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網路歸哪個部門管
網路歸政府部門管理,主要由工業和信息化部門或信息化辦公室負責。
關於網路的管理部門,大致的解釋如下:
首先,網路作為現代社會的核心基礎設施之一,其規劃、建設和監管都屬於政府的工作范疇。為了全面促進信息技術的健康發展以及對網路進行有效的管理和監督,政府專門設立了相應的部門來負責這些工作。這些部門負責制定和執行與網路相關的政策、法規和標准。例如,他們負責監管互聯網服務提供商的運營行為,確保網路安全,保護用戶隱私等。
具體到某個部門,如工業和信息化部門或信息化辦公室,它們主要負責信息技術的推進和應用,包括網路的規劃、建設和管理。他們與電信運營商、網路服務提供商以及其他相關部門密切合作,確保網路的穩定運行和信息安全。此外,這些部門還負責協調處理網路發展中的重大問題,推動信息化建設不斷向前發展。
除了上述的部門外,還有其他政府機構也涉及網路管理,如網路安全管理部門、互聯網信息管理部門等。這些部門各司其職,共同確保網路健康、有序的發展。總之,網路的管理涉及多個政府部門,它們共同協作,為公眾提供安全、可靠的網路環境。
Ⅱ 大連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大連市公共信息網路管理暫行規定》的通知
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加強對公共信息網路的管理,保障公共信息網路安全、有序地運行,促進信息資源的開發利用,提高信息的社會服務水平,根據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結合大連市實際,制定本規定。第二條大連市行政區域內利用公共信息網路交換、傳遞、提供、使用信息,或從事公共信息網路經營和網路互聯(含國際聯網)等活動的單位和個人,均應遵守本規定。第三條本規定所稱公共信息網路,是指大連市行政區域內的國家信息網路以及各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建設的為社會公眾提供各類信息服務的信息網路。第四條大連市信息產業局是市人民政府管理全市信息化建設和信息產業發展的工作機構,依照市政府設定的職能,負責全市公共信息網路的規劃、建設,以及公共信息網路運營的審批、信息技術標准規范的制定和咨詢服務等各項工作。
大連市公安局主管全市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工作。
廣播電視、工商、保密、安全、物價、版權、文化等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共同做好公共信息網路管理工作。第五條公共信息網路建設,應堅持統籌規劃、統一管理、聯合共建、網路互聯、避免重復建設的原則,不斷加強信息基礎設施建設,合理開發利用信息咨詢,發展信息產業,健全信息服務體系。
本市行政區域內的信息交換平台,應實行互聯互通。
公共信息網路為社會提供服務,可在保證網路的公益性、實用性和公正、公開、協作的基礎上,實行有償服務。第二章公共信息網路運營管理第六條公共信息網路運營實行許可證制度。從事公共信息網路運營的單位(含個體工商戶),應到市信息產業局申辦公共信息網路運營許可證,到工商管理部門辦理注冊登記手續。已取得國家和省頒發許可證的,應到市信息產業局備案。
對公共信息網路運營單位,實行許可證年檢及年報制度。第七條公共信息網路運營單位從事公共信息網路運營活動,應遵守下列規定:
(一)執行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接受市信息產業局指導和監督;
(二)嚴格執行安全保密制度,做好網路信息安全管理工作,為用戶提供安全可靠的服務;
(三)在統一技術規范下組織用戶上網,並負責網路用戶的技術指導、技術培訓和網路互聯技術介面的管理;
(四)嚴格履行服務合同,為用戶提供安全、方便、快捷的網路使用環境,保證公共信息網路的正常運行和維護;
(五)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事項。第八條用戶入網,應當向公共信息網路運營單位提出申請,由公共信息網路運營單位安排上網。
公共信息網路運營單位對用戶收取的費用,須嚴格遵守國家的有關規定。第三章信息資源管理第九條信息資源由計算機應用系統和資料庫組成。建設計算機應用系統,應當嚴格按照全市統一規劃進行。單位內部的,由各業務主管部門負責組織,統一進行;跨部門、跨地區的,應按照國家和省、市的有關標准,聯合建設,協調發展。
建設計算機應用系統,應充分利用公共信息網路,除經市政府批准外,不再批設專用網路。已建的專用網路,除涉及國家機密的外,均應與公共信息網路互聯互通。第十條單位和個人開發信息資源,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符合市政府批準的信息資源開發規劃;
(二)已建專用網路的,應將開發的公眾信息資源通過公共信息網路向公眾發布;
(三)利用公共信息網路建設內部網路的,應從技術上採取隔離措施,保護內部信息資源的安全;
(四)機關團體不得利用公眾信息資源從事經營活動。如市場確有需要,應由企事業單位從事經營,並與內部信息資源嚴格隔離;
(五)不得將內部信息資源作為公眾信息資源發布,不得將公眾信息資源作為內部信息資源不予發布。第十一條鼓勵單位和個人從事信息資源開發和經營活動,推進信息服務業的發展。第四章公共信息網路安全保密管理第十二條公共信息網路上信息的合法性、真實性、准確性和安全性,由信息提供者負責。第十三條公共信息網路運營單位和用戶應遵守下列保密規定:
(一)用戶上網的信息內容,應當經過用戶和網路中心兩級保密審查,確保上網信息不涉及國家秘密;
(二)涉及國家秘密的計算機應用系統,不得與國際信息網路聯網,不得接入公共信息網路,並應與公共信息網路完全隔離;
(三)涉及國家秘密的信息,不得在公共信息網路中存儲、處理或傳遞;
(四)公共信息網路運營單位,應當制定網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負責對用戶進行信息安全保密教育,一旦發現泄密問題,應及時採取措施補救並向有關部門報告;
(五)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信息保密規定。
Ⅲ 網信辦屬於哪個部門
組織統籌網路安全和信息化工作的職能部門。網信辦是指中國共產黨中央網路安全和信息化委員會,屬於政府部門。中國共產黨中央網路安全和信息化委員會的辦事機構是中央網路安全和信息化委員會辦公室。其職責是:1、協調涉及各個領域的網路安全和信息化重大問題。2、研究制定網路安全和信息化發展戰略、宏觀規劃和重大政策等,其是屬於組織統籌網路安全和信息化工作的職能部門的,是一個非常重要的部門。
Ⅳ 互聯網路是歸哪個政府部門管理的
互聯網是歸工信部管理。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和信息化部(簡稱:工業和信息化部,工信部),是根據2008年3月11日公布的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組建的國務院直屬部門。工業和信息化部主要職責為:擬訂實施行業規劃、產業政策和標准;監測工業行業日常運行;推動重大技術裝備發展和自主創新;管理通信業;指導推進信息化建設;協調維護國家信息安全等。作為行業管理部門,主要是管規劃、管政策、管標准,指導行業發展,但不幹預企業生產經營活動。在中國的重點大學中,工信部直屬高校共7所,工信部共建高校共5所。
主要職責:
1. 擬訂、並組織實施工業行業規劃、產業政策和標准;監測工業行業日常運行;推動重大技術裝備發展和自主創新;管理通信業,指導推進信息化建設;協調維護國家信息安全等。
2. 提出新型工業化發展戰略和政策,協調解決新型工業化進程中的重大問題,擬訂並組織實施工業、通信業、信息化的發展規劃,推進產業結構戰略性調整和優化升級,推進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推進軍民結合、寓軍於民的武器裝備科研生產體系建設。
3. 制定並組織實施工業、通信業的行業規劃、計劃和產業政策,提出優化產業布局、結構的政策建議,起草相關法律法規草案,制定規章,擬訂行業技術規范和標准並組織實施,指導行業質量管理工作。
4. 監測分析工業、通信業運行態勢,統計並發布相關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協調解決行業運行發展中的有關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負責工業、通信業應急管理、產業安全和國防動員有關工作。
5. 負責提出工業、通信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中央財政性建設資金安排的意見,按國務院規定許可權審批、核准國家規劃內和年度計劃規模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
6. 擬訂高技術產業中涉及生物醫葯、新材料、航空航天、信息產業等的規劃、政策和標准並組織實施,指導行業技術創新和技術進步,以先進適用技術改造提升傳統產業,組織實施有關國家科技重大專項,推進相關科研成果產業化,推動軟體業、信息服務業和新興產業發展。
7. 承擔振興裝備製造業組織協調的責任,組織擬訂重大技術裝備發展和自主創新規劃、政策,依託國家重點工程建設協調有關重大專項的實施,推進重大技術裝備國產化,指導引進重大技術裝備的消化創新。
8. 擬訂並組織實施工業、通信業的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促進政策,參與擬訂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促進規劃,組織協調相關重大示範工程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應用。
9. 推進工業、通信業體制改革和管理創新,提高行業綜合素質和核心競爭力,指導相關行業加強安全生產管理。
10. 負責中小企業發展的宏觀指導,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促進中小企業發展和非國有經濟發展的相關政策和措施,協調解決有關重大問題。
11. 統籌推進國家信息化工作,組織制定相關政策並協調信息化建設中的重大問題,促進電信、廣播電視和計算機網路融合,指導協調電子政務發展,推動跨行業、跨部門的互聯互通和重要信息資源的開發利用、共享。
12. 統籌規劃公用通信網、互聯網、專用通信網,依法監督管理電信與信息服務市場,會同有關部門制定電信業務資費政策和標准並監督實施,負責通信資源的分配管理及國際協調,推進電信普遍服務,保障重要通信。
13. 統一配置和管理無線電台(站)頻率資源,依法監督管理無線電台(站),負責衛星軌道位置的協調和管理,協調處理軍地間無線電管理相關事宜,負責無線電監測、檢測、干擾查處,協調處理電磁干擾事宜,維護空中電波秩序,依法組織實施無線電管制。
14. 承擔通信網路安全及相關信息安全管理的責任,負責協調維護國家信息安全和國家信息安全保障體系建設,指導監督政府部門、重點行業的重要信息系統與基礎信息網路的安全保障工作,協調處理網路與信息安全的重大事件。
15. 開展工業、通信業和信息化的對外合作與交流,代表國家參加相關國際組織。
16. 承辦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事項。
Ⅳ 中央網路安全和信息化屬於行政單位嗎
網信辦一般指中國共產黨中央網路安全和信息化委員會,屬於政府部門。中國共產黨中央網路安全和信息化委員會的辦事機構是中央網路安全和信息化委員會辦公室。
根據律漸顯示信辦一般指中國共產黨中央網路安全和信息化委員會,屬於政府部門。中國共產黨中央網路安全和信息化委員會的辦事機構是中央網路安全和信息化委員會辦公室。
在廣義上指中央和地方的全部立法、行政、司法和官僚機關。狹義的政府機構僅指中央和地方的行政機關、官僚機關,即依照國家法律設立並享有行政權力、擔負行政管理職能的部分國家機構,在我國,亦稱為「國家行政機關」。
組織統籌網路安全和信息化工作的職能部門。網信辦是指中國共產黨中央網路安全和信息化委員會,屬於政府部門。中國共產黨中央網路安全和信息化委員會的辦事機構是中央網路安全和信息化委員會辦公室。其職責是:1、協調涉及各個領域的網路安全和信息化重大問題。2、研究制定網路安全和信息化發展戰略、宏觀規劃和重大政策等,其是屬於組織統籌網路安全和信息化工作的職能部門的,是一個非常重要的部門。
設立背景
為加強黨中央對涉及黨和國家事業全局的重大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強化決策和統籌協調職責將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中央網路安全和信息化領導小組、中央財經領導小組、中央外事工作領導小組分別改為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中央網路安全和信息化委員會、中央財經委員會、中央外事工作委員會,負責相關領域重大工作的頂層設計、總體布局、統籌協調、整體推進、督促落實。
折疊發展歷程
2018年3月,根據中共中央印發了《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設立中央網路安全和信息化委員會辦公室。將國家計算機網路與信息安全管理中心由工業和信息化部管理調整為由中央網路安全和信息化委員會辦公室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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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據】:
《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
為加強黨中央對涉及黨和國家事業全局的重大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強化決策和統籌協調職責,將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中央網路安全和信息化領導小組、中央財經領導小組、中央外事工作領導小組分別改為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中央網路安全和信息化委員會、中央財經委員會、中央外事工作委員會,負責相關領域重大工作的頂層設計、總體布局、統籌協調、整體推進、督促落實。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提供者轉載新聞信息,應當轉載國家規定范圍內的單位發布的新聞信息,註明新聞信息來源、原作者、原標題、編輯真實姓名等,不得歪曲、篡改標題原意和新聞信息內容,並保證新聞信息來源可追溯。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提供者及其從業人員不得通過采編、發布、轉載、刪除新聞信息,干預新聞信息呈現或搜索結果等手段謀取不正當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