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十三五規劃互聯網+,形成什麼產業發展的新形態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2016-2020年)規劃綱要,根據《中共中央關於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的建議》編制,主要闡明國家戰略意圖,明確經濟社會發展宏偉目標、主要任務和重大舉措,是市場主體的行為導向,是政府履行職責的重要依據,是全國各族人民的共同願景。
規劃綱要提出,發展現代互聯網產業體系。
實施「互聯網+」行動計劃,促進互聯網深度廣泛應用,帶動生產模式和組織方式變革,形成網路化、智能化、服務化、協同化的產業發展新形態。
夯實互聯網應用基礎
積極推進雲計算和物聯網發展。鼓勵互聯網骨幹企業開放平台資源,加強行業雲服務平台建設,支持行業信息系統向雲平台遷移。推進物聯網感知設施規劃布局,發展物聯網開環應用。推進信息物理系統關鍵技術研發和應用。建立「互聯網+」標准體系,加快互聯網及其融合應用的基礎共性標准和關鍵技術標准研製推廣,增強國際標准制定中的話語權。
加快多領域互聯網融合發展
組織實施「互聯網+」重大工程,加快推進基於互聯網的商業模式、服務模式、管理模式及供應鏈、物流鏈等各類創新,培育「互聯網+」生態體系,形成網路化協同分工新格局。引導大型互聯網企業向小微企業和創業團隊開放創新資源,鼓勵建立基於互聯網的開放式創新聯盟。促進「互聯網+」新業態創新,鼓勵搭建資源開放共享平台,探索建立國家信息經濟試點示範區,積極發展分享經濟。推動互聯網醫療、互聯網教育、線上線下結合等新興業態快速發展。放寬融合性產品和服務的市場准入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