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電子產品三包法退貨規定
法律分析:1、「7日」規定:產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內,發生性能故障,消費者可以選擇退貨、換貨或修理。 2.「15日」規定:產品自售出之日起5日內,發生性能故障,消費者可以選擇換貨或修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第五條:國家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
國家採取措施,保障消費者依法行使權利,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國家倡導文明、健康、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的消費方式,反對浪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