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作家江南的家住在哪
江南,真名楊治,男,巨蟹座,安徽合肥人。70年代後出生,現居北京,至今未婚
所以江南的老家在合肥,現在是住北京
北京市專利保護和促進條例
(2005年5月20日北京市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第二十次會議通過)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保護發明創造專利權,鼓勵發明創造,有利於發明創造的推廣應用,促進科學技術進步和創新,維護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實施細則》和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本市行政區域內專利糾紛的行政處理和調解、專利違法行為的查處、專利申請與實施等保護和促進工作,適用本條例。
第三條 市和區、縣人民政府應當將專利工作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制定專利保護和發展綱要,鼓勵和支持專利的開發和應用,並保障專利事業發展的經費。
第四條 市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應當遵循鼓勵創新、依法保護、完善服務的原則,做好專利保護和促進工作。區、縣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在市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的指導下,開展有關專利保護和促進工作。發展改革、科學技術、工業促進、教育、農業等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按照各自的職責,做好相關的專利保護和促進工作。
第五條 市和區、縣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開展專利宣傳教育,營造專利保護和促進的良好環境。新聞、出版、廣播、電視等單位,應當加強對專利知識的宣傳,提高全社會的專利意識。本市鼓勵學校開展專利知識教育;鼓勵高等學校創造條件,開設專利知識課程。
第二章 專利保護
第六條 市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應當建立專利保護工作的協調機制;依法查處專利違法行為,處理專利侵權糾紛,保護專利權人的合法權益。
第七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犯他人專利權、假冒他人專利、以非專利產品冒充專利產品或者以非專利方法冒充專利方法。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為前款禁止的行為提供資金、場所、運輸工具、生產設備等生產經營便利條件。
第八條 未經專利權人許可,實施其專利,引起專利侵權糾紛的,由當事人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專利權人或者利害關系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也可以請求市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處理。
第九條 符合下列條件的,當事人可以請求市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處理專利侵權糾紛:
(一)請求人是專利權人或者利害關系人;
(二)有明確的被請求人;
(三)有明確的請求事項和具體的事實、理由;
(四)被請求人住所地或者侵權行為地在本市行政區域內;
(五)當事人就該專利侵權糾紛未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當事人請求處理專利侵權糾紛的,應當提交請求書和所涉及專利權的專利證書及其復印件,並按照被請求人的數量提供請求書副本。專利侵權糾紛涉及新產品製造方法的發明專利的,製造同樣產品的單位或者個人應當提供其產品製造方法不同於專利方法的證明;涉及實用新型專利的,市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可以要求專利權人出具由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作出的檢索報告。
第十一條 市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應當自收到專利侵權糾紛處理請求書和有關證據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依法審查,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並書面通知請求人;對提交材料不全的,可以要求請求人在規定的時間內補齊材料。
第十二條 市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認定專利侵權行為成立,作出處理決定的,應當按照下列規定採取措施制止侵權行為:
(一)侵權人製造專利產品的,責令其立即停止製造行為、銷毀製造侵權產品的專用設備或模具,並不得銷售、使用尚未售出的侵權產品或者以其他形式將其投放市場;
(二)侵權人使用專利方法的,責令其立即停止使用行為、銷毀實施專利方法的專用設備或模具,並不得銷售、使用尚未售出的依照專利方法直接獲得的侵權產品或者以其他形式將其投放市場;
(三)侵權人銷售專利產品或者依照專利方法直接獲得的產品的,責令其立即停止銷售行為,並不得使用尚未售出的侵權產品或者以其他形式將其投放市場;
(四)侵權人許諾銷售專利產品或者依照專利方法直接獲得的產品的,責令其立即停止許諾銷售侵權產品的行為、消除影響,並不得進行任何實際銷售行為;
(五)侵權人進口專利產品或者依照專利方法直接獲得的產品,並且已經進入本市的,責令其不得銷售、使用該侵權產品或者以其他形式將其投放市場;
(六)侵權人以生產經營為目的使用專利侵權產品的,責令其立即停止使用行為。採取前款第(一)項、第(二)項、第(三)項、第(五)項、第(六)項規定的措施不能制止侵權行為,或者侵權產品難以保存的,市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可以責令侵權人銷毀或者拆解侵權產品。
第十三條 市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處理專利侵權糾紛、查處假冒他人專利或者冒充專利行為,在調查收集證據時,可以根據需要依法行使下列職權:
(一)詢問當事人和證人;
(二)查閱、復制與案件有關的合同、圖紙、賬冊等資料;
(三)採用測量、拍照、攝像等方式進行現場勘驗;
(四)抽樣取證;
(五)登記保存;
(六)對涉嫌侵犯製造方法專利權的,要求被調查人進行現場演示。專利行政執法人員在調查收集證據時,有關單位和個人應當協助、配合,如實反映情況,不得拒絕、阻撓。
第十四條 當事人可以就下列專利糾紛請求市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調解:
(一)侵犯專利權的賠償數額糾紛;
(二)專利申請權和專利權歸屬糾紛;
(三)發明人、設計人資格糾紛;
(四)職務發明創造的發明人、設計人的獎勵和報酬糾紛;
(五)發明專利申請公布後專利權授予前使用發明而未支付適當費用的糾紛。對前款第(五)項所列的糾紛,專利權人請求市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調解的,應當在專利權被授予之後提出。
第十五條 專利糾紛的調解,應當堅持自願、合法原則。經調解達成協議的,市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應當製作調解協議書;調解不成的,市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可以終止調解,並告知雙方當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六條 展覽會、推廣會、交易會等會展的舉辦者對參展的有專利標記的產品或者技術,可以查驗其專利證書或者專利許可合同;對未能提供專利證書或者專利許可合同的,可以拒絕其以專利產品或者專利技術的名義進場參展。
第十七條 在專利技術交易中,讓與人不得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受讓人的合法權益,限制技術競爭和技術發展。
第十八條 對假冒他人專利的行為、冒充專利的行為,單位和個人有權向市和區、縣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舉報。市和區、縣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應當建立舉報制度,公布舉報方式,並為舉報人保密。
第十九條 市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應當建立假冒他人專利、冒充專利以及故意實施專利侵權行為的檔案;納入本市企業信用信息系統,向社會公告。
第三章 專利促進
第二十條 本市鼓勵企業、研究開發機構、高等學校制定專利戰略和技術標准戰略,加強對科學技術的研究開發和對專利的實施工作;鼓勵個人進行發明創造,申請專利。本市建立專利研究開發、實施和交易的服務平台,為單位和個人提供服務。
第二十一條 本市設立專利獎,對在本市進行發明創造並實施,為促進本市經濟和社會發展做出突出貢獻的專利權人予以獎勵。
第二十二條 本市鼓勵企業及其他組織增加研究開發專利的投入,其專利研究開發費用按照國家和本市促進技術進步的規定計入成本費用,享受相應稅收優惠政策。企業購買專利所發生的費用,可以按照規定列入成本。
第二十三條 專利權轉讓合同、專利申請權轉讓合同、專利實施許可合同經依法認定登記的,當事人享受國家和本市有關技術交易的稅收優惠政策。
第二十四條 單位和個人在進行發明創造、專利申請、專利實施等方面因特殊困難需要獲得幫助的,可以申請政府財政資金資助。資助的具體辦法由市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和市財政部門會同市科學技術、發展改革、工業促進等行政主管部門制定。
第二十五條 被授予專利權的單位應當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給予職務發明創造的發明人、設計人獎金或者報酬。轉讓專利權的,應當參照許可他人實施專利的規定,給予職務發明創造的發明人、設計人報酬。獎金和報酬可以現金、股份、股權收益或者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形式給付。給付的數量、時間和方式等,由當事人依法約定。
第二十六條 對本市政府財政資金支持的科技計劃項目,可能產生專利的,科學技術等行政主管部門應當與項目承擔單位約定專利目標,並將取得專利的情況納入科技計劃項目的驗收內容。申請專利所發生的費用,可以在科技計劃項目經費中列支。本市政府財政資金支持的科技計劃項目所產生的專利,歸項目承擔單位所有;項目承擔單位自主決定專利的實施、許可他人實施、轉讓、作價入股等,並取得相應的收益。但科學技術等行政主管部門和項目承擔單位對專利權及與專利權有關的權利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二十七條 申請本市政府財政資金支持的研究開發、技術改造、技術引進項目,涉及發明、實用新型專利的,申請人應當向科學技術、發展改革、工業促進等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提交相關技術的專利文獻檢索報告。
申請人未提交相關技術的專利文獻檢索報告的,有關行政主管部門不得予以立項。
第二十八條 本市鼓勵專利權人依法實施其專利。對於具備實施條件、未能適時實施的單位享有的專利,本市鼓勵職務發明創造的發明人、設計人或者其他單位和個人,與享有專利權的單位以簽訂合同的方式予以實施。
第二十九條 政府采購應當有助於實現國家的經濟和社會發展政策目標,優先採購含有本國自主研究開發專利的產品。
第三十條 本市鼓勵發展專利中介服務機構。專利中介服務機構及其執業人員應當加強自律,不斷提高執業水平,為委託人提供便捷、優質的服務。專利中介服務機構及其執業人員應當依法執業,不得從事以不正當手段招攬業務、與委託人串通牟取不正當利益、泄露委託人的商業秘密等違法活動。市和區、縣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的工作人員不得從事專利中介服務。
第三十一條 有關行業協會,應當進行專利知識的宣傳和培訓,鼓勵會員申請和實施專利,督促會員尊重他人專利權,並為會員提供專利咨詢服務。
第四章 法律責任
第三十二條 對違反本條例規定的行為,法律、行政法規已經規定法律責任的,依照其規定追究法律責任;法律、行政法規沒有規定的,依照本條例規定追究法律責任。
第三十三條 對違反本條例第七條第一款規定,假冒他人專利,以非專利產品冒充專利產品或者以非專利方法冒充專利方法的,由市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的有關規定處理。對違反本條例第七條第二款規定的,由市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依照下列規定處理:
(一)對為侵犯他人專利權提供生產經營便利條件的,責令改正。
(二)對明知他人實施假冒他人專利行為,而為其提供生產經營便利條件的,責令改正並予公告,沒收違法所得,可以並處違法所得三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可以處五萬元以下的罰款。
(三)對明知他人以非專利產品冒充專利產品或者以非專利方法冒充專利方法,而為其提供生產經營便利的,責令改正並予公告,可以處五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三十四條 對違反本條例第十三條第二款規定,拒絕、阻撓專利行政執法人員依法執行職務,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照治安管理處罰的有關規定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五條 違反本條例第二十七條規定,對未提交相關技術的專利文獻檢索報告的項目予以立項,給國家造成經濟損失的,由監察機關對有關行政主管部門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予以行政處分。
第三十六條 專利中介服務機構及其執業人員違反本條例第三十條第三款規定的,由市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或者其他部門依法處理。
第三十七條 市和區、縣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的工作人員以及其他有關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第五章 附則
第三十八條 本條例自2005年10月1日起施行。
C. 網路作者必須到某某地方居住嗎如果不去福利怎麼拿呢想寫仙俠小說,在哪裡寫好呢
當然不需要去別的地方住啊。現在有種東西叫做網上轉帳,甭管多少福利和稿費,都可以轉的哈。
另外,去哪裡寫小說,我建議縱橫中文網。看樓主的樣子應該是新手,所以推薦這個地方,因為這里的福利對於新手來說,無疑是更容易拿到錢的地方。
縱橫的話,屬於拿錢圖發展的地方。
也就是一本小說你在縱橫簽了約,只要不懶,基本上都能拿到一定數量的稿費。如果你的書很有人氣,那麼網站會給予你相應價格的提升。這個相應價格,一般都是按照千字多少錢來算的。比如一開始千字十元,如果你的書人氣高,會提升到十五,二十。如果持續走高,還會繼續得到提升。
我知道就有人,一本書階段性的漲了三次價。也有人,三本書價格上升了七倍。
如果是這樣的話,月入五位數,真的非常簡單。
D. 網路作家跳舞住在南京哪裡
額v
E. 寫網路小說的作者都是整天宅在家裡的嗎
開始都是興趣,也相當於兼職吧,寫的好,賺到錢了,就有可能把以前的工作辭了,專職寫小說,正常上班也可以寫小說,要抽的出時間,盡量每天都寫,少點也無所謂,但是每天都要有,不然寫的有人看的話,一斷的話很招人罵的,
F. 找一位網路作家,忘記名字了,只記得有一句話是說北方數著唐家三少,南方就數著他了,麻煩各位好心人知道
南派三叔,他住在杭州。
G. 大作家葉聖陶住在哪裡呢
1894年,出生於蘇州吳縣。1907年,考入草橋中學,畢業後任小學教員。1914年被排擠出校,開始文言小說創作。1911年11月,改為現名葉聖陶,筆名有葉錦、聖陶、斯提、桂山、秉丞、郢生等。同年中學畢業,後成為鄉鎮小學教師。1915年,任上海商務印書館尚公學校國文教員,為其編寫小學國文課本。葉聖陶童話選1916年,進上海商務印書館附設尚公學校執教。我國的第一個童話故事《稻草人》是他寫的。1917年,應聘到吳縣甪直吳縣第五高等小學任教,進行教育改革,編寫新的教科書,工作到1922年,並開始寫作。1918年,在《婦女雜志》第4卷2、3號上發表他的第一篇白話小說《春宴瑣譚》。[1]1919年,加入了北京大學的新潮社,開始白話文學的創作,發表小說、新詩、文學評論和話劇劇本。1921年與周作人、沈雁冰、鄭振鐸等人發起成立「文學研究會」,共同舉起「為人生」的現實主義文學旗幟。「五卅」運動,與胡愈之等人創辦《公理日報》,進行反帝愛國宣傳,後又主編中國濟難會的《光明》半月刊。同年,與茅盾、鄭振鐸等人發起組織「文學研究會」,提倡「文學為人生」。1921年冬,葉聖陶開始嘗試童話創作。《小白船》是他的第一篇童話,表達的是「愛」和「善」的理想主義。1923年,進入商務印書館從事編輯出版工作,發表了長篇小說《倪煥之》。1930年任開明書店編輯。「九一八」事變後,參加發起成立「文藝界反帝抗日大聯盟」。同年,轉入開明書店,主辦《中學生》雜志。[1]1931年,九一八事變後,發起成立「文藝界反帝抗日大聯盟」。抗戰期間,他前往四川繼續主持開明書店編輯工作,同時還參加發起成立「文藝界抗敵後援會」不知疲倦的葉聖陶。1939年,任中華全國文藝界抗敵協會理事。1946年,回到上海後,擔任了中華全國文藝界協會總務部主任及上海市小學教師聯合進修會和中學教育研究會的顧問。1949年,到達北平,擔任華北人民政府教科書編審委員會主任,後任全國文聯委員。1949年後,先後出任教育部副部長、人民教育出版社社長和總編、中華全國文學藝術界聯合委員會委員、中國作家協會顧問、中央文史研究館館長、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政協副主席,第一、二、三、四、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民進中央主席。[1]1983年當選為第六屆全國政協副主席,是第一至四屆全國人大代表、第五屆全國人大常委,第一屆全國政協委員、第五屆全國政協常委。1988年2月16日在北京逝世,享年94歲。
H. 什麼是網路暢銷書作家米米拉,小妮子她們之類的都是嗎他們在家工作嗎
網路作家的定義
指通過網路平台來完成文學作品創作和發表,並在文學創作領域獲得一定聲譽及影響的人。
當今著名的網路作家
如:zhttty,匪我思存,烽火戲諸侯,血紅、杜晨夕,六道,隨波逐流,天蠍龍少,唐家三少,跳舞,妄語,貓膩,方想,月關,眾生,鵝考,辰東,陌子涵,我吃西紅柿,天蠶土豆,發飆的蝸牛,夢入神機等。
在網路作家中出現了一批很有成就的人,他們被稱為「大大",「大神」。就包括類似唐家三少,跳舞等人在內的一批元老級網路寫手,而在網路創作領域內獨占王位的無疑是」起點中文「。因此起點中文網把這些有建樹,有影響的作者劃分為「白金作者」。
他們不一定以作家為職業,也可能是有這個愛好,通過網路這個平台發表作品,後來被出版商看中出版。
I. 天蠶土豆這種網路作家,都是在哪裡寫文章啊
天蠶土豆是在起點中文網和縱橫中文網寫文章。
天蠶土豆,本名李虎。2008年4月,在起點中文網開始創作處女作《魔獸劍聖異界縱橫》,5月,成為起點中文網簽約作家之一。
2009年4月,創作長篇玄幻小說《斗破蒼穹》,此書在起點中文網高達1億4千多萬的點擊率,憑藉此書的巨大人氣,天蠶土豆一書成名,成為2009年起點中文網白金作家。
起點中文網是國內最大文學閱讀與寫作平台之一,是國內領先的原創文學門戶網站,隸屬於國內最大的數字內容綜合平台——閱文集團旗下。
成立於2008年9月的縱橫中文網用了僅僅一年半時間,就殺入中國網路文學網站前五強,全站PV突破1000萬,並在網路文學圈中樹立了精品作品最多、含金量最高的口碑。
(9)網路作家家都住哪裡擴展閱讀
網路文學的活力在於大浪淘沙,不斷有新人加入這一行列。如今,一群2010年前後開始從事網路文學創作,年齡在30歲以下的作者,逐漸在各大文學網站嶄露頭角。
這批作者是在網路文學發展相對穩定的環境下成長起來的,對網文的理解和認識有別於早期網路作者,因此他們的寫作起點普遍較高。
這批年輕的網路作家感嘆,自己趕上了最好的時機,網路文學已經從邊緣化進入主流,人們不再把網路作家當作另類看待,網路作家中還出現了全國人大代表和全國政協委員,並且進入中國作協主席團的名單。
起點中文網作者葉非夜、蘇小暖和會說話的肘子、17K小說網作者風青陽、高冷的沐小婧和蒔蒔,晉江文學城作者板栗子、三水小草和月下蝶影,掌閱文學作者洛城東、姜小牙。
縱橫中文網作者烈焰滔滔、時閱文學網作者木子喵喵、風蟬和戰賢光磊等是這一時期成千上萬成長起來的新生代網路作家的代表。
J. 曹文軒文學大作家的家在哪裡
他在北京大學中文系住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