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兩大新規!支付寶迎來重大改變,花唄、借唄、相互寶均受影響
眾所周知,近來「馬爸爸」的日子不太好過,螞蟻金服暫緩IPO一事可謂是讓其元氣大傷。
當然,螞蟻金服雖然暫停上市,但是其業務依然運行良好,絕大多數人在日常生活中依然離不開支付寶APP。
不過 近日,隨著兩大新規發布,支付寶業務或將發生重大改變,花唄、借唄、相互寶等業務都將受到重大影響。
我們都知道,支付寶雖然只是一個生活服務類APP,但是它的功能卻又不僅限於生活服務。除去移動支付,繳納水電煤氣之外,支付寶還有好幾項涉及數億人口的國民業務,比如花唄借唄和相互寶。
花唄借唄的百倍杠桿我們暫且不提,這是螞蟻金服之所以被暫緩上市的主要原因之一,今天我們要說的是相互寶。
據悉, 相互寶是支付寶在2018年10月份上線的一個新業務,被稱為全球最大的「互助社區」,僅過去一年,即2019年10月份相互寶的參與人數就高達9696萬人,等到2020年便輕松破億。
按理說,相互寶業務具有非常明顯的保險業務特徵,「相互寶」也應該叫做「相互保」,但是不知道為什麼大家都認為這是一項互助計劃。
而且就連相互寶自身也在公告界面表示: 「本計劃不是保險,我們不承諾您能夠獲得確定的風險保障。」
不過在很多加入相互寶的網友看來,不論它到底是叫「相互寶」還是「相互保」,這對他們而言就是一份十分劃算的保險業務。
只是這種劃算隨著時間的推移開始變得不再劃算, 很多網友發現,相互寶的分攤費用在自己毫無察覺的情況下竟然越來越高?從最開始的一分錢到最後的4-5塊,這中間竟然是好幾百倍的費用差距!
也正是在這樣的情況下, 銀保監會於2019年12月15日發布了《互聯網保險業務監管辦法》,意在規范互聯網保險業務,而該新規將於2021年2月1日正式實行。
於是有意思的來了, 根據公開數據顯示,就在新規落實前夕,支付寶保險平台於1月21日發布公告變更保險主體,由原來的螞蟻勝信(上海)信息技術有限公司變更為螞蟻保保險代理有限公司。
很顯然,這就是為了配合《互聯網保險業務監管辦法》在2月1日的正式實行。
不過對此網友們似乎並不買賬,有網友甚至質疑支付寶這是在「左手倒右手」,因為這對於相互寶等業務幾乎沒什麼影響和改變。
當然,這種看法是片面的, 當運營主體變更為螞蟻保保險代理公司之後,就等於給相互寶等業務重新找了一個歸宿,相互寶或將徹底歸類為保險業務,自然也會受到相應監管,再也不會出現投訴無門的情況 ( 此前有用戶到保監會投訴相互寶拒賠,但是由於相互寶不屬於保險,所以保監會無法受理 )。
根據財聯社1月21日的消息,在1月20日傍晚,央行發布了一份名為《非銀行支付機構條例(徵求意見稿)》的新規,而該新規或將引發支付行業的重新洗牌,各大支付機構紛紛緊急開會研討對策。
在該新規中有一條非常受重視,那就是將對支付機構就「從事儲值賬戶運營業務」與「從事支付交易處理業務」重新分類。
這是什麼意思呢?這就意味著支付公司要麼只做儲值賬戶業務,要麼只做支付業務。
而支付寶目前是兩項業務都在做,既做支付,又做賬戶。比如支付寶賬戶以及分支業務花唄、借唄等都屬賬戶業務。
所以說,該新規勢必讓支付寶重新作出一次艱難的抉擇。
此外,螞蟻花唄和螞蟻借唄有兩個不同的運營主體,都是螞蟻旗下的兩個螞蟻小貸公司。而 根據新規要求,一個集團公司只能有一個,這就意味著螞蟻花唄和借唄或許也要通過變更運營主體才能符合新規要求,這兩家主體公司要麼合並,要麼拆分。
如此看來,作為支付寶實際控制人的馬雲這下也是有得頭疼了。
看到這里,或許有人會認為支付寶被針對了,其實不然, 這兩大新規並不是專門針對支付寶等個別企業,而是單純地為了規范整個行業發展。
讓保險歸保險,讓金融歸金融,杜絕互聯網企業「打擦邊球」式的野蠻生長 ,這對行業 健康 發展有好處,對參與互聯網業務的廣大網民也有好處!
Ⅱ 2021年微信轉賬新規定
根據《非銀行支付機構網路支付業務管理辦法》等法規要求,個人身份證名下的所有支付賬戶(含微信支付、QQ錢包、財付通),年度累計零錢支付額度不得超過20萬元,達到上限後就限制,會在次年1月1日,清零年累計零錢支付額度,並重新開始累計計算。在沒有添加銀行卡的情況下,轉賬金額有限制,單筆單日200元,收款方單筆單日3000元。在添加銀行卡的情況下,可以使用零錢或銀行卡資金進行轉賬,其中,單日限額20萬元/日,單筆限額50000元。
(2)網路支付新規有哪些擴展閱讀
微信支付 是騰訊集團旗下的第三方支付平台,致力於為用戶和企業提供安全、便捷、專業的在線支付服務。以「微信支付,不止支付」為核心理念,為個人用戶創造了多種便民服務和應用場景。微信支付為各類企業以及小微商戶提供專業的收款能力,運營能力,資金結算解決方案,以及安全保障。用戶可以使用微信支付來購物、吃飯、旅遊、就醫、交水電費等。企業、商品、門店、用戶已經通過微信連在了一起,讓智慧生活,變成了現實。
微信支付(商戶功能),是公眾平台向有出售物品需求的公眾號提供推廣銷售、支付收款、經營分析的整套解決方案。商戶通過自定義菜單、關鍵字回復等方式向訂閱用戶推送商品消息,用戶可在微信公眾號中完成選購支付的流程。商戶也可以把商品網頁生成二維碼,張貼在線下的場景,如車站和廣告海報。用戶掃描後可打開商品詳情,在微信中直接購買。微信支付的發展是開放體系,面向商戶是開放的,面向第三方服務商也是開放的。如果商戶自己有足夠的IT能力、IT團隊、運營能力,自己就可以接入運營。但大多數商戶沒有。服務商就是這些幫助傳統行業做O2O公司,他們有技術開發能力,可為普通商戶提供微信支付技術開發、營銷方案等服務。
Ⅲ 關於微信支付的最新規定
微信轉賬限額2021最新規定,通過微信轉賬有額度限制,另外若是用戶沒有實名認證,是不可以微信轉賬功能的。當用戶實名認證後,微信轉賬限額也要根據相關規定來,據了解微信轉賬限額2021新規內容如下:
1、使用微信零錢轉賬每天最高可轉賬20萬元,一年最高可以轉賬20萬元。
2、使用綁定的銀行卡轉賬,每天最高可以轉賬20萬元,一個月沒有額度限制。但是根據央行規定,銀行卡轉賬是會有額度限制的,也就是說還需要滿足銀行卡的額度限制,以實際轉賬限額為准。
3、當一年的20萬元轉賬額度用完後,是可以開通微眾銀行來提升微信轉賬額度的,開通後轉賬額度將會提升到50萬元,用戶依然可以使用微信零錢、零錢通來完成轉賬業務。
4、開通微眾銀行的流程,主要如下:
(1)在微信中直接搜索「微眾銀行」,進入到微眾銀行小程序。
(2)進入後需要授權,使用自己的微信登錄到微眾銀行。
(3)在微眾銀行頁面中,會有「立即開戶」按鈕,點擊進入。
(4)這個時候需要輸入手機號、身份證號碼,同意相關協議後,點擊「下一步」。
(5)輸入自己的銀行卡號,持卡人信息,點擊「下一步」。
(6)最後,微眾銀行就開通成功了。
(7)在微眾銀行卡中可以購買理財,活期理財同時也是用於消費,還可以使用微眾銀行來轉賬,這時候會發現我們微信轉賬額度會增加。
5、2021年微信轉賬一天最多能轉多少
(1)未添加銀行卡:可使用零錢資金進行轉賬,限額是單筆單日200元,收款方單筆單日3000元;
(2)(2)已添加銀行卡:可以使用零錢或銀行卡資金進行轉賬,限額為:單筆單日限額50000元,收款方無限額。辦法規定,通過3個驗證渠道的Ⅱ類賬戶可以消費、轉賬,年支付額度10萬元;通過5個驗證渠道的Ⅲ類賬戶,除了可以消費轉賬外,還能購買投資理財等金融產品,年累計交易額最高可以到20萬元。
(3)已經完成實名認證的微信賬戶,一天最多可以轉賬100次,單日/單筆最高轉賬限額為20萬,沒有月轉賬限額。如果沒有達到限制,就出現限額的提醒,那麼可能是受到了零錢或銀行卡限額的影響,這時候建議更換其他銀行卡支付。之所以單日轉賬限額20萬,一方面是因為微信零錢支付限額20萬,另一方面銀行卡的支付限額大部分只有1萬元至幾萬元,用戶很難一次性轉賬超過20萬。
Ⅳ 3月1日微信、支付寶收款都有哪些新規
微信支付寶3月1日新規定,具體發布的新規定是什麼?主要有三點:1、個人收款代碼遠程收款功能有限。2、商家不能用微信、支付寶的個人收據收款。3.收款代碼分為個人和特約商人兩大類,實行分類管理。下面具體分析一下對人們生活的影響。我可以肯定地告訴你,紙幣時代不能回去,永遠不能回去。因為人們已經習慣了手機支付。在互聯網經濟時代,個人、團體、國家都不能回去。
說有稅,賺的錢有點少,但現在我們底層的稅額比較低,完全可以接受。原來市面上使用的支付代碼大部分是個人用的。最終,申請商人接收代碼需要營業執照,所以很多個人排除了做小企業的人。只有有一定規模和營業執照的企業家才能使用家庭支付代碼。3月1日以後,個人支付代碼將無法實現商業收款,收款代碼也完全分為個人和特約商戶兩類。這些新規則對原來用商家收款收款的企業家沒有影響,對一直用個人支付代碼收款的企業家影響很大,將無法用個人收款收款收款。
Ⅳ 微信支付寶3月1號新規,具體發布了哪些新規定
微信支付寶3月1號新規,具體發布了哪些新規定?主要有三條:1、個人收款碼遠程收款功能將被限制;2、商家不能用微信、支付寶個人收款碼收款;3、收款碼將分為個人和特約商戶兩大類,並實行分類管理。下面具體給大家解析一下及對人們生活有哪些影響。
執行全新的規則,官方肯定是經過深思熟慮的,大量使用個人收款碼交易存在一系列漏洞,缺乏相應的管控,給很多不法分子從事電信詐騙提供了資金流通渠道,讓很多人都蒙受了大量的經濟損失。新規的實施需要一定時間的熟悉過程,但不管怎麼說,我們一定要先遵守。親愛的朋友們,對於新規,你有什麼看法,歡迎留言說出你自己的想法。
Ⅵ 微信收付款的最新規定
一、微信支付的管理法律規定有哪些
目前我國對第三方支付管理的法律法規主要是《非銀行支付機構網路支付業務管理辦法》。
依據《非銀行支付機構網路支付業務管理辦法》
二、第三方支付許可證要求
申請第三方支付許可證對公司的注冊資本是有嚴格要求的,注冊資本達不到規定的數額,是不能申請的。關於申請支付業務許可證的注冊資本要求下面有介紹。申請人擬在全國范圍內從事支付業務的,其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為1億元人民幣;擬在省(自治區、直轄市)范圍內從事支付業務的,其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為3千萬元人民幣。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為實繳貨幣資本。
第三方支付是指非金融機構在收付款人之間作為中介機構提供下列部分或全部貨幣資金轉移服務:
(一)、網路支付;
(二)、預付卡的發行與受理;
(三)、銀行卡收單;
(四)、中國人民銀行確定的其他支付服務。
(一)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且為非金融機構法人;
(二)有符合本辦法規定的注冊資本最低限額;
(三)有符合本辦法規定的出資人;
(四)有5名以上熟悉支付業務的高級管理人員;
(五)有符合要求的反洗錢措施;
(六)有符合要求的支付業務設施;
(七)有健全的組織機構、內部控制制度和風險管理措施;
(八)有符合要求的營業場所和安全保障措施;
(九)申請人及其高級管理人員最近3年內未因利用支付業務實施違法犯罪活動或為違法犯罪活動辦理支付業務等受過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