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網路安全法則
《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是為保障網路安全,維護網路空間主權和國家安全、社會公共利益,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促進經濟社會信息化健康發展而制定。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於2016年11月7日發布,自2017年6月1日起施行。《網路安全法》的亮點很多,從實際工作需求看,以下亮點值得關註:
一、提出了個人信息保護的基本原則和要求,相當於一部小型的「個人信息保護法」,使後續的相關細則、標准有了上位法;
二、對網路產品和服務提供者提出了要求,針對的是當前一些企業任性停止服務或依靠壟斷優勢要挾用戶、隨意收集用戶信息等問題;
三、在反恐法確立的電信用戶實名制基礎上,規定了信息發布、即時通訊等服務的實名制要求,但這個實名是指「前台匿名、後台實名」,不影響用戶隱私;
四、規范了重要網路安全信息的發布服務,現在很多企業或機構都在發布漏洞、安全事件等信息,有一些不實信息造成了很大范圍的不良影響,國家將制定這方面的規定;
五、明確了網路運營者的執法協助義務,這是國際慣例,但我們以前多依靠「紅頭文件」,這一局面將改變;
六、從法的層面規定了對網上非法信息的清理,使國家的互聯網管理系統有了明確的法律依據;
七、確立了國家關鍵信息基礎設施保護制度,特別是規定了運營者的強制性義務,並為主管部門開展監管作了授權;
八、建立了網路安全監測預警、信息通報和應急處置工作體系,有利於解決目前存在的多個部門各自發布預警通報、應急預案體系不完整不協調等問題;
九、建立了通信管制制度,以支持重大突發事件的處置,但同時也將通信管制的許可權嚴格限制在了國務院;
十、進一步理順了網路安全工作體制,規定國家網信部門負責統籌協調網路安全工作和相關監督管理工作。
希望可以幫到您,謝謝!
❷ 違反《網路安全法》,14款App涉嫌超范圍採集個人隱私信息被通報
國家計算機病毒應急處理中心近期通過互聯網監測發現14款移動應用存在隱私不合規行為,違反《網路安全法》相關規定,涉嫌超范圍採集個人隱私信息。
這14款App分別是:
這些被通報的App,存在的問題如下:
1、App中無隱私政策;
2、未向用戶明示申請的全部隱私許可權;
3、App在徵得用戶同意前就開始收集個人信息;
4、未提供有效的更正、刪除個人信息及注銷用戶賬號功能,或注銷用戶賬號設置不合理條件;
5、未建立並公布個人信息安全投訴、舉報渠道,或超過承諾處理回復時限。
《網路安全法》第四十一條:
網路運營者收集、使用個人信息,應當遵循合法、正當、必要的原則,公開收集、使用規則,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圍,並經被收集者同意。
網路運營者不得收集與其提供的服務無關的個人信息,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和雙方的約定收集、使用個人信息,並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和與用戶的約定,處理其保存的個人信息。
網警提示:及時卸載此類軟體!
廣大手機用戶不要下載這些違法有害移動應用,避免手機操作系統受到不必要的安全威脅。
在日常使用時,謹慎向各類App進行不必要的授權,從源頭避免個人信息泄露。
❸ 《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對網路運營者有什麼影響
《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對正規的網路運營者是沒有什麼影響的;影響的就是那些利用網路無形和善變的特點,進行非法活動甚至詐騙、斂財的不良網路運營者。
網路運營者本身就具有雙重性,一面是網路運營者、另一面是網路受益者,而《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的實施,就是保護正規的網路運營者和網路受益者的(比如私人信息的保障、黑客攻擊等等),打擊不良網路運營者,營造均有公正、公開、公平、依法、遵紀的網路世界的。
❹ 人大剛剛通過的《網路安全法》都有哪些看點
網路安全法有六大看點:
第一,網路安全法明確了網路空間主權的原則。
第二,明確了網路產品和服務提供者的安全義務。
第三,明確了網路運營者的安全義務。
第四,進一步完善了個人信息保護規則。
第五,建立了關鍵信息基礎設施安全保護制度。伍桐桐
第六,確立了關鍵信息基礎設施重要數據跨境傳輸的規則
❺ 當前互聯網存在的主要安全問題有哪些
常見的網路安全有以下幾種:
1、黑客這是指Intemet上一批熟悉網路技術的人,經常利用網路上現存的一些漏洞,設法進入他人的計算機系統。有些人只是為了好奇,而有些人是存在不良動機侵入他人系統,他們偷窺機密信息,或將其計算機系統破壞,這部分人就被稱為「黑客」。進入21世紀以來,盡管人們在計算機技術上做出了種種努力,但這種攻擊卻是愈演愈烈。從單一地利用計算備慎機病毒搞破壞和用黑客手段進行入侵攻擊轉變為使用惡意代碼與黑客攻擊手段結合的方式,使得這種攻擊具有傳播速度驚人、受害面驚人和穿透深度廣的特點,往往一次攻擊就會給受害者帶來嚴重的破壞和損失。
2、信息泄漏、信息污染、信息不易受控。例如,資源未授權侵用、未授權信息流出現、系統拒絕信息流和系統否認等,這些都是信息安全的技術難點。在網路環境中,一些組織或個人出於某種特殊目的,進行信息泄密、信息破壞、信息侵權和意識形態的信息滲透,甚至通過網路進行政治顛覆等活動,使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和各類主體的合法權益受到威脅。
3、網路運用的趨勢是全社會廣泛參與,隨之而來的是控制權分散的管理問題。由於人們利益、目標、價值的分歧,使信息資源的保護和管理出現脫節和真空,從而使信息安全問題變得廣泛而復雜。
4、隨著社會重要基礎設施的高度信息化,社會的「命脈」和核心控制系統有可能面臨惡意攻擊而導致損壞和癱瘓,包括國防通信設施、動力控制網、金融系統和政府網站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辯物全法》
第一條 為了保障網路安全,維護網路空間主權和國家安全、社會公仿灶敬共利益,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促進經濟社會信息化健康發展,制定本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