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互聯網出版許可證還是網路出版服務許可證
現在都是統一辦理網路出版服務許可證。
一、網路出版服務許可證辦理流程
1、申請從事網路出版服務,首先應當向所在地省級出版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
2、經省級出版行政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後,報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審批。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準的決定;
3、申辦單位自收到批准決定30日內持批准文件到所在地省級出版行政主管部門領取並填寫《網路出版服務許可登記表》;
4、省級出版行政主管部門對《網路出版服務許可登記表》審核無誤後,在10日內向申請者發放《網路出版服務許可證》;
5、網路出版服務經批准後,申請者應持批准文件、《網路出版服務許可證》到所在地省級電信主管部門辦理相關手續。
6、該資質可以由正規公司代辦。
二、網路出版服務許可證申請材料
1、新聞出版總署統一制發的《互聯網出版業務申請表》。
2、公司的執照副本
3、公司調檔章程
4、法定代表人和負責人身份證復印件,法人或是負責人中級以上職業資格證書
5、最少九名編輯證(中級5個,初級4個)和身份證復印件、九名上一年度培訓證明
6、租房合同以及房本
7、域名證書復印件。
8、CP證書
註:廣電總局會實地考察,辦公面積需要200平米以上,人員100以上。
申請地點:新聞出版總署
審批時限:新聞出版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60日內,做出批准或者不批準的決定,並由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新聞出版行政部門書面通知主辦者;批準的,頒發《互聯網出版許可證》。不批準的,說明理由。
三、網路出版服務許可證辦理條件
1. 有確定的從事網路出版業務的網站域名、智能終端應用程序等出版平台;
2. 有確定的網路出版服務范圍;
3. 有從事網路出版服務所需的必要的技術設備,相關伺服器和存儲設備必須存放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
4. 有確定的、不與其他出版單位相重復的,從事網路出版服務主體的名稱及章程;
5.
有符合國家規定的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負責人,法定代表人必須是在境內長久居住的具有完全行為能力的中國公民,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負責人至少1人應當具有中級以上出版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
6.
除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負責人外,有適應網路出版服務范圍需要的8名以上具有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認可的出版及相關專業技術職業資格的專職編輯出版人員,其中具有中級以上職業資格的人員不得少於3名;
7. 有從事網路出版服務所需的內容審校制度;
8. 有固定的工作場所;
9. 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規定的其他條件。
四、哪些企業需要辦理網路出版服務許可證
1)網路出版是指網路信息服務提供商選擇和編輯自己創作或他人創作的作品,上傳到網路上或通過網路發送到客戶端進行公開瀏覽、閱讀、使用或下載的在線傳播行為。
2)編輯加工的文學、藝術、自然環境科學、社會主義科學、工程信息技術發展等方面的作品。
《網路出版服務許可證》適用於哪些企業?
網路出版許可證主要是針對公司而言,這里的公司是指通過信息網路向公眾提供網路出版物的企業,具體的業務分為四大方面:
1)文學、藝術、科學等領域內具有知識性、思想性的文字、圖片、地圖、游戲、動漫、音視頻物等原創數字化作品;
2)與已出版的圖書、報紙、期刊、音像製品、電子出版物等內容相一致的數字化作品;
3)將上述作品通過選擇、編排、匯集等方式形成的網路文獻資料庫等數字化作品;
4)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認定的其他類型的數字化作品。
㈡ 網路經營許可證去哪裡辦理
一、定義經營性網站必須申請ICP經營許可證,經營性網站是指網站所有者為實現通過互聯網發布信息、廣告、設立電子信箱、開展商務活動或向他人提供實施上述行為所需互聯網空間等收費活動的目的,利用互聯網技術建立的並擁有向域名管理機構申請的獨立域名的電子平台。非經營性網站只需辦理ICP備案。常規來說,通過網路進行收費的網站,都必須辦理經營性ICP。對於網站來說,辦理經營性ICP許可證也是給付費用戶相關的保障體系。根據多年的市場調查情況表明:辦理了經營性ICP的網站運營和收費情況普遍高於沒有辦理經營性ICP的網站。二、條件:1、經營者為依法設立的公司。注冊資金應在100萬或者100萬以上的公司。2、有與開發經營活動相適應的資金和專業人員。3、有為用戶提供長期服務的信譽或者能力。4、有業務發展計劃及相關技術方案。5、健全的網路與信息安全保障措施,包括網站安全保障措施、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用戶信息安全管理制度。6、涉及到ICP管理辦法中規定須要前置審批的信息服務內容的,已取得有關主管部門同意的文件。7、國家規定的其他條件。三、受理機構:國家工信部和各省工信廳。
㈢ 網路出版服務許可證需要什麼條件
一、有確定的從事網路出版業務的網站域名、智能終端應用程序等出版平台;
二、有確定的網路出版服務范圍;
三、有從事網路出版服務所需的必要的技術設備,相關伺服器和存儲設備必須存放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
四、有確定的、不與其他出版單位相重復的,從事網路出版服務主體的名稱及章程;
五、有符合國家規定的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負責人,法定代表人必須是在境內長久居住的具有完全行為能力的中國公民,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負責人至少1人應當具有中級以上出版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
六、除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負責人外,有適應網路出版服務范圍需要的8名以上具有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認可的出版及相關專業技術職業資格的專職編輯出版人員,其中具有中級以上職業資格的人員不得少於3名;
七、有從事網路出版服務所需的內容審校制度;
八、有固定的工作場所;
九、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規定的其他條件。
㈣ 網路出版服務許可證是干什麼用的
從事互聯網出版業務,就需要申請網路出版服務許可證的辦理。互聯網出版業務,是指互聯網信息服務提供者將自己創作或他人創作的作品經過選擇和編輯加工,登載在互聯網上或者通過互聯網發送到用戶端,供公眾瀏覽、閱讀、使用或者下載的在線傳播行為。
從事互聯網出版業務,除符合《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規定的條件以外,還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一、有確定的出版范圍;
二、有符合法律、法規的章程;
三、申請互聯網出版許可證辦理單位有必要的編輯出版機構和專業人員;
四、有適應出版業務需要的資金、設備和場所;
五、符合全國互聯網出版機構總量、結構、布局的規劃。
㈤ 申請互聯網出版許可證難度大嗎
你好,難度不大,新聞類資質是難度比較大的。網路出版,又稱互聯網出版,網路出版是指具有合法出版資格的出版機構,以互聯網為載體和流通渠道。根據《網路出版服務管理規定》:網路出版物具有編輯、製作、加工等出版特徵。但是這個界限依然沒有分得很明確。像我們平時用到的網站得到、知乎日報、好奇心日報、無訟閱讀、在線讀物這種供游戲發行、文學原創網站、豆瓣閱讀等等還有目前比較火的小說、動漫網站等也都是需要辦理的,還有就是小程序上線和app上架都需要有這個資質的。
一、網路出版服務許可證辦理條件
1. 有確定的從事網路出版業務的網站域名、智能終端應用程序等出版平台;
2. 有確定的網路出版服務范圍;
3. 有從事網路出版服務所需的必要的技術設備,相關伺服器和存儲設備必須存放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
4. 有確定的、不與其他出版單位相重復的,從事網路出版服務主體的名稱及章程;
5.
有符合國家規定的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負責人,法定代表人必須是在境內長久居住的具有完全行為能力的中國公民,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負責人至少1人應當具有中級以上出版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
6.
除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負責人外,有適應網路出版服務范圍需要的8名以上具有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認可的出版及相關專業技術職業資格的專職編輯出版人員,其中具有中級以上職業資格的人員不得少於3名;
7. 有從事網路出版服務所需的內容審校制度;
8. 有固定的工作場所;
9. 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網路出版服務許可證適用企業
網路出版許可證主要是針對公司而言,這里的公司是指通過信息網路向公眾提供網路出版物的企業,具體的業務分為四大方面:
1. 文學、藝術、科學等領域內具有知識性、思想性的文字、圖片、地圖、游戲、動漫、音視頻物等原創數字化作品;
2. 與已出版的圖書、報紙、期刊、音像製品、電子出版物等內容相一致的數字化作品;
3. 將上述作品通過選擇、編排、匯集等方式形成的網路文獻資料庫等數字化作品;
4. 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認定的其他類型的數字化作品。
三、網路出版服務許可證申請材料
1、新聞出版總署統一制發的《互聯網出版業務申請表》。
2、公司的執照副本
3、公司調檔章程
4、法定代表人和負責人身份證復印件,法人或是負責人中級以上職業資格證書
5、最少九名編輯證(中級5個,初級4個)和身份證復印件、九名上一年度培訓證明
6、租房合同以及房本
7、域名證書復印件。
8、CP證書
註:廣電總局會實地考察,辦公面積需要200平米以上,人員100以上。
申請地點:新聞出版總署
審批時限:新聞出版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60日內,做出批准或者不批準的決定,並由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新聞出版行政部門書面通知主辦者;批準的,頒發《互聯網出版許可證》。不批準的,說明理由。
㈥ 網路出版服務許可證需要什麼條件
您好,龍翊信安很高興為您解答!
一、網路出版服務許可證辦理條件
1. 有確定的從事網路出版業務的網站域名、智能終端應用程序等出版平台;
2. 有確定的網路出版服務范圍;
3. 有從事網路出版服務所需的必要的技術設備,相關伺服器和存儲設備必須存放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
4. 有確定的、不與其他出版單位相重復的,從事網路出版服務主體的名稱及章程;
5. 有符合國家規定的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負責人,法定代表人必須是在境內長久居住的具有完全行為能力的中國公民,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負責人至少1人應當具有中級以上出版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
6. 除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負責人外,有適應網路出版服務范圍需要的8名以上具有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認可的出版及相關專業技術職業資格的專職編輯出版人員,其中具有中級以上職業資格的人員不得少於3名;
7. 有從事網路出版服務所需的內容審校制度;
8. 有固定的工作場所;
9. 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網路出版服務許可證適用企業
網路出版許可證主要是針對公司而言,這里的公司是指通過信息網路向公眾提供網路出版物的企業,具體的業務分為四大方面:
1. 文學、藝術、科學等領域內具有知識性、思想性的文字、圖片、地圖、游戲、動漫、音視頻物等原創數字化作品;
2. 與已出版的圖書、報紙、期刊、音像製品、電子出版物等內容相一致的數字化作品;
3. 將上述作品通過選擇、編排、匯集等方式形成的網路文獻資料庫等數字化作品;
4. 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認定的其他類型的數字化作品。
㈦ 網路小說電子書APP上架需要什麼許可證資質辦理
小說APP上架,需要辦理需要辦理《互聯網出版許可證》或《網路出版服務許可證》,大通天成提醒您,上架不同的平台,所需提供的許可證會存在變化,有些平台還需要提供ICP經營許可證。
㈧ 網路出版服務許可證這個證書跟互聯網出版許可證作用有什麼不同應該怎麼辦理
申請辦理網路出版服務許可證的企業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一、有確定的從事網路出版業務的網站域名、智能終端應用程序等出版平台;
二、有確定的網路出版服務范圍;
三、有從事網路出版服務所需的必要的技術設備,相關伺服器和存儲設備必須存放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
四、有確定的、不與其他出版單位相重復的,從事網路出版服務主體的名稱及章程;
五、有符合國家規定的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負責人,法定代表人必須是在境內長久居住的具有完全行為能力的中國公民,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負責人至少1人應當具有中級以上出版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
六、除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負責人外,有適應網路出版服務范圍需要的8名以上具有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認可的出版及相關專業技術職業資格的專職編輯出版人員,其中具有中級以上職業資格的人員不得少於3名;
七、有從事網路出版服務所需的內容審校制度;
八、有固定的工作場所;
九、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規定的其他條件。
申請辦理網路出版服務許可證的企業所需提交的材料:
一、《網路出版服務許可證申請表》;
二、單位章程及資本來源性質證明;
三、網路出版服務可行性分析報告,包括資金使用、產品規劃、技術條件、設備配備、機構設置、人員配備、市場分析、風險評估、版權保護措施等;
四、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負責人的簡歷、住址、身份證明文件;
五、編輯出版等相關專業技術人員的國家認可的職業資格證明和主要從業經歷及培訓證明;
六、工作場所使用證明;
七、網站域名注冊證明、相關伺服器存放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承諾。
申請辦理網路出版服務許可證審批流程:
一、應當向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出版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
二、經審核同意後,報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審批。
三、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準的決定。不批準的,應當說明理由。
四、設立網路出版服務單位的申請者應自收到批准決定之日起30日內辦理注冊登記手續:
五、持批准文件到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出版行政主管部門領取並填寫《網路出版服務許可登記表》;
六、省、自治區、直轄市出版行政主管部門對《網路出版服務許可登記表》審核無誤後,在10日內向申請者發放《網路出版服務許可證》;
七、《網路出版服務許可登記表》一式三份,由申請者和省、自治區、直轄市出版行政主管部門各存一份,另一份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出版行政主管部門在15日內報送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備案。
如有疑問請追問,如果滿意請採納
㈨ 網路出版服務許可證怎麼辦理
網路出版服務許可證辦理過程如下:
1、提出申請:應當向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出版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
2、審批:經審核同意後,報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審批;
3、審批決定: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準的決定。不批準的,應當說明理由;
4、辦理手續:設立網路出版服務單位的申請者應自收到批准決定之日起30日內辦理注冊登記手續;
5、領取登記表:持批准文件到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出版行政主管部門領取並填寫《網路出版服務許可登記表》;
6、發放許可證:省、自治區、直轄市出版行政主管部門對《網路出版服務許可登記表》審核無誤後,在10日內向申請者發放《網路出版服務許可證》;
7、備案:《網路出版服務許可登記表》一式三份,由申請者和省、自治區、直轄市出版行政主管部門各存一份,另一份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出版行政主管部門在15日內報送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備案。
網路出版許可證主要是針對公司而言,這里的公司是指通過信息網路向公眾提供網路出版物的企業,具體的業務分為四大方面:
1、文學、藝術、科學等領域內具有知識性、思想性的文字、圖片、地圖、游戲、動漫、音視頻物等原創數字化作品;
2、與已出版的圖書、報紙、期刊、音像製品、電子出版物等內容相一致的數字化作品;
3、將上述作品通過選擇、編排、匯集等方式形成的網路文獻資料庫等數字化作品;
4、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認定的其他類型的數字化作品。
【法律依據】
《網路出版服務管理規定》
第七條 從事網路出版服務,必須依法經過出版行政主管部門批准,取得《網路出版服務許可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