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侮辱英雄烈士定什麼罪
侮辱烈士構成侮辱罪。《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規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法律依據】
《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前款罪,告訴的才處理,但是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除外。
通過信息網路實施第一款規定的行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訴,但提供證據確有困難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機關提供協助。
㈡ 造謠咒罵來詆毀英雄是否觸犯刑法
造謠咒罵詆毀健在的英雄,情節嚴重的,構成誹謗罪。
利用信息網路造謠咒罵詆毀已故英雄,情節嚴重的,也應當依照法律規定追究刑事責任。例如因造謠咒罵詆毀英雄,致使英雄的近親屬精神失常、自殘、自殺等嚴重後果的。等等其他嚴重情節。
誹謗罪,是指故意捏造並散布虛構的事實,足以貶損他人人格,破壞他人名譽,情節嚴重的行為。
誹謗罪的立案標准:
1、有捏造某種事實的行為。
2、有散布捏造事實的行為。
3、誹謗行為必須是針對特定的人進行的。
4、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行為,情節嚴重的。
附錄1、《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節選)
第二百四十六條【侮辱罪、誹謗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前款罪,告訴的才處理,但是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除外。
通過信息網路實施第一款規定的行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訴,但提供證據確有困難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機關提供協助。
附錄2、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利用信息網路實施誹謗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節選)
第一條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捏造事實誹謗他人」:
(一)捏造損害他人名譽的事實,在信息網路上散布,或者組織、指使人員在信息網路上散布的;
(二)將信息網路上涉及他人的原始信息內容篡改為損害他人名譽的事實,在信息網路上散布,或者組織、指使人員在信息網路上散布的;
明知是捏造的損害他人名譽的事實,在信息網路上散布,情節惡劣的,以「捏造事實誹謗他人論」。
第二條 利用信息網路誹謗他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節嚴重」:
(一)同一誹謗信息實際被點擊、瀏覽次數達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轉發次數達到五百次以上的;
(二)造成被害人或者其近親屬精神失常、自殘、自殺等嚴重後果的;
(三)二年內曾因誹謗受過行政處罰,又誹謗他人的;
(四)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
第三條 利用信息網路誹謗他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第二款規定的「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
(一)引發群體性事件的;
(二)引發公共秩序混亂的;
(三)引發民族、宗教沖突的;
(四)誹謗多人,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
(五)損害國家形象,嚴重危害國家利益的;
(六)造成惡劣國際影響的;
(七)其他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情形
第四條 一年內多次實施利用信息網路誹謗他人行為未經處理,誹謗信息實際被點擊、瀏覽、轉發次數累計計算構成犯罪的,應當依法定罪處罰。
㈢ 北京27歲女子微博發布醜化英雄烈士言論被刑拘,其行為在法律中如何定性
近日,北京27歲女子醜化英雄烈士言論被刑拘,這件事情在網上引發深思。
有網友表示,都已經27歲了,又不是2歲,已經有辨別是非的能力,有些錯誤是不能犯的,這是一個公民應該具備的義務,也有的人說,別人家做錯事已經受到了懲罰,知錯能改就好了,沒必要再背起進行追究,我應該每顆寬容的心。
這次事情也向我們講述了在行使自己權利的同時,決能不準觸犯法律,同時我們應該有一個成熟的價值觀,維護先烈先輩們,是我們義不容辭的責任。做老實人、說老實話、干老實事,不搞團團伙伙,嚴守組織紀律 。
㈣ 惡搞民族英雄有罪嗎
當然不犯罪,但是會被鄙視。或者被人嘲笑腦殘。
㈤ 網路侮辱救火英雄必然被拘留,但是為啥侮辱明星,當黑粉吐槽,公安機關為啥不重視呢
因為英雄烈士受法律保護,並且有相關法律規定。侮辱英雄烈士是觸犯法律的行為,屬於刑事犯罪。而你所說的,屬於侵害明星的名譽權,屬於民事糾紛。不歸公安機關管。
㈥ 污衊英雄是犯了什麼法
法律分析:對烈士進行貶低和嘲諷的,依據情節的嚴重程序,觸犯的法律包括民法典、治安管理處罰法、英雄烈士保護法、刑法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九百九十四條 死者的姓名、肖像、名譽、榮譽、隱私、遺體等受到侵害的,其配偶、子女、父母有權依法請求行為人承擔民事責任;死者沒有配偶、子女且父母已經死亡的,其他近親屬有權依法請求行為人承擔民事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四十七條 煽動民族仇恨、民族歧視,或者在出版物、計算機信息網路中刊載民族歧視、侮辱內容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一千元以下罰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九十九條之一 侮辱、誹謗或者以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名譽、榮譽,損害社會公共利益,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中華人民共和國英雄烈士保護法》 第二十六條 以侮辱、誹謗或者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譽、榮譽,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依法承擔民事責任;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㈦ 網路暴力觸犯了哪條法律
法律分析: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網路暴力處罰的法律依據有治安管理處罰法、刑法、網路實施誹謗等刑事案件的司法解釋等。
法律依據:《關於辦理利用信息網路實施誹謗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一條?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捏造事實誹謗他人」:
(一)捏造損害他人名譽的事實,在信息網路上散布,或者組織、指使人員在信息網路上散布的(二)將信息網路上涉及他人的原始信息內容篡改為損害他人名譽的事實,在信息網路上散布,或者組織、指使人員在信息網路上散布的明知是捏造的損害他人名譽的事實,在信息網路上散布,情節惡劣的,以「捏造事實誹謗他人」論。
第二條?利用信息網路誹謗他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節嚴重」:
(一)同一誹謗信息實際被點擊、瀏覽次數達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轉發次數達到五百次以上的(二)造成被害人或者其近親屬精神失常、自殘、自殺等嚴重後果的(三)二年內曾因誹謗受過行政處罰,又誹謗他人的(四)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
第三條?利用信息網路誹謗他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第二款規定的「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
(一)引發群體性事件的(二)引發公共秩序混亂的(三)引發民族、宗教沖突的(四)誹謗多人,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五)損害國家形象,嚴重危害國家利益的(六)造成惡劣國際影響的(七)其他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情形。
第四條?一年內多次實施利用信息網路誹謗他人行為未經處理,誹謗信息實際被點擊、瀏覽、轉發次數累計計算構成犯罪的,應當依法定罪處罰。
第五條?利用信息網路辱罵、恐嚇他人,情節惡劣,破壞社會秩序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以尋釁滋事罪定罪處罰。
編造虛假信息,或者明知是編造的虛假信息,在信息網路上散布,或者組織、指使人員在信息網路上散布,起鬨鬧事,造成公共秩序嚴重混亂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第一款第(四)項的規定,以尋釁滋事罪定罪處罰。
㈧ 網民詆毀戍邊英雄被刑事拘留,對此你怎麼看
互聯網的發展,讓很多人在網上有了更多的言論自由,但是這並不代表可以在網上隨意發布言論,畢竟任何事情都是沒有絕對自由的。雖然互聯網是隔著屏幕,但是網民在網上發布攻擊、造謠、詆毀他人的言論,已經是觸犯了法律。網路不是法外之地,這句話並不是一句口號,一旦觸及法律的底線,不管網民人在哪裡,一樣會將其抓捕歸案。這段時間,就有一位網民因詆毀戍邊英雄被刑事拘留,我們來看看怎麼回事?
個人看法
英雄人物事跡不容詆毀,戍邊英雄的行為和事跡是我國的文化瑰寶,也是社會主義價值觀的潮流走向。正是因為國家有這樣英雄和英雄主義精神我國才能繁榮昌盛,國富民安,所以平時我們不僅需要崇尚英雄,更要捍衛英雄。對於那些惡意歪曲英雄事實,詆毀英雄的言論和行為,我們有責任也有義務進行監督和舉報,相信在大家的努力之下,這種惡意詆毀英雄的言論能夠從網路上消失。
㈨ 侮辱英雄烈士將承擔什麼法律責任
近代社會我國是深受列強欺凌的國家,我國是經歷過很多的斗爭才能得獨立的,而在漫長的斗爭中,我國出現了非常多的革命烈士,是烈士用生命換來了國家的獨立,那麼侮辱革命先烈的雕像會構成什麼罪名?下面由小編為讀者進行相關知識的解答。
侮辱革命先烈的雕像屬於什麼罪
依據我國英雄烈士保護法的規定,對英雄烈士的雕像進行侮辱的,如果情節嚴重會構成刑事犯罪,按侮辱罪追究刑事責任。
相關法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英雄烈士保護法》
第二十三條網信和電信、公安等有關部門在對網路信息進行依法監督管理工作中,發現發布或者傳輸以侮辱、誹謗或者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譽、榮譽的信息的,應當要求網路運營者停止傳輸,採取消除等處置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對來源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的上述信息,應當通知有關機構採取技術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阻斷傳播。
網路運營者發現其用戶發布前款規定的信息的,應當立即停止傳輸該信息,採取消除等處置措施,防止信息擴散,保存有關記錄,並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網路運營者未採取停止傳輸、消除等處置措施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的規定處罰。
第二十六條以侮辱、誹謗或者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譽、榮譽,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依法承擔民事責任;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以上知識就是小編對相關法律問題進行的解答,依據我國英雄烈士保護法的規定,對英雄烈士的雕像進行侮辱的,如果情節嚴重會構成刑事犯罪,按侮辱罪追究刑事責任。
㈩ 詆毀我英烈的微博大V、記者被刑拘,他的行為在法律中如何定性
眾所周知,我國公民享有言論自由權,但是我國法律還規定,公民在行使權利時,必須採用合法的方式,不得損害國家、社會、集體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權利和自由。但是對於有人惡意詆毀,誹謗他人尤其是國家英雄英烈這樣的人物,這樣的行為已然觸犯了法律,一定會受到法律的嚴懲。
有一位擁有250多萬粉絲的微博“金V”@辣筆小球 卻在個人賬號中發表惡意言論,歪曲事實真相、詆毀貶損英雄事跡。他的行為被群眾舉報,網南京市公安局接到舉報高度重視,立即開展調查,於2月19日晚將發布違法言論的網名為“辣筆小球”的仇某某抓獲。經審查,仇某某對博取網民關注,在微博上歪曲事實、詆毀貶損5名衛國戍邊英雄官兵的違法行為供認不諱。
有句話說“欲戴王冠,必受其重”我覺得作為一個擁有這么多粉絲的博主來說,一言一行更要謹慎小心。畢竟是公眾人物,有那麼人的關注,任意一條微博動輒有幾十萬甚至更高瀏覽量,你們掌握著更大的‘話語’權,發表言論時更要謹慎。如果內心道德約束不了自己,起碼要遵守法律底線。作為一名博主要有一定的社會責任感,要能為公眾做出榜樣,帶動社會正能量,這才是一個優秀的博主應該做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