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法院和检察院哪个好,信息安全专业
现在检察院对信息化的重视程度比法院高,而且目前检察机关推广涉密信息系统分级保护,对信息安全的人才比较渴求,所以如果是信处安全专业,我认为应该选择检察院。
⑵ 检察院的办案程序
检察院只是受理审查、侦察案件,待案件侦查总结,出具《侦查终结报告》,才决定是否提起公诉,以至到法院审判步骤。具体到达时间,受检察院审查、侦察环节影响,无法提供详细时间。
检察院的办案程序
一、受理案件的范围和审查
1、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刑事案件的范围,应当按照刑事诉讼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案件管辖范围的分工执行。
2、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即填写《立案请示报告》,经检察长批准或检察委员会决定,制作《立案决定书》。按照案件管理制度的规定及时报上级人民检察院备案。上级人民检察院认为不应当立案的,应用书面形式及时通知下级人民检察院予以撤销。下级人民检察院有不同意见时,可以提请上级人民检察院复议。复议结果应及时通知下级人民检察院执行。
3、经审查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具有刑事诉讼法第十一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予立案的,经科、处长或检察长批准后,应制作《不立案通知书》,将不立案的原因和理由通知控告、检举单位或控告、检举人.控告、检举单位或控告、检举人不服,可以申请复议,复议的结果,应当通知控告、检举单位或控告、检举人。
4、经审查认为控告、检举的犯罪事实不清、需要补充材料才能确定立案或不立案的,可以通知控告、检举单位补充材料,人民检察院也可以派人直接调查,或者配合有关部门联合调查,对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立案侦查;认为犯罪情节显着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移送有关部门处理。并通知原控告、检举单位或个人。
二、侦查
1、从事侦查工作的人员,凭人民检察院的证明文件向有关单位和人员收集、调取证据。对于不能调取的证据,可以拍照、复制。
2、对不需要拘留、逮捕的被告人,可以传唤到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检察院指定的地点进行讯问,也可以到被告人所在单位或住处进行。对在押的被告人,应填写《提押证》,前往看守所进行讯问,或者提到人民检察院讯问。
3、民检察院在侦查中可以使用五种强制措施,即: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
4、人民检察院在侦查过程中,对于犯罪分子犯罪后企图行兇、自杀、逃跑以及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等情况,确实需要先行拘留的,填写《呈请拘留审批表》经检察长决定后,填写《拘留人犯通知书》通知公安机关填发《拘留证》并执行,必要时人民检察院可派员协助。并按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三、侦查终结
1、第四十一条 对于已侦查终结的案件,应由承办人写出《侦查终结报告》,提出提起公诉、或免予起诉或者撤销案件的意见,对于共同犯罪案件中不构成犯罪的被告人,应提出不起诉处理意见。经检察长或者检察委员会审查决定后,分别制作《起诉书》、《免予起诉决定书》、《不起诉决定书》《撤销案件决定书》并按照规定报上级人民检察院备案。
2、第四十二条 提起公诉的案件,应当是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规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
3、第四十三条 免予起诉的案件,应当是已经构成犯罪,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案件。
4、第四十四条 对决定撤销的案件,应填写《撤销案件决定书》,分别交被告人所在单位,报上级人民检察院备案、存档,有通知被告人必要的,可交被告人一份。如被告人在押,应当立即通知公安机关释放。
四、已经侦查终结的案件,准备起诉的时间不得超过一个月;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1、起诉以后,由人民法院退回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内补充侦查完毕。
2、对于控告、检举材料,经审查认为被告人不需要作刑事处罚或决定免诉、撤销案件或不予起诉,需要移送有关机关处理的;以及查处案件中发现发案单位在工作和管理方面存在漏洞或问题的,应向有关机关发出《检察建议书》,并请他们将研究处理结果告诉人民检察院。
3、对于决定起诉的案件的提起公诉、出庭支持公诉、审判监督工作以及本程序有关逮捕、起诉、免予起诉的未尽事项,参照本院《刑事检察工作试行细则》的有关规定执行。
4、军事检察院、铁路运输检察院直接受理刑事案件的办案程序可参照本程序自行制订。并报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2)蒲城县检察院网络安全专项检查扩展阅读:
工作职权
职能职权
1、对于叛国案、分裂国家案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
2、对于直接受理的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犯罪案件,进行侦查。
3、对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并对侦查机关的立案、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4、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5、对于监狱、看守所等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
6、对于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7、对于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⑶ 接到自称公安局检察院法院等部门的来电要求开通网银提供验证码或转账到安全账
凡是这种情况都是骗子套路,千万别相信。
⑷ 如果公考有县检察院和安全局二者选一你选哪
首先县里没有安全局,县委有国安办,公安局有国安大队,都不是独立的单位。如果通过了司考,建议你去检察院吧。
⑸ 地市州检察院的网络管理岗位,主要是干什么啊有亲身经历更好
要求的能力和职责很多,但是实际上等完成网络进入常态后就很简单了,可以修修电脑,调调系统,查看下网络日志等,另外本岗位一般有多位人员进行分工的。以下为常见的工作:
一、基础设施管理
(1)确保网络通信传输畅通;
(2)掌握主干设备的配置情况及配置参数变更情况,备份各个设备的配置文件;
(3)对运行关键业务网络的主干设备配备相应的备份设备,并配置为热后备设备;
(4)负责网络布线配线架的管理,确保配线的合理有序;
(5)掌握用户端设备接入网络的情况,以便发现问题时可迅速定位;
(6)采取技术措施,对网络内经常出现的用户需要变更位置和部门的情况进行管理;
(7)掌握与外部网络的连接配置,监督网络通信状况,发现问题后与有关机构及时联系;
(8)实时监控整个局域网的运转和网络通信流量情况;
(9)制定、发布网络基础设施使用管理办法并监督执行情况。
二、操作系统管理
(1)在网络操作系统配置完成并投入正常运行后,为了确保网络操作系统工作正常,网络管理员首先应该能够熟练的利用系统提供的各种管理工具软件,实时监督系统的运转情况,及时发现故障征兆并进行处理。
(2)在网络运行过程中,网络管理员应随时掌握网络系统配置情况及配置参数变更情况,对配置参数进行备份。网络管理员还应该做到随着系统环境的变化、业务发展需要和用户需求,动态调整系统配置参数,优化系统性能。
(3)网络管理员应为关键的网络操作系统服务器建立热备份系统,做好防灾准备。
三、应用系统管理
(1) 确保各种网络应用服务运行的不间断性和工作性能的良好性,出现故障时应将故障造成的损失和影响控制在最小范围内。
(2) 对于要求不可中断的关键型网络应用系统,除了在软件手段上要掌握、备份系统参数和定期备份系统业务数据外,必要时在硬件手段上还要建立和配置系统的热备份。
(3) 对于用户访问频率高、系统负荷的网络应用服务,必要时网络管理员还应该采取分担的技术措施。
四、用户服务管理
(1) 用户的开户与撤销;
(2) 用户组的设置与管理;
(3) 用户可用服务与资源的的权限管理和配额管理;
(4) 用户计费管理;
(5) 包括用户桌面联网计算机的技术支持服务和用户技术培训服务的用户端支持服务。
五、安全保密管理
(1) 安全与保密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安全主要指防止外部对网络的攻击和入侵,保密主要指防止网络内部信息的泄漏。
(2) 对于普通级别的网络,网络管理员的任务主要是配置管理好系统防火墙。为了能够及时发现和阻止网络黑客的攻击,可以加配入侵检测系统对关键服务提供安全保护。
(3) 对于安全保密级别要求高的网络,网络管理员除了应该采取上述措施外,还应该配备网络安全漏洞扫描系统,并对关键的网络服务器采取容灾的技术手段。
(4) 更严格的涉密计算机网络,还要求在物理上与外部公共计算机网络绝对隔离,对安置涉密网络计算机和网络主干设备的房间要采取安全措施,管理和控制人员的进出,对涉密网络用户的工作情况要进行全面的管理和监控。
六、信息储备管理
(1) 采取一切可能的技术手段和管理措施,保护网络中的信息安全。
(2) 对于实时工作级别要求不高的系统和数据,最低限度网络管理员也应该进行定期手工操作备份。
(3) 对于关键业务服务系统和实时性要求高的数据和信息,网络管理员应该建立存储备份系统,进行集中式的备份管理。
(4) 最后将备份数据随时保存在安全地点更是非常重要。[1]
七、机房管理
(1) 掌握机房数据通信电缆布线情况,在增减设备时确保布线合理,管理维护方便;
(2) 掌管机房设备供电线路安排,在增减设备时注意负载的合理配置;
(3) 管理网络机房的温度、湿度和通风状况,提供适合的工作环境;
(4) 确保网络机房内各种设备的正常运转;
(5) 确保网络机房符合防火安全要求,火警监测机房系统工作正常,灭火措施有效;
(6) 采取措施,在外部供电意外中断和恢复时,实现在无人值守情况下保证网络设备安全运行;
(7) 保持机房整洁有序,按时记录网络机房运行日志,制定网络机房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
八、其它
(1) 配合其它部门进行部门局域网络的建设,提出规划、标准。
(2) 配合保卫部门,对网络不良行为进行取证。
(3) 做到网络中心服务反馈工作,及时通报网络运行信息。
⑹ 如何防范检察院安全软件
您好,近期一个以手机、电脑等多终端联合诈骗的电信诈骗浮出水面。该诈骗通过普通的电信诈骗告知受害者涉嫌洗黑钱等违法犯罪行为,并引导受害者到一个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的网站对自己的“犯罪记录”进行查询和澄清登记继而骗取用户的银行卡以及个人敏感信息,并“好心”引导受害者下载一款名为《检察院安全控件》的软件,但这款软件是诈骗软件,一定要提高警惕,为了保证您的隐私和财产安全请您去安全正规网站下载腾讯电脑管家对电脑实施精确保护,有效拦截钓鱼网站和诈骗网站,在使用腾讯电脑管家的过程中,如果出现此类拦截弹窗和提示,务必提高警惕,保持清醒,并对电脑进行全面体检,切不可掉以轻心。
⑺ 关于最高检专设惩治网络犯罪指导组一事,你有何看法
最高人民检察院贯彻党中央的部署,推进打黑除恶常态化建设,坚持省检察院对涉黑涉恶大案要案、市检察院对其他涉黑涉恶案件统一监管制度。成立惩治网络犯罪专项指导小组,切实加强重大司法政策和法律适用研究,推进互联网综合治理。省级检察院要相应加强专项指导。随着网上支付和网上购物覆盖面的不断扩大,用户信息泄露等相关问题也随之而来,我国也在加大力度推动网络信息犯罪等相关法律的出台。10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9年6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71次会议、2019年9月4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三次会议召开前,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自2019年11月1日起施行。
移动支付是指移动客户端利用手机等电子产品进行电子货币支付。移动支付将互联网、终端设备和金融机构有效地结合起来,形成新的支付体系。移动支付不仅可以赚钱支付,还可以支付电话、煤气、水、电等生活费用。移动支付开创了一种新的支付方式,使得电子货币大行其道。
⑻ 制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的目的是什么
一、为了保障互联网的运行安全,对有下列行为之一,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一)侵入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
(二)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攻击计算机系统及通信网络,致使计算机系统及通信网络遭受损害;
(三)违反国家规定,擅自中断计算机网络或者通信服务,造成计算机网络或者通信系统不能正常运行。
二、为了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对有下列行为之一,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一)利用互联网造谣、诽谤或者发表、传播其他有害信息,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或者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
(二)通过互联网窃取、泄露国家秘密、情报或者军事秘密;
(三)利用互联网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
(四)利用互联网组织邪教组织、联络邪教组织成员,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
三、为了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管理秩序,对有下列行为之一,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一)利用互联网销售伪劣产品或者对商品、服务作虚假宣传;
(二)利用互联网损坏他人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
(三)利用互联网侵犯他人知识产权;
(四)利用互联网编造并传播影响证券、期货交易或者其他扰乱金融秩序的虚假信息;
(五)在互联网上建立淫秽网站、网页,提供淫秽站点链接服务;或者传播淫秽书刊、影片、音像、图片。
四、为了保护个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人身、财产等合法权利,对有下列行为之一,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一)利用互联网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二)非法截获、篡改、删除他人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数据资料,侵犯公民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三)利用互联网进行盗窃、诈骗、敲诈勒索。
五、利用互联网实施本决定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所列行为以外的其他行为,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六、利用互联网实施违法行为,违反社会治安管理,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尚不构成犯罪的,由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
利用互联网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构成民事侵权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七、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采取积极措施,在促进互联网的应用和网络技术的普及过程中,重视和支持对网络安全技术的研究和开发,增强网络的安全防护能力。有关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互联网的运行安全和信息安全的宣传教育,依法实施有效的监督管理,防范和制止利用互联网进行的各种违法活动,为互联网的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从事互联网业务的单位要依法开展活动,发现互联网上出现违法犯罪行为和有害信息时,要采取措施,停止传输有害信息,并及时向有关机关报告。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利用互联网时,都要遵纪守法,抵制各种违法犯罪行为和有害信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依法严厉打击利用互联网实施的各种犯罪活动。要动员全社会的力量,依靠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保障互联网的运行安全与信息安全,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
⑼ 基层检察院一般都有几个科室,分别是管什么的
检察院一般有9个部门如下:
1、控告申诉检察部门、举报中心:
负责受理报案、举报和控告,接受犯罪嫌疑人的自首;对报案、举报和控告进行分流,对检察机关管辖的性质不明、难以归口处理的举报线索进行初查;受理不服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申诉;办理人民检察院负有赔偿义务的刑事赔偿案件等工作。
2、侦查监督机关:
负责对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提请批准逮捕和人民检察院侦查部门移送审查逮捕的案件审查决定是否逮捕;对提请延长侦查羁押期限的案件审查决定是否延长;对侦查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不应当立案而立案进行监督,对侦查活动是否合法进行监督等工作。
3、公诉部门:
负责对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和人民检察院侦查部门移送审查起诉、移送审查不起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或不起诉;对侦查活动实行监督;出席第一审法庭支持公诉,审查办理第二审公诉案件;对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实行监督;对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提出抗诉等工作。
4、监所检察部门:
负责对监狱、看守所、拘役所执行刑罚和监管活动,对人民法院裁定减刑、假释,对监狱管理机关、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活动,对劳动教养机关的执法活动,对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管理监督监外执行罪犯活动等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的职务犯罪案件进行立案侦查,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对罪犯又犯罪案件和劳教人员犯罪案件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对立案、侦查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受理被监管人及其近亲属、法定代理人的控告、举报和申诉等工作。
5、民事行政检察部门:
负责对民事审判活动、行政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符合法定条件的人民法院生效民事、行政判决和裁定依法提出抗诉;对在办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过程中发现的审判人员、执行人员职务犯罪案件线索进行初查、立案侦查等工作。
6、职务犯罪预防部门:
负责研究分析典型职务犯罪的特点、规律,提出防范对策,并协助有关单位落实;开展预防咨询和警示教育;管理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并受理查询等工作。
7、案件管理部门:
在案件管理中主要承担管理、服务、参谋、监督职能,具体职责为:统一负责案件受理、流转;统一负责办案流程监控;统一负责扣押、冻结款物的监管;统一负责组织办案质量评查;统一负责业务统计、分析;负责案件管理工作宏观指导。
8、检察技术部门:
负责人民检察院有关业务部门送检案件的检验鉴定和文证审查工作;对有关案件的现场进行勘验,收集、固定和提取与案件有关的痕迹物证并进行科学鉴定;承办人民检察院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同步录音录像工作;负责人民检察院鉴定机构、鉴定人登记管理工作;负责检察机关信息化工作的规划、指导与管理等工作。
9、纪检、监察机关:
负责受理群众和社会各界对检察人员利用职权进行违法办案、越权办案、刑讯逼供、吃请受贿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举报和控告,并进行查处;通过执法监察、巡视、检务督察、经济责任审计等形式,加强对检察机关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和执法办案活动的监督等工作。
人民检察院介绍:
在中国,人民检察院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监督机关,行使国家的检察权。人民检察院由同级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向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人民检察院一般与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并列。在中央国家机构中,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并列,统称为“一府两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设立最高人民检察院、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军事检察院等专门人民检察院。这种自上而下的排列反映了检察机关上下级是领导和被领导的关系及其集中统一的特点。
人民检察院工作职能:
(一)对于叛国案、分裂国家案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法令、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国家检察权;
(二)对于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进行侦查;
(三)对于公安机关办理的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批准逮捕、起诉;对于公安机关的立案活动、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四)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刑事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五)对于刑事案件判决、裁定的执行和监狱、看守所、劳动改造机关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六)对于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七)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
人民检察院工作要求:
人民检察院依法保障公民对于违法的国家工作人员提出控告的权利,追究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的人的法律责任。人民检察院在工作中必须坚持实事求是,贯彻执行群众路线,倾听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调查研究,重证据不轻信口供,严禁逼供信,正确区分和处理敌我矛盾和人民内部矛盾。
各级人民检察院的工作人员,必须忠实于事实真象,忠实于法律,忠实于社会主义事业,全心全意地为人民服务。各级人民检察院行使检察权,对于任何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许有任何特权。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其他行政机关、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人民检察院遵循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检察院发现并且认为有犯罪行为时,应当依照司法程序立案侦查,或者指令公安机关进行侦查。侦查终结,人民检察院认为必须对被告人追究刑事责任时,应当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认为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时,应当将原案撤销。对于任何公民的逮捕,除法院决定的以外,必须经人民检察院批准。
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要求起诉的案件,应当进行审查,决定起诉、免予起诉或者不起诉。对于主要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人民检察院发现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有违法情况时,应当通知公安机关予以纠正。
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的案件所作的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不起诉或者免予起诉的决定,公安机关认为有错误时,可以要求人民检察院复议,并且可以要求上级人民检察院复核。
上级人民检察院应当及时作出决定,通知下级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执行。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案件,由检察长或者检察官以国家公诉人的身份出席法庭,支持公诉,并且监督审判活动是否合法。
人民检察院起诉的案件,人民法院认为主要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有违法情况时,可以退回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或者通知人民检察院予以纠正。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于本级人民法院第一审案件的判决和裁定,认为有错误时,应当按照上诉程序提出抗诉。
最高人民检察院对于各级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于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应当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必须派人出席法庭。
人民检察院发现刑事判决、裁定的执行有违法情况时,应当通知执行机关予以纠正。检察院发现监狱、看守所、劳动改造机关的活动有违法情况时,依法通知主管机关予以纠正。
参考链接:国搜网络: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