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金融體系產生的基礎是( )。 A.貨幣兌換業 B.專業銀行 C.商業銀行 D.中央銀行
D中央銀行
⑵ 網路金融放大效應體現在哪些方面
1、網路金融的技術支持系統的安全隱患成為網路金融的基礎性風險。
2、網路金融具有比較特殊的技術選擇風險形式。
3、由於網路信息傳遞的快捷和不受時空限制,網路金融會使傳統金融風險在發生程度和作用范圍上產生放大效應。
網路金融放大效應的內容:
網路金融是存在於電子空間中的金融活動,它是信息技術特別是互聯網技術飛速發展的產物,是適應電子商務發展需要而產生的網路時代的金融運行模式。
網路金融不僅具有與傳統金融業相同的風險,而且改變了金融業的經營理念和經營模式,帶來了新的風險種類,造成了金融風險的放大效應,面對網路金融的風險考驗,必須加強風險的控制和管理。
大裝置上所能達到的某些指標,通常低於小型試驗結果,原因是隨著裝置的放大,物料的流動、傳熱、傳質等物理過程的因素和條件發生了變化。這種起源於放大過程的效應,長期以來被籠統地稱作「放大效應」。
⑶ 互聯網金融的起源是什麼
互聯網金融的發展起源:
互聯網金融在上世紀九十年代出現於美國,但在美國卻罕有「互聯網金融」(InternetFinance)的稱謂,而是以電子金融(E-Finance)、網路銀行、網路保險、P2P等分散的形態而存在。
由於金融市場發展程度和金融監管環境的不同,互聯網金融在美國並未像其在中國一樣獨樹一幟。
在我國,2012年謝平在其研究報告中首次明確提出「互聯網金融」的概念,並將其按發起主體劃分為傳統金融機構的金融互聯網和新興互聯網企業的互聯網金融。
盡管當前這兩者已呈現出明顯的融合趨勢,但人們通常將後者作為互聯網金融的典型代表。
究其原因,財邦金融小組認為,主要來自於傳統金融機構與新興互聯網企業在精神內核方面所展現的企業稟賦的差異性,即所謂的「互聯網精神」與「傳統金融精神」的差異性,前者是「開放、共享、去中心化、平等、選擇、普惠、民主」,後者是「精英化、神秘化、信息不對稱」。
互聯網金融在上世紀九十年代出現於美國,但在美國卻罕有「互聯網金融」(InternetFinance)的稱謂,而是以電子金融(E-Finance)、網路銀行、網路保險、P2P等分散的形態而存在。由於金融市場發展程度和金融監管環境的不同,互聯網金融在美國並未像其在中國一樣獨樹一幟。
⑷ 什麼是網路金融
網路金融(e-finance)就是網路技術與金融的相互結合。從狹義上理解,網路金融是指以金融服務提供者的主機為基礎,以網際網路或者通信網路為媒介,通過內嵌金融數據和業務流程的軟體平台,以用戶終端為操作界面的新型金融運作模式;
從廣義上理解,網路金融的概念還包括與其運作模式相配套的網路金融機構、網路金融市場以及相關的、監管等外部環境。 它包括:電子貨幣、網路銀行、網上支付、網路證券及網路保險等。
(4)或者網路金融產生的基礎源於什麼擴展閱讀:
從本質上說,金融市場是一個信息市場,也是一個虛擬的市場。在這個市場中,生產和流通的都是信息:貨幣是財富的信息;資產的價格是資產價值的信息;
金融機構所提供的中介服務、金融咨詢顧問服務等也是信息。網路技術的引進不但強化了金融業的信息特性,而且虛擬化了金融的實務運作。
與傳統金融相比,網路技術的使得金融信息和業務處理的方式更加先進,系統化和自動化程度大大提高,突破了時間和空間的限制,而且能為客戶提供更豐富多樣、自主靈活、方便快捷的金融服務,具有很高的效率。
網路金融的發展使得金融機構與客戶的聯系從櫃台式接觸改變為通過網上的互動式聯絡,這種交流方式不僅縮短了市場信息的獲取和反饋時間,而且有助於金融業實現以市場和客戶為導向的發展戰略,也有助於金融創新的不斷深入發展。
⑸ 互聯網金融在中國興起原因是什麼
一是互聯網和網購人口眾多。2005年,中國網民數量11100萬人,普及率只有8.5%;2010年,網民45370萬人,普及率上升到34%;2014年,網民達64875萬人,普及率達47.9%。到2015年5月,中國網民已達6.68億人,比整個歐盟的人口還多。電子商務改變了絕大多數中國人的生活,網購規模年年創新高。2015年,僅天貓「雙十一」一天就創下交易額912億元,而2015年美國的「黑五」當天網購的銷售額僅相當於174億元人民幣,為天貓的19%。
二是科技及互聯網技術的階段性成熟。大數據、雲計算、移動互聯網、垂直搜索引擎四大技術是公認的互聯網金融發展的四大技術支柱。
三是日益增長的中小微企業及個人投融資需求一直得不到很好滿足是互聯網金融快速發展的市場基礎。我國小微企業約佔全國企業數量的90%,創造80%左右的就業崗位,約佔60%的GDP和約50%的稅收,但截止到2014年底,小微企業貸款余額占企業貸款的比例公為30%。
四是居民財富收入增長帶來的理財需求。2013年底,中國個人持有可投資資產額達92萬億元,越過30%的中國消費者將收入的25%左右投入儲蓄,而儲蓄率在其他國家往往不到10%。老百姓手中的錢多了,理財需求市場大了,不同層級的人有不同的理財需求,迫切需要新的金融業態提供更廣泛的產品滿足不同需求,傳統銀行對20%的有錢人提供的產品多些,不太關注80%大眾(儲蓄不多人)群體的需求。
五是上升到國家戰略受到政府高度重視是互聯網金融快速發展的政策和大環境基礎。互聯網金融於2014年、2015年兩次寫入總理政府工作報告,總理多次肯定互聯網金融業態,明確提到「互聯網金融異軍突起」和要求「促進互聯網金融健康發展」。從監管上看,允許先做業務後逐步規范發展的監管政策給了互聯網金融發展提供了巨大的空間。這在國外是很難見到的。
互聯網金融的發展有著重要的意義。中國人民銀行等10家單位聯合發文中對互聯網金融的作用或意義作了如此表述:互聯網金融對促進小微企業發展和擴大就業發揮了現有金融機構難以替代的積極作用,為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打開了大門。促進互聯網金融健康發展,有利於提升金融服務質量和效率,深化金融改革,促進金融創新發展,擴大金融業對內對外開放,構建多層次金融體系。
近幾年來,隨著「互聯網+」浪潮的推進,我國互聯網金融創新發展呈現一波接一波的熱潮。但是在這種熱潮中出現了許多亂象,如P2P「跑路」平台增加、借貸金額達數百億元的大型P2P平台涉嫌非法集資、不計成本巨資做廣告、業務員不良營銷等。現在該是對互聯網金融熱潮進行冷靜思考的時候了,只有理性對待互聯網金融熱潮,才能使其步入健康規范發展的軌道,切實保護金融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最近被曝光的「e租寶」案例,顯示了網貸行業從「熱」到「冷」的「悲喜劇」。2015年12月16日晚,北京警方通過官方微博「平安北京」發布消息稱,「e租寶」網路金融平台及其關聯公司涉嫌犯罪問題被依法立案偵查,警方對相關犯罪嫌疑人採取了強制措施,對涉案資產實施了查封、凍結、扣押。「e租寶」成立僅逾一年半時間,其累計投資金額就超過700億元,如果其涉嫌犯罪問題被查清、得到處罰,那麼將給投資人帶來較大的損失。
創新需要冒險。因此互聯網金融既能創造支付寶和余額寶這樣的神話,也會發生各類互聯網金融平台破產甚至「跑路」等嚴重問題。而導致後者的根源就在於對風險的控制跟不上業務的快速發展。鑒此,在推動互聯網創新的過程中必須要以做好風險管理為前提。
⑹ 互聯網金融的本質是什麼
互聯網金融就是藉助現在的互聯網手段打金融的范圍,擴張這個范圍不是說金融的定義范圍而是服務范圍,原來你想玩金融就只能在線下的機構,但現在有了互聯網的存在,你可以通過網路便捷的完成一些資金上的運作。
互聯網金融存款僅僅是其中之一,現在雖然沒有銀行存款的網上交易了,但是你仍然可以通過網路很方便的買到基金股票等相應的業務,尤其是基金,因為從互聯網金融平台上面的銀行存款受到了限制之後,基金的熱度就在快速上漲,尤其是一些貨幣型的基金,因為貨幣型的基金雖然收益沒有那麼高,但風險也沒有那麼高,是大多數人可以承受的。
⑺ 網路金融風險產生的原因
互聯網金融迅速崛起,輕而易舉地獲得了公眾的青睞。「革命者」的形象固然是一種優勢,也意味著不確定性。互聯網並不能消除金融領域內在的風險,只是使之參入某種特性有了新的表現形式,甚或也帶來了新的風險種類。
這是新近發布的首部《互聯網金融藍皮書》的核心觀點之一。它由中國電子信息產業集團有限公司所屬中國電子投資控股有限公司聯合中國人民銀行金融研究所、中國社會科學院、浙江大學、南開大學、南京大學等單位的專家學者編寫而成。他們審慎的觀點對於當前熱得發紅的互聯網金融無疑是一針清醒劑。
在藍皮書編著者看來,互聯網金融主要面臨四大風險。
法律監管與保障的缺乏
藍皮書稱,我國有關金融的法律法規的規制對象主要是傳統金融領域,由於無法涵蓋互聯網金融的眾多方面,更無法貼合互聯網金融的獨有特性,勢必會造成一定的法律沖突。如有關互聯網金融市場的企業准入標准、運作方式的合法性、交易者的身份認證等方面,尚無詳細明確的法律規范。互聯網金融企業極易遊走於法律盲區和監管漏洞之間,進行非法經營,甚至出現非法吸收公眾存款、非法集資等現象,累積了不少風險。網民在藉助互聯網提供或享受金融服務的過程中,將面臨法律缺失和法律沖突的風險,容易陷入法律盲區的糾紛之中,不僅增加了交易費用,還影響互聯網金融的健康發展。
最近,銀行大戰余額寶,背後凸顯的就是規則的缺乏。盡管阿里賣萌式的回應被「轉瘋」,可是基本的問題卻沒有回應。P2P貸款的法律困境也相當顯著。
根據人民銀行2011年4月發布的《關於取締非法金融機構和非法金融業務活動中有關問題的通知》定義:非法集資是指單位或者個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經有關部門批准,以發行股票、債券、彩票、投資基金證券或者其他債權憑證的方式向社會公眾籌集資金,並承諾在一定期限內以貨幣、實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資人還本付息或給予回報的行為。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非法集資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2010年),非法集資有非法性、公開性、利誘性、社會性的四個基本特徵。非法集資包括集資詐騙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
目前,P2P平台的債權轉讓模式和優選理財計劃模式,就是亟須引起關注的互聯網金融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的行為。債權轉讓模式是指,借貸雙方不直接簽訂債權債務合同,而對期限和金額進行雙重分割,由第三方個人(專業放貸人)先行放款給資金需求者,再由該第三方個人將債權轉讓給投資者,此時P2P平台成為資金往來的樞紐,不再是獨立於借貸雙方的純粹中介,與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有一定的相似性。依照最高法設定的標准,是否認定為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的行為,核心問題在於資金流轉行為是否形成了新的存款、債務或股權關系,專業放貸人是否有先獲取資金放貸再轉讓債權的行為,是否將向社會公眾吸收的存款劃歸自有賬戶名下,是判斷是否觸及法律底線的標准。由於目前尚未有法規出台,P2P非法集資的邊界並未明確。
模式創新契合難
近年來,國內外互聯網金融模式層出不窮,大部分因為與金融市場環境不相適應,與客戶具體需求不相契合而遭遇失敗。國內一些互聯網金融企業在模仿國外互聯網金融業務模式時,由於主觀或客觀原因,發生扭曲和異化,無法取得如國外同類企業一樣的商業成就。
藍皮書以數銀在線為例指出,互聯網金融某種原創的發展模式過於創新或創新不足,脫離現實社會經濟狀況,最終發展瓶頸導致失敗的風險。有「在線貸款超市」之稱的數銀在線,由數字金融服務(杭州)有限公司運營的數字金融服務中心於2009年7月成立,為契合金融危機後浙江地區中小企業融資難問題而產生。作為全國首家B2C模式貸款平台,數銀在線致力於為企業和個人量身打造全方位的貸款解決方案。從2008年開始進入研發階段,共擁有49項專利技術,美國Forbes評估其為未來3年最具爆發性成長潛力的互聯網企業。數銀在線享受多款政策支持,不僅集成政府公共信息平台為融資機構提供信用輔證,還是首家獲得銀監會核發牌照的互聯網金融企業,國內唯一引入人民銀行個人身份認證系統的互聯網金融企業。但在2013年,因模式過度創新和管理營運問題導致流動性危機,創辦4年後破產。此前,由於長期找不到穩定的盈利點,數銀在線不斷調整業務方向,如游戲開發、廣告開發等,但業績不佳。
回頭看數銀在線的模式,在理論上雖然是可行的,現實運營過程中卻發生各種弊端,最大的缺陷是持續盈利模式模糊,過度依賴銀行等外部金融機構。數銀在線採取向銀行收取傭金的方式來獲利,相當於把對利潤來源的控制權直接交給銀行;貸款審批和發放的流程是由銀行來完成的,主動權掌握在銀行手中,難以獲得較大話語權;而正規金融機構對互聯網借貸行業採取的是壓制策略,導致數銀在線盈利明顯不足。此外,下游的用戶規模增長有限,成功貸款的客戶,下次申貸時很可能直接和銀行對接,使數銀在線失去了業務支撐。
「 可見,互聯網金融機構面臨的不確定性因素很大,如果某種原創模式過於創新或創新不足,不切合經濟實際、不符合客戶需求,將無法實現持續盈利,即使條件再好,也將因為模式創新風險而走向失敗。」藍皮書稱。
安全風險涉及每個人
互聯網的技術風險顯而易見。計算機病毒可通過互聯網快速擴散與傳染。一旦某個程序被病毒感染,則整台計算機甚至整個交易互聯網都會受到該病毒的威脅。在傳統金融業務中,電腦技術風險只會帶來局部的影響和損失,在互聯網金融業務中,技術風險可能導致整個金融系統出現系統性風險,進而導致體系的崩潰。
另外,互聯網金融平台因技術缺陷在某些特殊時刻無法及時應對短時間內突發的大規模交易也會產生不良後果。該風險主要存在於「七夕」、「雙十一」、「聖誕節」等傳統電商打折促銷日。由於巨量網上交易集中在一天甚至某個時點,數據量遠超於日常基準數量,極易出現系統不穩定、伺服器故障等問題。淘寶、天貓、聚劃算以及京東、當當等都是直接參與一日促銷的主力電商,在過往幾年的大促銷活動中均不同程度地出現了頁面崩潰、下單系統無法打開、銀行支付系統擁堵等情況。
不過,藍皮書強調的卻是數據安全風險。隨著數據的爆炸式增長,海量數據集中存儲,能夠方便數據的分析、處理,但安全管理不當,易造成信息的泄露、丟失、損壞。互聯網和信息技術日益發達,對信息的竊取已不再需要物理地、強制性地侵入系統,因此對大數據的安全管理能力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2005年6月18日,美國萬事達、VISA和運通公司主要服務商的數據處理中心網路被黑客程序侵入,導致4000萬個賬戶信息被黑客截獲,使客戶資金處於十分危險的狀態。2012年,我國最大的程序員網站CSDN的600萬個個人信息和郵箱密碼被黑客公開,引發連鎖泄密事件;2013年,中國人壽80萬名客戶的個人保單信息被泄露。這些事件都凸顯出大數據時代,互聯網金融領域數據管理安全面臨著前所未有的挑戰。
再者,互聯網已成為國家的重要基礎設施,現代社會各個領域對數據的依賴程度越來越高,互聯網逐漸成為主導性數據傳播方式。互聯網的安全運行成為維系社會秩序的先決條件。如黑客攻擊英國政府機構網站而導致該國信息泄露,以及美國「棱鏡」斯諾登事件等案例,顯示出國家信息安全的高度重要性。互聯網金融涉及國家金融體系的重要內容,大量的互聯網金融數據既能反映一個國家的政治、經濟等方面的狀態,還可能被利用以直接影響公眾的日常生活和民眾意識。該系統一旦出現漏洞,國家金融經濟體系都將陷入癱瘓狀態,國家安全也將因此受到損害。同時,我國互聯網金融業作為一個新興產業,海量大數據關乎國家利益,應更加重視互聯網金融的信息安全問題。
市場風險的互聯網之「險」
市場風險是傳統金融體系固有的風險。作為互聯網技術與金融領域結合的產物,互聯網金融的市場風險有其獨特的一面。藍皮書指出,由於便捷性和優惠性,互聯網金融可以吸收更多的存款,發放更多的貸款,與更多的客戶進行交易,面臨著更大的利率風險;互聯網金融機構往往發揮資金周轉的作用,沉澱資金可能在第三方中介處滯留兩天至數周不等,由於缺乏有效的擔保和監管,容易造成資金挪用,如果缺乏流動性管理,一旦資金鏈條斷裂,將引發支付危機;網路交易由於交易信息的傳遞、支付結算等業務活動在虛擬世界進行,交易雙方互不見面,只通過互聯網聯系,交易者之間在身份確認、信用評價方面就會存在嚴重的信息不對稱問題,信用風險極大。
我國的互聯網金融發展程度不高,大數據資源和大數據技術都沒有跟上模式創新與仿照,現有多種模式偏離「互聯網金融」核心。社會信用體系還處於完善階段,較難依靠外界第三方力量對交易雙方的信用狀況進行准確評價。
以P2P為例,P2P平台一般強制要求借款人提供基礎資料,自願提供財產證明、學歷證明等詳細信息。一方面,此類信息極易造假,給信用評價提供錯誤依據,交易者也可能故意隱瞞不利己的信息,導致P2P平台在選擇客戶時處於不利地位;另一方面,P2P平台所獲取的資料存在滯後性、片面性,不構成「大數據資源」。美國有完備而透明的個人信用認證體系,個人信用記錄、社會保障號、個人稅號、銀行賬號等材料可以充分驗證借款人的信用水平;有多家獨立、權威的信評公司通過高科技技術手段,提供信用評分和信用管理服務,廣泛地服務個人貸款客戶、小貸公司、銀行等金融機構。因而美國的P2P平台真正屬於互聯網金融模式,極具發展優勢。
藍皮書認為,我國金融業要真正邁入互聯網金融時代,必須依賴數據的大量積累和大數據處理能力的不斷提升,解決信息不對稱和信用問題,實現交易成本的大幅下降和風險的分散,提供更有針對性的特色服務和更多樣化的產品,提高金融服務覆蓋面,尤其是使小微企業、個體創業者和居民等群體受益。此外,信用體系建設是互聯網金融機制體制創新的重要配套措施和組成部分,應完善社會信用體系,彌補互聯網金融現有大數據資源的不足。同時,互聯網信用體系是我國社會信用體系的有機組成部分,也應當成為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一個不可缺少的環節。
⑻ 金融寡頭產生的基礎是什麼
工業壟斷資本與銀行壟斷資本日趨溶合為金融資本,金融資本的進一步集中就形成金融寡頭
⑼ 互聯網金融的概念是什麼
互聯網金融(ITFIN)是指以依託於支付、雲計算、社交網路以及搜索引擎、app等互聯網工具,實現資金融通、支付和信息中介等業務的一種新興金融。互聯網金融不是互聯網和金融業的簡單結合,而是在實現安全、移動等網路技術水平上,被用戶熟悉接受後(尤其是對電子商務的接受),自然而然為適應新的需求而產生的新模式及新業務。是傳統金融行業與互聯網精神相結合的新興領域。
一.互聯網金融的特點
互聯網金融並不是簡單的「互聯網技術的金融」,而是「基於互聯網思想的金融」,技術作為必要支撐。否則可以稱之為科技金融或者新技術金融。互聯網的概念是超越計算機技術本身的,代表著交互、關聯、網路。其中的主語或者核心是參與者,是人,而不是技術。互聯網金融是一種新的參與形式,而不是傳統金融技術的升級。
1、成本低。互聯網金融模式下,資金供求雙方可以通過網路平台自行完成信息甄別、匹配、定價和交易,無傳統中介、無交易成本、無壟斷利潤。一方面,金融機構可以避免開設營業網點的資金投入和運營成本;另一方面,消費者可以在開放透明的平台上快速找到適合自己的金融產品,削弱了信息不對稱程度,更省時省力。
2、效率高。互聯網金融業務主要由計算機處理,操作流程完全標准化,客戶不需要排隊等候,業務處理速度更快,用戶體驗更好。如**小貸依託電商積累的信用資料庫,經過數據挖掘和分析,引入風險分析和資信調查模型,商戶從申請貸款到發放只需要幾秒鍾,日均可以完成貸款1萬筆,成為真正的「信貸工廠」。
3、覆蓋廣。互聯網金融模式下,客戶能夠突破時間和地域的約束,在互聯網上尋找需要的金融資源,金融服務更直接,客戶基礎更廣泛。此外,互聯網金融的客戶以小微企業為主,覆蓋了部分傳統金融業的金融服務盲區,有利於提升資源配置效率,促進實體經濟發展。
4、發展快。依託於大數據和電子商務的發展,互聯網金融得到了快速增長。以余*寶為例,余*寶上線18天,累計用戶數達到250多萬,累計轉入資金達到66億元。據報道,余*寶規模500億元,成為規模最大的公募基金。
5、管理弱。一是風控弱。互聯網金融還沒有接入人民銀行徵信系統,也不存在信用信息共享機制,不具備類似銀行的風控、合規和清收機制,容易發生各類風險問題,已有眾貸網、網贏天下等P2P網貸平台宣布破產或停止服務。二是監管弱。互聯網金融在我國處於起步階段,還沒有監管和法律約束,缺乏准入門檻和行業規范,整個行業面臨諸多政策和法律風險。
6、風險大。一是信用風險大。目前我國信用體系尚不完善,互聯網金融的相關法律還有待配套,互聯網金融違約成本較低,容易誘發惡意騙貸、捲款跑路等風險問題。特別是P2P網貸平台由於准入門檻低和缺乏監管,成為不法分子從事非法集資和詐騙等犯罪活動的溫床。去年以來,淘金貸、優易網、**卓越等P2P網貸平台先後曝出「跑路」事件。二是網路安全風險大。我國互聯網安全問題突出,網路金融犯罪問題不容忽視。一旦遭遇黑客攻擊,互聯網金融的正常運作會受到影響,危及消費者的資金安全和個人信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