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保密法》規定了哪些行為屬於違法行為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第四十八條,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非法獲取、持有國家秘密載體的;
2、買賣、轉送或者私自銷毀國家秘密載體的;
3、通過普通郵政、快遞等無保密措施的渠道傳遞國家秘密載體的;
4、郵寄、托運國家秘密載體出境,或者未經有關主管部門批准,攜帶、傳遞國家秘密載體出境的;
5、非法復制、記錄、存儲國家秘密的;
6、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涉及國家秘密的;
7、在互聯網及其他公共信息網路或者未採取保密措施的有線和無線通信中傳遞國家秘密的;
8、將涉密計算機、涉密存儲設備接入互聯網及其他公共信息網路的;
9、在未採取防護措施的情況下,在涉密信息系統與互聯網及其他公共信息網路之間進行信息交換的;
10、使用非涉密計算機、非涉密存儲設備存儲、處理國家秘密信息的;
11、擅自卸載、修改涉密信息系統的安全技術程序、管理程序的;
12、將未經安全技術處理的退出使用的涉密計算機、涉密存儲設備贈送、出售、丟棄或者改作其他用途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於1988年9月5日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次會議通過,2010年4月29日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修訂通過,現將修訂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公布,自2010年10月1日起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
第十二條 機關、單位負責人及其指定的人員為定密責任人,負責本機關、本單位的國家秘密確定、變更和解除工作。
機關、單位確定、變更和解除本機關、本單位的國家秘密,應當由承辦人提出具體意見,經定密責任人審核批准。
第十三條 確定國家秘密的密級,應當遵守定密許可權。
中央國家機關、省級機關及其授權的機關、單位可以確定絕密級、機密級和秘密級國家秘密;設區的市、自治州一級的機關及其授權的機關、單位可以確定機密級和秘密級國家秘密。具體的定密許可權、授權范圍由國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門規定。
機關、單位執行上級確定的國家秘密事項,需要定密的,根據所執行的國家秘密事項的密級確定。下級機關、單位認為本機關、本單位產生的有關定密事項屬於上級機關、單位的定密許可權,應當先行採取保密措施,並立即報請上級機關、單位確定;沒有上級機關、單位的,應當立即提請有相應定密許可權的業務主管部門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門確定。
2. 機關,單位應當加強對國家秘密載體的管理,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有哪些行為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規定:
第二十五條 機關、單位應當加強對國家秘密載體的管理,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非法獲取、持有國家秘密載體;
(二)買賣、轉送或者私自銷毀國家秘密載體;
(三)通過普通郵政、快遞等無保密措施的渠道傳遞國家秘密載體;
(四)郵寄、托運國家秘密載體出境;
(五)未經有關主管部門批准,攜帶、傳遞國家秘密載體出境。
(2)涉密網路的使用有哪些行為不當擴展閱讀:
確保黨和國家秘密絕對安全
省委書記、省人大常委會黨組書記羅保銘今天下午在省博物館觀看了全國竊密泄密案例警示教育展。他強調,要高度重視保密工作,嚴守保密紀律和制度,百倍警惕竊密泄密行為,確保黨和國家秘密絕對安全。
展覽由國家保密局、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國家安全部、解放軍保密委員會主辦,海南省委保密委員會承辦。
這次警示教育展,是中央應對新形勢下竊密泄密嚴峻挑戰,增強領導幹部、涉密人員國家安全觀念,加強保密工作的一項重要舉措,是深入貫徹落實新保密法的一項重要任務。
展覽通過文字、圖片、音像資料和技術演示等多種形式,展示我國近年來典型竊密泄密案例,以引導各級領導幹部和廣大涉密人員汲取沉痛教訓,增強保密責任意識,築牢保密思想防線,確保黨和國家秘密安全。
自9月1日開展以來,受到我省廣大幹部和涉密人員的重視,紛紛前來參觀。截至今天,已有近萬人次參觀展覽。
羅保銘仔細觀看展出的每一部分內容,不時對展出內容進行點評,並和陪同觀看的省委保密委員會成員交流觀展體會。
在認真看完了展覽的全部內容後,羅保銘說,竊密泄密案例警示教育展非常深刻地向每一位幹部揭示了黨和國家秘密對國家安全、經濟運行和社會穩定的重要性,給我們以高度的警示和生動的教育。
羅保銘指出,保密工作是黨和國家的一項重要工作。在經濟全球化、信息網路化的今天,保密工作面臨著復雜的情況和更大的挑戰,防竊密泄密工作顯得更為重要和突出。除了出賣國家秘密的違法犯罪行為外,玩忽職守、無知和過失也會導致泄密。
羅保銘強調,面對保密工作的新形勢和新挑戰,各級黨委、政府以及涉密單位要高度重視,百倍警惕。領導要親自抓保密,通過健全制度,明確責任,加強培訓,提高廣大幹部的保密意識。
要加強愛國主義教育,告誡和提醒大家千萬不能用手中的秘密去換取個人的利益。
各級領導幹部和廣大涉密人員要不斷增強憂患意識、風險意識、責任意識,學習掌握保密知識和技能,增強防泄密反竊密的本領,恪守職業操守,嚴守保密紀律和制度,確保黨和國家秘密絕對安全,做一名合格的國家公務人員。
省委常委、省委秘書長、省委保密委主任許俊陪同參觀展覽。
3. 計算機保密管理「八不得」包括哪些內容
不得直接或間接地與國際互聯網或其它公共信息網路相聯接,不得在國際聯網的計算機信息系統中存儲、處理、傳遞等。
不得直接或間接地與國際互聯網或其它公共信息網路相聯接,必須實行物理隔離。不得在國際聯網的計算機信息系統中存儲、處理、傳遞。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電子公告系統、聊天室、網路新聞組上發布、談論和傳播國家秘密信息。
應當遵守國家有關保密規定,不得利用電子函件傳遞、轉發或抄送國家秘密信息。互聯單位與接入單位、接入單位與用戶所簽定的協議和用戶守則中,應當明確規定遵守國家保密法律,不得泄露國家秘密信息的條款。
(3)涉密網路的使用有哪些行為不當擴展閱讀:
計算機保密管理要求規定:
1、涉密計算機使用的列印機、傳真機等設備按涉密計算機的同等級別進行管理,不得與其他非涉密計算機網路及通訊網路連接。
2、涉密計算機的維修,應進行登記,將涉密信息備份後,徹底清除涉密信息或拆除所有涉密存儲介質,到保密工作部門指定的維修點進行,並有保密人員在場。
3、涉密移動存儲介質不得在低密級的計算機或設備上使用,嚴禁在與互聯網連接的計算機或其他設備上使用涉密移動存儲介質。
4. 處理涉密信息 應當禁止的行為有哪些
<1>禁止私自在機關、單位登錄互聯網;
<2>禁止在家用計算機處理涉密信息;
<3>禁止涉密網與互聯網連接或在連接互聯網計算機處理涉密信息;
<4>禁止私自留存涉密計算機、涉密移動存儲介質或涉密文件資料;
<5>禁止在涉密計算機與非涉密計算機之間交叉使用移動存儲介質;
<6>禁止擅自對外披露單位涉密信息和內部信息
5. 請列舉出計算機及網路管理方面違反《保密法》的行為有哪些
(七)在互聯網及其他公共信息網路或者未採取保密措施的有線和無線通信中傳遞國家秘密的;
(八)將涉密計算機、涉密存儲設備接入互聯網及其他公共信息網路的;
(九)在未採取防護措施的情況下,在涉密信息系統與互聯網及其他公共信息網路之間進行信息交換的;
(十)使用非涉密計算機、非涉密存儲設備存儲、處理國家秘密信息的;
(十一)擅自卸載、修改涉密信息系統的安全技術程序、管理程序的;
(十二)將未經安全技術處理的退出使用的涉密計算機、涉密存儲設備贈送、出售、丟棄或者改作其他用途的。
參考《保密法》第四十八條
6. 涉密計算機存在哪些風險點,針對這些風險點主要採取的防控措施有哪些
涉密計算機及網路直接或問接接入互聯網及其他公共信息網路,可能被境外情報機構植入"木馬"竊密程序進行竊密。因此不得將涉密計算機及網路接入互聯網及其他公共信息網路
優盤等移動存儲介質在非涉密計算機上使用時有可能被植入「木馬」竊密程序。當這個移動存儲介質又在涉密計算機上使用時,「木馬」竊密程序會自動復制到涉密計算機中,並將涉密計算機中的涉密信息打包存儲到移動存儲介質上。當移動存儲介質再次接入到連接互聯網的計算機上時,涉密信息就會被自動發往境外情扳機構控制的特定主機上,造成泄密。 因此不得在涉密計算機與非涉密計算機之間交叉使用優盤等移動存儲介質。
確需將互聯網及其他公共信息網路上的數據復制到涉密計算機及網路中,應採取必要的防護措施,使用一次性光碟刻錄下載,設置中間機,或者使用經國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門批準的信息單向導入設備。不得在未採取防護措施的情況下將互聯網及其他公共信息網路上的數據復制到涉密計算機及網路。
7. 涉密網路的涉密網所面臨的安全問題
(1)病毒威脅:一些機器沒有安裝或更新殺毒軟體,使用U盤在不同的機器之間拷貝文件,都會引起網上病毒威脅涉密信息網的正常運行。例如公安信息網上曾發生過四次大范圍的病毒侵襲,造成公安信息網中斷和系統癱瘓。
(2)「一機兩用」問題:涉密信息系統作為國家的重要信息系統,勢必成為境內外敵對勢力進行竊密活動和攻擊破壞的重要目標。但由於許多涉密單位的網路都分為內網(涉密)和外網(與互聯網相連),若不能有效解決涉密單位的電腦、網路的專用問題,涉密信息網將面臨泄密和遭受攻擊的威脅。
(3)網上缺乏相關的安全措施,影響了涉密信息系統的發展和信息共享。涉密信息網上要實施加密技術措施,使涉密信息可以在網上交換,同時保護級別高的涉密網要解決上網用戶的身份認證和訪問授權控制等問題。
(4)系統抵禦能力較弱。許多涉密信息網上的業務資料庫沒有建立完善的容災備份機制,一旦發生破壞或丟失將對相應的業務工作造成嚴重影響。
8. 機關、單位應當加強對國家秘密載體的管理,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有哪些行為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第二十五條規定,機關、單位應當加強對國家秘密載體的管理,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非法獲取、持有國家秘密載體;
(二)買賣、轉送或者私自銷毀國家秘密載體;
(三)通過普通郵政、快遞等無保密措施的渠道傳遞國家秘密載體;
(四)郵寄、托運國家秘密載體出境;
(五)未經有關主管部門批准,攜帶、傳遞國家秘密載體出境。
(8)涉密網路的使用有哪些行為不當擴展閱讀
關於國家秘密載體的其他規定如下:
1、禁止非法復制、記錄、存儲國家秘密。禁止在互聯網及其他公共信息網路或者未採取保密措施的有線和無線通信中傳遞國家秘密。禁止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涉及國家秘密。
2、報刊、圖書、音像製品、電子出版物的編輯、出版、印製、發行,廣播節目、電視節目、電影的製作和播放,互聯網、移動通信網等公共信息網路及其他傳媒的信息編輯、發布,應當遵守有關保密規定。
3、互聯網及其他公共信息網路運營商、服務商應當配合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檢察機關對泄密案件進行調查;發現利用互聯網及其他公共信息網路發布的信息涉及泄露國家秘密的,應當立即停止傳輸,保存有關記錄,向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門報告;應當根據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門的要求,刪除涉及泄露國家秘密的信息。
4、機關、單位公開發布信息以及對涉及國家秘密的工程、貨物、服務進行采購時,應當遵守保密規定。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
9. 《保密法》規定,機關單位在涉密信息管理中,不得有哪些行為
最重要的是物理隔離。
處理涉密信息的信息系統,信息設備和存儲設備要與互聯網和其他公共信息網路物理隔離;
連接互聯網和其他公共信息網路的信息系統,信息設備和存儲設備不允許存儲、處理、傳輸國家秘密;
低密級的信息系統,信息設備和存儲設備不允許存儲,處理,傳輸高密級的信息。
存儲設備不允許在涉密和非涉密信息設備之間交叉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