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应急通信车的无线覆盖范围是多少
捷思锐科技应急通信车的无线广域覆盖:工作于1800MHz频段的McWiLL基站最大覆盖半径可达20km,城区单基站典型覆盖半径可达1~3km,郊区环境典型覆盖半径可达8~13km。工作于400MHz频段的McWiLL基站覆盖半径最大可以达到30~50km。
㈡ 中国的灾难应急无线电频道是多少
全国遇险紧急无线电呼救救援通用频率:
CRSA (China)
7,030 +/- 5 kHz
14,100 +/- 10 kHz
21,200 +/- 10 kHz
28.20 MHz +/- 10 kHz
50.100 MHz +/- 10 kHz
144.100 MHz +/- 10 kHz
145.000 MHz +/- 10 kHz
433.000 MHz +/- 10 kHz
在灾难应急通信时将会统一使用这个频率。如果条件允许的话 最好是申请一个呼号 因为在频率和功率上没呼号会有很大的限制,如果没呼号使用以上救援频率就已经是违法了。
(2)辽宁应急通信无线网络扩展阅读
由国际无线电联盟(ITU)分配给我国的应急通信直频频率:
CRSA(China)
V段:
144.100MHz +/-10KHz
145.000?MHz +/-10KHz
U段:
433.000?MHz +/-10KHz
433.500?MHz +/-10KHz
在突发重大灾难应急救援时统一使用上述频率HAM可以期守听。
㈢ 应急通信系统在突发事件发生时的重要作用是有哪些 详细的,谢谢啦!!
应急通信体系在城市运转遭到突发灾害或事故时,承担着及时、准确、畅通地传递第一手信息的“急先锋”角色,是决策者正确指挥抢险救灾的中枢神经。应急通信只有在突发灾害来临时,真正及时、准确、畅通地传递抢险救灾信息,而不是紧急情况时的哑巴和瞎子,才能把好城市安全管理的第一道关。
在不同情况下,对应急通信有着不同的要求。
(1)由于各种原因发生突发话务高峰时,应急通信要避免网络拥塞或阻断,保证用户正常使用通信业务。通信网络可以通过增开中继、应急通信车、交换机的过负荷控制等技术手段扩容或减轻网络负荷。并且无论什么时候,都要能保证指挥调度部门的正常的调度指挥等通信。
(2)当发生交通运输事故、环境污染等事故灾难或者传染病疫情、食品安全等公共卫生事件时,通信网络首先要通过应急手段保障重要通信和指挥通信,实现上述自然灾害发生时的应急目标,满足上述需求。另外,由于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等事件的传染性,还需要对现场进行监测,及时向指挥中心通报监测结果。
(3)当发生恐怖袭击、经济安全等社会安全事件时,一方面要利用应急手段保证重要通信和指挥通信;另一方面,要防止恐怖分子或其他非法分子利用通信网络进行恐怖活动或其他危害社会安全的活动,即通过通信网络跟踪和定位破毁分子、抑制部分或全部通信,防止利用通信网络进行破坏。
(4)当发生水旱、地震、森林草原火灾等自然灾害时,通信网络可能出现两种情况:
自然灾害引发通信网络本身出现故障造成通信中断,网络灾后重建,通信网络通过应急手段保障重要通信和指挥通信。应急通信的目标即是利用各种管理和技术手段尽快恢复通信,保证用户正常使用通信业务,实现如下目标,即应急指挥中心/联动平台与现场之间的通信畅通;及时向用户发布、调整或解除预警信息;保证国家应急平台之间的互联互通和数据交互;疏通灾害地区通信网话务,防止网络拥塞,保证用户正常使用。
㈣ 辽宁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的第一章 总 则
省、市、县(含县级市、区,下同)人民政府是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的行政领导机关。省、市、县人民政府设立应急总指挥部,统一领导、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应急管理工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实际需要,在省、市、县应急总指挥部下,分类设立专项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指挥相关类别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
省、市、县人民政府应急总指挥部由本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有关部门(含中直、省直驻当地有关单位,下同)负责人、当地同级军事机关、驻当地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有关负责人组成。专项应急指挥部由本级人民政府分管负责人、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必要时,应当有当地同级军事机关、驻当地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有关负责人参加。
省、市、县人民政府设立应急管理办事机构,负责本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的日常工作。 省、市、县人民政府直接涉及公共安全管理的部门,是本级人民政府相应专项应急指挥部的工作机构。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确定人员负责应急管理工作。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配合人民政府做好应急管理的有关工作。
直接涉及公共安全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在其经营管理范围内做好应急管理工作。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义务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隐患或者突发事件信息。 省、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社会动员机制,发挥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应急管理工作中的作用,增强全民的公共安全和社会责任意识,提高全社会避险、自救、互救等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进行捐赠和援助。 省、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突发事件信息收集、识别、评估和突发事件预防、控制、督查等制度。
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公安机关派出机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和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查处理制度,对排查出的可能引发社会安全事件的矛盾纠纷及时进行调解处理。 省、市、县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危险源、危险区域实施调查、登记和风险评估,建立数据库,并定期检查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实施动态监控。
有关部门调查危险源、危险区域时,相关单位应当依法予以配合。
下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危险源、危险区域的风险隐患排查结果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并按照国家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布。 市、县人民政府制定、修改城乡规划,应当根据人口密度、城市规模、气候可行性、突发事件危害种类和特点等应急需要,统筹安排应急所需的基础设施建设,合理确定应急避难场所。
已有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基础设施不符合应急需要的,当地人民政府、相关所有权人或者管理使用单位应当制定防范措施并组织实施。
人民政府应当将城镇各类广场、绿地、体育场、公园、公共人防工程等适宜场所,确定为紧急疏散避难场所。紧急疏散避难场所应当设置明显标志和导引图,并向社会公布。其所有权人或者管理使用单位负责维护、管理,保证其正常使用。 公共交通工具、公共场所和其他人员密集场所的经营或者管理使用单位,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制定有效的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二)配备应急广播、照明、消防设备和其他应急避险器材,注明使用方法;
(三)设置相应的报警装置和应急救援设备;
(四)设置符合要求且明显的安全标志、安全出口与疏散路线、通道;
(五)在可能出现危险处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对可能出现的危险作出说明提示,告知预防和紧急自救方法;
(六)有关员工掌握应急预案内容,熟练使用配备的应急设备、器材,了解本岗位的应急救援职责和方法。 省、市、县人民政府及其直接涉及公共安全管理的部门按照下列规定完善应急救援体系:
(一)依托公安消防部队建立综合性的应急救援队伍;
(二)按照突发事件类别,依托系统、行业组建专业救援队伍;
(三)发动成年志愿者,组建临时救援队伍;
(四)协调安全生产责任较重的企业事业单位,组建应急救援队伍。 省、市、县人民政府应急总指挥部、专项应急指挥部应当加强对各类应急救援队伍的培训,按照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年度专项应急演练和综合应急演练,提高应急联动协同能力和现场处置能力。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其他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应当结合实际,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和应急知识普及活动。 省、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将应急资金列入本级财政预算,设置应急专项工作经费,确保专款专用。
审计、财政部门依法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省、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应急救援物资、应急处置装备和生活必需品等应急物资的储备保障制度,统筹各类应急物资日常准备和应急状态时的生产、调配、供应,并建立省内跨区域的应急物资调剂供应渠道。
省、市、县人民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组织、协调应急物资储备工作,建设应急物资储备库,完善重要应急物资的监管、生产、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体系。 通信管理部门应当组织、监督电信运营企业保障人民政府应急处置通信系统畅通。
无线电管理部门应当提供应急专用频率的电波监测和干扰排查等技术保障。
相关管理部门应当组织、协调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为人民政府实施应急处置提供预警信息播发等相应保障,并依法实施监管。
公安机关和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保证参与应急处置的车辆优先通行和线路顺畅,免收费用,必要时开辟专用通道。应急处置车辆应配置规范标志。 建立由各级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以及专业机构、监测网点和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企业事业单位等构成的信息收集与报送网络,通过多种途径收集报送突发事件信息。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悉突发事件信息,应当立即通过110报警电话等各种渠道向当地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或者指定的专业机构报告。 省、市、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报告突发事件信息:
(一)县有关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按照规定立即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县人民政府接到报告后,按照规定须向市人民政府报告的,应当立即向市人民政府报告;
(二)市有关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按照规定须向市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的,应当立即向市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市人民政府和省有关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按照规定须向省人民政府报告的,应当立即向省人民政府报告。
(三)省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按照国家规定须上报的应当立即上报。
前款规定的信息报告,必要时可以越级上报。 有关单位和人员报告突发事件信息,应当及时、客观、真实,不得迟报、谎报、瞒报、漏报。必要时,可以先口头简要报告并做好续报,直至应急处置工作结束。
突发事件报告内容一般包括时间、地点、单位名称、信息来源、事件类别、伤亡或者经济损失的初步评估、影响范围、事件发展态势及处置情况。 应急指挥部接到异常监测信息报告后,根据监测分析评估结果,按照下列规定发布可能发生突发事件的相应级别的警报,决定、宣布有关地区进入预警期,同时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并向当地同级军事机关、驻当地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和可能受到危害的毗邻或者相关地区的人民政府通报:
(一)发布三、四级警报,在县域内的,由县应急总指挥部决定;在市区内或者跨县行政区域的,由市相应的专项应急指挥部决定;
(二)发布一、二级警报,由市应急总指挥部决定。但跨市行政区域的,由省应急总指挥部决定,或者经其授权由省相应的专项应急指挥部决定。 预警信息的发布内容包括突发事件的类别、预警级别、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当采取的措施和发布机关等。
发布预警信息,可以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手机短信息、警报器、宣传车或者组织人员逐户通知等一种或者多种方式进行。对老、幼、病、残等特殊人群以及处于学校、体育场馆、影剧院等特殊场所和通信、广播、电视盲区以及偏远地区的人群,应当采取足以使其周知的有效发布方式。 突发事件发生后,当地人民政府应当立即组织有关部门,调动应急救援队伍赶赴现场,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第四十九条或者第五十条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外,还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指挥应急处置:
(一)属于重大、特别重大或者跨市行政区域的突发事件,由省应急总指挥部负责统一指挥处置。当地县或者市应急总指挥部应当迅速先行采取应急救援和处置措施,控制态势发展或者灾情蔓延;
(二)属于较大的突发事件,由市应急总指挥部负责统一指挥处置,省相应的专项应急指挥部负责指导、协调;
(三)属于一般的突发事件,发生在县域内的,由县应急总指挥部负责统一指挥处置;跨县行政区域的,由市相应的专项应急指挥部负责统一指挥处置,当地县应急总指挥部应当迅速先期采取应急救援和处置措施,控制态势发展或者灾情蔓延。
省、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突发事件信息研判,根据事态发展情况,适时提升处置级别。如有事实表明一般、较大的突发事件可能演化为重大、特别重大的突发事件,或者下级人民政府认为本级难以控制应对的,应当及时报告上级人民政府,由上级人民政府相应的应急指挥部负责统一指挥处置,或者实施救援增援。
上级人民政府根据应急处置需要,可以向下级人民政府派出应急工作组指导有关工作。 省、市、县人民政府在组织处置突发事件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根据应急处置的需要,调集救援力量和储备物资,征用单位和个人的交通工具以及相关的设备、设施,指定救治单位和避难场所,必要时对有关人员、区域进行疏散或者隔离;
(二)要求生产、供应生活必需品和应急救援物资的企业组织生产,保障供给。要求提供医疗、交通等公共服务的组织提供相应的服务;
(三)协调运输经营单位优先运送处置突发事件所需物资、设备、工具以及救援人员和受到突发事件危害的人员;
(四)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社会发布突发事件事态发展和应急处置信息;
(五)报请上级人民政府或者要求下级人民政府为应急处置提供人力、物力、财力或者技术支援。 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事件发生时,公安机关应当立即依法出动警力,并依法采取相应的强制性措施,迅速平息事态,使社会秩序恢复正常。
发生前款规定的事件,事件当事人所在地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当事人所在单位或者引发事件单位的负责人,应当按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要求,及时到达现场,配合做好现场处置工作。 突发事件的威胁和危害得到控制或者消除后,组织处置突发事件的人民政府应当停止执行应急措施,同时采取或者继续实施疫病防治、疫情或者灾害监控、污染消除、宣传疏导以及心理危机干预等必要措施,防止发生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的次生、衍生事件或者重新引发社会安全事件,并做好下列善后事项:
(一)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调查程序,组织对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进行评估,对突发事件的起因、性质、过程、影响范围和信息报送、应急反应等情况进行责任溯查,认定责任,总结经验教训,形成处置突发事件情况的报告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
(二)组织受影响地区尽快修复被损坏的公共设施,恢复生活、生产、学习、工作和社会秩序;
(三)制定救助、救济、补偿、抚慰、抚恤、安置以及恢复重建等善后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四)及时解决或者协调处理因处置突发事件而引发的行政争议和民事纠纷,开展法律援助;
(五)对应急处置工作的原始记录等有关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并予存档;
(六)对在应急处置过程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或者个人给予表彰或者奖励。 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为应对突发事件,可以征用单位和个人的财产。被征用的财产在使用完毕或者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应当及时返还。财产被征用或者征用后毁损、灭失的,应当给予补偿。
经营性财产被征用而遭受经济损失的,应当在补偿财产损失的同时给予生活补助。 本条例自2009年10月1日起施行。
㈤ 现在的应急通信指挥车用的是不是无线宽带通信网络希望用心的答
关于标题上的问题:
应急指挥车,不属于民用设备,它属于特殊设备应用。所以,它的网络类型,是无线的,但不是宽带通信,而是使用自己的网络,以及频率的收发。
就算有一些网络通信占用了移动,或者联通,电信的民用线路,那也是专线。
关于你内容上的问题:
你手机不知道是不是智能手机,还有,如果你的手机是android手机系统,那么,还需要注意的事情是,你有没有root的高级权限,只有高级权限,才能对系统程序进行删减,否则,系统文件不可更改。
如果你的手机是android系统,使用360root获得最高权限就行了。如果是塞班系统,或者是windows系统,那么,找相应的权限获得软件,提取最高权限之后再对系统软件进行删减。
㈥ 应急通信系统主要为什么提供临时指挥调度通信保障
应急指挥车机动灵活可以快速深入现场采集音视频、数据信息做出决策,同时能过实时与指挥中心进行信息流转,信息收发和下达,在联动指挥调度系统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捷思锐科技针对应急调度的市场需求推出的IDS30调度一体机,体积小便携并且功能强大,能够实现的功能如下: 基本调度功能:强插、强拆、监听、禁话、转接、代答、广播、会议、热线、无人值守、呼叫队列、组呼(振铃组、轮循组)。 融合语音调度:内置GSM/CDMA/3G、PSTN、集群接口,可以实现多种通信网络之间的无缝融合。 集群对讲::车台、手台及专用调度话机等终端能够实现半双工通信、有线和无线的混合对讲。 应急广播:一键式广播,广播终端收到消息后自动打开声道播放应急预案语音文件。 触发式会议:手机和固话用户在远程只需要拨打一个触发码就可以召开临时会议。 动态分组管理:灵活的分组策略,多种分组方式并存,让调度操作更加方便灵活。 多级别权限管理:支持256个等级的调度权限,保证高权限级别用户的通信优先性。
㈦ 电信的应急通信业务是什么!
电信应急通信业务是专门执行应急通信任务的专业机构,一方面承担全国党政应急通信保障任务,以及抢险救灾应对突发事件等应急通信任务。另一方面应急通信也面向社会,为社会文体活动、为通信网的改造延伸提供临时替代、支撑和补充,为社会各界提供常规通信服务。
应急通信可以分成如下四个方面:
1、从所有个人/单位到政府主管部门]和/或单位。
2、在政府主管各部门之间。
3、从政府主管各部门到所有个人/单位。
4、在所有受到影响的个人和单位之间。
电信的应急通信使用:
1、支持国家重大突发事件监视和预测的通信系统的使用要求:
(1)基本用途:支持预测和确认国家级重大突发事件。
(2)电信业务:主要是大量的数据业务。
(3)工作环境:覆盖全国。
(4)设计目标:保证业务质量,尽可能提高网络资源利用效率,尽可能改善电信网络安全性,信息内容尽可能保密。
(5)使用配置:各个国家部门建设固定监视和预测中心。
2、支持地方多发突发事件的通信系统的使用要求:
(1)基本用途:支持发现和处理本地多发突发事件。
(2)电信业务:报警业务和处警业务。
(3)工作环境:沟通整个城市或管辖区域。
(4)设计目标:保证业务质量,尽可能提高网络资源利用效率。
(5)使用配置:各个城市或者各个管辖区域独立管理。
㈧ 应急通信的定义
什么是“应急通信”?
“应急通信”一词,对许多人来说可能显得陌生而专业,但若讲“飞鸽传书”、 “烽火告急”、“鸡毛信”等人类早期的应急通信手段,大家一定都能理解。
基于对“应急”概念的理解,“应急通信”是支持应对突发事件的通信。对应“应急通信”的英文是“emergency communication”。直译成中文则是“紧急事件通信”。这样翻译意思大体接近,但是仍然不够确切。
此外,国际上常常使用另外两个英文:
减灾通信(TDR,Telecommunications for Disaster Relief),意思是为灾害发生地区内部或对外的通信提供设备,这是针对设备而言的。
应急通信服务(ETS,Emergency Telecommunications Service),意思是利用现有电信网络和业务系统来支持应急通信服务。
从应急概念因素分析来看,显然应急通信不是一种通信方式,而是一组支持不同应急需求的因而具有不同属性的通信方式。
图1-1是应急通信功能结构图,从应急通信功能结构图中可以看出,应急通信根据使用要求不同可能分为6×2×3=36种应急通信系统。例如:
(1)支持国家重大突发事件监视和预测的通信系统;
(2)支持地方发现和处理突发事件的通信系统;
(3)支持灾区最高指挥员实施现场指挥的通信系统;
(4)支持现场抢救的通信系统;
(5)现场电视转播系统;
(6)灾区现场应急通信技术支持系统;
(7)灾区群众自救和呼救应急通信;
(8)灾区群众对外通信。
虽然根据应急通信功能结构图,可能要分成36种应急通信系统,但是,其中有一些通信使用要求类似,有一些通信要求可以由公用通信系统支持。所以,实际上需要的应急通信系统种类不会这么多。但是可以肯定的是,应急通信不是一种而是多种通信系统。
㈨ 我们要做个城市应急通信的项目,谁有这方面的解决方案啊,多谢
我给你发一个:随着社会经济和文化生活的不断发展,公众服务和公共安全就成为政府部门和各行业部门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工作。提高政府及各行业部门对紧急、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和抗风险的能力,建设救援指挥系统为公众提供更快捷的紧急救助服务,已成为社会一个迫切的课题。对重大突发事件的现场高效指挥调度处理能力已经成为现代化管理程度的重要标志之一。
捷思锐推出的城市应急指挥调度系统以语音调度为主,实现跨地区、跨部门、跨警区以及不同警种之间的统一指挥协调,快速反应、统一应急、联合行动,真正实现社会服务的联动,有效应对突发性公共事件。为城市构建一张全面的应急预警和处理“安全网”,完善市各级政府对突发公共紧急事件(如流行病、恶性案件、灾害事故)应急反应机制。
应急系统的需求分析
1、复合型突发事件的调度指挥/多媒体应用:年初的南方特大雪灾,致使成千上万人被困车站或路途之中,电力、交通发生严重瘫痪。这次雪灾一是来势凶猛,二是正逢春运期间的人流量骤然增多,2个突发事件的叠加,成为“复合性突发事件”,这直接导致了灾难翻倍式的升级。相关部门需要考虑和着手解决,如何去解决这种涉及多个部门的复合型突发事件。
2、灾难现场临时紧急移动通信系统的建立:在汶川地震中,无数有线交换局、无线基站、传输光缆被毁坏,致使救灾部队和医疗人员、抢救人员以及各级部门等不能进行及时有效的联系和接受整体指挥。在这种情况之下,如何能在最短时间之内,建立起新的应急通信系统和指挥调度系统,显得尤为重要!
3、统一联动指挥和融合通信:2008奥运,各国首脑皆聚北京,特定时间和区域范围内的人数达到十万甚至数十万量级,一旦发生突发事件,或是爆炸、或是人员伤亡、或是建筑设施发生坍塌等,将会造成不可挽回的国际影响和巨大损失,这仅仅通过传统老旧的PSTN调控指挥系统是远远不能满足的。如何去使各部门实现统一联动指挥,融合各种现代通信技术来实现对难点问题的解决?这不仅是这次奥运会的需求,更是今后类似重大活动的一致需求。
4、多媒体技术和漫游通讯的应用:年中前后的内蒙古大兴安岭乌尔旗汉发生了森林火灾。怎样运用现代调度通信技术去调控和指挥覆盖面积广、火灾点容易死灰复燃以及燥热天气所带来的难点问题,使损失降到最低也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需求课题。
为什么选择捷思锐的多媒体调度系统(MDS)?
1、 迅速而机动的广泛通信能力:捷思锐的基于宽带的多媒体应急通信系统能在紧急情况下快速抵达事发地点。该系统具有快速机动和广泛通信能力,具备可部署性、高灵敏性、多功能性,对实施现场紧急救援和指挥调度工作起着不可缺少的重要作用。
2、 功能强大的一体化系统:系统包含了视频监控、救援通信、救援指挥、信息处理等一体化的综合系统。系统采用空中与地面相结合、有线与无线相结合、固定与机动相结合的立体化、快速反应的移动宽带救援指挥系统。
3、 多媒体数据和信息传输:指挥中心与突发事故现场之间动态图像、语音及数据的实时传送,实现各种业务数据库、决策支持数据库等数据信息的共享和处理,实现指挥中心对各种资源及救援现场的统一指挥和调度;同时支持集群对讲、电话调度,满足多种方式高效沟通、指挥、调度的需要。
4、 基于McWiLL无线网络:McWiLL是我国拥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新一代宽带无线接入技术,是目前可分配的、最适合宽带无线接入系统的频段;传输距离远,支持120km/h的移动性能,在此速度移动时仍可保障信号连续畅通。
5、 远程指挥调度:在地面指挥中心,通过无线网络与现场的调度指挥车辆实时通信。指挥中心也可以安装远端调度台,通过无线链路实现对现场移动车群的远程指挥和调度。
6、 集群式应急调度:地面指挥中心、指挥车、现场应急车群都装载了完备的调度系统,可实现集群式的应急调度。在这个集群中,每个车辆都能够自我组建现场应急指挥系统,并借助无线网络,所有车辆之间及与指挥中心之间都能够互通;且分布式部署的各调度系统之间也可以互相通信;
解决方案介绍
基于宽带的多媒体应急通信系统包括地面指挥中心、McWiLL无线通信、现场应急通信车、单兵可视调度终端、手持调度终端等。
地面指挥中心部署核心的应急指挥调度系统,并可通过地面光纤传输网、无线信道建立与应急车的通信信道。应急指挥调度系统具备强大的通信交换能力,为指挥中心与各通信车、现场移动单兵设备、手持终端设备之间提供交换连接服务,并可实现与公共电话网之间的连接;应急指挥调度系统还可以实时处理现场传输过来的视频信息,与地面指挥调度中心形成统一的指挥平台。
参考资料:捷思锐(北京)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