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网络暴力原因
(一)网络媒体的原因
1.网络的匿名、虚拟性等特征为网络暴力的形成提供了温床
在网络传播中,人们所处的传播情景是虚拟的,网民是以匿名的身份发表言论,他们是“无名的大多数”,现实生活中本该遵守的规范和约束在网络传播中失去了应有的约束力,网民不必为自己的行为承担责任,风险趋近于零。网民的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就会大大降低,他们很容易突破道德底线而情绪化地表达自己的意见。在受到某一事件的刺激时,很多网民处于一种非理性状态,他们会迫不及待地对当事人进行讨伐与攻击,表达自己的观点和立场,显示出不满与愤怒,当附和的人越来越多达到一定程度时,网络暴力事件便由此产生。
2.“人肉搜索”是网络暴力形成的内在原因
“人肉搜索”在发挥积极的舆论监督作用的同时,也逐步暴露出侵犯隐私权、影响当事人正常学习生活的弊病,它利用人问人、人寻人的人际传播模式,不断地更新当事人的信息,为网络舆论提供了一个又一个新鲜材料,促使网络舆论一浪高过一浪,使得事态发展到难以控制的局面,最终导致网络暴力的形成。
(二)网民的原因
1.网民的年轻化及从众心理使其容易失去理性
我国网民中10~29岁的年轻人所占比例为66.7%,且网民中初、高中学历者所占的比重达到了67.4%。网民的年轻化使得他们容易冲动、激怒,而且年龄也决定了他们的思想认识水平及对事物认识的深度。从众心理又使大多数网民丧失了自己的理性判断,多数网民对网络上的言论采取盲从的态度,这样一来,很快就形成一种滚雪球效应,当某些“意见领袖”的声音成为主流意见并形成强大的舆论合力时,网络暴力事件的发生就在所难免了。
2.网民的自我表达及狂欢心理使其易于宣泄恶搞
网络媒体的迅速发展为人们提供了舆论表达的崭新渠道,在网络传播中没有身份、等级的差别,普通民众获得了在现实生活中无法拥有的话语权、表达权,他们把对现状的不满在网络虚拟的世界中尽情地宣泄排解,很容易出现一些极端言论,从而形成网络暴力。另一方面,网络传媒又具有强大的消费娱乐导向,网民极易从大量的信息中追求感官刺激,缺乏深刻思考,网络逐渐成为了一个巨大的秀场,大众以娱乐的逻辑解读生活,以玩笑的方式进行社会互动,他们追求“突破尺度”的开放,由于缺乏自我节制,容易忽视当事人的感受而一味追求娱乐的快感,极易挑战道德底线,冲破法律禁区。
(三)外界管理的原因
1.网络法律法规不够完善
由于网络的参与主体“网络人”在现实和虚拟社会都存在,其具有的现实和虚拟的双重身份使得个人领域和公共领域之间的界限变得模糊起来,而网络传播中的匿名性、虚拟性等特点,使网络法律在制定和实施上都存在一定的困难,也助长了某些网民“法不责众”的侥幸心理,致使互联网信息发布者滥用自由表达权。截至目前,我国颁行的网络法规共有数十部,但这些法规无论是从效力等级还是可操作性上,都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2.网络“把关人”的相对缺失
在网络传播中,受众从传统的单向、被动的线性传播中解脱出来,对“把关人”的特权形成了颠覆性的冲击,随着传播权利的广泛分布,原有的信息→传播者→传播渠道→受众的分层传播关系正在改变,昔日的“把关人”不再拥有传播话语的霸权,“把关人”失去了其存在的技术基础、受众基础,把关的任务便落到了网络中形形色色的传播媒介身上,原有“职业把关人”的把关难度进一步加大。
网络暴力产生的原因并不单一,大致可以从媒体和网民两方面分析,媒体为网络暴力发展传播提供了平台;网民容易失去理智,进而通过网络暴力的方式宣泄情绪等。
2. “网络暴力”指哪些方面
网络暴力是这一种暴力形式,它是一类在网上发表具有伤害性、侮辱性和煽动性的言论、图片、视频的行为现象,人们习惯称之为“网络暴力”。网络暴力能对当事人造成名誉损害,而且它已经打破了道德底线,往往也伴随着侵权行为,亟待运用教育、道德、法律等手段进行规范。同时,网民们若想获得自由表达的权利,也要担当起维护文明与道德的使命,至少,要保持必要的理性、客观。
网络暴力不同于现实生活中拳脚相加血肉相搏的暴力行为,而是借助网络的虚拟空间用语言文字对人进行伤害与诬蔑。这些恶语相向的言论、图片、视频的发表者,往往是一定规模数量的网民们,因网络上发布的一些违背人类公共道德和传统价值观念以及触及人类道德底线的事件所发的言论。这些语言、文字、图片、视频都具有恶毒、尖酸刻薄、残忍凶暴等基本特点,已经超出了对于这些事件正常的评论范围,不但对事件当事人进行人身攻击,恶意诋毁,更将这种伤害行为从虚拟网络转移到现实社会中,对事件当事人进行“人肉搜索”,将其真实身份、姓名、照片、生活细节等个人隐私公布于众。这些评论与做法,不但严重地影响了事件当事人的精神状态,更破坏了当事人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秩序,甚至造成严重的后果。
网络暴力的表现形式为:
(一)网民对未经证实或已经证实的网络事件,在网上发表具有伤害性、侮辱性和煽动性的失实言论,造成当事人名誉损害;
(二)在网上公开当事人现实生活中的个人隐私,侵犯其隐私权;
(三)对当事人及其亲友的正常生活进行行动和言论侵扰,致使其人身权利受损等等。
3. 什么是网络暴力,网络暴力的形式和特点
网络暴力是一种暴力形式,它是一类在网上发表具有伤害性、侮辱性和煽动性的言论、图片、视频的行为现象,人们习惯称之为"网络暴力"。网络暴力能对当事人造成名誉损害,而且它已经打破了道德底线,往往也伴随着侵权行为和违法犯罪行为,亟待运用教育、道德约束、法律等手段进行规范。
网络暴力是网民在网络上的暴力行为,是社会暴力在网络上的延伸。网民们若想获得自由表达的权利,也要担当起维护网络文明与道德的使命。
4. 在日常生活中,哪些行为属于网络暴力
日常生活中网络暴力处处不在,特别是有些明星和流量小生都受到过威胁,比如说手机上收到过恐吓信息有电话的骚扰,甚至有些会借助平台发一些恐吓和威胁的信息,这些都是属于网络暴力,也算是非常刺激人心态的事情。
在当今社会这样的现象时常都会有,现在的平台本来就是属于一个比较开放式的网络,也是比较开放,所以任何人都有在网上自由发信息的权利,所以网络暴力是处处不在的。
一、发威胁信息
可能有很多明星或者流量明星都受到过信息的威胁,这些信息一般都存在着各种方面的内容,而且会伤及到家人朋友等等这些信息,非常的刺眼。甚至有些受到的威胁信息,一天几十上百甚至上千个,所以很多人完全受不了网络暴力,如果出现这样的现象,作为本人可以选择正确的方式来处理和解决。
5. 网络暴力的危害与应对方法
网络暴力防治对策
(一)推行网络实名制
网络实名制并非一个新兴概念,事实上,早已有国家提出并推行这一制度。当前国内的某些网站也开始尝试自主实行实名制,然而却颇受质疑。争论的焦点归纳而言就是,个人信息的安保、民意反馈的限制、全面监管难度以及基层网吧对于上网身份核对把控的严格度。
第一是对于“网络实名制”的准确理解问题。有的人误以为网络实名制就是必须在网络虚拟世界中应用真实姓名,而实际并非如此。这一想法应当归属于“前台实名”的种类,但应用更为广泛的一种模式是“后台实名”,即网民可以自定义自身的网络虚拟世界用户名,但是网络技术后台可以查阅到该用户的真实姓名和身份信息,这与写作中的笔名有所类似,但与其不同的是还附带了技术和法律限制。这是为了保证个人信息的安全性,确保只有在合理合法手段的背景下,个人信息才能被查阅。
第二是民意反馈受限的问题。首先应该正视的一点是,真实的民意所向并不畏惧公开表达,实名制恰恰能够预防借由民意达到不法目的的情况出现。目前国内已有关于政府职能履行和官员贪腐的民意监管反馈渠道,但进一步完善来说,还可以建立非实名的网络举报论坛,以保障舆论监督的质量和举报主体的安全,这一构想无论是技术支持还是相关法规而言,都是可以实现的。第三,网络实名制的监管问题,就当前的技术水平而言,实现监管的难度并不大,譬如通过技术手段将上网门槛调整为实名制申请,否则无法进行浏览之外的网络活动。
(二)实施有效监督机制
对于网络暴力问题,有的学者错估了其严重性,导致出现了一种当前立法已经足以应对网络暴力问题的论调。事实上,网络暴力的法律约束是一个十分复杂的问题,解决方式也并不只局限在如何进行暴力发生后的救济。而是应当建成一套完善的预防网络暴力、控制其暴力行为和暴力行为后救济的法律体系。由此纵观当前的国内立法,不难发现,绝大部分的落脚点都在于暴力行为后救济上,对于预防和控制的法规设置尚属空白。解决问题的最优模式应当是进行足够的预防和事态控制,而非在发生后进行补救。
(三)加强网络道德教育
不得不承认,网络暴力的预防离不开公民道德培养。网络暴力的产生来源一般是心理问题,常常是日常生活中的消极情绪累积而导致的。因此,必须要开展道德,特别是网络道德的针对性教育,全面提升我国公民素质水平。
第一,必须要打造符合科学的网络道德教育体系,网络道德教育不是机械化的生搬硬套道德理念,而是应当结合网络实际现状和社会环境,进行针对性的道德评判,以建立较为科学合理的网络道德教育体系。
第二,综合社会各界力量,推行全面的道德教育。道德教育不能脱离社会实际存在,因此,社会必须要形成较为良好的道德风尚,进一步形成良好的网络法制环境和道德氛围,助力网络道德教育。
第三,打造网络教育社区。网络虚拟世界是一把双刃剑,网络暴力的本质就是一种个人依附于群体进行情绪宣泄的后果,消极情绪的集合会带来难以想象的破坏效果,因此,个体乃至群体的理性意识提升是对于网络暴力进行预防和控制的重要手段。这对于网民自身而言,也是大有裨益的。
6. 网络暴力的表现
所谓的网络暴力,还不是一些无聊的键盘侠,对于一些人或事发表自己强烈的不满,甚至是谩骂,根本没有一个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正确方法,只是在表达自己的某些阴暗的想法而已。这些人也许在生活和工作中就是一个正常人,但是在虚拟的网络上,人性自私丑陋的一面就会表露无遗,这样的人就是缺乏一颗平常心,缺乏爱心,不会换位思考问题的人
7. 什么是网络暴力网络暴力的形式和特点有哪些
进入信息时代后,网络的影响更见壮大,很多网络事件成为人们争相讨论的焦点话题,其影响力已经渗透到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领域,网络的影响无孔不入。但实践证明,网络是一柄“双刃剑”,利弊共存:
一方面,网络的广阔的言论空间和更多的言论自由推进了社会民主化的进程,满足了人们行使当家做主权利的需要;
另一方面,谣言、情绪型舆论的滋生和泛滥、网络暴力事件的频发等各种负面影响使得网络成了一个喧嚣无序、杂乱无章的“菜市场式”的空间。
学者称网络为“历史上最接近真正无政府主义状态的东西”。在网络虚拟世界里,不管现实生活中网民有多大的物质重压与精神压抑,都可以自由而肆无忌惮地在这里宣泄,还有可能由此引发大众对同一焦点事件的集体泄愤。与此同时,网络虚拟性也使得有效的监督机制变得力不从心,再加上在虚拟环境下,网民的诚信意识及道德意识极容易走向缺失,这也就不难解释为什么一些无从证实的传闻、流言、诽谤、谎言等各种不健康信息在网络里却可以大行其道。
4.传播效果容易失控
现在看来,网络暴力似乎总有失控的趋势,对当事人造成很大的身心伤害。这是怎么回事呢?
大多数网络暴力看起来似乎总发端于对不合情理现象的讨伐,这本身无可非议,但由于总是在狂热、非理性的支配下,再加上网络传播结构的开放性和流言传播的易失实性,使得网络暴力很容易出现差错或被人利用,使无辜的当事人蒙冤。
网络暴力的背后是以讹传讹在作祟,这些虚假或片面消息的扩散传播,影响受众在不理性的情况下做出非理性举动。导致结果是,无论被讨伐人如何道歉都不足以缓解网络暴力的事态发展,连事件的发起者站出来要求人们取消打击行为,也都不得要领,
最终走向了暴力的极端而无法收拾。“铜须门事件”事件就是典型的例子:
当事人即使在道歉后也不能摆脱困境,事件的发起者声明事件原委“纯属杜撰”,要求网民取消进一步的行动,也不能缓解事态发展。
8. 什么是网络暴力造成网络暴力猖狂的原因是什么
事实上,网络暴力不是一个严格的法律术语,这是指网络方法发表的谣言,在伤害中间,恶性侮辱等网络暴力可能导致他人的评估减少,给予别人的正常生活,有些人受到影响甚至自杀。但是,对于公众人物,一些负面评估是不可避免的。如果他们不属于谣言,则没有使用恶性术语,无需识别和负面评估,公开数据应该具有一定的宽容。当然,但真正的网络暴力并不软。
事实上,在很大程度上在线暴力普遍普遍的原因,大部分网络暴力都没有受到惩罚。对于明显的谣言,线圈和其他行为,如果每个人都积极采取,我相信这一现象将改变。
9. 1.什么是网络暴力2.网络暴力有哪些表现
网络暴力是一种暴力形式,它是一类在网上发表具有伤害性、侮辱性和煽动性的言论、图片、视频的行为现象,人们习惯称之为“网络暴力”。网络暴力能对当事人造成名誉损害,而且它已经打破了道德底线,往往也伴随着侵权行为和违法犯罪行为,亟待运用教育、道德约束、法律等手段进行规范。
(一)网民对未经证实或已经证实的网络事件,在网上发表具有伤害性、侮辱性和煽动性的失实言论,造成当事人名誉损害;
(二)在网上公开当事人现实生活中的个人隐私,侵犯其隐私权;
(三)对当事人及其亲友的正常生活进行行动和言论侵扰,致使其人身权利受损等等。
10. 什么是网络暴力
当“老鹰抓小鸡”、“捉迷藏”等传统游戏离青少年学生越来越远,现代科技凭着自身的优势赋予了更刺激的网络游戏。然而,这种通过网络进行传播的游戏早已超出了它所能给孩子们带来的乐趣,它正在把越来越多的青少年学生从课堂拉向游戏的“深渊”,而且无法自拔。
小案例
爱好不多的小强对网络游戏情有独钟,经常沉迷在虚拟世界的江湖较量中不能自拔,当他在网络游戏中形成的心理惯性实施到现实生活中时,悲剧便发生了。因为去上网问妈妈要钱,妈妈没给,反而把小强给数落了一番,这便让小强产生了为了拿到钱不择手段的心理。小强用绳子勒死了自己的妈妈,然后拿光家里所有的钱去上网。
16岁的小聪在网吧里玩“用刀捅人”的游戏,由于刚玩没掌握好技巧,小聪每次都捅不中别人,反而老被别人捅中。坐在邻边的一同龄少年忍不住对小聪冷嘲热讽,在网络上捅红了眼的小聪当即怒发冲冠,去商店买了把水果刀,回来将刀捅向嘲讽自己的少年,致使少年当场死亡。而事后,小聪依旧深迷于游戏中。
当上网成为一种时尚,网络游戏也成为青少年手中的新宠。网络游戏令青少年沉迷其中,这不但影响了正常的生活和学习,游戏中的暴力行为也让青少年在模仿和冲动下导致犯罪或有暴力倾向,网络中监控不力的网络游戏直接成为一些不良心理品质青少年的犯罪工具和犯罪对象,成为网络中的犯罪行为人,久而久之,这种行为势必会从虚拟的网络中转到现实生活中来。
有一种专门教孩子在公路上开车撞人取乐的网络游戏,该网站提示:本游戏以调刺的意味告诉大家在开车时一定不要分心,以免发生交通事故。但游戏在介绍中却充满了戏谑的意味:“空旷的公路上发生了连环的杀人案件,知道兇手是谁吗?……嘿嘿,就是你啦,你看,你开车那么不小心,老是撞到人……”
游戏规则,一辆亮着灯的车,在公路到每撞死一个人,就会在虚拟的路面上留下一摊刺眼的血迹,游戏者的积分就会随着撞死的人数而逐渐增加。该游戏把开车连环撞死人的这种极端残暴的行为称为“做掉”,这不能不让玩游戏者产生暴力倾向。
这并非小说中的情节,而是网络游戏中的故事。在网络游戏中的历史传奇、英雄情结、神话元素与暴力在游戏中结合得天衣无缝。然而暴力却依然在娱乐之中存在,所谓的“做掉”与其说是罪恶的象征,倒不如说是一个符号,作者所营造的娱乐气氛无非是为暴力行为做铺垫,其根本目的是通过吸引青少年而获得暴利。为了达到吸引游戏者的目的,游戏设计者不仅把暴力主题发挥到了极致,而且还复活了与现代行为观相反的等级主义。
青少年在玩网络游戏的同时,操作的动作只发生在网络上,展现在电脑屏幕中,但相应的动作却会在青少年的精神系统中被重现和复制。站在这个角度看,迷恋网络游戏的人绝不是置身于游戏之外的,而是真正的参与者。经常玩暴力游戏的青少年,其精神活动也都会以暴力为主题,一个人的行为是受精神控制的,因此,当青少年的精神以暴力为主题时,其行动出现暴力倾向也是必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