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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暴力从哪里来

发布时间:2022-08-07 19:23:04

㈠ 网络暴力指的是什么遇到网络暴力该怎么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人们参与到网络中去。但是近年来,网络上不正当的言论发表越来越多。因此,也有很多人遭受到了网络暴力。目前,学者对于网络暴力还没有一个统一的界定,网络暴力是现实生活中暴力在网络上的延伸
一.什么是网络暴力。

对于普通人而言,网络暴力会被认为在网络上遭受辱骂、羞辱等,但是网络暴力涵盖的内容不止这些。更有甚者,会无视法律的存在,公然展示别人隐私。这些都是网络暴力的表现形式。

对于网络暴力,我们不能积极参与。同样,当我们遭受网络暴力,应该积极面对,采取正确的方法去解决。

㈡ 为什么网络暴力如此泛滥的原因

人的本性,

㈢ 为什么近年来网络暴力越来越严重

首先因为现在网络发达、传播速度较快、手机各类软件、APP也是越来越多层出不穷,不像以前发生事情需要通过电视或者报纸才让人们知晓,所以网络暴力也越来越严重。

所以不得不说现代社会网络太过发达也是有弊端的,不仅仅全是益处,也会带来一些不便。

㈣ 为什么发生网络暴力的从众事件

大学生从众行为对网络暴力的影响
摘要
近些年来,网络已经成为生活中必不可少的生活工具,时间和空间的限制无法影响互联网的迅速传播,互联网信息涌入城市、乡村、进入千家万户。网络上匿名、虚拟等特点,以及法律法规的不完善和道德教育的缺失、社会矛盾的积累、商业利益的诱导,使网络暴力成为真实的暴力行为。大学生是网民的中坚力量,他们的对事情的处理能力还够成熟。网络暴力对大学生的心理健康、信仰和日常行为都会产生负面影响。因此,本文通过研究大学生对网络暴力的态度,分析从众行为对网络暴力的影响,并根据研究结论得到减少大学生从众行为消极影响的对策,为我国完善网络环境提供帮助。
关键字:网络暴力;从众行为;大学生群体;心理分析;从众心理
一、绪论
1.1研究课题的目的
现阶段互联网的发展日新月异,在很短的时间内飞速发展、崛起。在快速发展的局势下,诸如管理、构筑、制度等不合理部位的问题会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同时,在对网络环境的净化和构筑中,作为网络用户的主体,社会特殊的集体的大学生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大学生们在网络世界中的行为,思想观念的产生和变化也成为了重中之重。学生人数众多,网络活跃度高,作为网民的中坚力量,在对社会热点等问题进行发言时,对网络环境的发展有着重要作用。从众行为是人类行为中普遍存在的现象,群体环境对大学生造成或多或少的心理压力,也对大学生的从众行为有所影响,在缺乏权威标准时,与大多数人的选择和看法保持一致能够给自身带来安全感。在互联网时代的从众行为对网络环境的影响更为重要。研究大学生从众行为对网络暴力的影响,并提出相应对策有着重要意义。明确网络暴力对于大学生的消极影响的重大课题,这是我们必须面对,必须解决的。
1.2研究课题的意义
随着近些年科技水平的提高,互联网的发展渗入每个人的生活。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在2018年1月发布的第41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我国现有网民7.72亿,其中学历在本科以上的网民人数大概有8547万人,占比约11.2% 。同时,随着互联网技术与高校信息化的深度结合,只有极少数的一部分大学生很少接触网络。因此,作为网民主要群体之一的大学生对网络环境的影响弥足轻重。网络舆论是网民在网络上对社会热点发表的自己的看法和观点,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社会呼声。但网络言论良莠不齐,网络环境也比较恶劣。因此,研究大学生从众行为对网络暴力的影响对关注大学生的心理健康和避免大学生成为网络暴力的施暴者和受害者有着重要意义。
1.3研究方法
本次调查对象来自XX大学在校大学生,发放问卷200份,为了达到更好的调查后果,本次参与调查的具体对象在年级、消费水平、性别、所属专业、爱好等方面均有涉及。

2大学生从众行为分析
大学生从众行为有盲目从众和主动从众两个特点。现在很多大学生由于与社会事物接触较少,年龄小,三观还未确立,思想也不够成熟,甚至对自己的人生十分迷茫。由于对自身缺乏足够的认识,群体环境中大多数同学的行为成了这些迷茫同学效仿的对象。模仿大多数同学的行为能够给迷茫的自己带来信心和安全感。对于主动从众的大学生来说,这些大学生可能对自己已经有了分的认识,但是为了融入群体,常常放弃自己一些与别人有冲突的想法,选择采取与多数人一致的行为。
2.1大学生从众的成因
从众心理是由于社会中的个体对外界群体的目标形象进行模仿的行为。由于人们不愿意承担犯错误被惩罚的风险,于是采用大多数人的行为。当一个人发现自己的意见与其他多数人不一致时,第一想法不是去判断别人的意见是否正确,而是先去检查自己是不是犯了错误。同样,当我们与大多数人看法一致时,会觉得自己的想法一定是正确的。
表1-大学生从众的原因

原因

舆论

群体压力

言语暗示

人数

76

90

34

比例

38%

45%

17%

调查结果显示,将近45%的大学生从众的压力来自群体的生活环境,其次是38%同学认为的舆论压力,只有极少数同学认为从众的原因为身边同学的言语暗示带来的压力。从众行为反映了人们自我意识不够强,独立能力比较差的特点,大学生的从众行为受多种因素的影响。在群体环境和群体氛围下生活,会对人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因此从众行为在大学生中是必然发生的。首先是我国传统教育的影响,“群体归属”的理念深入人心,自小学以来,集中的教育制度里个人大于集体的观念已经根深蒂固。其次是由大学生特殊的生活环境决定的,很多同学都会选择自己所处环境中的一些目标作为自己模仿的对象这个学生相对比较稳定,人们要进行群体性质生活和学习,所以要和别人在日常生活中进行共同的活动,有时不自觉地发现别人的意见和自己的不一致,特别是别人的评价会使自己非常在意,这种无形的给予大学生群体很大的压力。在面对这种压力时,自觉或不自觉地考虑集体里他人意见,其中一部分人自卑、缺乏勇气,不敢表明自己的态度,就选择从众行为,与其他人一起分担责任,以此来避免尴尬。除此之外,大学生进入成年的早期阶段有着特殊的心理特点,脱离少年但尚未形成健全独立人格的大学生缺乏主见,在自己的认知和别人的做法上矛盾重重,在这个时候,少数服从多数就成了最合适的选择,也给人归属感和安全感。
2.2大学生从众行为
2.2.1 学习
表2-大学生在学习上的从众行为

行为

从未有过

有过

经常有

人数

18

89

93

概率

9%

44.5%

46.5%

调查结果显示学习上的从众行为十分严重,有过从众经历的同学达到91%,仅有9%的同学未进行过从众行为。在学习上的从众表现分为积极和消极。积极表现是同一个班级的同学集体学习,互相勉励。消极的学习从众行为体现在平常上课睡觉、玩手机等不良风气上。有的同学在上课面对老师的提问时,由于没有人主动回答问题,即使知道答案也不会举手。但是当大家都积极的回答时,也会跟着大家一起举手回答问题。同样,跟风逃课的现象也十分常见。正确的模范会带来积极的影响,错误的跟风则会导致更加消极的影响,这对于大学生的学习是非常不利的。
2.2.2择业
表3-大学生在择业上的从众行为

行为

听信同学意见

选择热门职业

理智择业

人数

62

101

37

概率

31%

50.5%

18.5%

选择工作不仅是与大学生相关的个人问题,也是社会整体的问题。高等教育的普及,大学生们面临着严峻的就业情况,调查结果显示,近80%的同学在择业上或多或少的受到周围同学或社会舆论的影响,跟随舆论进行职业选择的毕业生达到了50%,这就表明毕业生们选择职业在这一过程中,很难做出正确的抉择,更容易产生的是“随大流”行为。在进行就业选择时,很多同学选择听信别人的判断,找最热门的职业,而不是寻找最适合自己的工作,这样就有很大的盲目性。择业上的从众行为对未来的发展是很不利的。认清自我,找到最适合自己的工作才是择业时进行的正确选择。
2.2.3消费
表4-大学生在消费上的从众行为

行为

与同学攀比

怕丢面子

理性消费

人数

53

77

70

概率

26.5%

38.5%

35%

消费上的从众现象是大学生从众最显着的表现。攀比心理是消费者基于自身所处阶层进行选择目标群体,并以目标群体为参照进行的消费模仿行为。由于大学生自尊心强,对别人对自己的评价十分看重,所以这种从众现象在大学里比较普遍。其实很多同学并没有花钱出手阔绰的消费习惯,但是在身边同学和攀比风气的影响下,只好随波逐流。很多大学生也并没有经济独立的能力,但是为了效仿一些不好的社会形象进行盲目消费。在从众心理的影响下,大学生不正确的消费现象层出不穷,近40%的同学害怕“丢了面子”发生从众行为,26%的同学出于攀比心理,剩下35%的同学能够保持理性消费。
2.2.4道德
大学生群体属于容易亲近的群体,成员亲和力强。由于年龄的相似性,观念、知识结构、生活习惯的相似度也很高,这有利于形成群体成员对价值观念的相互认识,从而增强了许多人的认同感。大学生的生活和学习空间相对狭窄,封闭的住宿、餐厅、教室等环境构成的“三点一线”生活模式,使得大学生与外界几乎没有联系。因此,周围许多学生的价值观和行动方式被周边同学都默默内化形成的。比如在公益活动上。如果个别大学生喜欢参加公益活动,那么他的同学也会受到影响,就会影响着更多的人参加公益。

3网络暴力
网络暴力是指以虚拟网络为载体,微博、贴吧、朋友圈等多个平台为媒介,以语言、音像、视频、图片等多种形式对一主体就行辱骂以及在任意公众平台上随意公布当事人的个人隐私,对当事人进行恶意攻击,甚至编造事实,导致事件向现实世界延伸,最终给当事人造成现实、心理、行为上的压力甚至威胁的事件。主要有道德绑架、语言暴力、传播谣言、侵犯隐私等情况。

3.1大学生网络暴力的行为
表5-大学生参与网络暴力行为调查

行为

传播谣言

侵犯他人隐私

语言暴力

道德绑架

人数

53

25

73

49

概率

26.5%

12.5%

36.5%

24.5%

通过调查报告得知,在大学生日常接触到的网络暴力行为主要有传播谣言、侵犯他人隐私、语言暴力、道德绑架几种,其中网络上常发生的道德绑架和谣言的传播、语言暴力等行为是大学生参与数量最多的,语言暴力更是达到了36%,其次为传播谣言、道德绑架、侵犯他人隐私。
3.1.1传谣造谣
制造谣言是指出于报复或者某些利益相关的原因,一些大学生在上网时,对一些事件对别人进行扭曲并将其公布在网络平台上的不良行为。传播谣言是说一些大学生网民在进行上网行为时。由于缺乏对某种事物的详细认识,将自己不能辨明真假却信以为真的事件进行传播,最后造成恐慌的网络现象。
3.1.2侵犯隐私
网民对于某件事或者某个人物进行关注和评价的行为叫做围观。围观本身并不带有定性,甚至在一些事件里有积极效果,比如“微博问政”中,网民通过自己的转发、评论将事件推上“微博热搜”以博取更多网民的关注,最终吸引执法部门的关注。然后在更多的网络暴力行为里,很多网民化身为冷漠的观众进行批判甚至是暴力行动的推手,对当事人进行“人肉搜索”,将受害者的隐私公布与众,导致事态朝更加严重的方向发展。
3.1.3语言暴力
网络暴力中的语言暴力是指一些网民在上网时使用一些粗俗、恶毒的脏话对他人进行人身攻击的行为。现实生活中由于面对面的交往,或多或少都会受到道德伦理的束缚,但是在虚拟的网络世界中,人与人的交流隔着屏幕,更容易发生“爆粗”行为。
3.1.4道德绑架
当网民在上网时,以道德的名义,利用较高的道德标准去胁迫事件当事人进行道歉的现象叫做道德绑架。比如,年轻人在使用公共交通时没有及时给老弱病残让座;富有的人在做慈善事业时没有拿出比普通人更多的金钱;军人在碰到危险情况时没有舍己救人等等类似的情况都是道德绑架。
3.2网络暴力的诱因
网络环境的特殊性是网络暴力的根本原因,虚拟的特点使网民在上网时淡化了道德、责任、法律意识。一些网络热点事件,由于法律未能实现道德规范的社会,在施暴网民的心中,网络暴力就会转化为网络正义,进而在实际情况下造成不可磨灭的影响。在遭受事件刺激和言论误导的情况下,很多网民往往处于十分冲动的状态,然后忽视了去判断事件的正确性,而是使用恶毒的语言实行个人攻击,参与网络暴力。在相当多的网络暴力事件中,网民通过网络匿名的性质所引起的言行令人放纵,我们可以看到明显的心理倾向,而许多的人性就在此刻暴露出来。因此,在网络世界,网民们粗暴地攻击别人,由此产生的网络暴力,带来了严重的、无法恢复的不良影响。比如微博上的“网红Saya殴打孕妇事件”,网友们并没有明确孕妇的一面之词是否属实,就在Saya的新浪微博下面进行语言暴力,在孕妇发布自己被下达的病危通知书后,此次事件的网络暴力达到巅峰。网友们发动人肉搜索,将Saya及其家人的信息公之于众,甚至有人向Saya家里寄去了花圈,一时Saya站在风口浪尖,昔日网红店主遭到了几千万人的谩骂。但是在事情过去一个月后,有网友爆出视频,Saya并未攻击孕妇,反而是孕妇殴打Saya后装作晕倒。后来又有网友称Saya一直患有心脏病的爷爷因不堪网络暴力的打击去世。在这件事情里,网友先是“一面倒”的支持孕妇批判网红,后来接剧情反转网友又站位Saya批判孕妇。对于网民来说,自己是看客,即使在无形中形成了网络暴力也丝毫感受不到,但是作为被施暴的对象,心理压力和外界压力是不可恢复的影响。
一些网站为了扩大影响,提高名气获得商业利益,对于网络暴力的现象刻意扩散,甚至是刻意形成网络暴力事件,最后导致了严重的后果。有的人为了自己的险恶目的,不择手段的利用网络暴力,特别是在网络暴力成为习惯、成为网络舆情的运作模式后。在女医生因网络暴力自杀事件中,为了操纵舆论,挑拨网友的情绪,当时男孩的家人不顾事实,根据自己的立场随意剪辑视频,将事情变为“成人打孩子”甚至“水务局官员打孩子”,而只接受了片面的事实后,为了匡扶“正义”的网民,便成为了他们的棋子。
我国的互联网在相关方面的法律法规还不够完善,是因为互联网兴起的时间较短。在暴力网络的过程中,受害者必须承担责任。他们是攻击性的,还是侮辱伪造的言论。别人的生活由于“人肉、检索”而失去意义,而不是党的正常生活、言论、行动。显然,责任意味着很多复杂的因素:例如,一些内部网络可参与整个过程或某些阶段。因为不能确定所有人的责任,最终形成了网络暴力,所以与网络团体的交流是相互作用的。参加艺术、网球演讲的人都扮演着一定的角色,互联网的匿名不能要求朋友在网络上的真实身份。国家很难对此进行明确的法律制裁。
4从众行为对网络暴力的影响
法国社会学家勒庞在其着作《乌合之众》里对群体做出如下论述,个人一旦进入群体中,他的个性便被湮没了,群体的思想占据统治地位,而群体的行为有时表现为无异议、情绪化和低智商。在现实生活中,存在于或想象中的压力,而健身,是缓解压力的一个好办法。为了满足社会或群体对个人的要求,健身的作用和态度能很好的解决。因为在社会心理学当中,健身是一种行为和态度的改变。尤其是当一个人缺乏自信或冷静判断时,就创造了“服从多数”的精神,改变了对潜在信仰的最初看法,放弃了最初的观点,最终产生了一致的行动。
在互联网上的信息发布中,很多网民都在“随大流”和“随大流”的控制下,在群体干预的压力下,个体在群体斗争中寻求更好的解脱,是增强自身安全感的更好选择。“人人都这么认为”、“我这么认为”、“人人都这么做,我这么做”都在寻求集体身份的安全感。
与传统媒体实体的交流不同,网络将地球变为互联网载体上的一个全球性村庄,并且为网络用户提供了接受和传输信息的安全保障。在现实生活中,每个网络用户都不是真实的人,而是通过自己的ID在虚拟世界里运转的。人往往在现实中很在意自己的形象,因为在现实的一举一动都关乎责任和荣誉。然而,在虚拟社会中,由于网络用户的角色是虚拟的,它面对的各种话题都可以不受现实底线、血缘关系和社会道德的限制,在互联网里,每个人都可以畅所欲言,因为即使做错也不会带来现实里的惩罚。
大学生群体进行网络暴力的行为主要有受从众心理影响、自我意识与社会认知的失调、极端思想的引导等因素。首先,从众心理是非常常见的心理现象,当大学生在关注一些热点话题时,如果网友们的看法和观点都是对当事人进行谩骂的语言暴力,那么大学生就会失去理智,跟着众多网友一起发言谩骂。所以,在从众心理的影响下的网络暴力通常会造成十分严重的后果。网民年轻化导致一些发言带有强烈的情绪化,由于大学生心理还不足够成熟,极容易被一些不好的言论煽动。
德国传播学教授伊丽莎白·诺尔曾提出“沉默的螺旋”理论,她认为,大众传播媒介在影响公众意见方面有强大的效果,并把舆论生成中其重要作用的因素称为“沉默的螺旋”。“沉默的螺旋”的主要观点有:个人意见的表明是一个社会心理过程。意见的表明和“沉默”的扩散是一个螺旋式的社会传播过程。媒介通过营造“意见环境”来制约影响舆论。在复杂的网络世界里,传播的结构已然发生了很大变化,网络信息的传播像放大镜一样被更多范围的人们接受。当人们处于日常活动比较小的范围里时,对孤独的恐惧促使人们的从众行为。在网络世界里,受众无需为自己的言行负责,同时受众对网络上言行的认识会与现实中形成巨大反差。当网民使用账号进行发言时,如果自己的想法违背了主流意识,总是会因为自己与众不同的观点遭到网友们的批评和辱骂。其次,人肉搜索被一些网络暴民作为武器来对付与自己意见相左的人。这样使一些人就打消了发表自己意见的念头或者是让自己接受别人的观点避免被网络暴力伤害。
5减少大学生从众行为消极影响的对策
5.1社会环境
目前我国已经出台了一些网络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例如:《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信息管理办法》等法规。然而,因为网络的飞速发展,网络暴力事件频繁增加,相关责任人受害人越来越多,网络暴力的立法及相关责任人、处罚均不显着。立法难度大大增加。在我国,因为网民群体的扩大,网络社会的监管难度大,在网络上的重心应该放到监管工作上,网络的立法,应该是被重视的、及时的、有效的、全面的和系统的。同时,拓展民意的思想渠道是可以提供公平正义、社会保障和为社会冲突提供压力的有效方式。这样才可以让大学生生活在一个绿色健康的网络环境里。
加强网络信息监督。首先,网民要严格遵循文明操作的规则。对一些违规信息做到不扩散、不转发。第二,公安机关将严惩网络犯罪行为。严格管制和严厉打击不正当利用学校网络资源的行为。最后,学校应进行严格的互联网使用和管理条例,对大学生的网络活动进行监管。
5.2学校重视教育
在大学里学习到的课程,是为了培训大学生在网络上的知识素养和水平。培训学生在网上使用的能力。网络舆论是摆在公众面前的一个新问题。现代大学生生活在网络环境的影响下,比以前更为方便,同时也得到了更多信息,但是网络是发展中的技术,有很多诱惑和挑战为了提高大学生群体利用有效信息的能力和抵御信息污染的能力,对于互联网的信息,科学的、全面的了解。这样做不仅能提高自身能力,还能有效地利用信息和技能。
学生对网络信息采取正确的态度。必须服从党的路线和政策。因为道德教育的课程都是根据党发展的方向。例如教授学生电脑知识时,网络道德追加了一些有关和网络的法律法规的内容。思想政治教育本身属于意识形态的范畴,从本质上说是指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福利,我们党是发挥领导能力的重要方向和有力的工具。因此在这个基本的范围里要合理设定课程。除此之外,作为传道授业的学校,应该特别关注大学生的心理健康问题。例如,可以开设心理健康课程,提高学生重视心理健康的认识和程度。开展多姿多彩的校园活动,让学生在课外时间里也充满活力。
5.3理性上网
自我意识是一种积极的、高水平的反思意识并且个人对自己和目标之间的关系起到了积极的作用:自我识别、评估和监管。反省自己的思想、道德品质、情感、能力和行为的意识不仅促使自己实现目标,而且还实现了自我教育、自我完善、自我总结,可以提高自身正义感和道德责任感。因此,合理使用因特网是所有大学生都应该学会的知识。大学生在实践中有意识地采用先进的理念和正确的理论指导,依靠自己的思想,通过自我反思,自我识别、自我总结、自我评价和他人批评和反思自己的网络行为的正确与否。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每个大学生都应该加强自律与法律意识,在法律的限度里行使自己的言论自由权力并且还要确保不伤害他人利益。当我们面对网络暴力时,确保自己不参与,不伤害他人,这是每个大学生都应该做到的。
结语
网络上的从众心理是一个全新的课题,大学生们因为生活在现代社会,受到网络环境的影响,能比之前更能够更方便快捷的获得各种各样的信息,同时
也面临更多诱惑和挑战。我们应该看到在网络不断发展的情况下而产生的各种各样的问题,大学生使用网络的不断发展,面对网络的心态和从众心理也应该不断朝正确理性的方面改进,同时我们应该提升学生对网络信息的辨别能力,使其能够以正确的态度对待产生的矛盾。因为现今电子技术和信息高速化发展,信息更加普及,在此情况下,我们更应该抵制团体行动的网络暴力,并以大学生可以接受的方式对大学生群体开展有效的网络舆论引导。在面对网络上与自己不同的观点时,做有责任感的反对者,并尊重反对者的存在,杜绝一味从众的不良行为,这样才能营造一个良好的网络环境。

㈤ 网络暴力屡禁不止,这个现象是什么时候开始出现的

网络的开发,卓越的方便,我们在我们面前的问题之一是网络暴力。

随着虚拟世界的封面,所有戾通风都在不连贯的人中排放。如果你说,它是难以忍受的,面对严重的网络暴力现象,那么方法可以消除这种网络暴力?从根,从长远来看,如果你想完全解决这个问题,只有整个人的质量。文化扫盲改善,自然降低了网络暴力的发生率。然而,仓库是真实的,最好的礼品节,这涉及从根本上的社会生产力,而不是一个租船,这需要我们共同努力,这样就即将推出。所以现在我想解决这个问题,快速有效的方法是加强审查,过滤原油词汇等,当然,这也没有治愈。

㈥ 分析网络暴力存在原因,并联系社会现实,提出相应的解决办法

有些人认为自己是正义的化身,自己要伸张正义,然而自己却撑了把破伞到处给别人遮风挡雨,天天替别人操心,有可能有时候别人还不领情,甚至都不认识他,有可能他自己骚扰辱骂别人还被处罚。
有些人无非就是宣泄自己情绪找个替罪羊而已。
还有些人就是思维单一,只听信媒体片面报道,事情还没清楚就急着战队,比如公交车坠江,女司机被骂成啥了,要不是有录像,一群喷子谁会信她的话。
再要不就是有些人总认为有因就有果,非要找个因果关系,然而他们不知道这个世界上无缘无故倒霉的事情多的去了,天天替杀人犯辩护,跟着杀人犯往被害者身上泼脏水,人家杀人犯给被害者泼脏水是为了保自己哪条小命不死,那一群网络暴民不知道咋想的也往受害者身上泼脏水。比如之前看一个新闻男的天天骚扰女孩被拒结果把女孩杀害,说在女孩身上花过钱,于是就被人骂杀的好,然而女孩家里说为了不让他骚扰甚至给他过钱希望他不要骚扰她家,但有些人恰恰就相信杀人犯而不相信受害者,说为什么他不杀别人?还不是因为女孩倒霉碰见了他,如果她运气好点说不定死的就是另一个倒霉的女孩,再说了就算一般人去相亲对方多花自己一点钱就把对方杀了不能说明这个人有点性格障碍吗?有些三观不正的人往往会对受害者使用网络暴力。
网络暴力没啥办法解决,倒是人肉搜索反映出来中国人是没隐私的,家住哪里,电话号,身份证,QQ号微信号,微博号,家里几口人,家里人干什么工作的,在哪上班,领导电话,婚姻状况,配偶信息等等能扒的一无所有,细思极恐,有些人支持人肉搜索,殊不知自己家庭信息可能也被他们掌握,细思极恐。
网络暴力哪个国家都存在 ,因为你想一个很假很简单的骗术都能有不少人上当 还有些人对传销,邪教还深信不疑,各种各样的人也都会在社会中存在,除非禁言,但禁言也有很大危害所以不可能禁言。

㈦ 什么是网络舆论和网络暴力

网络暴力是一种危害严重、影响恶劣的暴力形式,它是指一类由网民发表在网络上的并且具有“诽谤性、诬蔑性、侵犯名誉、损害权益和煽动性”这五个特点的言论、文字、图片、视频,这一类言论、文字、图片、视频会针对他人的名誉、权益与精神造成损害,人们习惯称其为“网络暴力”。网络暴力能针对当事人的名誉、权益与精神造成损害,而且它已经打破了道德底线,往往也伴随着侵权行为和违法犯罪行为,亟待运用教育、道德约束、法律等手段进行规范。网络暴力是网民在网络上的暴力行为,是社会暴力在网络上的延伸。网民们若想获得自由表达的权利,也要担当起维护网络文明与道德的使命,至少,要保持必要的理性、客观。
2019年12月,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根据规定,网络信息内容服务使用者和生产者、平台不得开展网络暴力、人肉搜索、深度伪造、流量造假、操纵账号等违法活动。[1]
中文名
网络暴力
外文名
Cyber—bullying/online abuse
具体方式
发表在网络上的并且具有攻击性的不实言论
规范手段
网络道德手段
美国同名电影
网络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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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现形式产生根源社会危害防治措施相关新闻
词语定义
网络暴力是指网民在网络上的暴力行为,是社会暴力在网络上的延伸。网络暴力不同于现实生活中拳脚相加血肉相搏的暴力行为,而是借助网络的虚拟空间用语言文字对人进行伤害与诬蔑。这些恶语相向的言论、图片、视频的发表者,往往是一定规模数量的网民们,因网络上发布的一些违背人类公共道德和传统价值观念以及触及人类道德底线的事件所发的言论。这些语言、文字、图片、视频都具有恶毒、尖酸刻薄、残忍凶暴等基本特点,已经超出了对于这些事件正常的评论范围,不但对事件当事人进行人身攻击,恶意诋毁,更将这种伤害行为从虚拟网络转移到现实社会中,对事件当事人进行“人肉搜索”,将其真实身份、姓名、照片、生活细节等个人隐私公布于众。这些评论与做法,不但严重地影响了事件当事人的精神状态,更破坏了当事人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秩序,甚至造成严重的后果。[2]
表现形式
(一)网民对未经证实或已经证实的网络事件,在网上发表具有伤害性、侮辱性和煽动性的失实言论,造成当事人名誉损害;
(二)在网上公开当事人现实生活中的个人隐私,侵犯其隐私权;
(三)对当事人及其亲友的正常生活进行行动和言论侵扰,致使其人身权利受损等等。
在形式上
(1)以文字言语做为形式的网络暴力
现实生活中人在生气、烦闷、情绪不定时,想要通过语言暴力宣泄是很正常的,而现实社会中人与人的直接交往,会受到道德伦理的约束,或多或少的抑制了这样一种宣泄的产生。网络社会是虚拟的社会,在网络上却比现实更容易爆粗,通过文字的方式发生语言暴力。文字语言暴力这种形式在如今人流量大的网站随处可见,如天涯论坛、网络贴吧、微博、腾讯新闻评论等。任何一个网络暴力事件,不难发现,其中文字语言暴力必定不会少,粗俗、恶毒的攻击性语言推动了网络暴力的扩散,也增加了网络暴力的危害。
(2)以图片视频做为形式的网络暴力
以图片视频做为形式的网络暴力在很多的网络暴力事件中也并不鲜见。我国发生过很多例子,例如篡改他人传上网络的照片,通过照片的篡改进行侮辱、诽谤、攻击等。韩国网络发达,因特网宽带连接居世界第一,但是也并未发展成一个成熟的网络社会,网络暴力问题此起彼伏,比较早的例子是2006年一名22岁的韩国女学生的照片出现在一家图片共享网站时,脸部被人涂改的面目全非,朋友在看到照片后,接二连三的给她打电话确认情况。网络中,目前也存在许多图画信息暴力的情况,惊恐的图片恐吓他人,通过Photoshop技术恶搞、损毁他人照片,以此攻击他人,这是一种图片信息暴力,通过图片的形式实施网络暴力。
在性质上
(1)非理性人肉搜索
网络暴力事件的另一主要类型是非理性人肉搜索。非理性的人肉搜索最易侵犯受害者的隐私权,而参与者往往认为是一件刺激而有趣的事,在这个过程中更多的是满足于自身“FBI”能力的窃窃自喜。关于非理性人肉搜索的网络暴力事件比比皆是,电影《搜索》中很好的反应了这点。电影讲的是关于公交车上“让座”事件所引发的网络暴力。电影中,女主角因为在医院被检查出癌症晚期而受到打击,没有给身边的老大爷让座,这件事被人拍下视频传上网络,最终引起群体的口诛笔伐,在网络上通过文字言语、图像的方式进行攻击,最终人肉搜索和网络暴力将女主提前推入死亡。很多情况下,网民习惯性的站队到自认为正义的一方,以道德的力量审判他人,殊不知,在这个过程中,自己充当了刽子手,却没能加以自身的判断,去辨清事实的真相。但是通过人肉搜索的方式引发网络暴力,最终伤害当事人的方式非常不足取,没有任何一个人有权利用道德的力量去审判他人。
(2)充斥谣言的网络暴力
谣言的危害性是非常明显的,而且一旦发生会有愈演愈烈之势。谣言,顾名思义,是虚假的言论,是由不法者恶意编造,网民成为被利用者,谣言伤害了网民群体的相互信任感。民众一再被造谣者愚弄,很容易变得草木皆兵,使得网络社会的信任感变得愈发的低。网络暴力的发生有的源于遥言,有的并非。源于谣言的网络暴力最开始是由利益人发布不法的谣言,再煽动不知情的网民推波助澜,而利益人则等待事件扩散,坐收其中利益。有的网络暴力虽最开始并非因遥言而起,却在整个过程中会以讹传讹,最终遥言四起,真相变得更加扑朔迷离。当矛盾变得更加尖锐时,网民已经不考虑事件的真相,享受的是破坏和指责的快感。网络本身也包含诸多暴力信息,如网络上的暴力游戏,暴力影视等等。但是无论哪种网络暴力类型,都不是单一存在于网络暴力事件中,往往是结合几种类型一起,作用于整个网络暴力事件之中。
作用方式
(1)直接攻击
直接攻击是指网络暴力事件中通过直接的方式进行攻击,也就是说在言语上直接用侮辱性和攻击性的恶毒语言对当事人进行讨伐。就网络暴力而言,直接性的攻击危害比较大,给当事人造成的伤害也比较明显。
(2)间接攻击
间接攻击则是通过讽刺等方式跟风发表意见,即俗称的骂人不带脏字,有的也选择转播他人的直接攻击进行二次攻击。无论是哪种形式的网络暴力,无外乎都会从虚拟世界进而影响到现实世界,也因此,在应对网络暴力的过程中,任何一种形式的网络暴力都不能忽视。[3]
产生根源
网络暴力根源很多,一有网民的匿名性,网络上缺乏制度和道德约束,二有一些网民的素质原因,三有社会的不公,四有法治与精神文明建设滞后等等。
中国网络暴民的出现,与中国网民年轻化、网络的商业化运作以及中国民主环境都有极大的关联。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2008年7月公布的第22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情况统计报告》显示,我国68.6%的网民为30岁以下的年轻人。而这一特征在中国网络发展的十一年中不曾变过,18岁以下以及18~24岁之间的网民比例呈上升趋势。网民年轻化,是网络暴力突现的直接原因。这些年轻的网民,较年长的人来说,血气方刚,充满激情冲劲十足,但也容易冲动,容易被激怒,容易放纵自己。主帖事件在网络上一发布,他们就会迫不及待地用键盘表达自己的观点和立场,显出不满与愤怒。而这些愤怒的个体在网络上非常容易结合成一个观点一致的暂时群体,然后他们以群体的身份,以“正义”名义对当事人进行有计划、有目的、有组织的追讨与打击。他们以为自己正在伸张正义,却忽略了自己给别人带来的过度伤害。而且年纪也决定了他们的思想认识水平及对事物认识的深度。他们既容易受群体情绪的影响,也容易受到表面信息的左右,急于对一件事情下是非判断,而无法迅速看清事件背后的复杂关系与原因。这种年轻的冲动与无知,很容易认同并实施以暴治暴的网络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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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本身的特性又比传统的媒体或是言论平台更能容纳这种年轻的冲动与无知。正如一位网络编辑所说,“网络暴民”这个词并不新鲜,其实“平媒暴民”已经存在很多年了。只不过“网络暴民”由于其发言成本低、联合成本低、杀伤半径大而更显威力罢了。③不仅如此,网络的虚拟性,使得参与者每个人都可以隐瞒或编造自己的身份,而这种身份匿性又使得现实生活中本该遵守的规范和约束都失去了应有的约束力。这对于自律性不强、容易冲动与放纵的年轻网民来说,无疑是一个自由的天堂。
同时,网络的商业性运作,有时更利用了年轻网民的冲动与无知,对这些网络暴力事件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虽然我们不排除一些发帖者通过极端语言炒作自己或是故意以此进行有目的的打击与报复,但是更不能忽视的是,网络媒体在其商业化的运作中,为了在市场竞争中抢占先机,故意自编自演相关事件或是放任网络暴行蔓延。为了追求点击率,网络媒体一向着力于策划议题,越有争议性越有“创意”。他们贯用吸引眼球的大图片、惊心动魄的大标题,以及夸张的细节故事,来对新闻事件进行炒作。如“史上最毒后妈”事件,发布的帖中就称被虐女童被后妈“打得口吐鲜血,背部六块脊椎骨基本被打断”,配发的图片也是血淋淋的。经各大论坛转帖后,标题已升级为《史上最恶毒的后妈暴打六岁女儿》。血淋淋的图片和耸人听闻的标题成为网络挑动网民神经兴奋点的重要手段。后来事件证实六岁女孩吐血只是患病所致而非后母所为。未经核实的新闻就加以大肆报道,很难说不是网络媒体的炒作。而当初“虐猫事件”在猫扑论坛发布后就立即引起了轩然大波,而该版版主在对帖子过滤时却删除了一些冷静分析的帖子,而保留了无理谩骂的帖子。④年轻的冲动与激情,在这里,成为了网络运营商家获利的资本。
年轻网民暴行之所以会在网络上彰显,之所以会被商家利用,更深层的原因在于中国社会当中民众自由表达渠道的缺失。从这些网络暴民身上,我们很容易看到民主意识、法律意识的缺乏。他们缺少必要的民主生活训练,也缺少有效的自由表达空间或是渠道。比如在基层自治上、在选民与代表的沟通上,在传统媒体上都没有多少表达权。网络的出现,立刻成为民众追捧意见表达的自由空间。缺乏民主修养的中国民众还没学会如何自由表达,却已经奔驰在了信息高速公路,其暴力行为完全在情理之中。这只能怪我们没能提供更多的表达渠道,没有在网络以外建设更多的表达机制,迫使网络承担了更多的表达任务。⑤而网络在中国的发展,承载着民众“自由表达空间”的期待,但真正能形成公众舆论并通过社会信息沟通以及政府决策起作用的成就感并不多。绝大多数网络上的言论与意见没有被足够重视,于是民众反而在这种公共表达空间中累积了更多的愤懑。于是依仗“马甲”在身,看不惯的听不惯的开口就骂,网络暴力也就不可避免了。
另外,我们的社会仍处于一个相对复杂的转型期。经济上的贫富悬殊、社会各阶层的利益失调,文化上的“众神狂欢”,加上社会上得腐败现象时有发生以及全球化带来的剧烈震荡,都使得观念碰撞、舆论多元成为当代社会的种必然趋势。在这种社会环境下,网络这个匿名的、开放的、管理制度相对宽松的虚拟空间不免成为网民发泄情绪的最好管道。
社会危害
每个人都可能成为网络暴力受害者,网络暴力的肆无忌惮,正在以其独有的方式破坏着公共规则、打破着道德底线。[4]
网络暴力的危害很广,从近年发生的网络暴力事件的危害进行汇总,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网络暴力会混淆真假
真真假假的世界,尤其是网络这样一个虚拟的社会,真假原本就难以辨识,而在网络暴力事件的不断冲击下,原本难以辨识的真善美和假丑恶变得更加难以区分。通常,对真理的曲解并不在于信息源本身,而在于真理在传播的过程中被歪曲混淆,网络暴力事件,往往是真理被曲解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混淆了对与错,真假难辨。
网民进入网络世界,应该具备对与错的基本辨识能力,可实际情况是,在网络这样一个虚拟世界,对与错的界限变得很模糊,当然,如果在认识事物的过程中从不同角度看问题是绝对值得推崇的。但是这里的混淆并不是辩证的用理性的态度去理解事情,而是将错的东西说成对的,而对的事情又变成错误的,歪曲事实真相。众多网民参与网络暴力事件时,会带有个人情感的去看待事物,换而言之,就是对待一个事件往往会有“第一印象”,这个“第一印象”就是个体对网络事件的第一态度,而在接下来的过程中,进行搜索或者获得资料试图去辨明事件真相也不能解决问题,因为进入网络世界的人们有一个共通的特点就是在利用搜索网站进行搜索时,所搜寻到的资料和观点基本都是和自己原本持有观念相一致的观点,这个过程中不但无法将其从错误引向正确的观点,反而会更加强化其原有的观点。一件事情在网络上引起争论,引来各方关注和讨论,原本是件好事,经过讨论和辨别的事情能够更加趋近真理,可是网络暴力的发生也是网络事件引起争论的结果,而这样的结果不是讨论结果的价值多元化,而是两种截然相反的极端观点占主流地位,网民不自觉的站队,无形中充当了网络暴力事件的推动者。纵观多数能够引起极大争议的网络暴力事件,不难发现这样的事件大多即使未违反法律也多半违背普遍道德伦理价值观。[3]
网络暴力会损害个人权益和侵犯个人名誉
网络暴力中,参与者非理性的群体攻击侵犯了网络暴力事件当事人,对当事人的身心造成了伤害,并直接侵扰了当事人的现实生活。尤其人肉搜索风靡开始,网民已不再局限于在网络上通过语言文字或图像的方式对当事人进行攻击讨伐,通过人肉搜索手段直接从网络虚拟社会渗透到现实社会,对当事人的现实生活进行骚扰。网络暴力事件中,受害人有名有姓,却找不到具体的实施伤害的人,正因为如此,参与的网民抱着法不责众的心理肆意而为。网络集体暴力中,网民很少考虑到当事人的心理。而当事人因网络暴力事件,所受的惩罚完全非等量惩罚。当事人需要道德谴责,需要法律制裁,但绝对不需要披着道德外衣打着正义旗帜的暴力去解决。[3]
网络暴力会损害网民的道德价值观
除了直接造成的危害和影响外,网络暴力行为的频繁发生,会危害网民的道德价值观。正确的价值观念是人类社会秩序正常运行、美好和谐社会得以构建的保障。在日常生活中,人们的道德观念价值观念无时无刻不在影响他们的行为和处事方式。就学校食堂旳例子来说,每到吃饭时会很拥挤,楼梯中总是人头攒动,但是却乱中又井然有序,就是价值观念在发生作用。交通规则的道理相同,在交通规则还未制定、红绿灯都还不存在的世界,马路上来来往往的行人、车辆也会互相相让,以使每一个通行的人能快点到达目的地。社会的普遍价值观影响了个体的价值观,进而影响个体的行为。
网络暴力冲击人自身的防卫系统,原本符合社会伦理、符合道德意识的价值观在网络暴力的冲击下会被扭曲。原本提倡的辩证法在网络暴力事件中完全被忽略,事情变得只有两个极端,非A即B。在网络暴力事件中,参与事件的网民盲目的支持某一方过于绝对化的观点,披着道德的外衣,做着违反道德的事,而且并不认为自己有错。这里网络暴力的表现就是扭曲的价值观,把错误的观点当成是真理,坚决不承认错误。人在思维上有一种惯性,就是有时会过于坚信某一方面的观点,并通过其他信息的搜寻不断的强化自己的观点。正因为个体已经偏向于某一方面的观点,一旦与自己已有观念不同的观点侵入,则会存在不安全感,尽其所能的去维护自己的观点,进而自我欺骗,在搜集与自己持相同观点的同时加上一定程度的自我欺骗,原先的观点被强化,不再接受其他观点,价值观被扭曲。[3]
网络暴力会阻碍和谐社会的进程
网络暴力事件加速个人信息的泄漏,引发社会恐慌,阻碍和谐社会的进程。2012年4月半月谈对公民如何保护个人信息权进行了网络调查,参与人数4142人。其中对于个人信息是否泄漏的调查数据显示:30%的人多次遭遇信息泄漏状况,40%的人偶尔有信息泄漏的状况,仅15%的人极少遭遇此情况,且15%的人对自己信息是否泄漏尚不清楚。由此可见,至少70%以上的人遭遇过不同程度的个人信息泄漏状况,个人信息安全关系到个体的切身利益,个人信息遭到侵犯,使得当事人缺乏安全感,容易引发不安情绪。
而对于个人信息存在哪些安全隐患方面,52%的人认为机构或网站擅自将个人信息泄漏或贩卖给其他机构或个人,23%的人认为个人信息被不法分子用于诈骗等犯罪行为,18%的人认为机构或网站的个人信息保管机制不健全,5%的人认为个人在上网时遭遇“钓鱼网站”,而仅有2%的人认为是其他原因。很明显98%以上的人所认为的安全隐患都与网络有关。
网络暴力事件侵犯了当事人的名誉权、隐私权,泄漏了网民的个人信息,更加增强了个人信息的安全风险,引发了社会的恐慌情绪。网络空间和现实社会是有共通之处的,有的学者则直接认为,“网络空间”也是“现实社会”,只不过它是一种通过虚拟技术进行信息交流和传播的新型媒介而已。按照这样的说法,网络空间,是人们生活的空间,是一个以虚拟为形式的“现实社会”。那么,在这样一个社会所受到的一切影响也必然会作用到现实社会。网络暴力是“舆论”场域的群体性纷争,以道德的名义对当事人进行讨伐,可以说是网络自由的异化,这无疑阻碍了和谐网络社会的构建。与现实社会的暴力行为相比,网络暴力参与的群体更广,传播速度更快,因此某些意义上说,可能比现实社会的暴力产生的危害更大。网络暴力的产生虽然时间不长,但是危害大、影响范围广,而且蔓延趋势严重。
网络暴力作为网络表达自由的异化现象,有的学者认为不仅是对人类公共道德和传统价值观念的挑战,更为严重的是,网络上的一些过激言论或行为已经触及到法律的红线。也有的学者认为,网络上的发泄情绪所引发的网络暴力,不仅使得社会伦理大厦根基动摇,道德与诚信逐渐沦丧,而且古老的文明传统即将逝去,与现代文明风气也渐行渐远。国外学者也注意到网络暴力的严重性,并一致认为网络暴力以及给受害者的骚扰在全球范围内呈上升趋势。他们提出,与传统暴力相比,网络暴力以及网络犯罪来得更加频繁。而且有人甚至认为互联网潜在的巨大危害能彻底摧毁一个人的生活,这里摧毁的力量指的就是网络暴力。随着博客、贴吧、论坛以及视频网站的运营,人们的行为、话语、姿态,可能通过这些媒介,登上网络平台,遭受公众审判,而公众在审判的过程中带有过多的个人情感和情绪的发泄,往往过于偏激,引发网络暴力。加之人肉搜索的兴起,私人信息被曝,网民跟风炒作,扩大事情影响,引发网络暴力,给当事人造成严重的身心伤害。[3]

㈧ 什么是网络暴力造成网络暴力猖狂的原因是什么

事实上,网络暴力不是一个严格的法律术语,这是指网络方法发表的谣言,在伤害中间,恶性侮辱等网络暴力可能导致他人的评估减少,给予别人的正常生活,有些人受到影响甚至自杀。但是,对于公众人物,一些负面评估是不可避免的。如果他们不属于谣言,则没有使用恶性术语,无需识别和负面评估,公开数据应该具有一定的宽容。当然,但真正的网络暴力并不软。

事实上,在很大程度上在线暴力普遍普遍的原因,大部分网络暴力都没有受到惩罚。对于明显的谣言,线圈和其他行为,如果每个人都积极采取,我相信这一现象将改变。

㈨ “网络暴力”是怎么形成的!

目前,对于网络暴力学术上还没有统一的界定,有人称网络暴力是指网民在网络上的暴力行为,是社会暴力在网络上的延伸。有人称网络暴力是在狂热、非理性的情绪支配下,网民对未经证实或已经证实网络事件发表网络言论。这些言论超越了正常的理性范围,也超越了道德和法律的界限,不仅在虚拟空间上对当事人给予道德的审判和批判,而且也对当事人的现实生活产生直接的影响。它往往是匿名的、群体性的攻击行为,虽然攻击者的身份是虚拟的,但给当事人所带来的伤害却是真实的。网络暴力的形式:网络暴力除了语言暴力以外,还表现出了行为上的暴力。在网络中,人们往往无视法律责任的存在,事先并不征求当事人同意,就随意在网上公布属于当事人隐私的信息,造成对当事人法律权利的侵犯。有的网络事件还延伸到现实生活中,对当事人及其亲友的正常生活进行行动和言论侵扰,致使其人身权利受损。网络暴力中这种暴戾的心态和行为方式是与文明社会直接相违背的。网络暴力的特点:1.传播活动自发形成网络暴力事件的始终,不存在任何强迫行为。无论是首次传播,还是二次传播或多次传播都是网民的自发使然。无论是出于道德使命感还是情绪宣泄需要,网络暴力事件的传播都是在自发状态下进行的,纵使存在一些背后别有用心的事件操控者的主观行为,也是在不被发现的隐性状态下进行的,大多数参与者并没有意识到其行为的被操控性,所以说网络暴力传播活动基本上都是自发的,至少是在参与者自认为自发状态下进行的。传播内容的社会敏感性现实生活中,有一些话题是敏感的,一提起就能引起轩然大波。纵观网络暴力事件的传播内容往往就是这样的一些话题:虐待、第三者、极度自私等等,不是违法的,就是悖逆公德的,或者是人们的情感较难接受的。这些话题都是社会极为敏感的话题,现实生活中,人们对这些现象尚且嗤之以鼻,在虚拟的网络空间里就更难怪要群起声讨了。2.信息结构的开放性在网上,谁都有说话的权利和自由。只要你注册了一个论坛,就有在这个论坛里说话的权利和自由。在整个网络暴力的传播过程中,只要你的言论于论坛无害,一般版主就不会删除你的发言。你可以补充任何信息,只要它是真实的,甚至只要是网民希望真实的,都可以造成新一轮的传播活动。总之,网络暴力的传播处于一个极度开放的传播结构中,这就为传播影响的不可控制性埋下了伏笔。谁都可以发言的情况下,因为不能保证发言的公正和客观,就不能保证传播影响总是积极的,也才导致走向了网络暴力的歪路。3.恶劣影响的虚拟促成在虚拟的网络自由世界里,每个人都享有平等的地位,并拥有同等的受到尊重的机会,这种特征使网络成为人们灵魂最自由的地方。网络还由于天然的虚拟性,而使得很多在现实中不好做的事情,或者不好说的话在网络上便可以旁若无人地做,肆无忌惮地说。在这种虚拟环境下,因为多了虚拟性的保护,人们往往容易产生“这里很安全”的意识,又因为少了很多现实世界的惩罚机制,在网络的顾忌就显得纯属多虑。在网络世界里,人们做出一定的行为根本就用不着深思熟虑、谨慎再三,完全实现了“思想有多远,路就能走多远”的愿望,以至于有学者称网络为“历史上最接近真正无政府主义状态的东西”。在网络虚拟世界里,不管现实生活中网民有多大的物质重压与精神压抑,都可以自由而肆无忌惮地在这里宣泄,还有可能由此引发大众对同一焦点事件的集体泄愤。与此同时,网络虚拟性也使得有效的监督机制变得力不从心,再加上在虚拟环境下,网民的诚信意识及道德意识极容易走向缺失,这也就不难解释为什么一些无从证实的传闻、流言、诽谤、谎言等各种不健康信息在网络里却可以大行其道。4.传播效果容易失控现在看来,网络暴力似乎总有失控的趋势,对当事人造成很大的身心伤害。这是怎么回事呢?大多数网络暴力看起来似乎总发端于对不合情理现象的讨伐,这本身无可非议,但由于总是在狂热、非理性的支配下,再加上网络传播结构的开放性和流言传播的易失实性,使得网络暴力很容易出现差错或被人利用,使无辜的当事人蒙冤。网络暴力的背后是以讹传讹在作祟,这些虚假或片面消息的扩散传播,影响受众在不理性的情况下做出非理性举动。导致结果是,无论被讨伐人如何道歉都不足以缓解网络暴力的事态发展,连事件的发起者站出来要求人们取消打击行为,也都不得要领,最终走向了暴力的极端而无法收拾。“铜须门事件”事件就是典型的例子:当事人即使在道歉后也不能摆脱困境,事件的发起者声明事件原委“纯属杜撰”,要求网民取消进一步的行动,也不能缓解事态发展。

㈩ 网络暴力的成因分析

网络暴力的成因有很多,其中有非常关键的一件事,很多人在日常的生活当中,由于生活压力过大,无法来宣泄自己的情绪,于是就借助网络来进行发泄.这是非常重要的一种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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