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我國消防工作的主要方針是什麼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二條:「消防工作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
「預防為主,防消結合」就是把同火災作斗爭的兩個基本手段 —— 預防火災和撲救火災結合起來,在消防工作中,要把火災預防放在首位。
積極貫徹落實各項防火措施,力求防止火災的發生,無數事實證明,只要人們具有較強的消防安全意識,自覺遵守,執行消防法律、法規以及國家消防技術標准,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大多數火災是可以預防的。
在現實生活中各種火災時有發生,因此,我們必須切實做好撲救火災的各項准備工作,一旦發生火災,能夠及時發現,有效撲救,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1)消防站網路安全工作機制擴展閱讀:
消防工作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主要目標
(一)指導思想。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認真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等法律法規,堅持政府統一領導、部門依法監管、單位全面負責、公民積極參與,加強和創新消防安全管理,落實責任,強化預防,整治隱患,夯實基礎,進一步提升火災防控和滅火應急救援能力,不斷提高公共消防安全水平,有效預防火災和減少火災危害,為經濟社會發展、人民安居樂業創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環境。
(二)基本原則。堅持政府主導,不斷完善社會化消防工作格局;堅持改革創新,努力完善消防安全管理體制機制;堅持綜合治理,著力夯實城鄉消防安全基礎;堅持科技支撐,大力提升防火和滅火應急救援能力;堅持以人為本,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三)主要目標。到2015年,消防工作與經濟社會發展基本適應,消防法律法規進一步健全,社會化消防工作格局基本形成,公共消防設施和消防裝備建設基本達標,覆蓋城鄉的滅火應急救援力量體系逐步完善,公民消防安全素質普遍增強,全社會抗禦火災能力明顯提升,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傷火災事故得到有效遏制。
2. 消防工作的原則是指什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
第二條消防工作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按照政府統一領導、部門依法監管、單位全面負責、公民積極參與的原則,實行消防安全責任制,建立健全社會化的消防工作網路。
第三條國務院領導全國的消防工作。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消防工作。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將消防工作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保障消防工作與經濟社會發展相適應。
(2)消防站網路安全工作機制擴展閱讀
第二章火災預防
第八條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將包括消防安全布局、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車通道、消防裝備等內容的消防規劃納入城鄉規劃,並負責組織實施。
城鄉消防安全布局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應當調整、完善;公共消防設施、消防裝備不足或者不適應實際需要的,應當增建、改建、配置或者進行技術改造。
第九條建設工程的消防設計、施工必須符合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准。建設、設計、施工、工程監理等單位依法對建設工程的消防設計、施工質量負責。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
3. 如何加強消防安全意識
消防工作是「隱患險於明火」,應當切實實現防患於未然。消防宣傳教育、培訓是消防工作的重要基礎工作,搞好消防宣傳教育、培訓,對於提高公民的消防法制觀念和消防安全意識、消防安全素質,增強全社會抗禦火災的能力具有重要意義。分析近年來導致發生火災的原因,違反安全操作規程和違章用火、用電、用氣引起的火災由改革開放初期的不足20%上升到目前的50%以上;從火災傷亡情況看,有很多人是因不懂火災自救逃生常識而喪生或盲目逃生致殘。
這些問題,反映了加強對公民的消防宣傳教育、培訓的重要性、迫切性。為此,新《消防法》在總則中,強化了這個環節的具體責任,主要規定了以下內容:一是明確各級人民政府應當組織開展經常性的消防宣傳教育,提高公民的消防安全意識。這一規定明確了政府的總任務。
二是明確規定機關、團體、企業、事業等單位,應當加強對本單位人員的消防宣傳教育。這是從微觀的消防責任主體方面的規定,從而將消防安全的宣傳教育在基層單位做扎實。三是明確規定公安機關及其消防機構應當加強消防法律、法規的宣傳,並督促、指導、協助有關單位做好消防宣傳教育工作。
這是對消防主管機關的職責要求,是新《消防法》增加的內容。公安機關及其消防機構具體負責消防安全監督管理工作,一方面,他們最了解消防安全知識和技能;另一方面,他們最了解存在的消防安全隱患;此外,他們也有足夠的手段和權威行使監督、指導的法定職責。四是明確規定教育、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主管部門和學校、有關職業培訓機構應當將消防知識納入教育、教學、培訓的內容。
這是針對教育培訓機構規定的職責,以便充分發揮教育培訓專業化和主渠道的優勢。五是明確規定新聞、廣播、電視等有關單位應當有針對性地面向社會進行消防宣傳教育。這是針對大眾媒體的宣傳優勢,發揮其有聲有色的消防安全教育的宣傳功能。六是明確規定工會、共產主義青年團、婦女聯合會等團體應當結合各自工作對象的特點,組織開展消防宣傳教育。
4. 微型消防站管理制度及職責是怎麼樣的
微型消防站管理制度及職責是如下的:
為積極引導和規范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簡稱「重點單位」)志願消防隊伍建設,推動落實單位主體責任,著力提高重點單位自查自糾、自防自救的能力,建設「有人員、有器材、有戰鬥力」的重點單位微型消防站,實現有效處置初起火災的目標,特製定本標准。
一、建設原則
除按照消防法規須建立專職消防隊的重點單位外,其他設有消防控制室的重點單位,以救早、滅小和「3分鍾到場」撲救初起火災為目標,依託單位志願消防隊伍,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建立重點單位微型消防站,積極開展防火巡查和初起火災撲救等火災防控工作。合用消防控制室的重點單位,可聯合建立微型消防站。
二、人員配備
1、微型消防站人員配備不少於6人。
2、微型消防站應設站長、副站長、消防員、控制室值班員等崗位,配有消防車輛的微型消防站應設駕駛員崗位。
3、站長應由單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兼任,消防員負責防火巡查和初起火災撲救工作。
4、微型消防站人員應當接受崗前培訓;培訓內容包括撲救初起火災業務技能、防火巡查基本知識等。
三、站房器材
1、微型消防站應設置人員值守、器材存放等用房,可與消防控制室合用;有條件的,可單獨設置。
2、微型消防站應根據撲救初起火災需要,配備一定數量的滅火器、水槍、水帶等滅火器材;配置外線電話、手持對講機等通信器材;有條件的站點可選配消防頭盔、滅火防護服、防護靴、破拆工具等器材。
3、微型消防站應在建築物內部和避難層設置消防器材存放點,可根據需要在建築之間分區域設置消防器材存放點。
4、有條件的微型消防站可根據實際選配消防車輛。
四、崗位職責
1、站長負責微型消防站日常管理,組織制定各項管理制度和滅火應急預案,開展防火巡查、消防宣傳教育和滅火訓練;指揮初起火災撲救和人員疏散。
2、消防員負責撲救初起火災;熟悉建築消防設施情況和滅火應急預案,熟練掌握器材性能和操作使用方法,並落實器材維護保養;參加日常防火巡查和消防宣傳教育。
3、控制室值班員應熟悉滅火應急處置程序,熟練掌握自動消防設施操作方法,接到火情信息後啟動預案。
五、值守聯動
1、微型消防站應建立值守制度,確保值守人員24小時在崗在位,做好應急准備。
2、接到火警信息後,控制室值班員應迅速核實火情,啟動滅火處置程序。消防員應按照「3分鍾到場」要求趕赴現場處置。
3、微型消防站應納入當地滅火救援聯勤聯動體系,參與周邊區域滅火處置工作。
六、管理訓練
1、重點單位是微型消防站的建設管理主體,重點單位微型消防站建成後,應向轄區公安消防部門備案。
2、微型消防站應制定並落實崗位培訓、隊伍管理、防火巡查、值守聯動、考核評價等管理制度。
3、微型消防站應組織開展日常業務訓練,不斷提高撲救初起火災的能力。訓練內容包括體能訓練、滅火器材和個人防護器材的使用等。
5. 如何做好社區消防安全工作
一、目前社區消防管理的現狀及存在問題
1、老城區棚戶簡屋多,木結構房屋多,火災隱患嚴重,監督難度大。城市未改造部分的老城區建築仍以磚木結構為主,建築物基本已經超期使用,居民多數幾代同堂,家庭成員多,住房十分擁擠,樓道堆放雜物多,用火用電極不規范,超負荷用電、線路老化現象嚴重,一些家庭液化氣罐、煤球爐和木材等廢舊可燃物堆放混亂。對此類隱患僅靠消防或政府其他單個部門的督促,已無法得到根本整改。而且這些區域一般無消防車道、消防用水,一旦發生火災極易造成火燒連營,後患無窮。
2、一些企業和「四小單位」消防管理得不到落實。受市場經濟的影響,一些原有坐落社區在市、區屬企業經濟滑波,消防投入少,消防工作長期處於無人管理的癱瘓或半癱瘓狀態。近年來,隨著社區的不斷建設,大量私營、個體工商戶、外來人員進入社區,從事簡單的生產經營活動,在給人們生活帶來極大方便的同時,也帶來了包括消防在內的一系列社會問題,這些人口中多是老鄉群居,有的拖家帶口,不少人租住在棚戶簡屋或民房、工棚內,消防隱患突出,而且人員素質低,消防意識缺乏,引發火災的概率大。以小工廠、小商店、小作坊、小型公共娛樂場所為主的「四小單位」在社區內的不斷增加,也給消防監督工作帶來了新的課題。3、未經消防審核驗收擅自投入使用,埋下隱患。近年來,城市建設速度明確提高,舊城改造力度不斷加大,多數工程經過了消防設計審核和驗收程序,但社區內部未經消防審核擅自施工、變更使用功能、變更消防設施,未經消防驗收的現象仍然十分突出,致使社區留下新的隱患,一些社區無消防用水,或雖有消防設施,但長期無人管理,有的施工與使用管理單位缺乏必要的交接,致使消防設施形同虛設。佔用消防通道、佔用防火間距,使用可燃、易燃材料裝修的現象還比較普遍。
4、非法貯存、銷售危險物品現象突出。社區內一些商業用房、維修部無證使用、銷售油漆、液化氣等易燃易爆化學危險物品,人員多數未經消防培訓,消防知識缺乏。有的門面房內既有商品貨物、又有人員食宿、又是危險物品倉庫,一旦發生火災事故,極易造成人員傷亡,而且容易殃及四鄰。
5、一些小作坊存在「三合一」現象普遍。有的地方加工、生產、燒煮、住宿於一體,安全出口、場所設置等普遍達不到規范要求。
6、小型公共娛樂場所、集貿市場未經開業前檢查合格擅自開業。雖然近幾年國家採取了一系列專項整治活動,但社區內的此類場所的合格率仍然不高。社區消防工作現狀決定了社區火災的發生率,從發生火災的情況來看,社區火災主要集中在居民家庭及一些「四小單位」,火災原因主要集中在電氣、用火不慎及以化學危險物品管理不當等方面。其火災損失及影響雖然不能與其他企事業單位同日而語,但直接影響到家庭成員或業主的工作、學習和生活,而且社區火災殃及四鄰的現象普遍,常常引發民事糾紛,帶來一系列社會問題,繼而影響到社會的穩定。此外,社區成員遍布社會各單位,延伸到社會的各個角落,因此抓好社區消防工作,提高社區消防安全環境,不僅能保證社區防範能力的提高,而且對建立全社會的消防安全防範體系,有著不可替代的作用。
二、改善社區消防安全環境的應對措施
健全組織網路,明確各自職責。社區消防工作在社區建設乃至城市建設中,有著舉足輕重的作用。公安消防及社區公安派出所應積極主動與有關職能部門協調,按照「政府統一領導、消防部門監督、社區統一管理、消防安全自治」的工作思路,立足高起點、高標准、高質量地抓好社區消防建設。
一是要健全組織。成立相應的社區消防(防火)安全委員會或建立社區代表消防安全會議。城市街道辦事處、社區居委會要明確一名領導擔任正副主任,公安派出所、社區有關單位的負責人任成員。
二是要進一步明確職責。街道辦事處應將社區消防建設工作納入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主要內容,制定社區消防工作計劃,定期召開社區消防工作會議,指導社區居委會開展社區消防管理工作,與駐區單位簽定消防安全責任狀等。社區居民委員會應制定防火公約,依託治安巡邏隊成立社區消防巡查隊,定期對社區內的單位和居民住宅樓及消防通道開展防火檢查,對轄區老、弱、病殘和孤寡老人提供消防安全服務等。民政、城建、文化、教育、衛生等部門,根據社區消防建設的內容和要求,要負有建設、指導、協調和服務的職責。公安派出所實行社區民警包片負責制,督促轄區單位、物業管理部門、居民委員會履行消防職責、開展防火檢查,切實發揮公安派出所的監督作用。公安消防機構應加強社區消防業務指導,出主意、想辦法,督促檢查社區公共消防設施建設,對社區內的單位實行抽樣檢查,消除火災隱患,駐地公安消防中隊對轄區內的單位、居民住宅區應做到底數清、情況明,制定相應的滅火疏散預案。
2.開展消防宣傳,增強安全意識。消防工作是全社會的共同責任,應加強消防宣傳工作,讓消防知識進入社區,使社區的居民掌握防火基本知識、滅火基本技能和火場逃生基本方法。消防宣傳的形式不能僅僅依靠以往的掛些標語、橫幅等,應緊跟時代步伐,採取群眾樂於接受的方式,廣為宣傳。
一是在社區合適的位置,如小區健身場、菜場、小區門衛等處設置固定的色彩鮮艷的消防宣傳欄,通過形象生動的圖片、火災案例、幽默故事等形式進行集中宣傳,提醒居民日常生活中應注意的防火事項,傳授滅火和疏散逃生的各種技能,強化消防安全意識。
二是結合評選文明新風戶、文明單位,張貼消防安全提示卡,對社區內的單位和居民宣傳消防知識,發動查找和消除隱患。
三是利用社區內的現有的電子廣告屏插播消防宣傳警語,提醒市民關心消防。
四是可以通過張貼消防公益廣告標牌進行宣傳常識。
五是針對不同的季節、不同群體的特點開展多種形式的宣傳教育活動,特別是對少年兒童、老弱病殘人員要加大消防常識的宣傳力度,依靠群眾自我宣傳、自我發動,增強居民消防安全意識。
六是要加強消防站的對外開放力度,經常組織中小學生和社區工作人員到消防站參觀學習。要積極開展創建「無火災社區活動」,適時宣傳推廣社區消防工作的新事物、新經驗,以使全社區形成一個良好的消防安全氛圍,使群眾自我保護意識和社會監督能力明顯增強。
3.夯實社區消防設施,改善社區消防環境。公共消防基礎設施是社區消防建設的重要物質基礎。新建小區或舊城改造,要按照國家消防技術規范要求進行規劃和建設,消防隊(站)、消防通道、消防給水、消防通信等公共消防設施必須與小區同步設計、同步建設。有條件的社區,建立電視監控報警系統,監控中心值班人員通過電視屏幕全面監視社區內街道及建築的外觀情況。要依託社區警務站安裝報警電話,配置消防器材箱,配置小型手推車式的滅火救援設備,手推車內放置水帶、水槍、滅火器、戰斗服等,在居民住宅樓配置滅火器,隨時接受居民群眾的求助。
4.共享人力資源,建立群防群治管理網路。社區消防工作是社區建設工作的一個重要方面,必須在當地政府的領導下,依靠社區整體力量,以人為本,抓好社區消防建設。
一要牢固樹立以快為主抓消防的觀念。把社區所在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居民住宅物業管理單位等納入群防體系中統籌考慮,建立規范合理的社區消防工作機制。
二要藉助社區人力,加強義務消防組織建設。強化機關、企業、事業單位消防保衛力量建設,建立專職或義務消防隊伍,開展火災預防、初期火災的撲救和聯防。
三要共創「安全文明社區」。安全文明社區是在新形勢下消防安全工作的有效載體,是標本兼治、重在治本的行之有效的重要措施,應當成為社區消防建設的重頭戲。要在黨委政府的領導下,深入開展安全文明社區活動,並把創建活動向城郊和鄉鎮的居民小區延伸。將消防工作納入「星級」文明家庭和文明單位評選的重要內容。
四要實行動態型消防管理,開展自查、巡查,消除火災隱患。居民住宅區的物業管理單位要開展經常性的防火檢查,保障社區內的消防車通道暢通,保障社區內的公共消防設施、器材以及消防安全標志完好有效。社區居委會要成立消防安全巡查組,定期對社區居民住宅樓的消防設施及公共消防設施進行檢查和維護,挨家挨戶對居民家用電器、用火用氣設備進行防火檢查,制止車輛停放佔用消防車通道和損壞消防設施的行為,社區民警要督促責任區單位、居民委員會、物業管理單位履行消防職責,組織開展經常性防火檢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五是要保證社區有一定的消防經費,目前政府已經把社區建設事業納入財政預算,消防部門要積極與有關部門溝通,把社區消防經費納入社區預算一並考慮,使社區消防工作有一定的資金保障和物質基礎。
經濟的發展,社會的進步,使人們對生活質量和改善居住環境的要求與日俱增。消防安全與人民群眾生產、生活密切相關,大量的事實證明創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環境是各項工作基礎,是社會穩定的基本保障。通過開展城市社區消防建設,既解決了因消防部門警力少,任務重,想抓又無精力抓的困境,又能夠讓社會全體人員積極參與到消防工作中去,既保證了社區有一個良好的消防安全環境,又提高了全民消防安全意識。真正做到消防安全人人參與,群防群治,使社區在維護城市消防安全中發揮第一道防線的作用。
6. 如何落實消防安全責任
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如下:
1、要配備齊全消防設施、器材,並保持完好有效;
2、落實巡查檢查制度,嚴禁商住不分、使用明火作業、存放易燃物品、電線亂拉亂接等危險行為;
3、要經常檢查建築物狀況,及時消除建築安全隱患;
4、嚴禁違章搭建、佔用防火間距,嚴禁堵塞消防通道或者損壞和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器材;
5、要定期組織開展員工培訓,舉辦應急逃生疏散演習,提高單位員工的「四個能力」,即,檢查消除火災隱患的能力,組織撲救初起火災的能力,組織人員疏散逃生的能力,消防宣傳教育培訓的能力。
消防員職責主要有消滅火災、搶救災害、消防安全設施稽查與消防安全知識宣傳等,同時也參與救護工作(道路救援、救護車救援)、為民服務、自來水公司安全水源查察、內部勤務等工作。國務院應急管理部門對全國的消防工作實施監督管理。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對本行政區域內的消防工作實施監督管理,並由本級人民政府消防救援機構負責實施。軍事設施的消防工作,由其主管單位監督管理,消防救援機構協助,礦井地下部分、核電廠、海上石油天然氣設施的消防工作,由其主管單位監督管理。消防員不僅具有強健身體,適用各種復雜、多變和危險的環境,而且要求消防員具有過硬的業務本領,精通消防業務理論和滅火技術、戰術,同時具備良好的心理素質,遇到危險時情緒穩定,不慌、不懼,保持良好的觀察、記憶、判斷和思維能力。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五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警的義務。任何單位和成年人都有參加有組織的滅火工作的義務。
7. 專職消防隊的安全管理制度
以下範本僅供參考:
焦作市農村鄉鎮消防隊管理辦法
第一條 為了加強農村鄉鎮消防隊的建設和管理,提高鄉鎮防禦和撲救火災的能力,預防和減少火災危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河南省消防條例》、《河南省社會消防組織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農村鄉鎮消防隊,是指由鄉鎮人民政府出資,依託鄉鎮治安巡防隊組成的兼職消防隊伍,或者由火災危險大、距離當地公安消防隊較遠的大型鄉鎮企業組成的消防隊,以及由政府和企業聯合建設的消防隊。
第三條 本辦法適用於焦作市行政區域內的農村鄉鎮消防隊的建設和管理。
第四條 農村鄉鎮消防工作由縣(市、區)、鄉鎮人民政府負責。鄉鎮人民政府應當根據本地經濟社會發展和消防工作需要,建立消防隊。
農村鄉鎮消防隊由鄉鎮人民政府或企業負責人領導,並接受縣(市、區)公安消防機構的調度指揮、業務指導和每年定期的技能培訓。
第五條 由政府出資建成的農村鄉鎮消防隊實行鄉鎮政府領導負責制,鄉鎮長為第一責任人,主管消防安全的副鄉鎮長為直接責任人。由企業出資建成的消防隊,企業負責人為第一責任人,主管消防安全的企業分管領導為直接責任人。農村鄉鎮消防隊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應明確一名分管副所長擔任該轄區農村鄉鎮消防隊的指導員。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應將農村鄉鎮消防隊的工作納入鄉鎮政府業務工作范圍,進行統一的部署和安排,並實行考核制度。
第六條 農村鄉鎮消防隊應設置固定營房,每個農村鄉鎮消防隊配備不少於5名隊員,至少配備1輛專用消防車,並參照建設部、國家發改委《城市消防站建設標准》要求配置消防裝備設施。
第七條 農村鄉鎮消防隊統一稱為「焦作市××縣(市、區)××鄉(鎮)消防隊」或「焦作市××(企業名稱)消防隊」,由各地按照統一的標准製作標牌,在適當位置懸掛。
第八條 農村鄉鎮消防隊的建立或撤銷,須由鄉鎮人民政府報縣(市、區)人民政府和市公安消防機構備案。
第九條 農村鄉鎮消防隊應當履行下列職責:
(一)宣傳消防安全知識;
(二)開展防火巡查、檢查,勸阻和制止違反消防安全的行為;
(三)參與制定事故處置和滅火預案,定期組織演練;
(四)參與火災撲救,協助保護火災現場;
(五)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應當履行的其它職責。
第十條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農村鄉鎮消防隊建設和管理工作的領導,根據各地實際,實行縣、鄉兩級財政分擔的方式,將農村鄉鎮消防隊必需的人員工資、裝備投入、設施維護、訓練經費、伙食補助等日常需求費用列入財政預算,並隨著經濟和社會發展逐年加大財政投入,保障農村鄉鎮消防隊各項業務工作的正常開展。
鄉鎮企業消防隊的經費由組建單位負責解決。
第十一條 農村鄉鎮消防隊不得隨意減少執勤力量,如有特殊情況需要減少時,應報請縣(市、區)人民政府同意,並報各縣(市、區)公安消防機構備案。
第十二條 農村鄉鎮消防隊隊員,屬於政府出資組建的,由其管理單位與其依法簽訂勞動合同,按照規定辦理各項社會保險和意外傷害保險;屬於企業出資組建的,由企業依法為其辦理用人手續;屬於聯合組建的,根據人員管理關系為其辦理相關手續。
執勤器材裝備和人員,因故失去執勤能力時,組建單位應及時採取措施,予以調整補充。
第十三條 農村鄉鎮消防隊堅持「從嚴治隊、嚴格訓練、嚴格要求」的方針,建立健全值班、檢查、考核、總結、獎懲等必要的制度。
第十四條 農村鄉鎮消防隊業務訓練和執勤備戰參照公安消防隊管理和執勤訓練規定,規范隊伍管理和執勤訓練。
第十五條 農村鄉鎮消防隊在防火巡查、檢查中發現火災隱患的,有權要求有關單位或個人及時改正;對不改正的,應當報告公安消防機構或當地公安派出所處理。公安消防機構或當地派出所接到報告核實後,應當及時通知有關單位或個人採取措施,限期消除隱患。
第十六條 農村鄉鎮消防隊接到火災報警或公安消防機構的出動指令後,必須立即攜帶器材裝備趕赴現場進行滅火救援,並服從公安消防機構的統一指揮。
第十七條 消防車在執行火災撲救或者其它災害事故的搶險救援時,在確保安全的情況下,可以不受行駛路線、行駛方向、行駛速度和信號的限制,其他車輛和行人應當讓行。
第十八條 農村鄉鎮消防隊參加責任區火災撲救或者其它災害事故的搶險救援,不得收取任何費用。參加責任區以外的火災撲救所損耗的燃料、滅火劑和器材裝備,經公安消防機構核定後由起火單位給予補償;起火單位無能力補償的,由起火單位所在地鄉鎮政府或者受益單位及其所屬地政府財政給予相應的補償。
第十九條 農村鄉鎮消防隊隊員,因執行滅火救援任務受傷、致殘或犧牲的,由所在地的鄉(鎮)政府報請縣(市、區)人民政府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解決醫療、工傷待遇和撫恤等問題。
第二十條 對在滅火救援工作中有突出貢獻或成績顯著的農村鄉鎮消防隊和個人,應當給予獎勵。
第二十一條 農村鄉鎮消防隊接到火災報警或者公安消防機構滅火救援調派指令不立即趕赴現場的,由公安消防機構給予通報批評,對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由其所在單位或者有權處理的機關依法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二條 本辦法實施中的具體問題由市公安消防機構負責解釋。
第二十三條 本辦法自2009年3月1日起施行。
附: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
(網址:http://www.china.com.cn/policy/txt/2008-10/29/content_16680891_3.htm)
(1998年4月29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通過 2008年10月28日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修訂)
目 錄
第一章 總 則
第二章 火災預防
第三章 消防組織
第四章 滅火救援
第五章 監督檢查
第六章 法律責任
第七章 附 則
(詳細內容略)
8.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依法履行哪些消防安全責任
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對政府部門的消防安全責任問題有哪些規定?這是群眾關心的問題。記者就此采訪了省消防總隊有關部門,他們對此作了深入解讀。
《消防法》規定,消防工作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按照政府統一領導、部門依法監管、單位全面負責、公民積極參與的原則,實行消防安全責任制,建立健全社會化的消防工作網路。
《消防法》還規定,國務院領導全國的消防工作,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消防工作。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將消防工作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保障消防工作與經濟社會發展相適應。
省消防總隊防火部部長王建剛介紹,落實政府有關部門的消防工作責任制,是建設責任政府的重要內容,也是政府履行好消防工作職責的最重要的保障措施。
政府部門的消防安全職責
依照法律法規和政府規定,各級公安、建設、工商、質檢等行政執法部門應當依法履行相應的消防安全監管職責。根據《消防法》第四條、第十條、第十一條、第十二條、第十三條、第十五條、第二十五條、第五十條規定,公安消防部門依法實施的消防監督管理執法行為主要包括: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備案和抽查,對單位遵守消防法律、法規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調查火災原因、統計火災損失,消防產品質量監督檢查等。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對違反有關消防安全的法律法規的單位和個人處以警告、罰款,責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者停產停業等行政處罰。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含城市規劃、城市建設、城市管理、房地產行政主管)的主要消防工作職責。《建築法》第六條規定:「各級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對建築活動實施統一監督管理。」國務院令第279號《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四十三條規定:「國家實行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管理制度。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對建設工程質量實施統一監督管理。」建設部《建設領域安全生產行政責任規定》第四條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履行行政管理職責,實施安全監督管理。」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在實施城市詳細規劃審批、建設項目選址審批、建設用地規劃許可、建設工程規劃許可、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建設工程許可施工、鄉鎮企業、鄉村公共設施、公益事業等建設開工審批、竣工驗收備案等涉及消防安全的行政管理事項時,應當依法對有關的消防安全內容進行監督管理。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的主要消防工作職責。根據《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1號)等行政法規,包括消防安全條件在內的安全生產條件是設立各類企業應當具備的條件之一,也是工商行政部門核發《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時應當審查的內容。根據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關於加強和改進企業年度檢驗工作的通知》,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對企業進行年度檢驗時,必須嚴格審查娛樂場所等涉及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及社會公共利益行業的企業前置許可證件,對不符合法律法規要求的,要依法責令變更經營范圍登記或注銷登記。因而,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審定、批准、頒發《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等有關證照並實施監督管理時,應當依法對有關的消防安全條件進行監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機關還應當依法對流通領域消防產品的質量實施監督管理。
產品質量監督部門的主要消防工作職責。質檢部門對消防產品質量的檢驗、監督檢查和假冒偽劣消防產品查處,對消防產品生產企業,對消防產品質量檢驗機構,對有關消防技術標準的制定和實施等工作,負有相應的監督管理責任。
文化行政部門的主要消防工作職責。根據國務院令第363號《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管理條件》、國務院令第458號《娛樂場所管理規定》,文化行政部門對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的設立進行審批時,應當對營業場所的消防安全條件是否經消防部門批准進行審查;在向娛樂場所頒發娛樂經營許可證之前,應當就擬設立娛樂場所的建築的選址是否符合基本的消防安全條件進行實地檢查。
政府部門履行消防職責的方式
責任明確到部門,是消防工作職責落實到位的重要環節。明確政府部門消防工作職責的形式主要有兩種:一種是制定規范性文件,對政府部門的消防工作職責作出規定;一種是由政府主要領導或分管領導與下級政府和政府有關部門負責人簽訂消防工作責任狀。
《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消防工作的意見》第十八條規定:「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把消防工作作為政府目標責任考核和領導幹部政績考評的重要內容,納入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創建文明城市(鄉鎮、村、社區)和平安地區等考評范圍,建立科學的考核評價機制,定期檢查考評。」
消防工作考核評價應當包括城市公共消防設施、公共消防管理保障、火災預警防控、滅火應急救援和消防宣傳教育等方面的內容。其中,《消防法》規定的「城市公共消防設施」反映城市公共消防基礎設施建設情況,包括消防站、消防車輛、消防員防護裝備、搶險救援主戰裝備器材、市政消防給水管道、消火栓、消防通信等方面的內容;「公共消防保障管理」反映政府公共消防安全管理情況,包括消防法制建設、火災刑事和行政案件辦理、消防人員裝備、消防經費投入等方面的內容;「火災預警防控」反映城市防範火災的能力和效果,包括建築自動消防設施運行以及萬人火災發生率、十萬人火災死亡率、火災直接財產損失佔gdp比例等方面內容;「滅火救援機制」反映政府滅火救援應急聯運響應水平,包括應急聯運平台建設、預案建設、消防隊滅火救援響應時間、控火時間等;「消防宣傳教育」反映消防宣傳、教育、培訓情況和成效,包括媒體宣傳、中小學校消防教育、消防職業技能教育、消防防災教育、消防培訓、公民消防知識知曉率等方面的內容。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及其工作人員不履行或者不認真履行消防工作職責造成後果的,要依照《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黨政領導幹部辭職暫行規定》等和《監察法》、《公務員法》、《國務院關於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嚴肅追究黨紀、行政責任。造成嚴重後果構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部門必須自查火患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的教育、民政、鐵路、交通、農業、文化、衛生、民航、廣電、體育、旅遊、文物、人防等部門和單位依法應當履行本行業、系統消防安全工作組織管理職責。
國務院令第421號規定:對行業、系統有監管職責的國務院有關部門指導、檢查本行業、本系統的單位內部治安保衛工作,單位內部的消防安全管理是治安保衛的重要內容。行業、系統消防安全工作負有領導和監管責任的有:教育部門對學校等各類教育機構的消防安全工作負有監管職責;農業部門對農村、鄉鎮企業、草原的消防安全工作負有監管職責;文化部門對文化場所、演出活動的消防安全負有監管責任;衛生部門對醫院等各醫療機構的消防安全工作負有監管責任;鐵路部門對列車,鐵路沿線建築、設施和有關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負有監管職責;交通運輸部門對船舶、港口、碼頭、水上運輸、機場、飛機等方面的消防安全工作負有監管職責;廣電部門對廣播電視設施和有關的消防安全工作負有監管責任;旅遊部門對有關賓館、飯店和相關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負有監管責任;文物部門對文物古建築和有關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負有監管責任;人防部門對人防工程和有關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負有監管責任。
部門消防安全職責主要體現在: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工作領導機制和責任制,明確消防安全工作分管領導,明確負責消防安全工作的部門、機構和人員,及時研究解決涉及消防安全工作的重大問題,通過制定規范性文件、簽訂消防安全責任狀等形式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獎優罰劣,落實到人。
結合本行業、系統特點,研究制定行業、系統消防安全管理辦法,推進本行業、系統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規范化、法制化建設。
針對影響行業、系統消防安全工作的突出問題,及時組織開展消防安全檢查,督促整改火災隱患,尤其要加強對本行業、系統單位重大火災隱患整改工作的指導,努力消除火災隱患。
9. 互聯網+消防 智慧消防建設解決方案
智慧消防物聯網整體解決方案內容
(一)建立分級預警的消防大數據應用平台。綜合利用移動物聯網、雲計算、大數據等技術,基於有線、無線、移動互聯網、NB-IoT等現代通信方式,依託「金智雲」智慧消防大數據服務平台,建立分級預警的消防大數據應用平台,將城市物聯網消防遠程監控系統、智慧安全用電監控系統、智能獨立式感煙報警系統、智慧消火栓管理系統、城市高清視頻監控系統、單位日常消防巡查管理系統、移動執法手機APP系統集成一網運行,實現在線監測、智能分析和分級預警功能,並與消防應急指揮系統互聯互通。
(二)安裝NB-IoT智能獨立火災(可燃氣體)探測報警器在全所轄范圍內進行大面積的鋪設及應用。重點推動在老舊高層建築、學生(員工)集體宿舍、養老福利機構、集貿市場、群租房、棚戶區、「三合一」場所和其他「九小」場所安裝使用NB-IoT智能獨立火災(可燃氣體)探測報警器。特別是居民住宅戶內安裝智能獨立火災探測報警器、獨立式可燃氣體探測器。及時將報警信號上傳系統,系統自動播報或通過手機APP和簡訊、微信報警等方式向業主、物業、社區、微型消防站等發出警報,實現火警快速聯動應急響應。
(三)為重點場所消防設施進行物聯網改造升級建設方案。對已設有自動消防設施的高層(地下)建築、消防安全重點單位進行消防物聯網技術改造,設置數據傳輸裝置,增設水壓、水位、閥門啟閉和防火門、防排煙設備等開關狀態的監測裝置,利用視頻監控系統監控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消防控制室值班情況;接入電氣火災監控系統有關漏電電流、線纜溫度等數據;將消防設施和電氣安全等監測信息全部接入城市消防遠程監控系統,值班人員可利用手機APP,動態監控、立體呈現聯網單位消防安全狀態,提高消防設施的完好率。
(四)推動智慧安全用電監測裝置的普及應用。重點推廣基於NB-IoT的智慧安全用電裝置、電氣火災監控系統在文物建築、寄宿制學校(幼兒園)、養老(社會福利)機構、醫院等人員密集場所以及火災高危場所的安裝使用,著力解決由於電氣設備(線路)故障、用電不當等原因引起火災的安全問題。對配電系統的過剩餘電流、短路、過溫度等電氣故障進行實時的監控、報警、反饋、記錄,建立智慧電氣監測消防預警及遠程自動斷電功能系統,提高單位和個人用電安全管理能力、電氣安全隱患處理能力。
(五)運用物聯網消火栓,市政水源監測系統,實現市政消火栓「智能化」管理維護。為市政水源官網、消火栓建立「智慧消火栓管理系統」,通過物聯網技術,對市政消火栓實施精準定位、水壓監測、破壞報警,滿足市政消火栓維護保養和滅火作戰需要。金特萊將智慧消火栓管理系統接入消防遠程監控平台,實現實時顯示消火栓的定位、供水壓力、移動終端遠程現場管理,監測被盜、偷水、損壞、被撞等異常情況,為滅火救援行動提供消火栓智能分配等功能。
(六)重點行業搭建消防物聯網遠程監控系統分平台。教體、衛健、民政、文旅、住建及石化、供電、郵政、銀行、煙草等重點行業系統應當結合本行業系統物聯網建設,建立行業系統物聯網消防遠程監控系統分平台,實時採集本行業系統監控現場的各類消防報警信號、故障信號、圖像信息,並接入城市物聯網消防遠程監控系統,實現行業系統消防安全風險在線分析研判,全面壓實單位消防安全主體責任和行業監管責任。
(七)社區搭建物業消防物聯網遠程監控系統子平台。建立社區消防物聯網遠程監控子平台,將社區內的消防設施監控、獨立煙感報警器、燃氣報警器等報警信息納入監測,實時上傳系統,並與社區物業值班員、微型消防站隊員實現手機APP無線聯動,強化消防網格化管理。推動社區養老場所、幼兒(託管)教育場所和重點服務人群活動場所安裝NB-IoT智能獨立煙感、智能獨立可燃氣體探測報警及智慧安全用電裝置。
(八)消防技術服務機構建立消防維保物聯網監控系統。將消防技術服務機構建立或使用消防維保物聯網監控系統納入執業監管重要內容,依法督促消防維保服務機構利用物聯網技術,對所服務項目的消防設施運行、故障報警等進行實時監控,解決消防設施故障處理不及時,維保質量不高等問題,規范消防維保服務工作流程,提高服務質量。
10. 智慧消防安全具體有哪些措施
為全面做好全區消防安全工作,鄭州結合當前開展的冬季火災防控工作,扎實推進消防工作「網格化」管理,通過採取有效措施,確保火災防控力量整合到位、火災防控監管責任落實到位,全力構建社會化火災防控體系,有效地提高了整體火災防控能力,創造了良好的消防安全環境。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央政法委和公安部黨委關於提升政法及公安工作現代化水平的部署要求,加速推進現代科技與消防工作的深度融合,全面提高消防工作科技化、信息化、智能化水平,實現信息化條件下火災防控和滅火應急救援工作轉型升級,現提出如下智慧消防落實方案:
一、基本原則
1、突出精準防控
按照「縱向貫通、橫向交換、條塊融合」的原則,統一數據標准、規范數據來源,對消防內部、外部數據資源進行匯聚和挖掘分析,為火災風險研判、滅火救援指揮、隊伍管理分析、消防宣傳服務和領導指揮決策等提供信息支撐。
2、突出協同共治
建設消防安全治理工作平台,推進面向政府部門、社會單位、中介組織和社會公眾的消防社會化發展進程,創新社會消防安全治理新模式,形成多元共治、齊抓共管、全民參與、全社會共享的社會消防安全治理新格局。
3、突出服務實戰
按照「信息互通、快速便捷、輔助指揮」的原則,建立覆蓋全國的應急通信系統,提升應急通信網路覆蓋能力,搭建「一張圖」的實戰指揮平台,整合滅火應急救援基礎信息和社會資源,做到滅火救援預案隨機調閱查詢、作戰全程評估和災害事故發展趨勢預判,確保部隊指揮作戰響應迅捷、決策科學、處置高效。
4、突出服務民生
全面提升消防移動業務工作效能和移動信息化服務水平,為消防基層基礎工作向深度、廣度延伸提供保障,為社會公眾個性化消防安全需求提供服務,做到讓數據多跑路、群眾少跑腿。
5、突出警地融合
牢固樹立「警力有限、民力無窮、科技力無盡」的理念,堅持走「軍民聯合、警地融合」的道路,充分發揮天津、上海、沈陽、四川消防研究所的作用,加強與龍頭企業、高等院校、科研機構等深度合作,藉助社會優勢資源,藉助「外力」聯合開展項目攻關和關鍵技術研究,充分運用先進實用的消防科技成果。
二、工作目標
按照《消防信息化「十三五」總體規劃》要求,綜合運用物聯網、雲計算、大數據、移動互聯網等新興信息技術,加快推進「智慧消防」建設,全面促進信息化與消防業務工作的深度融合,為構建立體化、全覆蓋的社會火災防控體系,打造符合實戰要求的現代消防警務勤務機制提供有力支撐,全面提升社會火災防控能力、部隊滅火應急救援能力和隊伍管理水平,實現「傳統消防」向「現代消防」的轉變。
三、智慧消防重點任務
在全面推進「智慧消防」建設的基礎上,按照「急需先建、內外共建」的方式,近兩年重點抓好「五大項目」建設,實現動態感知、智能研判、精準防控,為消防工作和部隊建設提供信息化支撐。
1、建設城市物聯網消防遠程監控系統
<1>、打造城市消防遠程監控系統「升級版」,綜合利用RFID(射頻識別)、無線感測、雲計算、大數據等技術,依託有線、無線、移動互聯網等現代通信手段,整合已有的各數據中心,擴大監控系統的聯網用戶數量,完善系統報警聯動、設施巡檢、單位管理、消防監督等功能。在傳統監測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的運行狀態及故障、報警信號基礎上,利用圖像模式識別技術對火光及燃燒煙霧進行圖像分析報警;監測室內消火栓和自動噴淋系統水壓、高位消防水箱和消防水池水位、消防供水管道閥門啟閉狀態、防火門開關狀態,利用單位視頻監控系統監控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消防控制室值班情況;接入電氣火災監控系統或裝置,實時監測漏電電流、線纜溫度等情況;研發手機APP系統,動態監控、立體呈現聯網單位消防安全狀態,全面提升社會單位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和消防監督執法效能。
<2>、依託「智慧城市」建設,調整城市物聯網消防遠程監控系統運營現有的「中介模式」,推行由政府投資運營或政府委託有關機構運營的「政府模式」。各級公安消防部門主動向當地政府報告,申請專項經費投資建設,單位免費接入,每年安排運行經費預算,不向單位收取運行管理費,不增加單位經濟負擔,確保系統有序建設、規范運營、健康發展。
<3>、在直轄市、省會市、首府市以及計劃單列市基本建成的基礎上,逐步向有條件的城市推開物聯網消防遠程監控系統,2018年底地級以上城市建成並投入使用。目前已建成系統的城市,2017年底70%以上的火災高危單位和設有自動消防設施的高層建築接入系統,2018年底全部接入。新建系統的城市,2018上半年30%以上的火災高危單位和設有自動消防設施的高層建築接入系統,2018年底全部接入。
二、建設基於大數據的實戰指揮平台
1、充分運用大數據、雲計算、移動互聯網、地理信息等技術,依託公安網(消防信息網及指揮調度網)、邊界接入平台和公安PGIS地圖,實現滅火救援的一張圖指揮、一張圖調度、一張圖分析、一張圖決策。災情信息實時化,通過城市重大事故及地質性災害事故救援兩大應急通信系統,實時獲取災害現場圖像、語音和數據,掌握災情動態及發展態勢;作戰對象精準化,逐級匯聚一體化消防業務信息系統等數據,關聯作戰對象的地理位置、概況、結構、消防設施和數字化預案,以及周邊道路、水源、重大危險源等信息,為分析研判作戰對象提供立體式支撐;力量信息精確化,優化基礎信息採集維護手段,實現轄區消防隊站、多種形式消防隊伍、裝備器材、保障物資等信息上圖展示,為科學指揮和力量調度提供准確信息參考;作戰指揮可視化,應用位置定位、物聯網、移動指揮終端等設備,掌握調動力量所在位置、數量和狀態,實現移動式信息推送、一鍵式力量調度和前後方信息交互;通過共享對接政府應急聯動部門、社會應急聯動單位、聯勤保障單位等信息資源,提高接警出動、聯合處置、聯動協同效能。在深度整合信息資源的基礎上,實現滅火救援信息要素的「一張圖」展示和「大數據」分析,為各級指揮員提供輔助決策支撐,不斷提升部隊滅火救援科學化、智能化水平。
2、各級平台按照「統一數據標准、統一關鍵技術、屬地組織建設、體現層級差異」的原則建設,確保在指揮體繫上的完整和數據的共享互通。部消防局平台突出全國信息資源共享查詢分析、國家級應急聯動指揮、宏觀態勢研判和跨省指揮調度;總隊平台發揮承上啟下作用,突出對屬地災情處置和作戰指揮的精確管控;支隊平台在拓展現有消防接處警系統功能的基礎上,建設個性化研判分析工具和輔助指揮應用,突出各類信息收集、上報、精細化指揮和全過程科學戰評。
3、各總隊、支隊按照《城市重大事故及地質性災害事故救援應急通信系統建設技術方案》,完成全國10支應急通信保障分隊和兩大應急通信系統示範建設;按照《實戰指揮平台建設技術指導意見》,完成本級實戰指揮平台建設或升級改造項目方案編制立項,實現10類基礎信息採集、上報,並在本級地圖上載入,滿足部消防局實戰指揮平台調用需要。
三、建設高層住宅智能消防預警系統
1、結合當地智慧用電、用氣、用水系統建設,整合高層住宅建築各類監控系統和視頻資源,建立智能消防預警系統。在新建高層住宅應用城市物聯網消防遠程監控系統,對消防設施、電氣線路、燃氣管線、疏散樓梯等進行實時監測。在老舊高層住宅建築加裝應用獨立式火災探測報警器、簡易噴淋裝置、火災應急廣播以及獨立式可燃氣體探測器、無線手動報警、無線聲光警報等設施。
2、研發手機APP系統,利用移動互聯網技術將各類監測信息與手機互聯互通,消防監督員、公安派出所民警、社區網格員、物業管理人員、微型消防站隊員以及樓棟居民,可實時接收火災報警信號,查看消防設施、安全疏散、電氣燃氣等各項監測數據,實現高層住宅消防安全信息化管理。
3、結合城市物聯網消防遠程監控系統,同步建設高層住宅智能消防預警系統。目前已建成城市物聯網消防遠程監控系統的城市,2017年底70%以上設有自動消防設施的高層住宅接入系統、應用APP平台。
四、建設數字化預案編制和管理應用平台
1、充分利用物聯網、移動互聯網及各類感測器技術,採集作戰對象的基礎數據和部隊基礎信息,製作滿足部隊日常熟悉演練、作戰指揮需要的數字化預案;預案能夠通過全景、三維建模等方式展示滅火救援要素,動態展現災情演變或作戰效能;預案管理應用平台與119接警調度系統、「六熟悉」管理系統和實戰指揮平台進行融合、雙向互通,在現場可實現力量查詢、地理信息測量、作戰部署標繪、輔助單兵定位等功能,輔助指揮員開展計劃指揮和臨機指揮;在室內開展熟悉演練、戰例復盤、作戰指揮推演、三維場景展示,輔助指戰員開展業務學習。
2、部消防局研發數字化預案管理應用平台,規范預案輸出和數據交換格式,研發「六熟悉」管理系統,自動採集重點單位基礎信息和動態信息數據,同步導入一體化信息系統基礎信息,實現「一張圖」可視化管理;各地根據預案等級和作戰指揮需求,採取基於地理信息系統的二維圖片、全景照片、三維立體建模、無人機傾斜攝影等技術編制數字化預案。
3、2017年底前,總隊、支隊和中隊完成數字化預案模版;2018年,完成預案管理應用平台研發,與實戰指揮平台、熟悉演練平台、移動指揮終端的無縫聯接;2018年底,各地完成總隊、支隊級預案編制,實現案例復盤、模擬演練培訓,各中隊級預案完成50%,實現移動終端遠程查詢,作戰指揮中心遠程推送。
五、建設「智慧」社會消防安全管理系統
1、各地特別是國家「智慧城市」試點地區,要主動爭取當地政府支持,協調綜治、科技、工信、住建等部門,將「智慧消防」納入「智慧城市」建設總體規劃,在匯聚整合消防部門數據資源、強化「縱向貫通」基礎上,重點強化與政府有關部門數據的「橫向交換」,形成外部數據「為我所用」、輸送數據「共治共享」的工作格局。
2、提請當地政府將「智慧消防」嵌入「智慧城市」管理,重點將監管部門、行業部門消防管理責任納入城市綜合管理服務「一張網」,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在各自行業領域同步落實消防管理,建立起政府統一領導下的監管部門、行業部門、基層組織、社會單位齊抓共管的消防安全責任體系。
3、積極創新社會消防管理,引導社會單位利用移動互聯網技術建立單位內部消防安全管理系統,實現消防安全信息網上錄入、巡查流程網上管理、檢查活動網上監督、整改質量網上考評、安全工作網上研判,強化落實主體責任。引導消防產品生產企業提供產品終身服務,鼓勵企業的遠程服務系統免費接收聯網用戶信息。結合社會信用信息平台建設,建立消防安全誠信信息系統,完善消防安全不良行為「黑名單」制度,建立消防誠信信息與相關部門的互通互認機制。
4、拓展社會公眾消防安全服務平台功能,完善「統一受理、協同辦理、按需發布」的服務模式,豐富信息服務資源,創新信息服務手段,增加執法透明度、簡化優化服務流程、提高辦事效率、提升群眾滿意度。
六、工作要求
1、強化組織領導
各總隊要成立由主官負總責的「智慧消防」建設工作領導小組,建立實體化運行機制,統籌「智慧消防」建設規劃、項目把關、指揮決策和對外協調。要針對「五大項目」逐項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和工作計劃,建立完善保障獎懲機制,統一規劃、統一部署、協調推進,確保項目有效推進,取得實效。
2、強化頂層設計
按照部消防局《消防信息化「十三五」總體規劃》要求,堅持以塊為主、條塊結合,部消防局負責制定下發相關指導意見、消防大數據平台建設技術方案,總隊負責本地「五大項目」統籌規劃與協調建設,支隊負責本地「五大項目」的業務支撐與實戰應用。
3、強化建設保障
要充分利用「智慧城市」試點建設的契機,積極爭取地方政府和有關部門多層次、多渠道立項,加大建設投入,落實資金預算,納入重點保障。要在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引導鼓勵社會資本參與「五大項目」建設,按照政府購買服務或外包租賃等方式,落實有關建設經費。
4、強化考核評估
要將「五大項目」建設納入年度重點工作任務,按照項目化管理的方式,對目標任務推進落實情況實施過程評估、督導、考核。對工作成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獎勵,對任務推進緩慢、工作成效不明顯的要及時約談。
一張網,「網」羅社會萬象;眾多格,「格」除死角盲區。開展消防網格化管理工作以來,鄭州市在進行夏季和冬季火災預防工作中,通過綜治系統指派,群發指令到網格員的社管通手機上,即可完成指派、統計、監督等作用,不僅大大提高了消防工作的信息化水平,從而也夯實了消防安全的基層基礎工作。
在推動消防網格化管理過程中,鄭州市把政府為民辦實事項目——微型消防站建設、居民樓安裝簡易消防設施等職責任務落實到每個網格,由網格員負責推動。同時,網格員通過日常巡查,對發現的火情隱患信息通過社管通手機及時上傳上報,請求街道和轄區消防大隊處理,對上級交辦的各類消防問題進行實地督辦。群眾也可以通過街道辦設的微信服務公眾號掌握消防安全防範知識,並通過微信直接把身邊的消防安全隱患上傳到公眾號,在社區形成 「人人關注消防、人人參與消防」的氛圍,確保了全市火災形勢的持續平穩。
金鵬信息智慧消防解決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