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冒充公安是什麼罪
冒充警察構成招搖撞騙罪,是指為謀取非法利益,假冒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身份或職稱,進行詐騙,損害國家機關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動的行為。本罪屬於行為犯,只要行為人冒充國家工作人員進行招搖撞騙就應當以犯罪論處,應當立案偵查。該罪的犯罪構成要件如下:客體要件: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國家機關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動。客觀要件: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行為人具有冒充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身份或職稱,進行詐騙的行為。主體要件:本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即任何達到刑事責任年齡,具備刑事責任能力的人都可以成為本罪的主體。非國家工作人員和國家工作人員均可構成本罪。主觀要件:本罪在主觀方面只能是出於故意,其犯罪目的是為了謀取非法利益。
招搖撞騙罪的構成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國家機關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動。這是本罪同侵犯財產權利的詐騙罪的主要區別之一。盡管行為人的撞騙行為也可能騙取財物,但由於行為人採用的是冒充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手段致使人民群眾以為這些不法行為是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所九
因而直接破壞了國家機關的威信及其正常的活動。這也是本罪特殊的、實質的危害所在。
拓展資料:所謂冒充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身份或者職稱,不單是指非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冒充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而且也包括此種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冒充他種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身份或者職稱,例如普通機關的行政幹部冒充公安機關的幹部,普通國家幹部冒充高級職務的國家幹部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條?冒充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招搖撞騙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冒充人民警察招搖撞騙的,依照前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㈡ 冒充公安局有什麼後果
法律分析:冒充公安機關屬於違法行為,嚴重的構成犯罪。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五十一條 冒充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或者以其他虛假身份招搖撞騙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
冒充軍警人員招搖撞騙的,從重處罰。
㈢ 冒充國家機關發布假消息觸犯什麼法律
冒充國家機關發布假消息觸犯刑法,本罪是指為謀取非法利益,假冒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身份或職稱,進行詐騙,損害國家機關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動的行為。實施這種行為的人觸犯刑律,犯招搖撞騙罪。
法律分析
根據相關法律條例,招搖撞騙罪是指為謀取非法利益,假冒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身份或職稱,進行招搖撞騙,損害國家機關的威信和正常活動的行為。假冒國家工作人員以假冒的身份進行炫耀、欺騙,關鍵在於「騙」,如騙取金錢、愛情、職位、榮譽等,從而獲得非法利益,構成招搖撞騙罪,由公安機關立案追訴;如假冒國家工作人員威脅他人交出財物的行為,涉嫌構成敲詐勒索或者搶劫罪,由檢察院受理偵查。編造虛假的險情、疫情、災情、警情,在信息網路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虛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網路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都屬於違法。招搖撞騙罪在主觀方面只能是出於故意,其犯罪目的是為了謀取非法利益。這里所說非法利益,不單指物質利益,也包括各種非物質利益,如果行為人主觀上具有搶劫、強奸的故意,冒充國家關工作人員只是一種給受害人心理上造成威脅,使之不敢反抗的手段,屬於一種更為嚴重的犯罪。
【個人建議】
招搖撞騙罪侵犯的客體是國家機關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動。這是本罪同侵犯財產權利的詐騙罪的主要區別之一。盡管行為人的撞騙行為也可能騙取財物,但由於行為人採用的是冒充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手段致使人民群眾以為這些不法行為是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所為,因而直接破壞了國家機關的威信及其正常的活動。這也是本罪特殊的、實質的危害所在。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七十九條 冒充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招搖撞騙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冒充人民警察招搖撞騙的,依照前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㈣ 冒充公安局發信息違法嗎
法律分析:冒充公安局發通緝簡訊是違法行為,嚴重就涉嫌招搖撞騙罪,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盜竊、詐騙、哄搶、搶奪、敲詐勒索或者故意損毀公私財物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一千元以下罰款。冒充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招搖撞騙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冒充人民警察招搖撞騙的,依照前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七十九條 冒充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招搖撞騙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冒充人民警察招搖撞騙的,依照前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㈤ 假冒警察詐騙怎麼處罰
法律分析:1.假冒警察招搖撞騙一般會判處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情節嚴重的,處二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2.冒充人民警察招搖撞騙的,依照上述規定從重處罰。情節嚴重是指一貫招搖撞騙或流竄作案,影響極壞的;屢教不改的:犯罪手段特別卑劣的;後果嚴重的,以及具有其他嚴重情節的。對於情節嚴重的司法認定,有賴於最高司法機關的解釋予以明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八條 一方以欺詐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受欺詐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第一百四十九條 第三人實施欺詐行為,使一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對方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該欺詐行為的,受欺詐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第一百五十條 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脅迫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受脅迫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九十二條 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第二百六十六條 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㈥ 冒充公安局詐騙觸犯什麼刑法
無論是否冒充機關單位,只要實施詐騙行為,就觸犯詐騙罪。
詐騙罪按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定案並量刑。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㈦ 如果冒充以公安民警的名義發信息,法律上會怎麼處理
冒充以公安局名義發簡訊算招搖撞騙,如果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犯罪分子會被追究刑事責任。根據刑法規定,構成本罪的,從拘役開始量刑,如果通過冒充公安人員發簡訊行騙的,從重處罰,原則上不判處緩刑。對於一般違法行為,由派出所對當事人治安拘留。
法律分析
冒充公安局發通緝簡訊是違法行為,嚴重就涉嫌招搖撞騙罪,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盜竊、詐騙、哄搶、搶奪、敲詐勒索或者故意損毀公私財物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一千元以下罰款。犯本罪的 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情節嚴重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所謂「情節嚴重的」,一般是指以下幾種情況:多次進行招搖撞騙的;招搖撞騙所得非法利益巨大的;造成被騙人精神失常、自殺等嚴重後果或惡劣政治影響的;冒充人民警察招搖撞騙的按照上述規定從重處罰。所以說,冒充公安局給受害人發簡訊,如果涵蓋詐騙內容,就應該認定為招搖撞騙行為,這樣一來,公安機關立案後對嫌疑人展開調查。之後被檢察院起訴後,法院根據招搖撞騙情節作出判決,冒充公安局招搖撞騙的行為要加重處罰,判刑最少是一年以上。具體情況下應當由公安機關對相關犯罪事實進行調查取證後作出合法的認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七十九條 冒充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招搖撞騙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冒充人民警察招搖撞騙的,依照前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㈧ 冒充公安機關什麼處罰
法律分析:冒充公安機關屬於違法行為,嚴重的構成犯罪。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五十一條 冒充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或者以其他虛假身份招搖撞騙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款。冒充軍警人員招搖撞騙的,從重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