
未取得许可或者未履行备案手续的,不得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
第五条 从事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等互联网信息服务,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有关规定须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在申请经营许可或者履行备案手续前,应当依法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
第六条 从事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除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规定的要求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业务发展计划及相关技术方案;
(二)有健全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包括网站安全保障措施、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用户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三)服务项目属于本办法第五条规定范围的,已取得有关主管部门同意的文件。
第七条 从事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应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申请办理互联网信息服务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以下简称经营许可证)。
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60日内审查完毕,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予以批准的,颁发经营许可证;不予批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申请人取得经营许可证后,应当持经营许可证向企业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
第八条 从事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应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办理备案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主办单位和网站负责人的基本情况;
(二)网站网址和服务项目;
(三)服务项目属于本办法第五条规定范围的,已取得有关主管部门的同意文件。
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对备案材料齐全的,应当予以备案并编号。
⑧ 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哪个部门管网络诈骗
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公安部门管网络诈骗。诈骗罪属于刑事犯罪,公安机关机关刑事侦查部门负责立案侦查,不构成犯罪的,由治安管理部门负责管辖。
⑨ 北京互联网法院管辖范围
法律分析:北京互联网法院主要管辖发生于互联网上的网购合同、网络服务合同、互联网上发生的侵权行为等案件。
法律依据:《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北京互联网法院案件管辖的规定》第一条 北京互联网法院集中管辖北京市的辖区内应当由基层人民法院受理的下列第一审案件:
(一)通过电子商务平台签订或者履行网络购物合同而产生的纠纷;
(二)签订、履行行为均在互联网上完成的网络服务合同纠纷;
(三)签订、履行行为均在互联网上完成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小额借款合同纠纷;
(四)在互联网上首次发表作品的着作权或者邻接权权属纠纷;
(五)在互联网上侵害在线发表或者传播作品的着作权或者邻接权而产生的纠纷;
(六)互联网域名权属、侵权及合同纠纷;
(七)在互联网上侵害他人人身权、财产权等民事权益而产生的纠纷;
(八)通过电子商务平台购买的产品,因存在产品缺陷,侵害他人人身、财产权益而产生的产品责任纠纷;(九)检察机关提起的互联网公益诉讼案件;
(十)因行政机关作出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互联网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管理等行政行为而产生的行政纠纷;
(十一)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的其他互联网民事、行政案件。
第二条 在本规定第一条确定的合同及其他财产权益纠纷范围内,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在北京市的,当事人可以依法协议约定纠纷由北京互联网法院管辖。
电子商务经营者、网络服务提供商等采取格式条款形式与用户订立管辖协议的,应当符合法律及司法解释关于格式条款的规定。
第三条 北京互联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受理申请再审审查案件、再审案件、执行案件。
第四条 当事人对北京互联网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提起上诉的案件,由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但互联网着作权权属纠纷和侵权纠纷、互联网域名纠纷的上诉案件,由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审理。
对北京互联网法院作出的执行异议裁定、执行决定申请复议的,由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受理。
第五条 2018年9月9日之前,当事人已经向北京市其他基层人民法院提交本规定第一条规定的纠纷的起诉材料,但尚未立案或已经立案尚未审结的,由原基层人民法院继续办理。
第六条 本规定自2018年9月9日起施行,此前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适用本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