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網上欺凌的現狀
根據一家非盈利安全和教育組織WiredSafety.org 在2004年所做的一項調查顯示,有一半的孩子曾遭到過網路欺凌,而有一半的孩子承認欺凌過別人。無論是在網路還是現實世界中,欺凌手段往往毫無二致。欺凌者使用電子郵件、網站、在線游戲、即時消息、博客以及社區站點(如 MySpace 或 American Online 聊天室)煩擾和嘲弄別人。
同現實世界一樣,網上也存在不堪入目的污言穢語。但在互聯網上,網路欺凌通常是匿名的,即利用虛假的電子郵件地址和網名來掩人耳目。毫無疑問,網路欺凌危害很大。例如,一些欺凌者接二連三地發送即時消息不斷騷擾意欲欺凌的對象:「大家都討厭你」或「你真失敗」等。還有一些網路欺凌者則創建網站,嘲笑或羞辱其他孩子,如設置題為「票選該校十大最醜女生」的在線民意調查。
網路欺凌者還可偽裝成所要欺凌的對象,例如代表他們發布提出約會要求的虛假在線廣告。或者,直接攻擊受害人的電子郵件帳戶,向其朋友發送不友好的消息。
如果孩子們成為在線欺凌的受害者,可以採取很多應對措施。積極應對網路世界的殘酷、威脅和挫敗的挑戰,了解並阻止。
Ⅱ 國家對校園欺凌的相關法律法規
對於因民間糾紛引起的打架斗毆或者損毀他人財物等違反治安管理行為,情節較輕的,公安機關可以調解處理。經公安機關調解、當事人達成協議的,不予處罰。經調解未達成協議或者達成協議後不履行的,公安機關應當依照本法的規定對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給予處罰,並告知當事人可以就民事爭議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一、校園欺凌主要表現有:
1、肢體欺凌。推撞、拳打腳踢以及搶奪財物等,是容易察覺欺凌形式。
2、言語欺凌。當眾嘲笑、辱罵以及替別人取侮辱性綽號等,是不容易察覺的欺凌形式。
3、社交欺凌。孤立、杯葛以及令其身邊沒有朋友等,是不容易察覺的欺凌形式。
4、網路欺凌。在網路發表對受害者不利的網路言論、曝光隱私以及對受害者的照片進行惡搞等
二、校園欺凌立案標准:
1、損壞他人財產;
2、侮辱人格;
3、對身體造成損傷;
4、毆打他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條,侵害自然人人身權益造成嚴重精神損害的,被侵權人有權請求精神損害賠償。
Ⅲ 為什麼會有有網路欺凌
數字技術多年來呈指數級發展 - 雖然這些進步為現代世界帶來了無與倫比的知識,但它們也導致了網路欺凌的增加。「網路欺凌的定義因來源不同而有所不同,但最基本的定義是利用技術傷害或傷害他人,」 PACER全國欺凌預防中心協調員Bailey Huston說。網路欺凌可能發生在網上任何地方,涉及社交網路配置文件,視頻和圖像共享網站,博客,電子郵件,即時消息,視頻游戲或簡訊。
根據Huston的說法,雖然網路欺凌並不一定比親自欺凌更具破壞性,但它具有一些獨特的特徵:
網路欺凌通常是目標所知的人,但它也可能是一個陌生人。網路欺凌可以匿名行動。
網路欺凌可能會有更大的受眾 - 「因為帖子可以被看到,分享並且可能會傳播病毒,」Huston解釋道
校鈴響起時,網路欺凌不會停止。它並不局限於餐廳或走廊,因為數字技術無處不在。「網路欺凌的目標可能常常讓人覺得他們無法逃避正在發生的事情,」休斯頓說。
網路欺凌的類型
根據紐約州刑事司法服務司的說法,一些常見的網路欺凌類型包括:
詆毀:在線傳播有害,不真實或有害的謠言和言論,這將損害個人的聲譽。
排除:從在線組中故意排除某人。這被認為是網路欺凌的間接形式。
火焰:戰斗涉及在私人或公共在線環境中向一個人或幾個人發送憤怒,殘忍,粗魯和粗俗的信息。
快樂拍:將個人身體視為「惡作劇」或「笑話」,而其他人拍攝攻擊或拍照以在線發布/發布。
騷擾:發送一系列針對個人的有害,侮辱性的在線消息。
假冒:假裝並偽裝成其他人,然後在線發送或發布材料,意圖損害個人聲譽。
郊遊:在線發送或發布有關包含敏感,私密或尷尬信息的人的材料(如信息和圖像)。
文字大戰/攻擊:通過大量平均簡訊和電子郵件追捕目標個體。
詭計:從事欺騙手段以獲取令人尷尬的材料,然後在網上公開。
為什麼孩子們會網路欺凌?
「當涉及到欺凌行為時,並不是」孩子和青少年可能參與的'一刀切'的理由,「休斯頓說。「我們經常看到的一個共同點就是欺負孩子 - 無論是親自還是在線 - 經常尋求表現力量並希望控制自己。」例如,學生可能喜歡網路欺凌帶來的信心和力量,或者他們可能會是試圖以配合他們的同齡人。
使網路欺凌特別有吸引力的一個因素是與受害者的物理距離。經常欺凌涉及面對面的對抗和口頭/身體暴力。另一方面,網路欺凌是以電子方式進行的,肇事者可以在閉門造車。「由於物理距離很遠而且沒有看到網路欺凌行為目標立即做出反應,因此使用技術更加殘酷,」Huston說。「因此,網路欺凌的學生可能不會認識到他們行為的嚴重危害。」
網路欺凌有多常見?
隨著孩子年齡的增長,他們被引入手機和社交網站 - 這與網路欺凌的增加有關。以下是一些統計數據:
從數據中心疾病控制和預防中心(CDC)於2018年發現,高中學生的大約15%的人報告在過去一年內,網路欺凌
根據網路欺凌研究中心的統計,在2019年3月接受調查的人中,有36.5%的人在他們生命的某個階段經歷過網路欺凌。這是數字技術剛剛開始受到牽引的2007年(18.8%)經歷過這一數字的人數的兩倍
休斯頓參考了一項2015年的研究,該研究表明,網路欺凌的人可能會在現實生活中受到欺凌。
雖然男孩和女孩都參與網路欺凌,但女孩更容易網路欺凌,成為網路欺凌的目標。
網路欺凌的後果
網路欺凌對受害者有許多負面影響。它可能導致情緒困擾,抑鬱,學校暴力和學校避免。許多參與欺凌行為的年輕人 - 無論是從事侵略行為還是受害者 - 往往都有情感和社會困難。孩子自殺的決定很少見,是許多因素的結果; 然而,有時網路欺凌可能是一個觸發因素。
Ⅳ 網路欺凌行為有哪些
1、對其他網民使用語言暴力。
2、對特定
網民或網路群體進行杯葛。
3、把受害人之個人資料(如真實姓名,容貌等)公開,俗稱「起底」。
4、把受害人容貌移花接木至他人相片中,或在這些相片旁加上誹謗性文字,俗稱「改相(改圖)」。
5、在論壇中以言語用發帖甚至以洗版等方式公開侮辱受害人。
6、受害人當看見其他網友違反網規時管理員便置諸不理,但看見受害人違反網規時卻即時向警方舉報,使受害人感到欺凌者有雙重標准之嫌。
Ⅳ 人民日報談網路欺凌現象,你如何看待這一現象
人民日報談網路欺凌現象,你如何看待這一現象?近日人民日報發布了一則新聞,提及到了對待網路欺凌現象,要零容忍的態度。這則新聞一經發出就受到了網友的紛紛點贊,的確在當下網路欺凌已經發展成為了一種極其恐怖的現象,侮辱謾罵,謠言的傳布,惡意舉報等等現象在我們網路上隨處可見,極大程度上腐壞了當下網民的素質和道德,在這種局面之下網路欺凌現象對於我們生活的影響在潛移默化中變大,尤其是對於當下的一些青年人來說更是如此,從小就受到了網路欺凌的影響,人格品質也被帶偏。
良好的網路秩序需要我們自覺維護,良好的網路風氣也需要我們去自覺改善,作為網民我們有責任和義務為凈化網路環境盡一份力。
Ⅵ 請問什麼叫cyber bullying麻煩具體點,我知道是網路欺凌,麻煩舉幾個例子吧,謝謝啦
cyber-bullying即網路惡霸
網路惡霸乃網路世代的新興產物。由於網路的匿名特性,使得使用者往往不用表明身分,僅靠一個暱稱,即通行整個網路。也因此,這類型的網路使用者藉由網路的此一特性,會展現出與日常生活不同的型態。
在自殺前一個多月,阿曼達曾上傳長達9分鍾的YouTube視頻,勇敢敘述自己被欺凌的故事,希望得到幫助。法新社
《國際先驅導報》特約撰稿 陶短房 趙思佳 發自多倫多、北京10月18日,加拿大青少年一年一度的勵志集會「WeDay」在溫哥華羅傑斯體育館舉行,來自加拿大全國的兩萬多名青少年參加,NBA明星魔術師約翰遜和卑詩省省長簡蕙芝都親臨會場。
這次盛會的主話題是「網路欺凌」,因為就在8天前,一個一直渴望有朝一日能參加「WeDay」的15歲少女阿曼達·托德因不堪網路欺凌而自殺身亡。
「我感覺我在這個世界上就是一個笑話,沒人應該這么慘。」這是阿曼達留給世間的遺言。
「可怕的眼睛」
7年級(相當於中國初一)時,阿曼達被網友引誘,在網路攝像頭前裸露上身,一年後她的半裸照被上傳到網路,並發送給同學,而她則被陌生網友以「不就範就公布給更多熟人」相要挾,被迫繼續在線做更多裸露「表演」,而這些新「表演」很快又成為新的要挾籌碼。
為擺脫這雙「可怕的眼睛」,阿曼達從原居住的楓樹嶺市搬家、轉學至幾十公里外的高貴林市,但那名可怕的陌生網友卻仍能不斷獲得她的個人、家庭和交際圈信息,並繼續發出威脅。甚至阿曼達因不堪壓力喝漂白劑自殺未遂,網上也能立即發出漂白劑空瓶照片,並被譏諷「下次換瓶有效的喝」。
在網路欺凌下,阿曼達沒有朋友、沒有被尊重感,在現實生活中受到冷漠和欺侮,最終在10月10日,離自己16歲生日僅差一個月,這位花季少女在家中結束了自己的生命。
向全球蔓延
阿曼達的遭遇並非個案,網路欺凌早已是世界性話題。
近年來,隨著互聯網技術的進步以及社交網站的風靡,網路欺凌迅速在全球范圍內蔓延,因其施暴者具有隱匿性以及不受時空局限的特性,造成的傷害絲毫不亞於肉體暴力:網路欺凌的受害者極易患上抑鬱症,甚至有不少生命就此逝去。
2007年至2008年是網路欺凌現象被社會廣泛重視的開始。
2007年11月,美國13歲女孩梅根因一名自稱16歲、網名「喬希」的「男孩」不間斷侮辱、欺凌而上吊自殺,在自殺前的最後時刻,她的「我的空間」(MySpace)主頁上不斷閃出「喬希」發出的「世界沒你會更美好」信息。更可怕的是,「喬希」其實是49歲家庭主婦勞莉——她是梅根的鄰居,為替與梅根鬧翻的女兒出氣而冒充少男接近梅根,先引誘後者墜入情網,得手後再肆意欺凌,最終釀成慘劇。
2008年6月5日,英國13歲少年山姆·里森在自家卧室自縊,死因源於網路:他是EMO音樂迷,喜歡按照其偶像的造型裝扮自己,結果在青少年社交網站BEBO上遭到大量侮辱、嘲諷和隱私曝光,最終精神崩潰而自殺。主持葬禮的當地牧師卡儂·約翰·埃文斯怒斥「網路恐怖分子」謀殺了山姆,「這和當面向他開槍唯一的區別,是網路暴徒連面對自己受害者的勇氣都沒有」。
而如今,網路欺凌現象愈加嚴重。加拿大日前所做調查顯示,其初中生遭遇網路欺凌的比例高達35%左右;美國的調查顯示,青少年網路欺凌率已從2007年的近4成增加到5成,且仍在繼續增加中;去年2月,新加坡理工學院學生針對800名18至35歲本地青年所做調查顯示,曾受到網路欺凌影響的受訪者比例竟高達68.4%;甚至在向來被認為社會安定的芬蘭,網路欺凌現象也不罕見,2010年一項針對13至16歲青少年的問卷調查顯示,4.8%受訪者系網路欺凌受害者,7.4%是肇事者。
因虛擬而無節制
和傳統的校園欺凌、街頭欺凌和幫派欺凌相比,網路欺凌更可怕。因為傳統欺凌受害者還有諸如家庭、朋友圈等避風港和「喘息時間」,而網路欺凌可以每天24小時、每周7天不間斷,且隨處發生,受害者在欺凌者面前幾乎是透明的,且信息隨時會被傳遞給任何人,而欺凌者卻看不見、摸不著。
英國一名社會學家曾指出,由於是在虛擬世界施暴,施暴者看不見對方反應,又自感無需負責,因此經常會無節制、不擇手段地進行欺凌,直至造成嚴重後果。
一些論者指出,如今青少年越來越注重保護個人隱私,不願和家長交流,而家長和學校也把「不幹涉青少年私人空間」當作理所當然的事,這導致許多網路欺凌事件直到後果很嚴重時才被發現。
除了青少年,現實中也不乏有成年人遭遇網路欺凌的例子。
「臉譜」上曾有一個名為「討厭圖書館那個矮胖子」的群組,是專門為了侮辱英國坎特伯雷市肯特大學的圖書館助理、37歲的格雷厄姆·馬拉格漢而建立的。馬拉格漢經常受到騷擾與恐嚇:他和他妻子的自行車閘都被切斷過,還有人特地跑到他面前用手機拍照——目的是為了參加這個群組的「看誰能拍到最佳特寫」的競賽。
懲治難度大
事實上,並非人們不重視網路欺凌現象。各國政府、法律界人士和教育工作者等早就試圖解決這一問題,並提出了種種應對之策。
美國、英國、加拿大等國相繼開通了專門的網路熱線,鼓勵舉報與網路欺凌有關的信息,一些國家政府專門成立了「兒童網路保護特別小組」,向受欺凌的青少年和家長提供建議和幫助。
然而這些「經驗之談」在阿曼達事件上遭到嚴重挫折:
她早就尋求過學校、社會和家長幫助。她的父母知道她被欺凌,並積極幫助她應對;她的學校和教區也知道此事,她的轉學就是學校干預的結果;警方知道她的裸照被散布,還專門登門通知了阿曼達一家;她的媽媽卡羅爾·托德是高貴林學區的技術輔導專家,熟悉學校、電腦和網路,也熟知網路各種潛在風險,卻救不了自己的女兒;阿曼達本人曾在自殺前一個多月上傳長達9分鍾的YouTube視頻,勇敢敘述自己被欺凌的故事,希望得到幫助……
但這一切仍然未能挽救阿曼達成為網路欺凌的犧牲品。
加拿大華裔心理學家歐澤光痛心地說,這件事給了整個社會、教育和警政系統一記響亮耳光,因為這等於說,以前的種種說法,如「遇到網路欺凌要大聲說出來,老師、家長和專業人士會保護你們」是欺人之談。
就在阿曼達自殺前不久,一名化名AB的加拿大17歲女生「遭網路欺凌案」的法庭裁決,剛剛引發全國性關注。在這起案件中,法庭最終裁決,受害者家庭可在不提供個人信息情況下,向網路公司索取施暴者資料以便指控,這一裁決乃世界首例。阿曼達自殺後,加拿大皇家騎警10月13日宣布,已動員20到25名全職人員調查此案。盡管警方發言人彼得·泰森宣布,收到來自世界各地400個以上線索,但迄今並無實質性突破。很顯然,如此低下的應對效率,令網路欺凌成為低成本、低風險的施暴行為,而保護受害者、追究施暴者責任則變得既困難,又代價高昂。
Ⅶ 2022受網路欺凌群體佔比
近33%。根據網路資料查詢顯示2022受網路欺凌群體佔比近33%,網路欺凌不利於青少年成長,也會加重群體之間的矛盾,嚴重時矛盾還會從網路延續到現實生活當中。
Ⅷ 人民日報談網路欺凌的現象,面對網路欺凌我們該持什麼樣的態度
隨著社會經濟不斷的發展,在現實生活中,我們會遇到各種各樣的我們非常震驚的現象,尤其是這段時間,相信大家都在網路上看到了這樣一則非常讓人震驚的新聞,那就是人民日報談網路欺凌的現象,其實對於網路欺凌我們應該有否定的態度,對於這種網路欺凌,我們一定要嚴厲的打擊。
綜上所述,我們可以明顯的知道,面對這種情況,我們一定要勇敢地拒絕,一定要告訴對方,我們是拒絕網路欺凌等,同時面對於網路欺凌的欺凌者,我們還要去有應有的法律,進行嚴格的懲罰,任何人做出這樣錯誤的行為,都要為自己的行為買單,都要讓自己遭受到巨大的懲罰。
Ⅸ 校園欺凌的各國措施
挪威
校園欺凌實拍
鼓勵學校對校園欺凌採取全校范圍的干預措施,如制定課堂規則,對學生行為進行限制,組建教師職業發展小組,與學生開展有關同輩關系與行為的班會活動,為欺凌者、受害者及其家長提供心理咨詢等。挪威於2002年通過了一個宣言,號召國家、地方政府以及家長和教師團體加入到盡快根除校園欺凌現象的行動中。
澳大利亞
建立了政府支持的組織和網站,如「反欺凌網路組織」和「澳大利亞無欺凌計劃」,以幫助學校了解欺凌現象,為學校制定相關政策,提供教師培訓的指導大綱。澳大利亞政府通過增進師生們對社會正義問題的理解來解決校園欺凌問題。其理論依據是:只要認識到騷擾、折磨與自己不同的人是錯的,那麼欺凌問題就得到解決了。
以色列
以色列為解決校園欺凌問題採取了一系列措施,其中要求學校建立全校范圍的反欺凌政策,並對在職教職員工進行培訓。以色列還對正在進行的調查和研究提供支持,以求尋找到個性化的解決辦法。調查發現,欺凌現象發生最多的是在放學後的走廊和廁所,或教師監控不力的時間段。很多學校採取的辦法很簡單,如增加警力,保證照明,讓父母接送孩子,休息時間在走廊上安排更多教師等。
美國
在美國,校園暴力被稱為「欺凌」(bullying)。校園欺凌在初中(6-8年級)階段最嚴重,高中時逐漸減少,但依然存在,是中學普遍存在的問題。學校對「欺凌」十分重視,每年開學時,會培訓教師如何處理欺凌事件,發給指導材料。對學生也會有預防性的教育,告知他們學校的有關規章。
日本
日本文部科學省加強了對教師進行有關校園欺凌的培訓,增加了合格學校輔導員和護理員的數量,以幫助學生處理各種問題;同時,允許學校對那些給同學帶來身體或心理傷害的學生停課,並為此制定了更加明晰的指導原則和程序。
韓國
針對越來越嚴重的中小學校園暴力,韓國教育部決定,將從3月中旬開始向一些中小學生提供免費「警衛服務」,讓其免受校園暴力。「警衛」工作,除了警察之外,還動員民間保安公司的保安、體育館協會等人員來承擔。只要學生向學校或教育廳提出身邊保護申請,政府就會安排「警衛」到學校或特定地點保護學生。韓國教育部預計,2007年一年將向1600名學生提供這類服務。但一些家長和教師則對此表示擔心,認為「警衛服務」會令受害學生變得孤立。針對這種擔心,韓國教育部表示,警衛人員將向求助學生提供暗中保護。
Ⅹ 反對校園暴力和欺凌包括網路欺凌國際日是什麼時候
11月5日,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將當天設立為首個「反對校園暴力和欺凌包括網路欺凌國際日」,希望大家能夠重視校園欺凌、校園暴力對孩子的負面影響。教科文組織總幹事奧德蕾·阿祖萊致辭表示:
「讓我們謹此祈願,讓人們認識到校園暴力和欺凌這一危害的規模以及盡快終止這一危害的必要性。無論是學生、學生家長、教育界人士還是普通公民,打擊校園暴力和欺凌,人人有責。」
(10)有哪些網路欺凌比較少的國家嗎擴展閱讀:
每三個學生中就有一個曾遭受過欺凌
今年10月22日,日本文部科學省公布的調查結果顯示,日本校園2019年度欺凌事件高達61萬余起,創歷史最高紀錄,確認發生欺凌的學校占學校總數的82.6%。小學佔了幾乎所有增加部分,1至3年級均增加1萬起以上。
欺凌內容最多的是「嘲諷及說壞話」 佔61.9%。美國政府發布的一份調查報告顯示,美國每五名中學生就有一人曾經遭受校園欺凌,大學校園中的性侵案也增至十年前的三倍。根據歐洲國家的數據顯示,2010年至2014年間,11歲至16歲的少年兒童成為網路欺凌受害者的比例從7%上升到12%。
校園欺凌問題影響著世界上的數百萬青少年兒童。根據聯合國教科文組織2019年出版、涉及144個國家調研情況的《數字背後:結束校園暴力和欺凌》研究報告顯示,該現象的嚴重程度超乎想像:全世界每3個學生中就有一個曾遭受過欺凌。
報告中還提到,很多青少年最近一個月至少受到過一次欺凌。校園暴力和欺凌大多由同齡人造成,但在某些案例中,教師和其他學校職員也會參與其中。迄今全球仍然有67個國家允許學校體罰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