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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因素影响网络时代政府形象

发布时间:2022-05-01 05:23:10

A. 影响电子政务发展的主要因素有哪些

随着我国政治建设、经济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总体布局不断深入和发展,智慧政务在履行政府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和社会应急职能方面作用愈发重要,在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政府社会治理能力、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进程中地位日益凸显,尤其是国家提出网络强国战略以来,加快智慧政务发展已成为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为此,我国要深化智慧政务改革,不断适应新形势,谋划新思路,提出新理念,构建新模式,发掘新途径,满足新需求,打造新常态。

一、工程导向到问题导向

智慧政务发展容易陷入误区:以工程建设为导向,认为简化审批、加快建设一大批信息化系统,就能较好地提高政府履职能力。这种以工程为导向的建设模式,不能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阶段的主要矛盾,突出重点,增强智慧政务建设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当下,智慧政务建设必须坚持问题导向,建立以需求为主导的建设机制。以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需求为目标,切实提高政府履职能力为出发点,合理规划智慧政务建设项目,有效提高社会管理和公众服务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高公共服务的时效性、规范性和权威性。

二、分散建设到集约化建设

长期以来,智慧政务建设中缺乏顶层设计,分散、低水平、重复投资现象普遍存在。据统计,“十二五”期间,全国省级和副省级城市、地市级、区县级设有独立机房的部门平均比例分别为70%、32%、22%;省级、地市级、区县级政府网站分散建设的比例分别平均为78%、32%、30%。智慧政务基础设施建设分散状况严重,粗放式的建设模式没有得到根本遏制,给业务系统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带来各种困难。因此,亟需切实加强智慧政务规划、建设、运营的统筹协调,加快实现从粗放式、低效能的分散建设,向集约化、高绩效的协同发展转变,从部门独立建设、自成体系,向跨部门跨区域的业务协同和信息共享转变。

三、政府独导到社会共治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加快形成科学有效的社会治理体制。参与“治理”的主体包括了各类权力部门、公共部门,以及各类企业和社会组织,他们在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过程中是平等关系。“社会治理”弥补了“社会管理”内涵的局限,使社会治理体制得以创新和拓展。智慧政务是社会治理模式的信息化反映,智慧政务建设模式要始终适用于、服务于社会治理模式的变动和演化。

1、规范社会共建机制,打造以政府主导为一体,企业和社会广泛参与为两翼的社会共治模式。

2、规范监督和保障机制,规范参与方的权、责、利。

3、鼓励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加快形成统一有效的购买服务平台和机制,厘清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明确政府购买的服务种类、性质和内容,建立起比较完善的政府购买服务制度,加快促进政府独导到社会共治模式的转变。

四、由数据割据到数据开放共享

据统计,政府拥有社会信息资源总量的80%之多,但有关部门调研的38个部委涉及的80个专网里,实现横向交互的比例尚不及0.1%。这对数据尴尬刻画了目前政府数据共享面临的数据壁垒日益加重之窘境:政务业务数据成指数量级增长,但由于各业务系统技术标准、开发环境、系统架构等存在巨大差异,客观上对政府部门数据共享造成了技术屏障。大数据时代,要彻底消除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羁绊,

1、开放数据。要尽快规划政府数据开放的任务书、时间表、路线图,推进开放数据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

2、落实数据共享机制,明确数据共享的权、责、利,根据“一数一源”原则保证数据的真实性、鲜活性、权威性。

3、加快制定应用规范和技术标准,借助信息技术和手段打通各异构业务系统。

五、数据支撑到辅助领导决策

从发展历程看,中国智慧政务经历了办公自动化、系列“金字”工程、政府上网到“三网一库”的发展阶段。伴随着智慧政务的发展,社会保障、社会治安、电子口岸、社会信用、食品和药品监管、应急指挥、智能交通、环境保护、安全监管等重点信息系统项目不断展开研究、设计、立项和建设工作。这些信息系统虽然在很大程度上保障了部门内部办公、管理和协调,但如何有效整合利用有关业务系统和各部门的相关信息资源,完善综合分析、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等业务应用系统,为领导决策指挥提供全面、准确、及时的信息服务,在大数据时代已日显迫切。当下,这些信息系统需要通过整合智慧政务网络,以提高应用水平、发挥系统效能为重点,深化智慧政务应用,推动应用系统的互联互通、信息共享、业务协同和资源整合,建设符合中国国情的智慧政务辅助领导决策体系,提高政府宏观管理与科学决策能力,加速推进我国政府信息化辅助决策的进程。

六、履行政府职能转向提供公共服务

长期以来,智慧政务建设主要是从政府内部需求角度推进的,主要考虑的是如何方便监管,对民众需求的考虑显然不够。《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提出,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必须逐步完善符合国情、比较完整、覆盖城乡、可持续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提高政府保障能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通过智慧政务建设,打造社会保障、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基础教育、保障性住房和公共安全的智慧政务公共服务设施,促进各级政府职能部门不断创新优化完善公共服务,不断将公共服务电子化,使智慧政务由流程规范化自动化,提高服务效率,转变为有效为社会公众提供最终交付品,为公众提供更便捷的服务,满足公众的个性化需求,有效提高服务效能和水平。

七、传统模式到新兴形态

作为新兴技术,物联网、云计算、智慧城市和大数据潜在的价值逐渐得到挖掘,关注度不断得以提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指出,大力推进国家智慧政务建设,推动物联网关键技术研发和在重点领域的应用示范,加强云计算服务平台建设;《2006—2020年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指出,利用多种技术手段相结合的智慧政务公共服务体系。工信部在2013年已完成“十二五”规划的中期评估并进行了适当的调整,目前针对云计算的“十三五”规划也已经启动。未来发展中,智慧政务应继续坚持把科技进步和创新作为加快发展的重要支撑,借助物联网、云计算、智慧城市和大数据等新技术进一步扩展政务信息来源,构建异构信息资源整合方式,提高政务信息化资源利用效能,深化业务应用,扩大服务范围,提升服务质量。

八、核心技术设备国产化

目前我国的信息技术产业规模不断扩大,产业体系逐渐完善,但是整体来看,国产设备占有率低,核心设备差距明显,潜在的战略风险、数据泄漏风险和情报监控风险,严重威胁着信息安全乃至国家安全。“棱镜门”事件之后,信息安全被提升到了重要高度,“去IOE”成为多个领域的共识。在此背景下,中国政府智慧政务设备国产化的帷幕正式全面拉开,国产芯片、操作系统、数据库、中间件等基础信息技术攻关有望加速,应用牵引、平台重构、分阶段实施的国产化新思路将全面铺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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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影响电子政务发展的主要因素有哪

1、各自为政、低水平重复建设,资源难以共享

电子政务现行建设和管理体制导致信息系统的规划、建设、运行维护各自为政,缺乏统筹规划和组织协调,部门之间相互封闭,信息化建设和信息资源拥有情况互不熟悉,资金和设备比较分散,

信息沟通和管理协调难度增大,形成了网络上的“纵强横弱”和不同程度的“信息孤岛”,资源浪费严重,信息共享程度低,导致整合范围广,整合难度大。

2、办公自动化和应用系统建设水平有待提高

当前电子政务应用处于个别政务流程信息化阶段,流程整合和服务创新刚刚起步,政府部门之间协同办公的程度较低。对业务管理系统和网络应用有迫切的需要,但多数政务部门的信息中心独自成功开发具有较高适用性和易用性的业务应用系统的能力有限。

3、信息安全保障体系不健全

电子政务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处于起步阶段,各级各部门信息网络安全保障措施大不相同。个别应用系统建设和使用比较好的已经应用网络安全系统,防火墙、入侵检测设备、杀毒软件基本齐备,

而有的连基本的防病毒软件都没有安装。大多数没有综合实施CA认证、数据备份、防火墙等三种以上安全保障措施,也没有制订相应的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4、缺乏电子政务专门人才,机构职能有待强化

专业的电子政务方面的人才缺乏、分散,公务员计算机整体水平偏低。目前,普遍缺乏专业的电子政务方面的人才,尤其是缺少具有信息技术和行政管理经验的通才。由于待遇相对不高,吸引力有限,人才存量不足,流失严重,远不能满足各部门对信息技术和电子政务方面的人才的需求。

5、信息资源未能实现共享和共用

部门业务系统的各种数据的格式不同,平台不同,信息交换渠道不畅,信息资源无法共享,可重复利用度低。

C. 网络时代政府的形象要怎样维护

1.政府官员要增强形象意识,树立公共权力意识,预防损害政府形象事件的发生。政府官员的行为不仅仅代表着个人,更重要的是代表着政府,甚至代表着党和国家的形象,因而政府官员首先应该必须重视自身形象的树立。

2.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树立透明政府形象。网络时代,网络往往成为谣言的集散地。在每一次的因谣言而形成的政府形象危机事件中,制造谣言者固然可恨,但是事后反思就能明白,我们的政府正是那个无意间促成谣言得以散布的幕后黑手。

D. 网络为政府公共关系带来哪些影响

新媒体环境下地方政府公共危机公关存在的问题:1.危机公关主体媒体素养较差。近年来,社会中出现了大量有悖常理、对人民群众情感与理性造成极大冲击的公共危机,在此类公共事件中,政府都应该承担一定的责任。事实上,虽然互联网舆论有能力成为公权力机关改善自身的重要动力,但若是每当出现公共危机时,政府都不能够体现出其在拥有庞大资源下应体现的功能,那么民众对政府的不信任仍将出现。2.缺乏科学合理的危机应对手段。目前,在公共危机预警、处理、评估机制的建构上,各地政府需给予充分重视,避免陷于被动地位。《突发事件应对法》为地方政府解决与应对突发事件提供了法律依据。但因为危机管理体系尚未得到完善与优化,危机预警与应急制度也难以满足危机公关的需要,地方政府仍存在危机应急反应慢,各部门相互分离,区域之间、单位之间缺乏合作等问题。3.部分单位滥用公共权力。针对部分单位滥用公共权力问题,通过新媒体来曝光是一个很好的监督途径,避免了在传统监督制度下举报人信息暴露招致报复的风险。4.信息流通不畅。新媒体的出现拉近了地区与地区之间、国家与国家之间的互动交流,同时也滋生了民众需求与政府供给不配套的问题。受多种因素的相互影响,这些问题将会导致政府内部信息传播缓慢、滞后,一旦危机事件爆发,甚至会损害公众的利益、破坏政府公信力、危害社会的安定与和谐。
对策:1.提高地方政府危机公关水平。增强危机公关意识,提升新媒体使用能力。在处理公共危机的过程中,各级政府应积极面对,采取完善的应急措施,通过微博、微信等新媒体来发布澄清信息,还可以将各个官方微博联合起来发布信息,提高信息发布的权威性,及时安抚公众情绪,促进危机事件的有效解决。2.加强与公众的沟通。当前,有关各方在重视互联网舆论的同时,也应该探索建立一个非互联网的、对各方观点更具包容性的沟通平台。更应该在法律框架内让更多的互联网意见领袖参与到行政决策过程中,建立起一个更为和谐、能够包容各方意见的互联网协商机制,有效舒缓过于紧张的互联网舆论氛围。网民还应该明白,毫无根据的造谣、谩骂并不会使事态往好的方向发展,只会在宣泄情绪后损毁自己的形象。要构建政府公信力,就应该重点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虽然互联网舆论场的净化是一项需要长时间努力的系统工程,但“千里之行,始于足下”,唯有真诚而务实地行动,才能够使现状改变。而政府在理念与实务上的改革,更与各方未来在互联网舆论中扮演的角色及作用有深刻联系。3.构建新媒体语境下的高效率公共信息平台。网络时代,政府必须提高在政策制定、政策落实、行政等方面上的公开性与透明度,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群众的意愿诉求来开展宣政、问政等工作,维护广大群众的根本利益与政府的良好形象,避免在出现公共危机事件时,由于相关部门准备工作不充分,而使政府陷于被动的局面,导致危机事件恶化。要对网络舆论的监管与操作体系进行创新与调整,使其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满足社会发展的需要,在开展管理工作过程中,要保证有关信息的公开性。
根据危机不同阶段构建地方政府公共危机公关应对机制:一是在危机潜伏阶段建立舆情预警与收集机制。地方政府应该通过各种数据来把握好互联网舆情走向,分析互联网舆情发展的客观规律,为相关决策者提供更客观、科学的建议。二是在危机初显阶段建立信息公开机制。信息公开不仅仅是政治伦理上应尽的义务,更是法理上应承担的责任。要健全现有新闻发言人制度,第一时间发布与事件有关的新闻与政府的应对措施,避免社会出现恐慌情绪。要依法保护互联网谣言事件中的受害人,并对加害人(即谣言信息源头)从严从重打击,为网民建立诚信仁爱的互联网舆论观念。三是在危机发生阶段建立舆情引导机制。在公共危机爆发之后,政府应该对公共危机中的互联网舆论尤其是自媒体舆论给予高度重视,收集和回应民意,回应互联网民意、客观公布事件信息,舒缓乃至消除公众的恐慌情绪。同时,在应对公共危机的过程中,各级政府在巩固对于传统媒体的掌握时,也要加强与新媒体的合作,对能够翔实迅速发布事件新闻的媒体进行褒奖,并力求通过各种手段保证媒体的科学性、客观性,而不仅仅是通过消极地封锁信息、删除网帖、禁止媒体报道来控制事态。要尽量避免群体性事件暴力化、非理性化,避免刺激参与者已经极其敏感的神经,以理性冷静的姿态理解群众诉求。培养意见领袖,在危机舆情出现时,意见领袖将帮助政府引导互联网舆情,营造理性、客观的舆论氛围。四是在危机消退期建立舆情处理机制。当公众对政府的处置或行政行为表示质疑时,地方政府必须根据法律流程开展调查,并在不影响调查的前提下全程公开信息。还应该按照法律法规,对事件中的受害人进行定损赔偿,并协助他们进行各项安置工作。对相关责任人从严从重处理,责令责任人所在单位限期整改,将地方政府的风险分摊到各个部门身上。

E. 政府如何应对网络舆论危机

谢金林网络舆论危机是网络社会政府经常遭遇的一种危机,它对政府能力体系可能造成致命的伤害,也可能为政府与公众之间良性互动提供新的契机。如何对其进行治理,将是网络时代政府治理的一项重要任务,也是新时期政府执政能力的一个重要方面。一、作为新形式危机的政府网络舆论危机的本质及其特点 政府网络舆论危机是网络社会政府经常遭遇的一种新形式危机,其实质是公关危机,挑战的是政府公信力与执政地位。在信息以光速传播的网络社会里,政府的某一个成员或某一个组织的任何一项不恰当的具体行政行为,都可能引发出众多的带有明显倾向的一边倒的负面舆论,将政府置于公众舆论的风口浪尖,严重损害政府形象,削弱政府公信力。第一,网络社会信息“无限制过滤”切断了不同经验之间的对话,使得正面舆论与负面舆论的交锋过程中,负面舆论常常轻而易举地压倒正面舆论,因而以讹传讹现象极易发生。网络技术的运用,赋予听众极大的自主选择权利,每个人不仅可以在信息超市中完全根据自己的需要“量身定制”信息,而且可以自由、即时地参与事件的讨论,自由地表达自己的观点。当网络给我们提供了大量信息的同时,又像魔术师的障眼布一样,限制了我们的视界,隔断了不同经验之间的共享与对话。一方面是便捷的四通八达的信息传播,一方面是理性商谈、经验分享如此之困难,给我们呈现出一幅难以理解的吊诡的境象。在这个吊诡的世界里,真相在公众之间难以被澄清,而某些负面因素常常被随意放大。有关政府的负面舆论总是比正面舆论更容易激起听众的响应,大量的非理性的发泄性言论由产生。 第二,网络舆论“群体集化”现象使负面舆论极端化,加剧了负面舆论一边倒的倾向。所谓“群体集化”指的是,“团体成员一开始即有某些偏向,在商议后,人们朝着偏向的方向继续前进,最后形成极端的观点”。网络社区不是一个统一的社区,而是由分化成不稳定的互相抵制的小团体所组成的。在小团体之内虽然有着高度的认同感,但团体之间彼此抵制。“信息过滤”使不同经验之间缺少商谈机制,而网络意见表达不是多数决定少数,而是少数意见领袖支配多数。所以,负面舆论出现之后,少数的意见领袖总是能够通过煽动性的言论将舆论往极端的方向推进。而对于公众而言,从众心理使他们更容易接受这些煽动性的一边倒的言论,负面舆论不断积聚,关于事件的舆论就因此而被定格。第三,网络信息传播的“虚拟串通”使得负面舆论随时都可以在大范围内出现一边倒的可能。网络这种超时空的信息链接,使得任何信息,不管其是真是假,只要达到引爆点,就有可能以燎原野火之势迅速在网络之中蔓延。负面舆论也是如此,当其出现在网络上吸引了一部分网民的注意,马上就可能通过BBS、博客、跟贴、网络聊天等形式迅速传播。传播的面越广,信息的真实性就越没有人去质疑;最后哪怕是谣言,在网络之中也被认为是真实。与其相反的舆论则会慢慢地在这个信息自由市场中被驱逐出去,整个网络世界中只能听到一种声音。 第四,网络社会权力“去中心化”使政府难以控制舆论的方向。网络社会里,政党与政府不再是信息权力的惟一拥有者,信息主导权被分散,以至于没有谁可以成为固定的意见领袖。谁是信息的主体,谁就拥有了权力,谁就是意见的领袖,这就是网络权力的规则。传统的政府权力不断被稀释,政府权威也不断受到挑战,甚至是沆瀣一气的小团体也可以通过极端的网络暴力,蔑视并攻击政府应有的权威。再加上一些地方政府民主执政能力比较薄弱,回应能力不强,新闻发言人制度不完善,甚至在错误的政绩观指导之下,为了所谓的地方政府形象,在危机事件发生的时候,采取极不明智的压制信息传播的手段。这种状况不仅不利于政府及时处理舆论,反而只能加剧负面舆论的传播,甚至导致小道消息广为流传,严重损害政府应有形象,使政府在负面舆论的漩涡之中难以自拔。政府网络舆论危机既不同于一般公共事件危机,又不同于其他媒介中的舆论危机,它具有独特的个性:(1)爆发的瞬时性。网络信息是以光速传递的,再加上网络舆论常受到“群体集化”机制的影响,在极短的时间里,关于事件的舆论可能就走上极端化的道路,将整个舆论发展方向定格下来,形成舆论危机。(2)影响范围的广阔性。网络传播信息的空间远远超过报纸、电视等媒介,互联网上每个结点间彼此有着无数通道相互链接。这种信息串联机制使有关政府某一事件的负面舆论可能在极短的时间内就传遍世界任何一个网络所能够延伸到的角落。(3)难以预测性。网络相比其它媒介更具有平民性、无序性,网络的物理结构使得任何人要控制它都极其困难,甚至根本就是不可能的事情。网络匿名也使网民可以放弃现实生活中的顾虑随意表达自己的观点。因此,网络舆论将会朝哪个方向发展?谁会是意见的领袖?谁能左右舆论?这都具有极大的不确定性。(4)后果严重性。舆论虽然只是意见的表达,甚至有时仅仅是公众的情绪的反应;但是,民主政府必须建立在合法性的基础之上,公众舆论不仅涉及到政府形象,而且会导致合法性危机,甚至使政府丧失执政地位。所以,政府舆论危机相比公共事件危机而言危害会更大。 二、舆论危机是一柄双刃剑 危机确实可能带来极大的损害,但是危机并不仅仅意味着灾难,如果不能正确处理,危机可能导致严重的损失后果;如果处理得及时,处理方法科学,可能也会出现新的发展机会,政府舆论危机也是如此。一方面,它使政府面临极大的舆论压力,严重挑战政府的合法性,可能使政府整个执政能力体系受到严重的削弱;另一方面,它又给政府与公众之间对话和政府自身反省创造了机会。如果处理及时、科学,变被动为主动,通过议题的重新设置,在政府与公众之间展开理性的对话,就可以加深政府与公众之间的互相理解,在新的高度上重构政府与公众之间的合作与信任关系。首先,任何信息只要传播到网络上,不管其是真是假,总是由一部分“进入基准低”的人相信,然后“进入基准高”的人也受从众效应的支配,跟着信其为真。由于网络信息这种串联功能,一旦某种有关政府负面的舆论在网络上出现以后,很快便出现爆炸效应,政府形象很快就会被妖魔化。 其次,政府网络舆论危机损毁政府公信力,从整体上削弱政府的执政能力。当公民感觉政府所追求的价值观与他们的价值观念相一致时,他们才会从内心接受政府的政策,并真正与政府形成一个共同体,为政府所倡导的目标而共同奋斗。同样,因为政府所追求的价值与公民价值趋同,公民才能感觉政府真正代表了他们的利益要求,对政府才有真正的信任。一旦政府陷入网络舆论危机,就会导致广大公众对政府的不信任。如果政府公信力受到质疑,公众与政府之间对抗情绪就会大增,政府也就难以整合社会不同力量推行既定的政策。即使强制推行了,行政成本也会极高,甚至导致公众与政府之间的冲突。第三,政府网络舆论危机又可以带来政府与公众关系发展的新契机,为良好的公共领域形成提供了发展的机会。当舆论危机爆发之时,大量公众都卷入到政治事务评论之中。无论其态度如何,怀着对事件的关注心态,希望政府能够对事件作出积极的回应。这种参与的激情为政府与公众之间的真诚交流打开了一个缺口,也为拉近政府与公民之间日益疏远的距离创造了契机。只要政府态度是明智的,就有可能利用其网络资源的优势,及时对事件作出反应,在特殊时刻开启真诚的对话,重新设置舆论的议题,及时改变舆论发展的方向。这样,不仅可以稀释危机效应,把危机所带来的损害控制在小范围之内,而且还可以通过真诚的对话起到教化公民的作用;在新的基础上重塑政府形象,重构政府与公民的相互依赖与相互信任关系,使政府与公众之间的关系在一个新高度上得到更好的发展。三、政府网络舆论危机治理原则 第一,责任原则。勇于承担责任,这是政府在面对网络舆论危机时,特别是舆论危机刚爆发时的首要原则。政府如果不能勇于承担责任,甚至采取回避的态度,就会使媒体和公众都觉得有必要将事件真相调查清楚。这种对事件本身的好奇会使各种信息以更快的速度传播,将更多的公众吸引到事件的评论之中。相反,如果政府首先将责任承担下来,就可以在很大程度上让公众相信政府本身是真诚的,会负责地解决问题。那么,一些非理性的言论可以明显减少,就能给不断升温的事件迅速降温,减政府的压力,也为政府重新设置议题,平衡舆论创造了良好条件。急于说明事件的真相,或者先自我辩解的策略并非可取。因为如果这样,公众追究责任的强烈愿望不能得到平息,甚至会觉得政府是刻意要掩盖事件真相,找替罪羊以平息事态。由此否定性的批评可能会由此迅速增多,使政府在舆论泥潭中越陷越深。所以,承担责任是政府面对网络舆论的首要策略。第二、信息公开原则。网络社会信息传播是多途径的便捷的,压制信息传播在技术上根本就难以做到,封锁消息的做法不仅是愚蠢的,其结果也往往是事与愿违,只会使事情变得更为复杂。人们可能会按照自己有关事件的片面消息对事件进行解说,这就等于为不同的事件有不同版本的舆论提供了条件。关于事件的不同版本的解说在网络之中经过一段时间的流传之后,最后会很快地朝向极端的方向发展,这时要再控制舆论已经不再可能了。负面舆论出现之时,政府惟一的选择只有真诚公布信息,满足并维护公众的知情权。为了防止网络以讹传讹现象的扩展,防止小道消息四处流传,及早化解公众不满情绪,政府在事件之初就应当公开信息,将事件的真相、历史渊源、处理办法及早公之与众,为引导舆论发展方向,化解危机创造良好条件。 第三、真诚对话原则。面对一边倒的负面舆论的压力,比较明智的选择就是重构政府与公众、媒体对话的新机制,通过真诚的对话以获取共识,重建媒体与公众的理解与认同。网络信息传播的群体集化效应的解决只有通过真诚的对话,使不同的意见与建议都能得到平等的表达,不同经验之间互相分享,这样才能使事件的真相被公众所了解,才可能在公众之间达成对事件的共识。第四、积极争夺话语权,重新设置舆论议题原则。当舆论危机爆发之时,负面舆论大多是非理性,而且媒体的报道也只是为了吸引读者的眼球而对事件进行片面的放大,整个舆论也就被设定了方向,快速朝着危险的方向发展。如果只是对其作出回应,而不能重新设置议题,化解危机的所有工作都会处于被动之中。化被动为主动的惟一办法就是积极争夺舆论的话语权,重新设置议题。相比公众而言,政府在网络资源的占有上具有绝对的优势,如果积极利用主流网络争夺话语权,就能在危机爆发之时,通过公开信息重建对话的结构,把事情原原本本公之与众,将公众对事情的泄愤转变为对事件的本质及其解决之道的理性思考。这样,舆论方向才可以朝积极的一面发展,舆论危机才能化解。 第五、日常预警原则。政府舆论危机的本质是政府形象的危机。危机爆发与政府公信力、政府形象有着密切的关系。政府公信力越低,在公众之中形象越差,特殊事件引发舆论危机的可能性就更大。对于政府而言,加快电子政务建设的步伐,充分利用政府网站的平台,及时了解民情,掌握公众价值观念的动态,及时发现政府日常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根据公众要求调整服务方式,满足公众的要求,这对于提高政府公信力,塑造政府形象是极其必要的。政府形象的“毁”与“誉”也绝非一时之结果。只有未雨绸缪,在危机没有爆发之时,及时全面掌握各种舆论动向,并疏导负面舆论,强化正面舆论对政府形象的作用,即使特殊事件引发出负面舆论,政府也可以通过积极有效的策略,迅速摆脱其危害,防止舆论危机蔓延。

F. 结合实际谈谈你网上政务大厅对于政府效率和行政职能的影响

摘要 ~ ~~ 论电子政务对政府行政效率的影响 摘要: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电子政务的重要性也逐渐被人们所认识。电子政务通过促进政府的职能转变、改变政府的组织结构对提高政府的行政效率产生深远的影响。本文通过对电子政务的应用现状和影响行政效率的因素等的认识来论述电子政务对政府行政效率的影响。 关键词:电子政务;行政效率;信息;电子政务应用;影响因素;影响 任何时代的政府,无论其实际效率的高低,其追求高效率的愿望总是客观存在的。信息时代的政府也不例外。电子政务意味着高效、开放的政府凭借计算机等高新技术在安全可靠的网络平台上全方位地开展政务活动,电子政务的应用,有利于整合政府职能、规范政府行为、提升政府形象和公务员的现代化管理理念和科技素质,更为重要的是对提升政府的行政效率产生了重大的影响。 一、 电子政务、行政效率的内涵 (一) 电子政务的内涵 在日常社会生活中,“政务”一词的含义有两层:一是指“关于政治方面的事务”,二是指“国家的管理工作”。 [1]

G. 网络时代政府面临的挑战和机遇

5G时代新媒体应用下政府治理的机遇

( 一)政府决策智能化高效化

在决策管理模式层面, 5G技术使得政府决策转变为“政府-媒体”协商模式。在决策执行过程方面,智能化新媒体可对决策议程全方位感知,对推动政府理性决策、拓宽公民政治 表达渠道起到积极作用。在决策成效评估层面,个体网络行为大数据能及时转化为评估材料。

(二)公共服务个性化多元化

政府作为管理者利用政务APP以及移动互联网泛在化的特点,将政务信息精准送达到个体手中。人工智能的应用场景将进一步丰富,政府在公共服务领域机器人的应用将成为常态,个性化多元化的服务流程将节约办事成本的同时提高办事精准度。

(三)社会治理数据化精准化

社会治理是指通过相关机构科学采集信息,整合数据,改善决策,解决社会问题,提升社会管理能力。新媒体对个体进行了赋权,使得知情权和表达权得到保障。政府同样可以合理利用新媒体进行数据搜集和整合,创新社会治理的手段,提升社会管理能力。

(四)舆论引导及时化灵活化

新媒体增加了网络社会中的意见领袖的声音,并成为影响公共政策的重要力量,甚至引导着整个网络舆情走势。另一方面,焦点事件发生后,新媒体可将网民的注意力迅速聚焦于焦点事件上,形成舆情聚合。政府可以用更加灵活的方式塑造公共文化,培育理性网络空间。

(五)形象建构互动化常态化

与时俱进的话语体系对政府形象传播扮演重要角色。以社会事件为例,新媒体在事件的潜伏阶段发挥着预警作用,加快事件的传播速度,扩大事件的传播范围,保证社会公众的知情权, 5G带来融合传播纵深发展,将推动政府形象传播实现全方位、广角度和多层次。



5G时代新媒体应用对政府治理的挑战

( 一)传播主体日趋多样化,网络素养参差不齐

由于政治、经济、文化等地位差异,网民代表了社会中某些重要的群体但并不是所有阶层,政府治理在收集网络信息的同时,要注意网络属性的参差不齐,5G时代确保网民素养均衡化发展,缩小网络鸿沟,是政府治理面临的主要问题。

(二)传播内容富媒体化,监管难度进一步加大

不可忽视的是网民网络信息行为正在构成网络空间的数据,而这种数据是基于多样化的个体采用富媒体化的形式进行生产的,对于治理者而言,内容的监管难度加大,这将引起治理方式的变化,亟需从政府主导转变为政府与社会协同共治的数据管理模式。

(三)传播媒介融合化,跨屏多屏沉浸传播

5G时代沉浸传播将成为主要形态,媒介依赖下新型“容器人”将会诞生,现有的以平面信息和人际传播为主的内容监管审核机制和信息过滤技术,将难以满足5G时代立体信息传播的审核需求。基于新技术特点既要应对网络安全威胁,需要政府管理部门及早调整策略。

(四)受传者更加个性化,主流媒体日渐式微

“网络化个人主义”的诞生,零散小量的个性化需求越来越被关注。从网络关系强弱来看,基于移动化的媒体属于弱联系传播,弱连接意味着信任感不足,这对传统政府信息的发布、传播、管理带来不可触达或者不可接受的风险。

(五)传播效果算法化,信息茧房效应加剧

5G时代,网络内容可直接用来考察传播效果,平台运用数据来了解用户需求、优化内容生产、评估和预测传播效果、 提升广告收益等,却加速了信息茧房效应,将会导致用户接受 信息的回音室效应增强,个人隐私面临风险,这对政府治理提出新的问题和挑战。



5G时代新媒体应用下政府治理的调试

在新媒体形态变迁的环境下,治理调试可从以下方面展开。政策方面,对我国网络内容治理与监管的顶层设计与实现路径,提出互联网治理的对策思考,比如制定清晰的互联网战略、健全法律法规、改进监管方式等。平台层面,互联网平台在网络社会扮演重要的角色,治理过程中应该加强网络平台运营的监管,提出网络内容平台治理的规制优化策略及风险预测预警体系。比较层面,需研究发达国家网络内容治理体系与监管模式,在政策解读、治理模式、治理手段上进行全方位的探讨,结合本土特色,面向国际社会,多元渠道推动新时代网络社会的治理。

H. 如何改善网络民意对政府制定政策的影响

一、网络民意给地方政府公共政策的积极影响
当今互联网逐步作为采集民情的一种途径。希瑟·萨维尼曾说过,互联网是信息传播的一种途径,同样更是民主进程改革的有利武器。公众通过互联网发达民意的办法逐渐成为趋势,这种形式可以摒弃现实中存在的阶层观念,使人们在虚拟的互联网世界中不分年龄、不分阶层,畅所欲言,这样更加有益于公众参与公共决策。同时,公众舆论可以为政策决议提供参考,有助于政府的制定和实施。
互联网民众舆论是社会舆论的一种形式,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公民可以通过互联网实时快速的对政治活动、公共事件进行关注和讨论,因此互联网民意在当今社会对各种政治社会问题起到很重要的作用,同时对政府决策起着积极的作用。具体作用可分为如下几点:
(1)分放决策权,保证公共决策公正
“重大的事情必须让广大人民群众知道,重大的问题必须经过广大人民群众的讨论”。政府拟定政策时,为了保证公共决策的公正性,可适当将决策权力转交给民众,通过媒体途径,根据民众舆论导向来确定决策是否满足民众需求。
(2)富集多种民意信息,改善公共危机
公共危机指的是一些突发的危机性事件,通常相对而言比较大的公共危机不仅具有紧急性,同时还有信息不完整、不一致、非正规化传递等多种特性。这些特性给传统媒体带来了很大的挑战,信息的完整采集和规律性获取在应对公共危机时都是相当困难的。因此,所谓的小道消息则屡屡皆是,这样就会形成很多不真实的传言和报道。而互联网则可以作用民意采集的平台,同时通过该平台提供实时的公共危机的详细信息也有利于民心的稳定,而且也可以很好的遏制谣言的传播。
(3)提高平等观念,完善公共事务督促体制
互联网为民众提供了一个虚拟的空间,在这个空间中人们没有年龄之分,没有贵贱之分,没有等级之分,这种轻松自由的氛围为每一个人都提供了平等自由的发言机会。同时,互联网缩小了地域性,不同区域的人都可以进行实时的互动,互联网的这些特性使得公众可以实时便捷的监督公共事务的发展趋势,同时每个人都能平等的参与到政策决议中。
(4)心声多元化传递,保障不同阶层的利益
民意是以“立国、治国”为根本,促进可持续化发展的有力能量。同时,民意是整个历史发展长河中民众发挥主导作用的凝聚体现,表达了民众维护自身权利的根本诉求。民意表现出的多元化特性是不同民意的体现形式,也是各阶级不同需求的体现形式。
(5)共享决策信息,促进议程进度
社会公共问题曾十分严重的被政府所垄断,公众不具备参与公共政策决议的权利,而且所谓社会公共问题的确定也只有政府能够决定。而互联网的开发性实现了信息的共享,公民可以通过互联网平台自由平等的发表言论,同时,公民通过各种互联网技术可以实现人们之间对于公共事务的交流,这种开放性的交互式平台打破了政府对于社会公共问题决议的垄断性,公民的参与不仅可以优化政策议题,同时还可以促进公共政策的议程进度。
(6)开展公共领域开发,完善政治环境
互联网不仅为人们生活带来了很多的便捷,同时,也对当前的政治环境产生了很大的影响,为实现民主政治提供了新的便捷途径。
、二网络民意给地方政府公共政策的消极影响
所有事均存在多面性。因为互联网本身具有匿名性、无障碍性以及虚拟性之类的缺点,网络民意一方面展现出正面作用,另一方面也存在部分消极作用。
首先,网络民意存在关于代表性的问题。网络民意最显着的特点是,它所具有的表征特征不能涵盖方方面面。因为现实中科技、经济这些制约因素的存在,让网络民意发声代表人群产生分布不均衡的现象。就年龄层面看,到2014年6月为止,20至29岁区间内人群为发声总体的最大组成部分,占总体30.7%。而50岁以上人群仅有5.3%。以上数据表明上网民众主体年龄分布具有严重的不均衡现象。而就分布区域来说,上网民众主体的区域性结构也发生较为明显的失衡,上网民众的主要分布情况与城市化和区域发展状况存在较为明显的关联,城乡及东西部之间的分布状况不同。“利益的权威性分配”的目标对象是全体人民群众,就普遍层面来说,其包括所有公民的权益,可是就以上数字来看,上网主体民众分布的失衡并不能适应目标对象广泛性的需求,所以网络民意并不具有普适性,它与实际民意间有一定的差异。
其次,在互联网中,信息的真实性难以确定,匿名性质一方面为网民提供言论上自由,另一方面也使互联网成为谣言滋生的平台。互联网之所以成为谣言蔓延扩散的主要阵地,是因为在互联网中,信息的扩散是及其自由的,缺少障碍的存在,同时信息源和资源的出口具有多样性。曾经有人表示,互联网中,网络病毒之外,最恐怖的武器正是谣言的流传扩散。民众在面对数量庞大、优劣不一的新闻及资源时,如果没有变成真假方法,在海量的信息中,常常变得茫然无错,这也进一步导致他们的分辨能力易被过强的感性思维或具有教唆煽动性的话语所影响,一时的冲动和感性情绪会取代正确的逻辑判断,从而使真正的民意被“伪民意”所取代,如果这一点被心怀不轨真者加以利用,会严重威胁的社会的正常秩序,影响我国良好的发展势头。此外,在互联网文化中,缺少依据、不管真实状况的满嘴乱言、胡说八道也是屡见不鲜。曲解自身所听所看之言,扭曲事实之事也常有发生。作为网民,需要从实际出发,以事实为依据,出言有据,说自己说的话负责。可是一大部分网友缺乏这种认识和概念,仅凭自己的主观想法肆意乱说,巧言胡语,更有甚者,不了解事实状况就确信地传播着他们坚定为“事实”的谣言。而对自身话语会产成何种社会反映以及后果完全不顾。即使被实际情况证明所说言论是错误的,仍然毫无悔改之意,更不用说去自我检讨,认识和改正自身错误。一些掩藏真实情况的的政治言论,乃至那些居心叵测的对政府、对党、对国家诬陷、谩骂的话语,如果通过互联网被大范围扩散,会让谣言四起,迷惑群众的认识,影响公共舆论倾向。倘若在这个时候官方仍然不去对事实作出解释,而任谣言肆虐,这种置之不理的态度会造谣言影响政府公信力,造成人民群众的恐慌心理,打破社会的各个方面稳定发展的环境。
释放各种不良情绪的情况。另一个层面是一些学者发现互联网具有很多不同的搜索工具,一些个性化的设置让互联网一方面加强人与人之间的交流,另一方面也因为一些技术,如屏蔽技术的使用导致人们之间交流有被隔绝的风险。此外,我国现有的互联网文化依旧缺乏积极向上的环境,互联网中存在很多低俗文化。互联网给予了广大人民群众极大的自由发表自身言论,可是须多人依旧不会使用这种权利。一方面网络民意对言论自由具有显着的良好影响,另一方面它在不知不觉中增加了民众思维的不理性,使整体民意在表述过程中更加不理性,最明显的是显示出民众缺乏理性的感性思维。倘若对民众的表述空间不加以制约,极易导致很多盲目性的活动和行动,如抗议等。互联网文化的不和谐,最明显地反映在互联网的语言暴力。很多话语以监督为名,对反对自己观念的人斥责辱骂,不容不同意见,乃至恶言相讥,常常用傻子相讽,或用穷矮搓相击。讽刺辱骂等等产生极其恶劣的影响。
通过对于以上网络民意的不良作用的讨论,能够发现其对公共政策也存在很大的负面作用。因为上网民众主体分布的不均衡,使民意无法真正的作为人民群众的心中所想。并且如果被小部分居心叵测者加以利用,会导致互联网上不了解事实真相的人被大肆煽动蛊惑,这样的民意也不是人民群众的真实想法,而仅仅是为小部分人的利益服务。并且在数字化世界中,信息数量太过庞大,政府能否在确保不重复的情况下从大量数据信息中得到有效的信息,得到不同民意的分布,并且为大部分人的权益服务,都有待进一步探索以排除干扰。
网络民意对地方政府公共政策制定过程的影响
具体到涉及大众利益的法律制定中,一定要关注如何让网络民意发挥作用从而实现其进入到决策层面,此外还要认识到它在制定这些条款之中所不可或缺的重要的地位。那么,它在实现的过程中也要注意以下问题:
相关法律内容进入到决策层面时应当注意到社会大众的意愿以及在这方面的社会效应; 在设计的过程中倡导一点,即应当及时地同社会大众沟通,如开设听证会等。 网络民意在这些方面所呈现出来的巨大推动力主要表现为:
(1).网络民意有利于公共政策制定民主化
这是能够有效地体现大众意愿的行政方式之一,同时也是当前行政部门出台法律条款的一大基础。这就意味着行政部门必须要将社会各界的意愿充分调动起来,并且在出台过程之中协调民众的想法和要求。因为这些条款的设定是基于社会人士之平等地位而建立的,并借助交流、互动、商定等方式得以实现的。毕竟,每一个人都是独立的个体,因此每个人的意愿都具有各种差异性,那么,能否将这些差异协调好从而传达出群众的想法是一大难题。在这样的背景下,行政部门必然要借助多与民众交流、多同社会各界建立友好关系,从而促进不同独立群体能够有效地为相关规章制度的出台贡献力量。
(2).网络民意有利于公共政策制定科学化
相关规章制度设计倡导的是进一步实现政策更大化地反映民意。同平面媒体相比,借助网络平台开展的媒介活动就在数据传播、速度化、受众多等方面具有优势。互联网上体现出来的民众意愿可以更好地为行政部门建言献策,并且在海量信息中获得最有利于大众共同权益的方法,从而更好地确保了相关法律条款出台的有效性。所以,互联网上的信息在一定程度上有效地发挥了群众的智慧,继而更好地发展行政部门规划设计的水平。
(3). 民意表达有利于公共政策制定更加完善
政府部门设定的法律条款规定能不能取得良好的社会影响力,这一评判标准是民众的反映。新型的公民借助网络表达自己的诉求,不但说明群众是其主体构成,也说明群众是社会活动参与的主体。因此,在相关规章制度的实践过程中,这一类人群完全能够将直观的体会借助互联网进行传播。而且,众多的行政部门也开始借助互联网这一平台来加强同民众的沟通。基于互联网为平台的这种对话使得行政部门直接同群众交流,从而更加直观地了解了民众的要求,而这也成为判断相关规章制度实施好坏的重要标准。如:早在2007年,两会通过媒介开通的反馈方式,其实就是集中化的一种体现。

I. 政府网络形象主要由哪些内容

政府形象主要包括两个方面内容:一是政府组织系统在行动中所产生的客观的总体效应;二是社会公众对政府组织系统总体客观效应进行评价时所产生出来的综合印象。

政府形象可以直接反映政府的行政理念、风范和能力,是政府正常运行不可缺少的条件,也决定着一个国家的凝聚力以及经济社会的发展速度和水平。

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和发展,社会步入网络时代,网络彻底改变了传统社会的信息传播状态,而这又对政府形象产生着重大影响。如何在网络时代更好地维护政府形象,最大限度地修复已经受损的形象,这是现代政府需要重视的现实课题。

J. 互联网时代政府治理面临什么新挑战

互联网时代,政府治理的特征事实正在发生深刻变革。与工业时代的传统政府治理习惯以部门为中心来解决问题、各部门独立办事的行政模式不同,互联网时代的政府治理模式必须与大数据、时效性等紧密结合。
互联网时代政府治理的特征
政府治理对象的双重性
个人既是公民也可能是网民,组织既是实体的也可能是虚拟的,社会形态随之分化为现实社会和网络社会。
政府治理的精细化和精准化
利用大数据技术,对这些数据进行深度挖掘和关联处理,能够准确识别个人、组织、社群的行为特性和活动规律。政府作为“权威的一般性履行”的主体,可以制定并实施“量身定制”的公共政策,从而实现政府治理的精细化和精准化。
政府治理的多中心性和参与性
政府治理的多中心性和参与性。伴随着互联网的加速普及,很多人通过互联网行使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越来越多的政府部门意识到需要运用视频访谈、社区论坛、微博、微信等新的网络渠道与民众直接沟通,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建议。
互联网时代政府治理面临的新挑战
互联网重构了个人、组织、社会与国家之间的关系,颠覆了传统的治理模式和方式,给政府治理带来了无法回避的挑战。这些挑战包括:
时效性
互联网扩大了政府治理的边界,要求政府对公众需求作出即时或瞬时回应。互联网不受时间和空间的束缚,按照7×24×365(7个工作日、24小时、一年365天)的时间维度运行,人们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都可以表达诉求和期待,甚至可以发泄不满和抗议。他们随时随地将自己的所见所闻发布于网络。那些可能让公众感同身受的信息,依托互联网传播的放大效应引发强烈的社会共鸣,从而要求政府部门及时作出回应。如果政府部门仍然墨守繁文缛节、久拖不决等陈规,或者抱有“事不关己、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态,最终就有可能导致事态的演变超出各方当事人的预期。
复杂性
互联网的普及唤醒了人们的权利意识,相应地增加了政府治理的难度。比如在个人信息泄露及其所对应的个人隐私保护方面,根据中国消费者协会2015年3月发布的《2014年度消费者个人信息网络安全报告》,约三分之二的受访消费者在过去一年里曾遭遇过个人信息被泄露或被窃取。对此,受访消费者普遍认为政府部门应该承担相关责任。
信息不对称性
海量数据催生了信息冗余,信息冗余并不意味着能够消除信息不对称,相反,信息越充裕,信息处理成本就越高,信息不对称性问题往往也就越凸显。在这种情况下,政府需要配置更多的资源去筛选和处理各类数据,以甄别公共政策制定过程中的条件变量和约束变量。
随机因素干扰
政府治理面临的随机因素不断增加,放大了治理机制缺失的弊端,进而严重影响了公共政策和政府的权威性。互联网所构建的开放环境一般是在“匿名”状态下运行的,其本身无法排除鱼龙混杂、泥沙俱下的不良和不实信息,这使得政府治理面临着很多随机因素。如果不能及时澄清并清除这些随机因素,很可能会酿成事端。
身份认同危机
近年来,中国的数字鸿沟一直呈扩大趋势。中国城乡间、地区间等的数字鸿沟,正逐步表现为宽带鸿沟、应用鸿沟、技能鸿沟以及知识鸿沟,以至其所可能引发的身份认同危机,会严重影响治理的公平性和包容性,从而使经济社会发展产生不可逆转的“马太效应”,影响政府治理的效果。
互联网时代政府治理新思维——三个“必须认识到”
首先,必须认识到互联网是一个广泛的利益相关者平等参与的平台。互联网就如同一个政策对话场和治理论坛,人们可以直接表达自己的诉求和不满。而且更为重要的是,互联网为政府提供了听取社情民意的直接渠道。中国政府网开设的“我向总理说句话”的常设窗口,从2014年3月到2015年2月27日共收到超过12万条网民留言,其中很多建议成为政府制定公共政策依据和民意基础。
其次,必须认识到互联网是一个多中心的、具有自组织功能的社会化网络。多中心特性就意味着无论是言论还是权威都带有“去中心”“碎片化”和“去行政化”的色彩,公信力必须建立在整个社会话语和共识的基础上,因而政府治理必须与多中心密切互动。同时,行为当事人的话语往往更加能够引发社会共鸣和共振,因此,互联网时代的政府治理,有了自主治理、协商治理和阐释治理等多元趋向。
最后,必须认识到互联网所及之处就是治理所及之处。随着移动互联网、云计算等新兴信息通信技术的创新应用,网络几乎覆盖了物理世界的各个角落,基于大数据的分析,基本上描绘了经济社会运行的一幅全息图。
互联网的出现,促进了公众对公共产品和服务的期望值的提升,不断对政府治理提出了新的要求。在全球范围内,面向互联网时代的政府治理转型正在逐步展开。人们往往认为,互联网所带来的未知因素远远多于已知因素,而实际上,互联网真正带来的是探索未知因素的无穷可能性。我们既不能将现实社会的治理困境和尴尬归咎于互联网,也不能对互联网所“赋予”的效率抱以幻想,毕竟互联网治理是政府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互联网本身也是政府治理的重要对象。
互联网时代的政府治理创新永无止境。
(作者系北京师范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教授、博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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