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关于最高检专设惩治网络犯罪指导组一事,你有何看法
最高人民检察院贯彻党中央的部署,推进打黑除恶常态化建设,坚持省检察院对涉黑涉恶大案要案、市检察院对其他涉黑涉恶案件统一监管制度。成立惩治网络犯罪专项指导小组,切实加强重大司法政策和法律适用研究,推进互联网综合治理。省级检察院要相应加强专项指导。随着网上支付和网上购物覆盖面的不断扩大,用户信息泄露等相关问题也随之而来,我国也在加大力度推动网络信息犯罪等相关法律的出台。10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9年6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71次会议、2019年9月4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三次会议召开前,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自2019年11月1日起施行。
移动支付是指移动客户端利用手机等电子产品进行电子货币支付。移动支付将互联网、终端设备和金融机构有效地结合起来,形成新的支付体系。移动支付不仅可以赚钱支付,还可以支付电话、煤气、水、电等生活费用。移动支付开创了一种新的支付方式,使得电子货币大行其道。
⑵ 由于网络犯罪.被定为取保候审,说不管我在哪里上网,都能监控到我在网上干什么,是真的吗
你如果出示身份证,在网吧上网。是能监控到的!有专门的网络警察!
⑶ 在信息化的条件下检察机关如何做好保密工作
一、当前保密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保密意识淡薄。大部分干警对传统的保密要求印象深刻,但缺乏对高科技状态下窃密手段先进性的认识,对新形势下信息网络安全的表现形式认识不足、意识淡薄。主要表现为:(1)认为检察系统网络已做到内外网物理隔离,信息安全防御已非常牢固,且本单位已连续多年未出现泄密事故,思想上麻痹大意,在内网计算机中随意安装与工作无关的软件,涉密与非涉密U盘混用,在外网处理一些办案信息等;(2)对检察工作涉密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认为检察工作涉及不到国家重要秘密,“无密可保”;(3)还有干警认为网上安全问题是保密部门和技术部门的事与自己无关。这些错误认识,都妨碍了采取主动防御措施防止失泄密事件的发生。 (二)涉密网络管理不力。个别部门对保密的要求还仅仅停留在对文件材料实体的保管回收上,而对存有大量保密信息的计算机设备和网络设备安全的重要性缺乏足够的重视。主要表现在:(1)规章制度不健全,个别部门对计算机办公设备和内部局域网缺乏完善的管理办法,没有相关的制度约束,网络管理处于放任状态;有的即便有制度,往往也因内容不全、条款不细导致制度流于形式、执行不力,不能适应当今形势发展的需要;(2)保密管理不严,个别干警有法不依,有章不循,保密制度不落实,缺乏严格的网络安全监督检查和制裁措施。(3)缺乏有效管理办法。对U盘、手机、便携式电脑等移动存储介质的使用管理缺乏行之有效的管理办法。 二、保密工作面临的趋势 长期以来,检察机关的保密方式主要表现为对涉密文件加强管理,设置专门的机要室,严格控制涉密文件的审批程序和管理;设置专门的档案室,加强对文书档案、诉讼档案和其它档案的集中管理和利用。但是,这种传统的、单一的保密方式在信息化建设的进程中已明显滞后,由于信息网络的使用,大量的信息在网上流转、共享,带有国家秘密的信息材料只要一进入计算机,就可能会泄露出去,原有的保密方式已不实用于电子数据信息的保密。随着信息化建设的加快推进,储存国家秘密和检察工作秘密的计算机(包括便携式)、计算机软盘、U盘、录音(录像)带、无线电通讯设备(手机、对讲机等)都成为了保密对象。而此类保密对象的出现,给保密工作带来了更大的难度,并且缺乏有效的管理机制。三、做好保密工作的几点建议 (一)强化保密意识教育。首先是各级领导必须重视对有关保密知识的学习和理解,要熟知信息化建设中安全保密的有关规定,牢固地树立保密就是保安全、保发展的观念,要进一步提高抓好保密安全与促进工作发展关系的认识,切实加强对信息化建设中保密工作的领导。在坚持对重点岗位和重点涉密人员进行安全保密教育的同时,必须把保密教育的面扩大到全体干警,要运用多种行之有效的形式和载体加强对全体干警的保密形势教育,尤其要重点加强计算机及网络安全保密知识教育,使全体干警懂得用涉密计算机上互联网的严重危害性,提高信息安全保密意识,自觉遵守保密纪律和有关保密规定。一是结合“保密安全教育月”普法,组织全体人员全面深入地学习、了解信息安全保密法律法规。通过收看电教片,学习保密方面的反面典型,加强警示教育;二是利用内部局域网,设立保密宣传专栏,宣传保密工作;三是重点做好禁止涉密计算机上互联网的宣传教育,在各科室开展自查活动,提高干警自觉遵守有关规定的意识;四是严格加强对重点涉密人员的教育和管理,在与重点涉密人员签订《岗位保密责任书》的基础上,将保密工作责任纳入年度考核范围,进行奖惩。通过多种形式,使保密意识深入人心。 (二)强化对计算机及网络的保密管理。(1)要完善保密制度,重点针对薄弱环节堵漏补缺,逐步建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备完善、管理有效的保密制度体系,使计算机安全保密工作有章可循。(2)做好涉密信息系统分析保护建设工作,实行涉密信息等级保护制度,切实提高涉密网络的防范水平,增强泄密隐患和泄密事故能力,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关于加强信息安全保障工作的意见》精神。(3)严格执行内、外网物理隔离,坚决杜绝非法互联,有效解决移动介质内、外网互用,公私混用等违规使用问题(4)严格执行涉密文件、涉密电子信息在传递、轮阅、存储等各个环节的保护标准,堵住泄密源头。(5)是妥善处理信息公开和保密的关系,严格上网信息安全审查工作。(6)严格规范保密介质的使用和管理,制定切实可行的购买、管理、销毁软、硬、U盘的制度,严防秘密信息失泄。 (三)强化信息化网络的保密检查。保密检查是推动保密工作深入开展、落实保密工作责任的重要手段。检察机关要组成保密检查工作组,全面细致地检查涉密计算机、非涉密计算机、检察网及网络、移动存储介质使用管理及相关规章制度建设和落实情况、涉密载体使用管理情况,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提出整改意见,要求各部门严格管理本部门计算机、涉密载体,做到专人管理,专人使用,坚决杜绝违规操作行为和泄密事件的发生。因忽视保密工作,疏于监督和管理,制度执行不严格,造成失、泄密的,要按照保密法的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作者系:陕西省城固县人民检察院 王芳芳 王治新)
⑷ 检察院招聘网络管理,我想知道考电脑操作都考些什么,我该简单的学电什么,还有面试应该注意什么和都考些啥
网络管理涵盖很广,包括对硬件、软件和人力的使用、综合与协调,以便对网络资源进行监视、测试、配置、分析、评价和控制,这样就能以合理的价格满足网络的一些需求,如实时运行性能、服务质量等。
检察院招的,那就更不用说了,一定还有涉及到法律、安全等。少不了有监测、控制和记录网络资源的性能和使用情况。
⑸ 网络安全法属于刑法吗
网络安全并不属于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是为了保障网络安全,维护网络空间主权和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信息化健康发展制定。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2016年11月7日发布,自2017年6月1日起施行。
为加强国家的网络安全监测预警和应急制度建设,提高网络安全保障能力,草案要求国务院有关部门建立健全网络安全监测预警和信息通报制度,加强网络安全信息收集、分析和情况通报工作;建立网络安全应急工作机制,制定应急预案;规定预警信息的发布及网络安全事件应急处置措施。
(5)检察院网络安全扩展阅读:
国家实行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网络运营者应当按照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的要求,履行下列安全保护义务,保障网络免受干扰、破坏或者未经授权的访问,防止网络数据泄露或者被窃取、篡改:
(一)制定内部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确定网络安全负责人,落实网络安全保护责任;
(二)采取防范计算机病毒和网络攻击、网络入侵等危害网络安全行为的技术措施;
(三)采取记录、跟踪网络运行状态,监测、记录网络安全事件的技术措施,并按照规定留存网络日志;
(四)采取数据分类、重要数据备份和加密等措施;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⑹ 地市州检察院的网络管理岗位,主要是干什么啊有亲身经历更好
要求的能力和职责很多,但是实际上等完成网络进入常态后就很简单了,可以修修电脑,调调系统,查看下网络日志等,另外本岗位一般有多位人员进行分工的。以下为常见的工作:
一、基础设施管理
(1)确保网络通信传输畅通;
(2)掌握主干设备的配置情况及配置参数变更情况,备份各个设备的配置文件;
(3)对运行关键业务网络的主干设备配备相应的备份设备,并配置为热后备设备;
(4)负责网络布线配线架的管理,确保配线的合理有序;
(5)掌握用户端设备接入网络的情况,以便发现问题时可迅速定位;
(6)采取技术措施,对网络内经常出现的用户需要变更位置和部门的情况进行管理;
(7)掌握与外部网络的连接配置,监督网络通信状况,发现问题后与有关机构及时联系;
(8)实时监控整个局域网的运转和网络通信流量情况;
(9)制定、发布网络基础设施使用管理办法并监督执行情况。
二、操作系统管理
(1)在网络操作系统配置完成并投入正常运行后,为了确保网络操作系统工作正常,网络管理员首先应该能够熟练的利用系统提供的各种管理工具软件,实时监督系统的运转情况,及时发现故障征兆并进行处理。
(2)在网络运行过程中,网络管理员应随时掌握网络系统配置情况及配置参数变更情况,对配置参数进行备份。网络管理员还应该做到随着系统环境的变化、业务发展需要和用户需求,动态调整系统配置参数,优化系统性能。
(3)网络管理员应为关键的网络操作系统服务器建立热备份系统,做好防灾准备。
三、应用系统管理
(1) 确保各种网络应用服务运行的不间断性和工作性能的良好性,出现故障时应将故障造成的损失和影响控制在最小范围内。
(2) 对于要求不可中断的关键型网络应用系统,除了在软件手段上要掌握、备份系统参数和定期备份系统业务数据外,必要时在硬件手段上还要建立和配置系统的热备份。
(3) 对于用户访问频率高、系统负荷的网络应用服务,必要时网络管理员还应该采取分担的技术措施。
四、用户服务管理
(1) 用户的开户与撤销;
(2) 用户组的设置与管理;
(3) 用户可用服务与资源的的权限管理和配额管理;
(4) 用户计费管理;
(5) 包括用户桌面联网计算机的技术支持服务和用户技术培训服务的用户端支持服务。
五、安全保密管理
(1) 安全与保密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安全主要指防止外部对网络的攻击和入侵,保密主要指防止网络内部信息的泄漏。
(2) 对于普通级别的网络,网络管理员的任务主要是配置管理好系统防火墙。为了能够及时发现和阻止网络黑客的攻击,可以加配入侵检测系统对关键服务提供安全保护。
(3) 对于安全保密级别要求高的网络,网络管理员除了应该采取上述措施外,还应该配备网络安全漏洞扫描系统,并对关键的网络服务器采取容灾的技术手段。
(4) 更严格的涉密计算机网络,还要求在物理上与外部公共计算机网络绝对隔离,对安置涉密网络计算机和网络主干设备的房间要采取安全措施,管理和控制人员的进出,对涉密网络用户的工作情况要进行全面的管理和监控。
六、信息储备管理
(1) 采取一切可能的技术手段和管理措施,保护网络中的信息安全。
(2) 对于实时工作级别要求不高的系统和数据,最低限度网络管理员也应该进行定期手工操作备份。
(3) 对于关键业务服务系统和实时性要求高的数据和信息,网络管理员应该建立存储备份系统,进行集中式的备份管理。
(4) 最后将备份数据随时保存在安全地点更是非常重要。[1]
七、机房管理
(1) 掌握机房数据通信电缆布线情况,在增减设备时确保布线合理,管理维护方便;
(2) 掌管机房设备供电线路安排,在增减设备时注意负载的合理配置;
(3) 管理网络机房的温度、湿度和通风状况,提供适合的工作环境;
(4) 确保网络机房内各种设备的正常运转;
(5) 确保网络机房符合防火安全要求,火警监测机房系统工作正常,灭火措施有效;
(6) 采取措施,在外部供电意外中断和恢复时,实现在无人值守情况下保证网络设备安全运行;
(7) 保持机房整洁有序,按时记录网络机房运行日志,制定网络机房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
八、其它
(1) 配合其它部门进行部门局域网络的建设,提出规划、标准。
(2) 配合保卫部门,对网络不良行为进行取证。
(3) 做到网络中心服务反馈工作,及时通报网络运行信息。
⑺ 保定检察院的网管职责是什么
网络管理员的日常工作的主要任务有七项,这就是网络基础设施管理、网络操作系统管理、网络应用系统管理、网络用户管理、网络安全保密管理、信息存储备份管理和网络机房管理。这些管理涉及到多个领域,每个领域的管理又有各自特定的任务。
⑻ 基层检察院如何加强信息化建设
多媒体示证系统提升检委会效率。为便于检委会成员及参会人员全面迅速了解案件事实,案件承办人员把错综复杂的法律关系以及案件办理经过、部分视听资料运用电脑绘图的方式用投影仪予以播展,并配以案件关键证据(扫描件)介绍及法律条文摘录(电子文档),同时案件承办人员用麦克风不断指出案件关键点,使音画、文字等多媒体资料融为一体,直观、生动、全方位地展现了案件事实、审查过程、审查意见,使听取汇报人员迅速找准案件讨论的重点和难点,提高了案件讨论的效率和准确性。
突破传统提升办理自侦案件科技含量。积极探索运用科技手段侦查,与相关部门共同建立侦查信息平台,加快自侦案件信息资料库建设,建立了案件线索管理、人口户籍信息、工商税务信息和档案信息查询平台,充分发挥计算机、网络技术在案件管理、信息储存及使用方面的作用。利用科技设施获取和固定证据,通过移动录音录像设备,增强了运用科技手段获取和固定证据的能力。加强与公安技侦、网侦的沟通协作,争取支持,充分利用各种信息平台,做到资源共享,通过公安的动态控制网上追逃等手段追捕追逃。
动态防范监督提升监所规范化管理。检察室实现全程监视监管场所值班巡视、安全检查、收押、提审、律师会见、家属见面、耳目建设等一整套行之有效的监管模式,有效地杜绝了监管场所各种不利因素和各种事故苗头出现发生。联合监管场所加快监管信息化建设步伐,完成了信息系统、“A、B”门系统、审讯同步录像录音系统、安防监控系统和高压脉冲电网等建设。
设备到位提升开展“两录”机动性。建成“两录”室和看守所检察专用审讯室,全部配置固定式“两录”设备、计算机、优质光盘。“两录”室安装了调音台、4块电子显示屏和8个摄像头保障讯问、询问都能“两录”。
⑼ 网络犯罪适用法律规定有哪些
网络犯罪适用法律规定
一、有关互联网安全和信息保护等方面的法律规范
全国人大常委会2000年颁布的《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和2012年颁布的《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以及国务院2000年制定的《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
其中,《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第一至第五条从不同层面规定了网络犯罪的刑法问题,规定了五类网络犯罪的刑事责任。
《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重点关注的是网络信息安全保护问题。如第一条规定,不得窃取或以非法手段获取公民个人电子信息。
《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主要针对的是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的信息服务规范问题。
二、刑法有关网络犯罪的专门性规定
第285条:规定了“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和“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
第286条:规定了“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第287条:对利用计算机实施金融诈骗、盗窃、贪污、挪用公款、窃取国家秘密或其它犯罪的提示性规定。
第363条:制作、复制、出版、传播淫秽物品罪。
第364条:传播淫秽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它淫秽物品的规定。
来源唐山律师:网页链接
三、有关网络犯罪的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
主要包括:2010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网络赌博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2011年两高《关于办理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两高分别于2004和2010年颁布的《关于办理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声讯台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若干问题的解释》及《解释(二)》,两高2003年出台的《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法2013年颁布的《审理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2000)等等。
⑽ 检察院为什么不能上外网
检察院不是不能上外网,而是内外网要分开,工作电脑只能上检察专线网。检察院是国家司法部门,所办理的刑事案件属于国家秘密的范围,如果允许办公电脑上外网很容易造成泄密。所以必须禁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