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网络暴力原因
(一)网络媒体的原因
1.网络的匿名、虚拟性等特征为网络暴力的形成提供了温床
在网络传播中,人们所处的传播情景是虚拟的,网民是以匿名的身份发表言论,他们是“无名的大多数”,现实生活中本该遵守的规范和约束在网络传播中失去了应有的约束力,网民不必为自己的行为承担责任,风险趋近于零。网民的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就会大大降低,他们很容易突破道德底线而情绪化地表达自己的意见。在受到某一事件的刺激时,很多网民处于一种非理性状态,他们会迫不及待地对当事人进行讨伐与攻击,表达自己的观点和立场,显示出不满与愤怒,当附和的人越来越多达到一定程度时,网络暴力事件便由此产生。
2.“人肉搜索”是网络暴力形成的内在原因
“人肉搜索”在发挥积极的舆论监督作用的同时,也逐步暴露出侵犯隐私权、影响当事人正常学习生活的弊病,它利用人问人、人寻人的人际传播模式,不断地更新当事人的信息,为网络舆论提供了一个又一个新鲜材料,促使网络舆论一浪高过一浪,使得事态发展到难以控制的局面,最终导致网络暴力的形成。
(二)网民的原因
1.网民的年轻化及从众心理使其容易失去理性
我国网民中10~29岁的年轻人所占比例为66.7%,且网民中初、高中学历者所占的比重达到了67.4%。网民的年轻化使得他们容易冲动、激怒,而且年龄也决定了他们的思想认识水平及对事物认识的深度。从众心理又使大多数网民丧失了自己的理性判断,多数网民对网络上的言论采取盲从的态度,这样一来,很快就形成一种滚雪球效应,当某些“意见领袖”的声音成为主流意见并形成强大的舆论合力时,网络暴力事件的发生就在所难免了。
2.网民的自我表达及狂欢心理使其易于宣泄恶搞
网络媒体的迅速发展为人们提供了舆论表达的崭新渠道,在网络传播中没有身份、等级的差别,普通民众获得了在现实生活中无法拥有的话语权、表达权,他们把对现状的不满在网络虚拟的世界中尽情地宣泄排解,很容易出现一些极端言论,从而形成网络暴力。另一方面,网络传媒又具有强大的消费娱乐导向,网民极易从大量的信息中追求感官刺激,缺乏深刻思考,网络逐渐成为了一个巨大的秀场,大众以娱乐的逻辑解读生活,以玩笑的方式进行社会互动,他们追求“突破尺度”的开放,由于缺乏自我节制,容易忽视当事人的感受而一味追求娱乐的快感,极易挑战道德底线,冲破法律禁区。
(三)外界管理的原因
1.网络法律法规不够完善
由于网络的参与主体“网络人”在现实和虚拟社会都存在,其具有的现实和虚拟的双重身份使得个人领域和公共领域之间的界限变得模糊起来,而网络传播中的匿名性、虚拟性等特点,使网络法律在制定和实施上都存在一定的困难,也助长了某些网民“法不责众”的侥幸心理,致使互联网信息发布者滥用自由表达权。截至目前,我国颁行的网络法规共有数十部,但这些法规无论是从效力等级还是可操作性上,都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2.网络“把关人”的相对缺失
在网络传播中,受众从传统的单向、被动的线性传播中解脱出来,对“把关人”的特权形成了颠覆性的冲击,随着传播权利的广泛分布,原有的信息→传播者→传播渠道→受众的分层传播关系正在改变,昔日的“把关人”不再拥有传播话语的霸权,“把关人”失去了其存在的技术基础、受众基础,把关的任务便落到了网络中形形色色的传播媒介身上,原有“职业把关人”的把关难度进一步加大。
网络暴力产生的原因并不单一,大致可以从媒体和网民两方面分析,媒体为网络暴力发展传播提供了平台;网民容易失去理智,进而通过网络暴力的方式宣泄情绪等。
② 网暴对一个人的影响有多大
网暴对一个人的伤害并不是身体的直接伤害,而是一种心灵的打击,一个人存活下去的希望可能并不是因为身体受到伤害,往往是因为自己的心里对生活失去的希望,刘学州在生前因为与自己亲生父母的纠葛,所以遭受到了不明真相的网友们的网暴。
网友们的网爆对刘学州的心理造成了很大的打击。他在很小的时候就被亲生父母所抛弃而他的养父母对他的教育和付出也很一般,就在刘学州以为自己找到了他的亲生父母可以过上与其他孩子一样过上幸福生活的时候,他的亲生父母去对他不管不顾。
第一,从小就被抛弃
刘学州的亲生父母在刘学州很小的时候就将她已经抛弃,而刘学州在他的养父母跟前,也几乎没有感受到任何父母的关心和呵护,而刘学州自杀以后从学校同学所发布的视频来看,刘学州在学校当中是比较积极乐观的,并且他也是学生会的主席,可以说他当时的心里还是比较健康的,但是为何后面会自杀呢?与他的亲生父母有着很大的关系,并且与网络上一些不明真相的网友对他进行网报也有着巨大的联系。
③ 什么是网络暴力
当“老鹰抓小鸡”、“捉迷藏”等传统游戏离青少年学生越来越远,现代科技凭着自身的优势赋予了更刺激的网络游戏。然而,这种通过网络进行传播的游戏早已超出了它所能给孩子们带来的乐趣,它正在把越来越多的青少年学生从课堂拉向游戏的“深渊”,而且无法自拔。
小案例
爱好不多的小强对网络游戏情有独钟,经常沉迷在虚拟世界的江湖较量中不能自拔,当他在网络游戏中形成的心理惯性实施到现实生活中时,悲剧便发生了。因为去上网问妈妈要钱,妈妈没给,反而把小强给数落了一番,这便让小强产生了为了拿到钱不择手段的心理。小强用绳子勒死了自己的妈妈,然后拿光家里所有的钱去上网。
16岁的小聪在网吧里玩“用刀捅人”的游戏,由于刚玩没掌握好技巧,小聪每次都捅不中别人,反而老被别人捅中。坐在邻边的一同龄少年忍不住对小聪冷嘲热讽,在网络上捅红了眼的小聪当即怒发冲冠,去商店买了把水果刀,回来将刀捅向嘲讽自己的少年,致使少年当场死亡。而事后,小聪依旧深迷于游戏中。
当上网成为一种时尚,网络游戏也成为青少年手中的新宠。网络游戏令青少年沉迷其中,这不但影响了正常的生活和学习,游戏中的暴力行为也让青少年在模仿和冲动下导致犯罪或有暴力倾向,网络中监控不力的网络游戏直接成为一些不良心理品质青少年的犯罪工具和犯罪对象,成为网络中的犯罪行为人,久而久之,这种行为势必会从虚拟的网络中转到现实生活中来。
有一种专门教孩子在公路上开车撞人取乐的网络游戏,该网站提示:本游戏以调刺的意味告诉大家在开车时一定不要分心,以免发生交通事故。但游戏在介绍中却充满了戏谑的意味:“空旷的公路上发生了连环的杀人案件,知道兇手是谁吗?……嘿嘿,就是你啦,你看,你开车那么不小心,老是撞到人……”
游戏规则,一辆亮着灯的车,在公路到每撞死一个人,就会在虚拟的路面上留下一摊刺眼的血迹,游戏者的积分就会随着撞死的人数而逐渐增加。该游戏把开车连环撞死人的这种极端残暴的行为称为“做掉”,这不能不让玩游戏者产生暴力倾向。
这并非小说中的情节,而是网络游戏中的故事。在网络游戏中的历史传奇、英雄情结、神话元素与暴力在游戏中结合得天衣无缝。然而暴力却依然在娱乐之中存在,所谓的“做掉”与其说是罪恶的象征,倒不如说是一个符号,作者所营造的娱乐气氛无非是为暴力行为做铺垫,其根本目的是通过吸引青少年而获得暴利。为了达到吸引游戏者的目的,游戏设计者不仅把暴力主题发挥到了极致,而且还复活了与现代行为观相反的等级主义。
青少年在玩网络游戏的同时,操作的动作只发生在网络上,展现在电脑屏幕中,但相应的动作却会在青少年的精神系统中被重现和复制。站在这个角度看,迷恋网络游戏的人绝不是置身于游戏之外的,而是真正的参与者。经常玩暴力游戏的青少年,其精神活动也都会以暴力为主题,一个人的行为是受精神控制的,因此,当青少年的精神以暴力为主题时,其行动出现暴力倾向也是必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