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網路經營許可證怎麼申請
一、網路經營許可證怎麼申請
1、網路經營許可證需要去當地電信管理機構,或國務院信息產業主管部門進行申請。根據相關法律規定,電信管理機構或者國務院信息產業主管部門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60日內審查完畢,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準的決定;予以批準的,頒發經營許可證。
2、法律依據:《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第七條
從事經營性互聯網信息服務,應當向省、自治區、直轄市電信管理機構或者國務院信息產業主管部門申請辦理互聯網信息服務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以下簡稱經營許可證)。
省、自治區、直轄市電信管理機構或者國務院信息產業主管部門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60日內審查完畢,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準的決定。予以批準的,頒發經營許可證;不予批準的,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
申請人取得經營許可證後,應當持經營許可證向企業登記機關辦理登記手續。
二、網路經營許可證的辦理條件有哪些
1、申請網路經營許可證的公司是依法成立的公司;
2、從事網路經營活動的公司必須具備相應的技術人員與資金實力;
3、互聯網經營必須保證客戶的信譽;
4、有網站經營的相關發展計劃;
5、健全的網路與信息安全保障措施,包括網站安全保障措施、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用戶信息 安全管理制度;
6、涉及到ICP管理辦法中規定須要前置審批的信息服務內容的,已取得有關主管部門同意的文件;
7、國家規定的其他條件;
8、注冊資金應在100萬或者100萬以上的公司;
9、注冊資金的現金入資建議佔有80%以上;
10、申請網路經營許可證的公司不得為外資公司或帶有外資背景的公司。
Ⅱ 網路經營許可證在哪個部門辦理
根據《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的規定,網路經營許可證應當向當地電信管理機構或國務院信息產業主管部門申請。電信管理機構或國務院信息產業主管部門應在收到申請後的60日內完成審查,並決定是否批准。如果批准,將頒發經營許可證。申請人取得經營許可證後,應向企業登記機關辦理登記手續。
一、定義
網路經營許可證,即ICP經營許可證,是指通過互聯網向上網用戶提供有償信息、網上廣告、代製作網頁、電子商務及其它網上應用服務的公司必須取得的許可證。在我國,對經營性網站實行ICP許可證制度。
二、重要性
網路經營許可證是網站經營的許可證。根據國家《互聯網管理辦法規定》,經營性網站必須辦理ICP證,否則屬於非法經營。未取得經營許可或未履行備案手續,擅自從事互聯網信息服務的,將受到相關主管部門的行政處罰,構成犯罪的,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三、辦理方法
1、從事互聯網信息服務,需要到當地通信管理部門申請ICP經營許可證或備案。通信管理部門包括各省通信管理局、市通信管理局、市通信行業管理辦公室。可以先咨詢相關部門,或通過網路查詢相關部門的網站信息,獲取辦理流程及所需資料。
2、從事互聯網信息服務也可以通過公司辦理,公司辦理在速度和結果上通常有更高的保證。
四、辦理條件
1、申請網路經營許可證的公司必須是依法成立的公司。
2、從事網路經營活動的公司必須具備相應的技術人員與資金實力。
3、互聯網經營必須保證客戶的信譽。
4、有網站經營的相關發展計劃。
5、健全的網路與信息安全保障措施,包括網站安全保障措施、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用戶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6、涉及到ICP管理辦法中規定需要前置審批的信息服務內容的,已取得有關主管部門同意的文件。
7、國家規定的其他條件。
8、注冊資金應在100萬或100萬以上的公司。
9、注冊資金的現金入資建議佔有80%以上。
10、申請網路經營許可證的公司不得為外資公司或帶有外資背景(包括港資,台資)的公司。
五、辦理流程
1、自審公司申請條件。
2、書寫申請材料。
3、提交所在省通信管理局審批。
4、審批通過領取證書。
電信主管部門應在收到網路經營許可證申請材料之日起15日內完成對材料的初步審查。對申請材料齊備的,發出受理申請通知書;不齊備的,書面通知申請者補齊。申請者補齊材料後,電信主管部門應在15日內發出受理網路經營許可證申請通知書。電信主管部門應在發出受理申請通知書之日起60日內完成審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