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網路侮辱罪的立案標准有哪些
網路侮辱立案標准為:行為人公然侮辱他人的行為,達到「情節嚴重」程度的,予以立案追究。一般侮辱行為,情節輕微的,由行政部門處拘留、罰款或者警告,不追究刑事責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前款罪,告訴的才處理,但是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除外。
通過信息網路實施第一款規定的行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訴,但提供證據確有困難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機關提供協助。
❷ 網路侮辱他人罪立案標准
行為人利用信息網路誹謗他人,同一誹謗信息實際被點擊瀏覽次數達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轉發次數達到五百次以上的予以立案審查。構成侮辱罪的必須是情節嚴重的行為,民事侵權的侮辱行為,按照相關法律規定,僅限於造成一定影響的侮辱行為。侮辱罪的對象只能是自然人,行為人主觀上必須是直接故意,侮辱他人的行為,只有達到情節嚴重的,才以犯罪論處。一般侮辱行為,情節輕微的,不以犯罪論處侮辱罪可以以暴力方法實施。這里的暴力僅僅是指行為人為使他人人格尊嚴及名譽受到損害而採取的強制手段,不包括對被害人的故意殺傷行為。網路侮辱他人情節嚴重可以報警,任何人都不能在網路上公然侮辱或誹謗他人,互聯網也不是法外之地,若對方在網路上罵人公然侮辱自己,嚴重損害自己的人格和名譽,可以尋求網路警察的幫助,責令對方改正道歉。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四十六條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前款罪,告訴的才處理,但是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除外。通過信息網路實施第一款規定的行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訴,但提供證據確有困難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機關提供協助。
罵人報警怎麼取證
當遭遇他人辱罵的時候,最好取證的方式就是及時進行錄音,如果沒有錄音,可以採取證人證言的方式來證明他人對自己辱罵的行為。如果是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則違反相關法律規定,會被行政處罰。如果是生活中的小事情,建議雙方協商解決為好,但是對於罵人我們也不可掉以輕心,因為辱罵他人是可能會涉嫌侮辱罪的,一旦涉嫌刑事犯罪,受到的處罰將會更加嚴重。
❸ 網上罵人到什麼程度會立案
法律分析:罵人達到侮辱他人的程度成立侮辱罪,涉嫌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情節嚴重的,應予立案。侮辱罪是情節犯,行為人公然侮辱他人的行為,必須達到情節嚴重的程度,才構成犯罪,予以立案追究。侮辱罪,是指使用暴力或者以其他方法,公然貶損他人人格,破壞他人名譽,情節嚴重的行為。
法律依據:《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的規定,涉嫌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情節嚴重的,應予立案。侮辱罪是情節犯,行為人公然侮辱他人的行為,必須達到情節嚴重的程度,才構成犯罪,予以立案追究。侮辱罪,是指使用暴力或者以其他方法,公然貶損他人人格,破壞他人名譽,情節嚴重的行為。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1、寫恐嚇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脅他人人身安全的。
2、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
3、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企圖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處罰。
4、對證人及其近親zhuan進行威脅、侮辱、毆打或者打擊報復的。
5、多次發送淫穢、侮辱、恐嚇或者其他信息,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
6、偷窺、偷拍、竊聽、散布他人隱私的。
❹ 網路侮辱誹謗罪具體立案標準是怎樣的
在網路上侮辱誹謗他人,情況嚴重的話,涉嫌侮辱罪,立案標准為: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利用信息網路實施誹謗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條規定,利用信息網路誹謗他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節嚴重」:
(一)同一誹謗信息實際被點擊、瀏覽次數達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轉發次數達到五百次以上的;
(二)造成被害人或者其近親屬精神失常、自殘、自殺等嚴重後果的;
(三)二年內曾因誹謗受過行政處罰,又誹謗他人的;
(四)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
【法律依據】
《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❺ 在網路上辱罵他人,觸犯了哪些法律第幾條的規定要受什麼處罰
由於大家法律意識的缺乏,感覺自己可以在網路上隨意發言,實際上並不是的,網路罵人也是需要承擔法律責任的,具體下面小編為大家介紹一下!
1、網路罵人,需要承擔民事責任
法律規定,每個自然人是享有名譽權的。
在網路上對他人的辱罵,實際上是侵犯了他人名譽權的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第三十六條規定,網路用戶、網路服務提供者利用網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關於維護互聯網案例的決定》規定:「利用互聯網侵犯他人合法權益,構成民事侵權的,依法承擔民事責任。」
名譽權是我國重要的一項民事權利,所以說網路侵權同樣是侵權。
2、網路罵人,需要承擔行政責任
根據公安部《計算機信息網路互聯網安全保護管理辦法》二十條的規定,對網上罵人者,將由公安機關給予警告,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對個人可以並處5000元以下的罰款;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照《治安管理條例》的規定處罰。
3、網路罵人,需要承擔刑事責任
網路罵人,還有可能會涉嫌刑法上的侮辱罪、誹謗罪;根據《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的規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❻ 辱罵簡訊幾條可立案
法律分析:現行《刑法》中沒有發簡訊恐嚇罪,但如果影響到人身安全的話屬於違法行為,情節嚴重的會構成犯罪。通過發送侮辱、恐嚇或者其他信息,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可及時報警,公安機關根據具體情節予以治安處罰。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四十二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一)寫恐嚇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脅他人人身安全的;(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三)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企圖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處罰的;(四)對證人及其近親屬進行威脅、侮辱、毆打或者打擊報復的;(五)多次發送淫穢、侮辱、恐嚇或者其他信息,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六)偷窺、偷拍、竊聽、散布他人隱私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九十三條 有下列尋釁滋事行為之一,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的;(二)追逐、攔截、辱罵、恐嚇他人,情節惡劣的;(三)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情節嚴重的;(四)在公共場所起鬨鬧事,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糾集他人多次實施前款行為,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並處罰金。第二百九十三條之一有下列情形之一,催收高利放貸等產生的非法債務,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一)使用暴力、脅迫方法的;(二)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者侵入他人住宅的;(三)恐嚇、跟蹤、騷擾他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