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如何引導社會輿論加強政法宣傳工作
(一)建立新聞發布會制度
政法機關應健全和落實新聞發言人制度,規范新聞發布的內容、時間、地點、程序和渠道,為新聞記者深入、真實的采訪創造便利條件,提供新聞稿件和素材。通過建立新聞發布會制度,加強和改進對重大涉法性事件、群體性事件、突發事件的主動宣傳輿論引導,從而牢牢掌握主動權,積極引導社會輿論的動向。政法機關新聞發布的主要內容包括:政法機關的重大方針、政策和重要工作部署;查辦的重大犯罪案件有關情況;重要改革舉措和創新工作機制;先進典型;與政法機關有關的重大突發性事件;政法機關舉辦的重大活動;對有關報道及輿情的回應等。建立和完善新聞發布會制度,有利於保障公民的知情權,有利於減少流言和謠言傳播及其負面影響,避免出現不利的輿論導向。及時的信息發布和有效的媒體管理,也有利於調動各方面的積極性,在危機處理中爭取到廣泛的理解、合作與支持。
(二)提高應對網路輿情危機的能力
在新時期,政法機關如何應對網路輿情危機,及時掌握社會輿情動態,不斷增強引導輿論的本領,牢牢把握政法輿論工作的主動權。具體策略有:(1)強化政法機關自身建設,從根源上降低網路輿情危機發生的可能性。這是根本。網路時代帶給政法機關的,是無孔不入的監督,只有嚴格執法,讓群眾滿意,才不會產生輿情危機。(2)增強政法機關工作人員的輿情意識,樹立正確的輿情觀念。長期以來,在部分政法機關工作人員的觀念中存在一個誤區,認為與媒體打交道是宣傳部門的事,與己無關。對一些突發事件反應遲緩、被動應付、危機公關意識缺位。由此,往往造成惡性循環,引起更為嚴重的後果。要有正確的輿情觀念,包括堵不如疏,蓋不如開,被動不如主動,事後救火不如事前防火。對於輿情危機事件,要更新觀念,爭分奪秒搶發突發事件新聞稿。先上網,後見報。先簡報,後詳報。佔領網上發言主動權和主導權。(3)高度重視互聯網等傳媒對社會穩定的影響,建立健全網路輿情危機評估分析、預警報告機制,切實加強網上輿情的控制。敏銳發現和整理有關的輿情信息,正確甄別篩選。保證輿情的客觀性,開展動態跟蹤,科學分析研,盡可能全面客觀地揭示輿情的狀況和走向,形成定期分析制度。定期對輿情動態做出階段性的分析評估,對形勢進行適當的研判。(4)網路評論員隊伍的組建與輿論引導。網上凡是政法系統的負面信息,網民幾乎千篇一律「吐口水」,但是很多時候事實真相並非如此。在這種情況下,網評員的介入就顯得非常必要。網評員通過法言法語、客觀評述和勸解,化解網上極端信息,對於平息網路輿情危機是極為重要的。組建網評員隊伍並有組織地對網路輿情進行引導已經成為一種現實需要。
(三)通過政法宣傳工作樹立司法權威、增強政法工作的透明度
推進司法體制改革,保障在全社會實現公平和正義,是黨的十六大提出的一項戰略任務。司法體制改革的重點是加強監督。監督的重要渠道之一就是要把司法工作置於人民群眾的直接監督之下,增強透明度,以司法公信贏得司法權威。這些工作都需要加強宣傳,通過宣傳讓社會各界了解中央推進司法體制改革、從制度上解決當前司法活動中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的堅定決心;通過宣傳讓人民群眾更多地了解政法機關轉變工作作風,促進公正執法所付出的艱苦努力;通過宣傳努力樹立政法機關和政法幹警的良好形象,營造良好執法環境;通過宣傳將政法工作和各項執法活動置於人民群眾的監督之下,以公開促公正。
(四)建設一支高素質的政法隊伍
要良好的引導社會輿論,需要通過政法宣傳工作營造積極向上的良好氛圍,進一步規范幹警的言行,鼓舞隊伍的士氣。政法隊伍是維護社會穩定和社會公平正義的重要力量,必須始終抓住隊伍建設這個根本,努力把政法隊伍建設成一支政治堅定、業務精通、作風優良、執法公正的隊伍,要緊密結合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活動和深化執法規范化建設的宣傳,進一步統一廣大幹警思想認識,促進執法公正。同時要加大對政法幹警的培訓教育力度,提高幹警的各項素質,建設一支學習型的政法隊伍,滿足時代的新要求。還要加大對政法宣傳工作的投入,把宣傳經費列入年度預算,確保專款專用,保障基本的宣傳陣地和必備的宣傳裝備。
⑵ 網路輿情應該怎樣解決
1.快速響應並嚴格控制情況的影響。一旦發現針對大華法院的負面輿情,將立即向法院部門領導匯報,領導小組將召集成員研究對策,並立即利用網民的工作方式,努力解決矛盾使他們不會傳播。網路媒體報告,網路媒體報道轉載的重大事件或問題,由虛假信息和不良信息引起的誤導性意見,以及相關的負面報道和跟帖行動均受到更高級別的請願,可在報告中找到或者在帖子後立即向主管報告。
2.真誠溝通,提高信譽。在處理網路輿情事件時,必須糾正我們的工作態度,通過多種渠道和方法全面了解事件的真相,不要推卸責任,勇於承擔責任;作為回應,我們不僅應該站在如何消除對法院形象的影響,為了在當事方或受害者的立場上表達同情和,應及時向公眾通報事情真相或受害者,並進行真誠,公開,及時的溝通,以免進一步加劇矛盾,贏得公眾的理解和信任。
3.使用媒體增加響應空間。根據重大輿情事件的發展趨勢和方向,我們將最大限度地發揮媒體的支持,利用報刊,電視台等媒體的信譽和權威,及時轉移目標,釋放最及時和權威的信息,並控制互聯網輿論的方向,噪音被壓低了,網路輿情信息的注意力逐漸變冷。
4.加強宣傳,依靠信息研究的力量,提升法院的良好形象。研究人員有目的,計劃,上演網路宣傳主題,撰寫新聞稿件,大力宣傳網路開展和執行新經驗和新成果,以積極的聲音唱響主旋律,讓更多的網友了解法庭院,客人以及法庭審判的積極影響。
⑶ 如何做到最小風險應對網路輿情問題
一、是做好機構預備,責任到人。2010年9月3日,最高人民檢察院第制定的《檢察官職業行為基本規范》第二十三條明確要求:「重視輿情應對引導,把握正確輿論導向,遵守輿情處置要求,避免和防止惡意炒作。」要成立網路輿情危機應對工作領導小組,加強對日常和突發事件的監測、請示和溝通協調,並及時分析應對。研究制定運用網路等新媒體聯系服務群眾工作的考核評價體系,對在重大輿情中因工作失職、決策失誤等問題釀成群體性事件,或者判斷失誤、處置失當造成矛盾激化、事態擴大的,或者遲報瞞報壓報信息貽誤最佳處置時機,造成工作被動的,嚴肅追究責任。
二、是做好制度預備,完善流程首先,正確認識和處理好互聯網和現實生活、事前與事後,以及本單位與相關部門的關系。嘗試建立對外、對內、對上、對下的輿情處置聯動,形成輿情共同應對機制,有助於發揮各自優勢,在最短時間內,化解負面輿情。切實全面抓好涉檢輿情應急管理工作,建立黨組統一領導、宣傳部門綜合協調、職能部門有力配合的工作格局,在輿情發生後及時和加強和改進工作,依照法定程序處置和解決實體問題,及時鏟除輿情引爆「炸點」,為輿論引導工作奠定堅實基礎。
三、是做好措施預備,措施得當。建立輿情預警機制。
1、注重源頭治理,建立風險評估機制,深入研究新媒體的特點和定位,加強對檢察工作的輿情風險評估,准確分析研判可能引發輿情危機的敏感領域,及時制定輿情引導預案,盡最大可能將輿情苗頭處理在初期;事先針對各種類型的危機事件,制定詳盡的判斷標准和預警方案,制定處置網路輿情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一旦危機出現便有章可循。建立輿情引導機制。
2、把握輿情發酵的三個階段。斯蒂文芬克的四階段生命周期模式,可以將重大突發公共事件的生命周期分為四個階段,不同階段進行應對也會有不同的作用。一是潛伏期。檢察機關介入能防範爆發,或將風險降到最低。二是爆發期。司法介入能迅速引起社會廣泛關注。三是持續期。輿情分為兩派,猶如雙刃劍,輿論導向正確有利於化解危機。處置不當,會為輿情助燃。跟蹤報道事態的最新進展,重在心理安撫和情感撫慰。四是痊癒期。局面的好轉。此時啟動反思機制,對整個案件情況及應對方式作全方位的調查和反思,可以為今後的事件處理提供寶貴的經驗。
3、延伸應對。對檢察機關的輿情如果是一場危機的話,我們必須充分把握契機,轉危為機。
一是依法辦案。檢察機關的業務建設是加強隊伍建設的著力點。堅持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准繩,嚴把證據關和法律關,客觀全面地收集和審查證據,正確適用法律,確保實現公平正義推進以審判為中心的訴訟制度改革,確保偵查、審查起訴的案件事實證據經得起法律的檢驗。全面貫徹證據裁判規則,嚴格依法收集、固定、保存、審查、運用證據,完善證人、鑒定人出庭制度,保證庭審在查明事實、認定證據、保護訴權、公正裁判中發揮決定性作用。
二是規范源頭行為。「遲到的正義會使正義大打折扣」,冤假錯案重在防範。對此,陳衛東建議,嚴格防止刑訊逼供等違法偵查行為的發生。牢固樹立法治意識,嚴格依法履職、杜絕違法違紀、司法不公正不規范等突出問題,不辦關系案、人情案,確保案件實體和程序正義。樹立政法幹警核心價值觀,嚴格遵守八小時外行為禁令,自覺規范八小時外行為,從源頭上杜絕輿情事件。
三是深化司法公開。按照我國現行法律,審判一般是不公開的,但對程序性事項法律並不禁止。檢察機關要牢固樹立執法公開公平公正的理念,堅持執法公開,要全面、真實、充分、及時的將執法依據、執法程序、執法結果向社會公布,接受公眾監督。積極搶佔新媒體陣地,加強門戶網站、兩微一端等媒體建設,依託新媒體及時向群眾宣傳重大活動、隊伍和業務工作的重要成果,專門設立與公眾互動空間,讓網民發表對政法工作的意見和建議,讓檢察機關工作人員為網民解疑釋惑,加強正面輿論的引導,傳遞工作正能量,提升檢察機關的社會形象,對全員開展輿情風險引導的培訓。如何做到最小風險應對網路輿情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