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公安部信陽公安局
一、領導成員姓名、分工
- 李長根:市政府副市長、市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負責市公安局全面工作,分管武警。
- 張根太:市公安局黨委副書記、常務副局長,協助李長根同志抓全面工作,分管警令部、110接警、警衛、消防工作;聯系紀檢工作。
- 陳宗海:市公安局黨委委員、副局長,分管裝備財務、科技、機關後勤服務中心工作。
- 張景:市公安局黨委委員、副局長,分管法制、禁毒、信息通信工作。
- 姚丙育:市公安局黨委委員、副局長,分管刑事犯罪偵查工作。
- 舒醒:市公安局黨委委員、副局長,分管交警、高速公路交警工作。
- 張敏:市公安局黨委委員、副局長,分管出入境管理、信息網路安全監察工作。
- 何祥松:市公安局黨委委員、副局長,分管治安、巡特警、城管警察支隊、保安服務總公司工作。
- 趙代江:市公安局黨委委員、紀委書記、政治部主任,分管紀檢、監察、政治部、警務督察、審計、警察培訓工作。
- 詹遂俊:市公安局黨委委員、副處級偵察員,分管國內安全保衛、控告申訴工作。
- 張傳明:市公安局黨委委員、副處級偵察員,分管監管、局直五所工作。
- 高昌峰:市公安局黨委委員、副局長、師河分局局長,主持師河公安分局全面工作。
- 劉世群:市公安局黨委委員、副局長、平橋分局局長,主持平橋公安分局全面工作。
- 王曉峰:市公安局黨委委員、局長助理,分管經濟犯罪偵查工作,協助姚丙育同志分管刑偵工作。
二、簡介、職能
信陽市公安局是信陽市人民政府的職能部門,接受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廳的雙重領導,具備犯罪偵查、治安管理等多項職能。內設政工、紀檢、刑事犯罪偵察、經濟犯罪偵察、治安管理、消防管理、交通管理等機構,是全市社會治安管理的主管機關。
三、主要職責
- 指導、監督、檢查全市公安工作,掌握影響穩定、危害全市安全和社會治安的情況,分析形勢,制定對策。
- 組織領導全市公安政治工作、紀檢、監察工作和警務督察工作,負責全市公安民警隊伍的管理、教育和培訓工作。
- 指導、檢查、監督全市公安機關的執法活動,負責勞動教養的審批工作,指導和直接參與行政復議應訴工作。
- 防範和打擊各種犯罪活動,組織、指揮和偵破、處置全市重大案件、重大事件、重大治安災害事故。
- 組織、指導全市各級公安機關依法查處危害社會治安秩序行為,依法管理戶口、居民身份證、槍支彈葯、危險物品和特種行業等工作。
- 組織指導全市公安機關維護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以及機動車輛、駕駛員管理工作。
- 偵查、控制、防範、處置危害國內政治穩定和國家安全的活動、案件與事件。
- 組織、指導全市看守所、治安拘留所、戒毒所的監管工作和收容教育管理工作。
- 負責全市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和重點建設工程、大型經貿活動、大型文化娛樂活動的治安保衛工作,以及群眾性治安保衛組織的治安防範工作。
- 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負責全市公共信息網路的安全監察工作。
- 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組織指導出入境、國外人員和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及台灣地區人員在境內居留、旅行的有關管理工作。
- 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組織實施對黨和國家領導人以及重要外賓的安全警衛工作。
- 組織實施全市公安科學技術工作,負責公安信息技術、刑事技術和行動技術建設。
- 為全市公安機關提供裝備、被裝配備和經費等警務保障服務。
- 領導全市的消防部隊工作。
- 承辦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廳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