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如何判断网上的文章哪种可以转载哪种涉及版权不能转载
严格来讲,只要作者不做转载声明,擅自转载都是侵犯着作权的。
如果你确实想转载一篇文章,先看网站对于版权的声明。如果声明可以转载,可以按照文章转载要求放心转载,一般的要求是注明出处或者保留原文链接。
如果声明禁止转载,那就不能直接转了,需要和作者沟通,授权之后才能转载。
对于文章的转载一定要注意,否则很容易侵犯版权。
2. 我有一个微信公众号想转载一些文章,但是不知道怎么样才不算侵权注明来源和作者是不是就可以了
公众号之间的文章互相转载分两种情况。
如果对方是有“原创”标识的自撰文章,你可以通过微信的白名单机制,向对方直接申请开白——也就是加入白名单。等对方把你加入了白名单之后,你就可以对文章进行增减内容、重新排版。否则,直接搬运的后果就是你的公众号无法正常显示内容,就算搬运过来了,也会被微信原创保护机制命中,跳转到原文。
如果对方没有“原创”标识,也不能直接就搬运过来。还是应该通过留言或者微信后台消息联系到作者,与作者达成统一之后,再进行转载。否则,抱着侥幸心理直接搬运过来的话,万一被原作者发现,就很有可能被举报。举报的次数虽然不直接和封号挂钩(当然踩高压线的话估计一次就凉了),但是举报次数多了无疑对培育公众号而言是不利的,如果被封禁时间过长,导致长期断更,掉粉就来不及哭了。
另外,如果你还要从其他网站搬运文章,就需要更加小心了。首先要确认文章的真正作者究竟是谁(毕竟如果是杂七杂八的网站的话,可能转载链也挺乱的,很多都是系统直接抓取不见得是合规转载);确认作者之后,就可以和他联系申请转载了,一般作者都会在网站或者平台留下相关联系方式。
其实现在几个大的图文平台都有自己的一套法则,公众号、头条号、大鱼号.......如果你要长期进行内容方面的创作,而且属于承担不了侵权后果的类型(赔钱都是小事,如果是有品牌形象方面的考虑就更要注意不能翻车卷到侵权事件里去),建议还是和第三方版权服务平台合作。比如,保险起见,在维权骑士或者鲸版权上注册账号,文章到底有没有侵权,原创检测一测便知了。如果是担心有版权风险,鲸版权的风控服务也可以帮你及时发现有问题的文章。
补充一点,在未告知原作者的情况下,即使注明来源和作者也是侵权的!
3. 转发别人原创文章需要注意什么
转发原创文章,需要注意的问题
1. 得到作者授权,以免造成不必要的侵权责任。
2. 按照作者要求,保留文章署名、出处,并不得删改,以免错误传达作者要表达的意思。
3. 尽量原创,不要依靠转发提升人气。转发为别人带来人气和影响力,给自己带来影响很小。天长日久,形成常态,创作能力不能有效提升,发展空间有限。
4. 网上的文章可以转载吗
都标明不能转载你转载的明显是侵权,不过互联网上的这种侵权很常见,一般没有几个回去起诉你的,因为这个起诉的时间太长,又得不到什么赔偿,一般都是要求把转载的文章给删除掉就可以了。
最好转载之前和人家商量,尽量不要转载人家标明不让转载的文章。
网络上的文章除别人标明不能转载的除外,其余的都可以转载.但是
您要注意:最好是说明出处并注明是转载的文章.
以免惹来麻烦,说您侵权.
5. 转载别人的内容要如何进行标注
引用他人的文章应当按照要求注明参考文献。引用时在 引用文字结束时标注引用序号,并按照参考文献格式置于当页脚地或文末。
参考文献的具体格式为:(注意参考文献最后的标点为英文格式)
[序号]主要责任者.文献题名[文献类型标识].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起止页码.
人际关系就是人们在生产或生活活动过程中所建立的一种社会关系。这种关系会对人们的心理产生影响,会在人的心理上形成某种距离感。
是人们在交往中心理上的直接关系或距离,它反映了个人寻求满足其社会需求的心理状态。
社会学将人际关系定义为人们在生产或生活活动过程中所建立的一种社会关系。心理学将人际关系定义为人与人在交往中建立的直接的心理上的联系。
中文常指人与人交往关系的总称,也被称为“人际交往”,包括亲属关系、朋友关系、学友(同学)关系、师生关系、雇佣关系、战友关系、同事及领导与被领导关系等。
人是社会动物,每个个体均有其独特之思想、背景、态度、个性、行为模式及价值观,然而人际关系对每个人的情绪、生活、工作有很大的影响,甚至对组织气氛、组织沟通、组织运作、组织效率及个人与组织之关系均有极大的影响。
1.介绍自己
以简洁得体又别出心裁的方式来做自我介绍。无论是在何种社交场合,想扩展人际关系的第一课就是要学会自我介绍。要设法出奇制胜。让对方牢牢地记得你,而且是记得正面的形象。
2.愉悦风格
培养开朗、活泼的个性,让对方觉得和你在一起是愉快的。
3.幽默风趣
培养幽默风趣的言行,幽默而不失分寸,风趣而不显轻浮,给人以美的享受。与人交往要谦虚,待人要和气,尊重他人,否则事与愿违。
4.寻找话题
为什么我们经常错过了许多广结人缘的机会?就是因为我们常把那些黄金时段用来绞尽脑汁,却还是挤不出一句合适的开场白。无论是主动或被动去打开话匣子都能得心应手。一旦你能达到这个境界,那无论把你丢在任何一个场合中,必都能迅速进入状况,随心所欲地去扩展人缘,为自己在生活与事业中,营造一个又一个绝佳的发展机会。
5.记住别人
记住别人的姓或名,主动与人打招呼,称呼要得当,让别人觉得礼貌相待、倍受重视,给人以平易近人的印象。
6.心平气和
不管有什么样的争论,要做到心平气和、不乱发牢骚,这样不仅自己快乐、涵养性高,别人也会心情愉悦。
7.完善自己
把自己打造成为一个有用的人 ,对他人有有利影响的人。
6. 网站发布文章需注意的细节都有哪些
一些客户做好了网站,却不知道怎么更新维护内容才能获得更好的排名。今天我们一起来看看网站发布文章需要熟知的七个细节。
一、文章的原创性
1、 修改文章的标题,尽可能的选择新颖的,符合用户搜索习惯的标题。
2、 修改首段内容或自己动手来添加首段文字信息。
3、 文章中图片ALT属性的修改和添加。
4、 在不影响阅读的情况下,适当的调整文章的段落顺序。
5、 可以在末段加上一小段含有关键字的总结。
二、文章标题规范
1、对于转载的文章,在修改标题前,要确定当前文章最主要的关键词。
2、尽量将主关键安排在标题的前半部分。
3、文章标题应该简洁明了,以不超过15个汉字为宜,最长不得超过30个汉字。
4、由两部分组成的标题,中间可以用空格隔开,而不是其他符号。
5、如果文章内含有图片,可以在标题后附上(图)。
三、页面关键词选择规范
1、页面关键词只涉及到当前页面的内容,而不去涉及整个网站、所在频道等内容。
2、在关键词选择上,可以采取具体关键词+主关键词的形式,在某种情况下,标题也可以作为一个比较具体的关键词。
3、站在受众的角度考虑,结合用户的一些搜索习惯,来填写适当的关键词。
4、不同的关键词一定要用英文下的逗号(,)隔开,关键词以3-5个为宜。
四、文章摘要规范
1、文章的摘要里必须包含页面关键词,多个页面的关键词要尽量全部在摘要中出现。
2、文章摘要要尽可能的重复页面关键词,但不要堆积,一般来说重复三遍没有问题,重复关键词也有一定的技巧。比如“电脑配件”,不一定每次都要把“电脑”和“配件”紧紧挨在一起,可以间隔。
3、文章的摘要没有严格的字数要求,两句话三句话就可以,以80-100字为宜。
4、文章的摘要不是关键词的堆砌或罗列,而是概括了文章的主要内容,从而引导用户继续读下去。
5、文章的内容不易过长,如果过长可截为几篇文章,并在文章内建立起阅读指示。
五、文本规范
1、文章的首段一定要出现页面关键词,并且可以把首段出现的部分页面关键词加粗。
2、文章的末段也要出现页面关键词,尽可能的将页面关键词安排在文章的结尾部分。
3、页面关键词在文章的正文中要有一定的比例分布(也就是关键字密度,一般情况下是2-8%,不要超过10%),在不影响阅读的前提下,一些代词都可以用页面关键词来代替。
4、页面关键词在一篇文章中表达要统一,比如一篇关于“济南网站建设”的文章,全文中都用统一的“济南网站建设”,而不要再使用“济南建站”的字样。
六、图片的规范
1、所有上传的图片都应该加上ALT属性,并且ALT属性必须符合图片本身的内容,同时也要尽可能的包含页面关键词。
2、每副图片下都应该配有适当的文字说明,并且文字说明中要包含页面关键词。
3、对于含有文本的文章来说,尽量不要在文章开头就显示图片。
七、内外链接的建设
内链建设,所谓内链建设,就是在这篇新闻中所涉及的核心关键词上,加上这 篇新闻的超级链接。比如我这篇帖子是关于SEO的,那么我就把SEO这几个词都加上这篇新闻的URL,这样不但利于网络和google收录,也能帮助这篇新闻获得更好的排名。当然条件允许,单独给这篇新闻做一些外部链接也是非常必要的,质量好的外链能够帮助搜索引擎更快更好的收录你的新闻。
7. 网络文章转载应该注意什么
1,首先看看相关法律
我国《着作权法》
第二十二条 在下列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着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着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一)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二)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三)为报道时事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四)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其他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已经发表的关于政治、经济、宗教问题的时事性文章,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
(五)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在公众集会上发表的讲话,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
(六)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但不得出版发行;
(七)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在合理范围内使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八)图书馆、档案馆、纪念馆、博物馆、美术馆等为陈列或者保存版本的需要,复制本馆收藏的作品;
(九)免费表演已经发表的作品,该表演未向公众收取费用,也未向表演者支付报酬;
(十)对设置或者陈列在室外公共场所的艺术作品进行临摹、绘画、摄影、录像;
(十一)将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已经发表的以汉语言文字创作的作品翻译成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作品在国内出版发行;
(十二)将已经发表的作品改成盲文出版。
前款规定适用于对出版者、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者、广播电台、电视台的权利的限制。
第二十三条 为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规划而编写出版教科书,除作者事先声明不许使用的外,可以不经着作权人许可,在教科书中汇编已经发表的作品片段或者短小的文字作品、音乐作品或者单幅的美术作品、摄影作品,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着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前款规定适用于对出版者、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者、广播电台、电视台的权利的限制。
2,所以在转载文章时,必须获得作者的同意,若作者不在,文又非转不可,请在作者文下留下申请转载的字迹,并在转载处标明原作地址以及【侵删】字样。
8. 关于网络转载的法律问题
根据我国《着作权法》规定,着作权包括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着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已在报刊上刊登或者网络上传播的作品,除着作权人声明或者报刊、期刊社、网络服务提供者受着作权人委托声明不得转载、摘编的以外,在网络进行转载、摘编并按有关规定支付报酬、注明出处的,不构成侵权。但转载、摘编作品超过有关报刊转载作品范围的,应当认定为侵权。因此,如果你在网上发表文章时作出了不准转载的声明,其他网站转载是一种侵权行为;或者,你虽然没有作出不准转载的声明,但其他网站转载时没有向你支付报酬,也应该是一种侵权行为,你可以要求侵权者承担停止侵权、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