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勞動仲裁在什麼地方
勞動仲裁在當地人社局下屬的勞動仲裁委員會開庭。
勞動仲裁開庭程序包括了仲裁庭的准備階段、仲裁庭庭審階段、庭審辯論階段和調解,裁決階段四個主要的階段。如申訴人屬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本案按撤訴處理。被訴人提出反訴的,可以作缺席審理。
仲裁,是指將爭議提交給爭議之外中立的第三方,由其對當事人的糾紛居中調解,並作出裁斷的行為。根據適用對象不同,仲裁可分為民商事仲裁、海事仲裁、國際爭端仲裁等。勞動爭議仲裁是仲裁製度中的一種,旨在解決勞動糾紛。勞動爭議仲裁既具有仲裁製度共有的某些特徵,同時又有自己的特殊性。
勞動爭議處理的原則:解決勞動爭議,應當根據事實,遵循合法、公正、及時、著重調解的原則,依法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勞動爭議當事人的協商和解:發生勞動爭議,勞動者可以與用人單位協商,也可以請工會或者第三方共同與用人單位協商,達成和解協議。
勞動爭議處理的基本程序: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不願協商、協商不成或者達成和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不願調解、調解不成或者達成調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規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與爭議事項有關的證據屬於用人單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單位應當提供;用人單位不提供的,應當承擔不利後果。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二條 【適用范圍】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
(一)因確認勞動關系發生的爭議;
(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
(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發生的爭議;
(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⑵ 仲裁開庭程序一般怎樣安排
仲裁開庭程序:
1.提出仲裁申請
在我國,當事人一方申請仲裁時,應向該委員會提交包括下列內容的簽名申請書:
a、申訴人和被訴人的名稱、地址。
b、申訴人所依據的仲裁協議。
c、申訴人的要求及所據的事實和證據。
2.組織仲裁庭
申訴人和被申訴人各自在仲裁委員會仲裁員名冊中指一名仲裁員,並由仲裁委員會主席指定一名仲裁員為首仲裁員,共同組成仲裁庭審理案件;雙方當事人亦可在仲裁委員名冊共同旨定或委託仲裁委員會主席指定一名仲裁員為獨任仲裁員,成立仲裁庭,單獨審理案件。
3.審理案件
仲裁庭審理案件的形式有兩種:
一、是不開庭審理,這種審理一般是經當事人申請,或由仲裁庭徵得雙方當事人同意,只依據書面文件進行審理並做出裁決;
二、是開庭審理,這種審理按照仲裁規則的規定,採取不公開審理,如果雙立事人要求公開進行審理時,由仲裁庭做出決定。
4.作出裁決
仲裁裁決必須於案件審理終結之日起45天內以書面形式做出,仲裁裁決除由於調解達成和解而作出的裁決書外,應說明裁決所依據的理由,並寫明裁決是終局的和作出裁決書的日期地點,以及仲裁決員的署名等。
當事人對於仲裁裁決書,應依照其中所規定的時間自動履行,裁決書未規定期限的,應立即履行。
(2)網路仲裁庭的人員在哪裡擴展閱讀:
仲裁開庭審理,一般為不公開進行:
1.開庭審理不公開進行,若各方當事人均要求公開審理,由仲裁庭作出是否公開審理的決定。不公開審理的案件,任何人均不應透露案件實體和程序進行的情況,案外人未經仲裁庭允許不能旁聽。
2.各方當事人應委派代表參加開庭審理。若一方當事人不出席開庭,仲裁庭可缺席審理並作出缺席裁決。
⑶ 網上仲裁有用嗎
互聯網仲裁是有用的。法院的判決和通過網路仲裁作出的判決是具有同樣的效力,如果借款人未能履行裁決,那麼將由法院強制執行一旦法院提起訴訟接受後,借款人的相關信息將納入國家法律。在法院執行人員信息查詢系統中,有一份犯罪記錄和一份俱樂部。
網路仲裁顧名思義,是仲裁程序的全部或主要環節,包括仲裁申請、立案、答辯或反訴、指定仲裁員和組成仲裁庭、審理仲裁、作出仲裁裁決等程序。
首先,網上仲裁的裁決是有用的,與裁決具有相同的效力。然而,在現實中,有些情況下,執行委員會的當地法院不承認這個文檔或文件案件當事人在現場應用,導致的問題有一個獎最後,它是不容易申請執行。因此,如果主體尚未開始申請仲裁,訴訟可能會更好。而且,只有雙方達成書面仲裁協議,才能進行仲裁。但是在訴訟中並沒有這樣的規定,只要對方不還錢,你就可以申請。另外,由於仲裁在2021年7月修改了一些新規定,整個仲裁的過程時間幾乎與訴訟的過程時間相同,所以現在如果發生民事糾紛,大多數人還是會選擇訴訟。當然,這兩種方法都是可能的,主要取決於您認為哪一種是合適的。如你所願。如果你想打官司,我們也可以幫你處理。直接私下聯系我就行。
如果你想起訴對方未能償還款項,你需要收集以下資料:(一)貸款協議;
(二)借款人與貸款人交付的憑證為轉讓憑證;
(三)借款人部分還款證明;
(四)有關貸款事實的聊天記錄;以上項目至少2-3項。如果只有一個證據,就不可能起訴。另外,這意味著對方是重要的個人身份信息(如果不是,對方的姓名和手機號碼可以幫助你私隱)。這些是起訴的必要條件。
拓展資料:網路仲裁的實時性可以快速、經濟地解決糾紛,為當事人提供了極大的便利。網路仲裁庭可以利用電子郵件、在線聊天室、視頻會議系統等現代信息技術,將分布在不同地區的當事人和仲裁員連接起來,利用互聯網進行開庭審理。仲裁庭的合議庭、仲裁裁決的做出和傳送也可以通過互聯網進行。隨著電子技術的發展和電子商務的普及,網路仲裁的普及是大勢所趨。
《仲裁法》第16條規定,仲裁協議包括合同中的仲裁條款和糾紛發生前或糾紛發生後以其他書面形式達成的仲裁協議。《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司法解釋》第一條規定,《仲裁法》第十六條所稱「其他書面形式」的仲裁協議,包括以合同、信函、數據電文(包括電報、電傳、傳真、傳真、傳真等)形式訂立的仲裁協議。電子數據交換和電子郵件)。可見,網路仲裁是法律認可的,具有法律效力。
《電子簽名法》規定:當事人可以選擇使用符合約定的可靠條件的電子簽名。可靠的電子簽名與手寫簽名或印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當事人約定使用電子簽名的文件,不得因其採用電子簽名而否認其法律效力。因此,如果一份仲裁協議符合法定的電子形式,其簽名符合當事人約定的合法或可靠的電子簽名條件,那麼該仲裁協議與傳統仲裁中的書面仲裁協議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為網路仲裁後續程序的推進提供了可靠的依據。
⑷ 網路仲裁有哪些優勢
網路仲裁相對於傳統仲裁的優勢體現在以下幾點
節約時間成本:傳統訴訟一般需要3-6個月,而網路仲裁最快只需7天
在證據梳理方面,傳統訴訟需要手動整理,費時費力,而網路仲裁可由系統整理,大大節約了人力物力。
在立案提交方面,傳統訴訟需要線下立案,而網路仲裁系統線上即可提交,不受時間和地域的限制。
在庭審過程中,傳統訴訟線下開庭,相關人員均需到場,而網路仲裁在線審理,同樣不受地域的限制。
總之,網路仲裁與傳統訴訟方式和一般仲裁相比,其即時性有利於快捷、經濟地解決爭議。
⑸ 怎樣在網上查詢自己的勞動仲裁開庭日期
如果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把開庭時間放上網,可以進當地人社局網站查詢,但實踐中,全國絕大部分地區除重大影響的個案會網上公布開庭信息外其餘都是直接通知當事人,仲裁庭應當在開庭五日前,將開庭日期、地點書面通知雙方當事人。
法律分析
勞動仲裁開庭程序包括了仲裁庭的准備階段、仲裁庭庭審階段、庭審辯論階段和調解,裁決階段四個主要的階段。
一、仲裁庭准備階段
書記員宣告開庭,核查雙方當事人及其他仲裁參與人到庭情況,宣布仲裁庭紀律。如果必須到庭的當事人和其他仲裁活動參與人沒有到庭,由書記員向首席仲裁員報告,首席仲裁員可於通知開庭時間的30分鍾後宣布休庭。如申訴人屬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本案按撤訴處理。被訴人提出反訴的,可以作缺席審理。如被訴人屬無正當理由未到庭的,本案按缺席裁決處理。
二、仲裁庭庭審階段
仲裁員宣布開庭;宣布仲裁庭組成人員;核實雙方當事人,第三人及其代理人的身份;宣布當事人在庭審活動中的權利和義務;申訴人宣讀申訴書;被訴人宣讀答辯書;第三人陳述意見。明確爭議的焦點,並由各方當事人當庭舉證和質證,請各方當事人依次出示相關證據並請各方當事人進行質證。
三、庭審辯論階段
四、調解,裁決階段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 第三十九條 仲裁應當開庭進行。當事人協議不開庭的,仲裁庭可以根據仲裁申請書、答辯書以及其他材料作出裁決。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五十三條 勞動爭議仲裁不收費。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的經費由財政予以保障。
⑹ 什麼是網路仲裁
網上仲裁,就是指仲裁程序的全部或主要環節,均在Internet上進行。包括提出仲裁申請、立案、答辯或者反請求、仲裁員的指定和仲裁庭的組成、仲裁審理以及仲裁裁決的做出等程序
對於「網上仲裁」,目前還沒有統一的說法,比較典型的有三種:
1、指整個仲裁程序,即從程序的發起到裁決的作出,都在「網」上進行的仲裁。這是嚴格意義上的界定。
2、指一個封閉的在線仲裁系統,該系統由一個在線爭議解決提供者維持,通過密碼和用戶身份卡安全連接而進行訪問。從這個意義上,只要是網上爭議解決機構提供的仲裁,無論其利用網路設施如何,都屬於網上仲裁。
3、指採用了網路信息交流方式的仲裁。按照這種界定,只要程序的某一環節利用了網路媒介,就屬於網上仲裁。這是最寬泛的界定。
總之,網上仲裁程序(全部或部分)在網上通過Internet技術來進行,這是與傳統仲裁(所謂的「線下仲裁」)在形式上的最明顯區別。
網路仲裁的即時性能快捷、經濟地解決爭議,給當事人提供極大的便利。網上仲裁庭可利用電子郵件、網上聊天室、視頻會議系統等現代信息技術,將位於不同地區的當事人和仲裁員聯系在一起,利用互聯網開庭,仲裁庭的合議以及仲裁裁決的做出和傳遞也都可通過網路進行。
隨著電子技術的發展和電子商務的普及,網路仲裁的推廣是大勢所趨。
⑺ 勞動仲裁開庭流程
1.書記員核查雙方當事人及其他仲裁參與人到庭情況。
2.書記員宣布仲裁庭紀律。
3.書記員報告首席仲裁員仲裁庭准備工作就緒,請開庭。
4.仲裁員宣布開庭。
5.仲裁員宣布仲裁庭組成人員。
6.核實雙方當事人,第三人及其代理人的身份。
7.宣布當事人在庭審活動中的權利和義務。
8.詢問仲裁庭參與人是否聽清,對本庭組成人員是否申請迴避。
9.進行仲裁庭辯論。
10.對本案進行小結,就雙方爭議焦點分清是非,明確責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三十五條 仲裁庭應當在開庭五日前,將開庭日期、地點書面通知雙方當事人。當事人有正當理由的,可以在開庭三日前請求延期開庭。是否延期,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決定。
第三十八條 當事人在仲裁過程中有權進行質證和辯論。質證和辯論終結時,首席仲裁員或者獨任仲裁員應當征詢當事人的最後意見。
第四十條 仲裁庭應當將開庭情況記入筆錄。當事人和其他仲裁參加人認為對自己陳述的記錄有遺漏或者差錯的,有權申請補正。如果不予補正,應當記錄該申請。筆錄由仲裁員、記錄人員、當事人和其他仲裁參加人簽名或者蓋章。
⑻ 什麼是網路仲裁
網是指利用互聯網等網路技術資源提供仲裁服務的網上爭議解決方法,仲裁的全部或主要程序,包括立案、受理、審理到裁決、送達等都在網上進行。網路仲裁庭可利用電子郵件、網上聊天室、視頻會議系統等現代信息技術,將位於不同城市的當事人和仲裁員聯系在一起,當事人和仲裁員也可以異地通過互聯網開庭,仲裁庭的合議以及仲裁裁決的做出和傳遞也都可通過網路進行。與線下仲裁相比,網路仲裁的最大優勢就是方便快捷。網路仲裁的即時性能快捷、經濟地解決互聯網線上糾紛。
《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
第十一條
仲裁委員會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自己的名稱、住所和章程;
(二)有必要的財產;
(三)有該委員會的組成人員;
(四)有聘任的仲裁員。
仲裁委員會的章程應當依照本法制定。第十三條
仲裁委員會應當從公道正派的人員中聘任仲裁員。
仲裁員應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一)通過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取得法律職業資格,從事仲裁工作滿八年的;
(二)從事律師工作滿八年的;
(三)曾任法官滿八年的;
(四)從事法律研究、教學工作並具有高級職稱的;
(五)具有法律知識、從事經濟貿易等專業工作並具有高級職稱或者具有同等專業水平的。
仲裁委員會按照不同專業設仲裁員名冊。
⑼ 勞動仲裁開庭流程是什麼樣的
法律分析:勞動仲裁開庭後的庭審程序如下:1.由首席仲裁員或者獨任仲裁員宣布開庭。2.由首席仲裁員或者獨任仲裁員核對案件當事人及其代理人的基本情況,宣布案由。3.宣布仲裁庭的組成人員和記錄人員名單,告知雙方當事人有關的權利與義務,並詢問雙方當事人是否對仲裁庭的組成人員申請迴避。4.進行庭審調查。5.進行庭審辯論。6.進行評議與裁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三十三條 仲裁員迴避:仲裁員有下列情形之一,應當迴避,當事人也有權以口頭或者書面方式提出迴避申請:(一)是本案當事人或者當事人,代理人的近親屬的;(二)與本案有利害關系的;(三)與本案當事人、代理人有其他關系,可能影響公正裁決的;(四)私自會見當事人、代理人,或者接受當事人、代理人的請客送禮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對迴避申請應當及時作出決定,並以口頭或者書面方式通知當事人。
第三十六條 視為撤回仲裁裁決和缺席裁決:申請人收到書面通知,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經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視為撤回仲裁申請。被申請人收到書面通知,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經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裁決。
第三十八條 質證、辯論、陳述最後意見:當事人在仲裁過程中有權進行質證和辯論。質證和辯論終結時,首席仲裁員或者獨任仲裁員應當征詢當事人的最後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