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大學生網路詐騙的特點
您好。
網路詐騙的特點:
1.網路詐騙犯罪呈空間虛擬化、行為隱蔽化
網路詐騙並不像傳統I乍騙有具體的犯罪現場,犯罪行為地和結果地點不一致,行為人與受害人無需見面,·般只通過網上聊天、電子郵件等方式進行聯系,就能在虛擬空間中完成犯罪。犯罪嫌疑人在作案I時常常刻意用虛構事實、隱瞞身份,加上各種代理、匿名服務,使得犯罪主體的真實身份深度隱藏,從而難以確定嫌疑人所在地。同時,行騙人往往還利用假身份證辦理銀行卡、異地異人取款、電活「黑卡」等手段隱藏,得手後立即銷毀網上網下證據,使得隱蔽程度更高,導致網路詐騙犯罪急速上升,打擊難度也越來越大。
2.網路詐騙犯罪網路呈低齡化、低文化、區域化
網路詐騙的犯罪嫌疑人作案時年齡均不大,文化程度較低。且作案人籍貫或活動區域呈現明顯的地域特點。某些地區因網路詐騙犯罪行為高發、手段相對固定而成為網路詐騙的高危地區。犯罪嫌疑人作案時,呈現現家族化、集團化發展趨勢。需要說明的是,網路詐騙的地域特徵明顯,不意味著某種作案手法只有高危地區、高危人群才會實施,而是該類型的詐騙案件呈現以某一高危地區人員實施較多的特徵。
3.網路詐騙犯罪鏈條產業化
由於我國網路詐騙犯罪呈現出地域產業化特點,在這些高危地區往往圍繞某種詐騙手法形成了上下游產業式,且逐漸形成了一條成熟完整的地下產業鏈發展。
4.詐騙行為手法多樣化,更新換代速度快
網路詐騙手法多樣,且不斷更新換代,新型詐騙手法層出不窮,近十年是互聯網高速發展的10年,也是網路阼騙手法不斷翻新的十年。
5.詐騙高危人群犯罪手法多元化、交叉化趨勢明,
雖然我國網路詐騙犯罪呈現明顯的地域特點,某一種網路詐騙犯罪的手法相對在某一地區較為集中和活躍,但近年來詐騙犯罪高危人群詐騙手法交叉趨勢十分明顯。此外,從各地破獲的案件看,數個高危籍貫的犯罪嫌疑人相互串聯、勾結從事犯罪活動的也趨於增多。
希望能夠幫到您,謝謝,望採納。
Ⅱ 在校大學生上網時,應注意避免哪些違法違規行為
一、發表不當言論。有些學生,以叛逆為個性,包括研究生和留學生,在微博上發表仇恨國家的言論,或者發表精日、精美的言論,給自己惹來了很大的麻煩。這樣不僅會被法律起訴,而且還會被記錄在信用檔案中。互聯網是有記憶的,你說的每一句不當的言論,都會在某些場合被挖出來。所以,千萬不要在自媒體賬號上發表違背核心價值觀的言論。
二、網路暴力。網路不是法外之地,網路不是你的後花園,不要以為穿上馬甲就可以躲起來胡說八道,攻擊辱罵不喜歡的人或事。言論自由的前提是遵紀守法和遵守道德規范,現實中適用的,互聯網也是如此。
Ⅲ 青少年網路犯罪,突出表現有哪些
青少年容易陷入網路犯罪中,當前青少年網路犯罪突出的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網路誘發的侵財型犯罪。網路的開放性、便捷性以及網路行為的隱蔽性使這種犯罪變得輕而易舉,使犯罪成本大大降低,又容易滿足一些青少年不勞而獲的心理,致使一些青少年利用網路實施盜竊、詐騙、搶劫等犯罪。
網吧也容易成為青少年犯罪的多發性場所。
(五)網路誘發的非法經營型犯罪。主要有網路賭博、非法傳銷和利用網路製作、販賣和傳播淫穢物品。
青少年容易被誘惑,網路世界復雜多變,青少年應該提高自製力和辨別是非的能力,防止陷入網路犯罪中。
Ⅳ 針對大學生的常見詐騙手段有哪些
1、假冒公檢法詐騙
犯罪分子假冒「警官」「檢察官」「法官」等角色,謊稱受害人涉嫌洗錢、販毒等嚴重犯罪,誘導受害人將資金轉入實為騙子持有的所謂「安全賬戶」,此類詐騙造成損失金額往往較大。
例如「王先生接到某「快遞」電話稱在其包裹內發現違禁物品,隨後犯罪分子冒充司法機關人員借口其涉嫌毒品交易需要配合為由,騙取一萬余元。對此,警方提醒,公檢法機關從未設立所謂的「安全賬戶」,更不會通過電話安排當事人轉賬匯款到「安全賬戶」。
2、冒充領導、熟人詐騙
犯罪分子通過非法渠道,獲得受害人親友的手機號碼、社交賬號密碼,並掌握受害人的社會關系,從而騙取受害人信任,進而編造「發生意外急需用錢」「資金周轉」「代繳話費」等理由,誘使受害人轉賬。
對此,警方提醒,凡親友間涉及借款、匯款等問題,一定要通過撥打對方常用號碼,或者視頻聊天等方式核實對方身份後再做決定。
3、冒充購物網站、銀行、電信等工作人員詐騙
犯罪分子通過偽基站、改號軟體等技術向受害者發送經過偽裝後的簡訊,讓受害者誤以為賬戶、商品出現了問題,隨後以工作人員的身份打入電話,以「核實求證」等理由騙取驗證碼,盜刷錢財。
對此,警方提醒,犯罪分子常常利用受害者的恐慌心理,為了能在極短的時間內完成詐騙,他們常催促受害者完成交易。面對不正常的余額變動要冷靜謹慎,不輕易告知他人驗證碼等重要信息。
4、貸款理財詐騙
此類騙局通常標榜可以無抵押貸款,只要付出一定的手續費,就能輕易地獲得一筆貸款,或者是向受害者提供某種具有極高收益率的理財項目,投資者將會獲得高額投資回報,投資初期,犯罪分子會按時返利,繼續追加投資後,將會血本無歸。
例如:家住重慶的李先生最近急於用錢,於是聽信了所謂的「信貸專員」發布的無需徵信就能貸款的推廣,於是添加對方為好友,向對方咨詢貸款相關事宜。
該「專員」稱,只需要繳納辦卡費和激活費共2000餘元即可拿到貸款,等繳納了費用後再去詢問時,該「專員」已將李先生拉黑。警方提醒,特別要警惕各類標榜「無抵押、無徵信」的貸款項目和「低投入、高收益、無風險」的投資理財項目,謹防被騙。
5、「匯錢救急」詐騙
不法分子通過網聊、電話交友、套近乎等手段掌握了受害人的家庭成員信息後,首先通過反復騷擾或其他手段騙使受害人手機關機,利用受害人手機關機期間,以醫生或警察名義向受害人家屬打電話,謊稱受害人生病或車禍住院正在搶救,甚至謊稱遭到綁架,要求匯錢到指定賬戶救急以實施詐騙。
Ⅳ 網路犯罪的行為有哪些
法律分析:針對網路的犯罪的表現形式有:1、網路竊密。利用網路竊取科技、軍事和商業情報是網路犯罪最常見的一類。當前,通過國際信息高速公路互聯網,國際犯罪分子每年大約可竊取價值20億美元的商業情報。在經濟領域,銀行成了網路犯罪的首選目標。犯罪形式表現為通過用以支付的電子貨幣、賬單、銀行賬目結算單、清單等來達到竊取公私財產的目的。2、製作、傳播網路病毒。網路病毒是網路犯罪的一種形式,是人為製造的干擾破壞網路安全正常運行的一種技術手段。網路病毒的迅速繁衍,對網路安全構成最直接的威脅,已成為社會一大公害。3、高技術侵害。這種犯罪是一種旨在使整個計算機網路陷入癱瘓、以造成最大破壞性為目的的攻擊行為。世界上第一個將黑手伸向軍用計算機系統的15歲美國少年米尼克,憑著破譯電腦系統的特殊才能,曾成功進入「北美防空指揮中心」電腦系統。4、高技術污染。高技術污染是指利用信息網路傳播有害數據、發布虛假信息、濫發商業廣告、侮辱誹謗他人的犯罪行為。由於網路信息傳播面廣、速度快,如果沒有進行有效控制,造成的損失將不堪設想。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八十七條之一 非法利用信息網路罪 利用信息網路實施下列行為之一,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一)設立用於實施詐騙、傳授犯罪方法、製作或者銷售違禁物品、管制物品等違法犯罪活動的網站、通訊群組的;(二)發布有關製作或者銷售毒品、槍支、淫穢物品等違禁物品、管制物品或者其他違法犯罪信息的;(三)為實施詐騙等違法犯罪活動發布信息的。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
Ⅵ 網路犯罪有哪些
網路犯罪主要有以下兩類:
1、針對計算機信息系統及網路的犯罪;
2、利用計算機及網路實施的其他犯罪。如非法侵入計算機信息系統罪和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罪。
網上詐騙。網上詐騙是指通過偽造信用卡、製作假票據、篡改電腦程序等手段來欺騙和詐取財物的犯罪行為。網上教唆或傳播犯罪方法。網上教唆他人犯罪的重要特徵是教唆人與被教唆人並不直接見面,教唆的結果並不一定取決於被教唆人的行為。這種犯罪有可能產生大量非直接被教唆對象同時接受相同教唆內容等嚴重後果,具有極強的隱蔽性和彌漫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八十六條
【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罪】違反國家規定,對計算機信息系統功能進行刪除、修改、增加、干擾,造成計算機信息系統不能正常運行,後果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後果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違反國家規定,對計算機信息系統中存儲、處理或者傳輸的數據和應用程序進行刪除、修改、增加的操作,後果嚴重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故意製作、傳播計算機病毒等破壞性程序,影響計算機系統正常運行,後果嚴重的,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
單位犯前三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
Ⅶ 網路違法行為有哪些
法律分析:網路犯罪具體行為包括:病毒傳播、設置邏輯炸彈、非法入侵或破壞計算機系統、盜用上網賬號和信用卡數據、網路敲詐、侵犯版權和其它知識產權、發布網路虛假廣告、利用網路散發虛假或恐怖信息、傳播淫穢物品等.一些通常被認為不可能通過網路進行的犯罪,如殺人、強奸等直接針對人身的犯罪,現在也有人透過網路途徑間接實施.黑客侵襲、內部人員攻擊、計算機病毒蔓延等種種在新技術條件下的攻擊方式,均會造成網路秘密信息的泄露,破壞網路資源的正常使用以及信息系統的癱瘓,這些利用互聯網實施違法犯罪活動或者針對網路系統實施攻擊的行為,就是人們俗稱的「網路犯罪」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八十七條 利用計算機實施金融詐騙、盜竊、貪污、挪用公款、竊取國家秘密或者其他犯罪的,依照本法有關規定定罪處罰。第二百八十七條之一利用信息網路實施下列行為之一,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一)設立用於實施詐騙、傳授犯罪方法、製作或者銷售違禁物品、管制物品等違法犯罪活動的網站、通訊群組的;(二)發布有關製作或者銷售毒品、槍支、淫穢物品等違禁物品、管制物品或者其他違法犯罪信息的;(三)為實施詐騙等違法犯罪活動發布信息的。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有前兩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第二百八十七條之二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網路實施犯罪,為其犯罪提供互聯網接入、伺服器託管、網路存儲、通訊傳輸等技術支持,或者提供廣告推廣、支付結算等幫助,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有前兩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Ⅷ 常見的網路犯罪有哪些
法律分析:非法侵入計算機信息系統罪、非法獲取計算機信息系統數據、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罪、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罪等等。網路犯罪主要有兩類,一是針對計算機信息系統及網路的犯罪,二是利用計算機及網路實施的其他犯罪。如非法侵入計算機信息系統罪和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罪。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八十五條 違反國家規定,侵入國家事務、國防建設、尖端科學技術領域的計算機信息系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違反國家規定,侵入前款規定以外的計算機信息系統或者採用其他技術手段,獲取該計算機信息系統中存儲、處理或者傳輸的數據,或者對該計算機信息系統實施非法控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提供專門用於侵入、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的程序、工具,或者明知他人實施侵入、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的違法犯罪行為而為其提供程序、工具,情節嚴重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單位犯前三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各該款的規定處罰。
第二百八十六條 違反國家規定,對計算機信息系統功能進行刪除、修改、增加、干擾,造成計算機信息系統不能正常運行,後果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後果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違反國家規定,對計算機信息系統中存儲、處理或者傳輸的數據和應用程序進行刪除、修改、增加的操作,後果嚴重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Ⅸ 大學生日常生活與學習中存在的網路問題行為有哪些
大學生網路行為存在以下主要問題:
1、戲劇性的網路行為問題。
哈貝馬斯在《交往行動理論》中指出:戲劇性行為是個體為了構建自我形象,在他人或是社會面前的一種有意識的自我表述。部分大學生的網路行為追求一種誇張的表現形式展示與眾不同,以期實現他人對自身的關注,具有戲劇行為的特點,包括:戲虐粗俗的網路語言;網路「惡搞」行為;感情「快餐」。
正是由於這種戲劇性的網路行為大行其道,導致部分大學生網路行為隨意,道德素質滑坡,對於社會、學校、家庭與自身的責任感消減。
2、肆意性的網路行為問題。
肆意性大學生網路行為問題是指大學生在使用網路的過程中發生的偏離或違背社會規范要求的行為,主要包括:不誠信;網路色情;捏造新聞、發布虛假消息;參與網路賭博,冒用他人注冊信息從事惡作劇等行為。
這些肆意性的網路行為問題,傳達出來的信息觀念和價值誘導極大沖擊著當代大學生的道德價值取向,容易導致其道德責任感的缺失、自我約束力的降低以及自由意識的泛濫,嚴重的會導致網路犯罪行為。
3、侵犯性的網路行為問題。
侵犯性的網路行為問題是指大學生在網路使用的過程中所發出的對他人和社會的合法權益造成危害的行為。大學生侵犯性網路行為可以分為侵權和侵入與破壞。嚴重的侵犯性網路行為問題將導致犯罪行為,扭曲人格,阻礙大學生的順利成才和發展。
(9)大學生可能產生的網路犯罪行為有哪些擴展閱讀
大學生網路行為問題的教育對策研究
1、培養文明高雅的網路行為。
文明高雅的網路行為,是指大學生在網路行為中應具有良好的行為方式和精神風尚,做到高尚而不粗俗,積極而不低級。培養大學生文明高雅的網路行為,首先,應重視主流文化的引導作用。戲劇性的網路行為屬於後現代主義思潮影響下網路流行的亞文化,最終要回歸主流文化。
教育者應以核心價值引導大學生網路行為的去戲劇化。其次,豐富校園活動,提高大學生審美情趣。以社會實踐、社會服務、參觀愛國教育基地等健康向上的社會性活動提高大學生審美情趣,使其在網路行為中成為「高尚的人、純粹的人、脫離了低級趣味的人」。
再次,鏟除文化垃圾,營造良好的網路輿論氛圍。鄧小平指出,「社會上雖存在許多思想路線不對頭的現象,但是當前的主要問題不在於有這些現象,而在於我們對待這些現象處置無力,存在著渙散軟弱的狀態。」
教育者應加強社會監管力度,加強法制處罰力度,以正確的輿論引導大學生,以高尚的精神塑造大學生,以優秀的作品鼓舞大學生,幫助大學生形成文明高雅的網路行為。
2、培養自律自省的網路行為。
自律自省的網路行為是指大學生在使用網路的時候能自我約束和自我規范,自覺提高自身網路道德修養的行為。要從根本上解決肆意性的網路行為問題,應「培養受教育者對道德原則的尊敬和運用這些原則的能力」,加強大學生的自律自省意識:
(1)、慎獨。慎獨指有道德修養的人在獨處無人的時候或別人看不到的地方也要謹慎自己的行為,不做不道德的事情。因此應該教育大學生不欺人亦不自欺,做到網上網下一個樣,不因網路中沒人監督就做不道德的事情。
(2)、反省。教育者應該經常教育大學生反省自己的網路行為,如是否在網上做了違反網路道德的事情,是否瀏覽了一些不健康的信息等等。
(3)、自訟。即對待自己已犯的錯誤能及時改過。在網路中犯錯誤的大學生,應該嚴肅認真地對待自己的錯誤,爭取「不貳過」。通過自律自省,使自身成為一個自覺遵守網路道德規范的網民。
3、培養規范調節的網路行為。
規范調節的網路行為是大學生在網路社會中遵循共同的價值規范為取向的行為。網路世界是現實世界的延伸或補充,同樣需要規范准則來維持網路的良性發展:
(1)、加速網路社會規范的構建。除了將現實世界中的規則規范引入網路,用以對大學生網路行為的指導和約束之外,還要針對網路行為活動的特點,構建新的規則規范以引導其網路行為活動。
(2)、養成網路規范意識。教育者應引導大學生踐行網路規范,使規范調節的行為由偶然變為必然,使良好的規范行為在大學生的學習中反復實踐而使其自覺遵守道德規范和法律法規。
(3)、提高網路行為規范宣傳和學習的有效性。高校應建設和推廣高等教育特色網站,發揮名師在大學生中的影響力,將網路規范的學習落實到每個大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