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互聯網法院流程
法律分析:互聯網法院審理案件,全程是在線上進行的,法院審理案件的流程包括線上受理案件、審查立案、組織開庭、線上質證等。1.符合起訴條件的,登記立案並送達案件受理通知書、訴訟費交納通知書、舉證通知書等訴訟文書。2.提交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及時發出補正通知,並於收到補正材料後次日重新起算受理時間;原告未在指定期限內按要求補正的,起訴材料作退回處理。3.不符合起訴條件的,經釋明後,原告無異議的,起訴材料作退回處理;原告堅持繼續起訴的,依法作出不予受理裁定。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互聯網法院審理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
第七條 互聯網法院在線接收原告提交的起訴材料,並於收到材料後七日內,在線作出以下處理:(一)符合起訴條件的,登記立案並送達案件受理通知書、訴訟費交納通知書、舉證通知書等訴訟文書。(二)提交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及時發出補正通知,並於收到補正材料後次日重新起算受理時間;原告未在指定期限內按要求補正的,起訴材料作退回處理。(三)不符合起訴條件的,經釋明後,原告無異議的,起訴材料作退回處理;原告堅持繼續起訴的,依法作出不予受理裁定。
第八條 互聯網法院受理案件後,可以通過原告提供的手機號碼、傳真、電子郵箱、即時通訊賬號等,通知被告、第三人通過訴訟平台進行案件關聯和身份驗證。被告、第三人應當通過訴訟平台了解案件信息,接收和提交訴訟材料,實施訴訟行為。
⑵ 異地起訴網上立案流程
一準備材料1、准備好起訴狀、身份材料、證據材料、送達地址確認書等起訴必備材料;2、上傳的電子材料一定要清晰,完整,材料不清晰、不完整、不符合立案規范的,立案法官會在線退回材料
二、完成實名認證手續。
三、閱讀告知書
四、進入首頁進行立案。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五條人民法院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起訴狀副本發送被告,被告應當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答辯狀應當記明被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系方式。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答辯狀之日起五日內將答辯狀副本發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辯狀的,不影響人民法院審理。
⑶ 欠錢不還網上起訴流程
借錢不還起訴時,當事人應當攜帶起訴書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進行起訴,寫明雙方當事人的基本信息;原告向法院起訴應提交材料,當事人向法院提交書證;
立案庭在當事人履行必須的手續和交齊有關證據材料之後,應當在七天內,對符合立案條件的,辦理立案手續;
當事人應當在收到受理通知書之日起七天內預交案件受理費和其他訴訟費用;立案手續立案後,案件由法院排期開庭。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一條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同一訴訟的幾個被告住所地、經常居住地在兩個以上人民法院轄區的,各該人民法院都有管轄權。
⑷ 網路上的糾紛該在什麼地方起訴
新《民事訴訟法》司法解釋第二十條規定:「以信息網路方式訂立的買賣合同,通過信息網路交付標的的,以買受人住所地為合同履行地;通過其他方式交付標的的,收貨地為合同履行地。合同對履行地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此條款的意義並不僅限於淘寶或者京東之類的電子購物、也可能會延伸到利用互聯網提供服務的領域,如互聯網金融平台所提供的服務。此條款可能會導致從事電子商務的企業疲於應付范圍更加廣泛的各地訴訟,因此有必要在網站上公示的合同條款上約定管轄,或約定合同履行地,另外還要注意格式管轄條款的效力問題。
⑸ 有了被告的營業執照,如何在網上起訴,去哪裡哪個軟體起訴,並且我需要些什麼材料
你好,如果起訴被告,必須提供該被告的違法相關證據如,違反經營法,公平競爭法的相關證據人證物證,電話,視頻,錄音等等到法院的立案庭起訴,不能在網上起訴,因為法院立案庭對你的相關證據進行審核,看是否符合刑事和民事起訴的要求,以及被告人是否能夠找到或到案,所以必須到法院的立案庭進行起訴,供參考。
⑹ 網上立案需要什麼材料
法律分析:需要的材料有:1.起訴狀2.主體資格證明3.起訴證據材料,起訴時證據材料應該提供復印件,原件等開庭時再提供。4.授權委託書,委託代理人代理原告提起民事訴訟的,原告簽字的授權明確的授權委託書。法定代理人與指定代理人應提交本人的身份證明材料復印件以及其與原告關系的證明材料復印件。5.原告申請緩交、減交、免交訴訟費用,應提交書面申請及符合規定的證明材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一十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有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權利也有義務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報案或者舉報。被害人對侵犯其人身、財產權利的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權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報案或者控告。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對於報案、控告、舉報,都應當接受。對於不屬於自己管轄的,應當移送主管機關處理,並且通知報案人、控告人、舉報人;對於不屬於自己管轄而又必須採取緊急措施的,應當先採取緊急措施,然後移送主管機關。犯罪人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自首的,適用第三款規定。
⑺ 如何在法院網上立案起訴
在網上提起訴訟需要登錄最高人民法院訴訟服務網提交立案申請,然後根據辦理流程辦理手續即可完成網上訴訟。過程十分方便且節省時間。隨著時代的發展,網路對於人們來說越來越方便,起訴也變成可以直接在網上提起訴訟。
法律分析
網上向法院起訴可登陸最高人民法院訴訟服務網提交立案申請。辦理流程如下:在互聯網搜索最高人民法院訴訟服務網,點擊並進入;在最高人民法院訴訟服務網有賬號的直接點擊當事人登錄;點擊當事人登錄後依次輸入用戶名、密碼、驗證碼,然後點擊登錄;提交網上立案申請,法官審查,審查不通過,重新提交申請。審查通過,郵寄紙質材料,法官立案;沒有賬號的點擊右上角的我要注冊,注冊後按照上面的步驟辦理即可。起訴的程序通常可分為四個階段:起訴和受理。民事訴訟程序的開始階段。包括原告起訴和人民法院受理兩方面的訴訟行為的結合。審理前的准備。審判人員在受理案件之後、審理之前應作的准備工作。主要是弄清雙方當事人的請求與答辯,調查、收集證據,通知與案件有利害關系的人參加訴訟,以及其他保證正確、及時審理案件的工作。開庭審理。即人民法院在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參加下,審查證據,查明案情,分清是非,正確適用法律,確認當事人之間的民事權利義務關系,進行調解或判決。
法律依據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決定》 二十九、 將第一百一十二條改為第一百二十三條,修改為:「人民法院應當保障當事人依照法律規定享有的起訴權利。對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條的起訴,必須受理。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立案,並通知當事人;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作出裁定書,不予受理;原告對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訴。」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 第一百三十五條 電子送達可以採用傳真、電子郵件、移動通信等即時收悉的特定系統作為送達媒介。民事訴訟法第八十七條第二款規定的到達受送達人特定系統的日期,為人民法院對應系統顯示發送成功的日期,但受送達人證明到達其特定系統的日期與人民法院對應系統顯示發送成功的日期不一致的,以受送達人證明到達其特定系統的日期為准。
⑻ 手機網上立案起訴流程
民事訴訟網上立案的流程是要提交民事起訴狀,然後上傳民事起訴狀,之後填寫相關的信息,等待審核。但是需要提醒大家注意的是民事起訴狀,書寫一定要非常地規范,否則的話是沒有辦法完成網上立案的。
【法律分析】
網上立案流程如下: 1、登錄法院網,點擊網上立案; 2、當事人或代理人點擊創建網上立案,進入網上預約登錄界面; 3、使用您的證件登錄系統後,根據我國現行法律法規,選擇一審立案的管轄法院、案件類型和具體案由; 4、准確填寫訴訟標的金額、執行類型、執行依據和執行依據文件編號; 5、當事人或者代理人填寫身份信息後,應當按照要求上傳起訴書或者申請書、身份證明和委託程序,以及必要的證據材料,完成後,您可以點擊提交,在線預約完成; 6、當事人或者代理人在規定時間內攜帶書面起訴或者申請材料到預約立案法院辦理立案手續。現在網路是非常的發達的,所以很多人都會通過網路立案的方式來完成立案的手續,相對來說也是非常的方便的。但是要是想通過網路立案的話,必須要提交民事起訴狀,起訴狀的內容也是非常重要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二十三條 人民法院應當保障當事人依照法律規定享有的起訴權利。對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條的起訴,必須受理。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立案,並通知當事人;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作出裁定書,不予受理;原告對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訴。
第一百一十九條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二)有明確的被告;(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⑼ 網上立案起訴流程
網上立案流程如下:
1、進入中國法院訴訟服務網;
2、進入網站後點擊立案受理;
4、登錄後點擊立案受理;
5、進入後點擊我要立案;
6、填寫相關的信息;
7、信息添加完全後確認提交即可。
網上立案受理是指人民法院通過網路接受當事人提交的一審民商事案件的起訴狀和相關訴訟材料或申請執行書並在線審查的一種便民方式,經初步審查後,若您的材料齊全,人民法院法院將與您約定具體的立案接待時間受理,辦理立案手續。「網上立案」受理的案件多以法律關系簡單、證據單一的普通民事、民商事和知識產權訴訟為主。凡符合網上立案條件的案件,法院將實行網上即時立案,即由立案人員在5個工作日內直接辦理立案手續。對立案工作中存在的不接收訴狀、接收訴狀後不出具書面憑證,不一次性告知當事人補正訴狀內容,以及有案不立、拖延立案、干擾立案、當事人可以向受訴人民法院或者上級人民法院投訴。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七條 公安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發現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應當按照管轄范圍,立案偵查。第一百一十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對於報案、控告、舉報和自首的材料,應當按照管轄范圍,迅速進行審查,認為有犯罪事實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時候,應當立案,認為沒有犯罪事實,或者犯罪事實顯著輕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時候,不予立案,並且將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請復議。第一百一十一條 人民檢察院認為公安機關對應當立案偵查的案件而不立案偵查的,或者被害人認為公安機關對應當立案偵查的案件而不立案偵查,向人民檢察院提出的,人民檢察院應當要求公安機關說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檢察院認為公安機關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應當通知公安機關立案,公安機關接到通知後應當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