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我想办个直播间需要什么手续
想开一个公司,任何做一个网络直播平台,类似于映客、斗鱼那样的。从什么都没有到注册公司、手续审批等,都需要到哪些部门?
2. 网络直播平台需要哪些资质
需要办理一个直播文网文许可证。企业办理直播网文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1、经营者为依法设立的公司
2、公司注册资金100万以上
3、公司属于内资企业
4、网站域名证书
5、八名计算机相关人员毕业证
6、公司名下3名员工社保
企业申请直播网文需要准备的材料有:
1、营业执照副本
2、法人及股东身份证
3、公司章程(需要最新的,工商局加盖档案查询章)
4、8名计算机相关人员毕业证、身份证
5、公司人员身份证、及人员的手机、邮箱
6、公司座机、法人手机、邮箱
7、网站域名证书(公司名义购买)
8、部分省份需要1-3名网络安全员
证书案例
3. 直播平台都需要办理什么资质
摘要 开设网络广播平台的公司应办理以下审批手续:1、注册公司-营业执照。搭建直播平台,首先要注册一家公司,这样就可以用主体来签主播、结算;2、申请ICP营业执照。直播平台需要通过平台和网站赚钱,涉及互联网运营,需要申请ICP营业执照;3、申请信息网络传输视听节目许可证。严格来说,按照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的要求,直播平台需要有音像节目信息网络传播许可证;4、申请《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4. 网络直播网红平台需要办理什么证件
直播平台的运营属于通过互联网方式传播“唱歌、跳舞、聊天等”活动,已经属于“演出剧(节)目、表演”类的网络文化经营申请范畴。无文网文许可证将被视为无证经营!
申请直播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材料:
1、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设立申请表(加盖公章);
2、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包含“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加盖公章);
3、公司网站域名登记证书(加盖公章);
4、业务说明(详情根据当地市文化局官网中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审批申请材料);
5、经营管理制度(加盖公章);
6、委托授权书以及代办人身份证(可在北京市文化局官网首页“下载专区”内下载,加盖公章);
7、企业股权结构图及公司所有股权构成中不含有外资成份的承诺书(加盖公章;公司股东中含有企业法人的,需提交公司最终版章程);
8、其他法律规定的材料。
5. 请问,网上这么多直播是那个法律部门批准的
目前直播是不需要法律部门批准,都是平台实名认证后即可开通直播,并没有法律部门的授权或者审批
6. 公司做直播网站需要哪些相关审批
贵司网站涉及直播的话,需要办理一个文网文的其中一类,直播网文许可证。该证书是在文化厅办理,办理时间是30-40个工作日下证。
公司办理直播网文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1、经营者为依法设立的公司
2、公司注册资金100万以上
3、公司属于内资企业
4、网站域名证书
5、八名计算机相关人员毕业证
6、公司名下3名员工社保
公司办理直播网文需要准备的材料有:
1、营业执照副本
2、法人及股东身份证
3、公司章程(需要最新的,工商局加盖档案查询章)
4、8名计算机相关人员毕业证、身份证
5、公司人员身份证、及人员的手机、邮箱
6、公司座机、法人手机、邮箱
7、网站域名证书(公司名义购买)
8、部分省份需要1-3名网络安全员
证书案例
7. 开一个网络直播平台的公司要办哪些审批手续
开一个网络直播平台的公司要办以下审批手续
1、注册公司——《营业执照》
做直播平台,首先得注册公司,以便用此主体签约主播、款项结算等等。
2、办理《 ICP经营许可证》
直播平台是需要通过平台和网站挣钱的,涉及到通过互联网进行经营的,所以需要办理 ICP 经营许可证。
工信部通信管理局审批的官方时间是60个工作日。此证办理需要3人3个月社保证明,从调档的经验看,至少要缴纳5个月社保才能调出3个月的证明,所以公司注册下来就得开始社保准备。
3、办理《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严格意义来讲,根据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发布要求,直播平台是需要《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4、办理《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是指经文化行政部门机构批准,颁发给从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的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的市场合法准入资质;
其中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是指以营利为目的,通过向上网用户收费或者电子商务、广告、赞助等方式获取利益,提供互联网文化产品及其服务的活动。
办理《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时选择的范围是:网络演出剧、表演。这个范围是文化部给直播行业审批的。
(7)网络直播哪里审批扩展阅读: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审批事项服务指南
适用范围:本指南适用于《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的申请和办理。
项目信息: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核发
办理依据:《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广电总局、信息产业部56号令)、《广电总局、信息产业部负责人就<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答记者问》
受理机构:省级新闻出版广电主管部门初审,国务院新闻出版广电主管部门审批
决定机构:国务院新闻出版广电主管部门
办事条件:
(一)申请单位应当具备(同时)的基本条件
1、具备法人资格,为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单位,且在申请之日前三年内无违法违规记录。其中,国有控股单位包括多家国有资本股东股份之和绝对控股的企业和国有资本相对控股企业(非公有资本股东之间不能具有关联关系),不包括外资入股的企业。
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发布之前依照国家关于互联网管理相关法规设立的网站(不含外资),无违法违规行为的,及有轻微违规行为能及时整改,在申请之日前三个月内无再犯的,可以申办许可证并继续从业。
2、有健全的节目安全传播管理制度和安全保护技术措施。
3、有与其业务相适应并符合国家规定的视听节目资源。
4、有与其业务相适应的技术能力、网络资源和资金,且资金来源合法。企业单位申办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的,注册资本应在1000万元以上。其中,提供新闻、影视剧、文娱、专业等多种内容视听节目服务的,注册资本应在2000万元以上。新闻宣传单位设立的企业申办公益性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不受最低注册资本限制。
5、有与其业务相适应的专业人员,专业人员数量应在20人以上,并具备相应的从业经验或专业背景。申办单位的主要出资者和经营者在申请之日前三年内无违法违规记录。
6、技术方案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
7、符合国务院新闻出版广电主管部门确定的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总体规划、布局和业务指导目录。
8、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条件。
(二)申请从事特定类别视听节目服务应当具备的其它条件
1、申请从事广播电台、电视台形态服务、时政类视听新闻服务的,应当持有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许可证或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其中,以自办频道方式播放视听节目的,由地(市)级以上广播电台、电视台、中央新闻单位提出申请。
2、申请从事主持、访谈、报道类视听服务的,应当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和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3、申请从事自办网络剧(片)类服务的,应当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4、申办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同时还为其他单位提供互联网视听节目信号传输服务的,应符合《规定》第十九、第二十条的规定。
申请材料:
1、申请报告。应包含单位情况总体介绍、对拟开展业务的描述等方面内容。
2、《许可证》申请表。
3、申请单位相关资质证明。
(1)法人注册证书。
(2)申请单位是公司的,需提供公司章程、验资报告,及股份构成情况说明。
(3)网站域名注册证明。
(4)申请单位获得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节目制作机构、ICP等与申请有关的许可或备案证明。
4、具体的视听节目播出内容安排。应包含节目种类、栏目板块设置、播出周期等内容。
5、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的技术方案。应包含网络接入方案以及节目播出技术平台的结构、功能、承载容量等内容。并提供网络带宽租用协议,以及现有技术设备清单。
6、申请单位现有的节目内容审查制度和流程,安全播出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
7、编辑、技术等专业人员的数量、专业背景或从业经验情况。
8、节目购买合同、意向书等节目来源证明材料。
9、办公场所产权或租用证明。
10、其它有助于说明申请单位符合开办条件的材料。
申请接收:地方申请单位应当将申请材料报所在地省级新闻出版广电主管部门,经初审后报国务院新闻出版广电主管部门审批;中央直属单位直接向国务院新闻出版广电主管部门提交申请材料。
8. 网络直播是国家那个部门监管的
网络直播并不归属某个单一的国家部门管理,而是由以下几个部门联合管理。
1、国家广电总局
因为涉及视听文化产品传播,所以在传播层面上讲,归广电总局管理;
2、文化部
直播行业属于娱乐类,所以在行业性质上文化部门也有管辖权;
3、网监部门
因为直播属于网络传播,所在平台所属区域的网络监管部门,对直播平台有直接的行政监督管理权限。
(8)网络直播哪里审批扩展阅读:
网络直播的监管情况以及相关规定:
2016年9月9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下发《关于加强网络视听节目直播服务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重申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机构开展直播服务,必须符合《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和《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业务分类目录》有关规定。
2016年11月4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了《互联网直播服务管理规定》,该规定主要实行“主播实名制登记”、“黑名单制度”等强力措施,且明确提出直播平台“双资质”要求。
2016年12月12日,文化部印发《网络表演经营活动管理办法》,对网络表演单位、表演者和表演内容进行了进一步的细致规定。
9. 我想开一家网络直播的公司,然后招聘主播进行直播,需要到工商局办理
需要办理一个直播文网文许可证;
企业办理直播文网文要准备的材料有:
1、申请文网文的书面申请;
2、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者营业执照和章程;
3、资金来源、数额及其信用证明文件;
4、公司概况: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及主要经营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证明和身份证明文件;
5、工作场所使用权证明文件;
6、业务发展报告;
7、公司章程,公司股权结构及股东的有关情况;
8、从事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等互联网信息服务的,应提交有关主管部门前置审批的审核同意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