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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律师网络营销

发布时间:2022-12-09 21:51:12

⑴ 我想开展律师营销,我是一名刚执业不久的律师。对于案源这块一直不知道怎么找,听别人说需要律师营销。

律师营销是一个比较复杂的过程,在这里介绍一下大概的8种模式:

(一)网络营销。网络营销是一种投资少、传播速度快的营销模式。网络营销主要有三种形式,一是建立网站,并予以推广;二是开设博客,撰写文章,记录办案心得,评论法制事件;三是在自己的网站、博客和bbs里留下自己的qq、电子邮箱或msn,也是一种很好的营销方式。

(二)出书营销。律师在办案的同时将自己的法律思想和执业感悟写出来,出版成书或汇编成册,不失是一种好的营销模式。出书营销主要有两种形式,一是通过与出版社合作,出版发行自己的作品,在销售图书的同时来传播自己的思想;二是把自己的作品汇编成册,根据不同的客户,有针对性的赠送,会让当事人感觉到你是一个有思想、有深度的律师,会对你刮目相看。

(三)讲课营销。律师可以通过不同的渠道,通过讲课来营销自己,比如到大学给学生讲课,到律师所给律师讲课,到企业给员工培训等,既给了自己一个锻炼的机会,又让更多的人记住了你的名字;而且,通过讲课,可以修正自己的不足,结交更多的朋友,发掘潜在的客户,真是一举多得。

(四)论坛营销。最近几年,组织论坛、参加论坛很时髦,争取机会在论坛上做主题演讲,然后通过媒体的“炒作”,效果会很明显。论坛营销主要有两种形式,一是通过参加高层论坛来营销自己,展现自己的实力,表达自己的观点。高层论坛大腕云集、卧虎藏龙,即使自己只是个参与者,也可以通过和大腕零距离接触,聆听大腕的声音,学习大腕的成功之道,与大腕共同探讨法律问题,和大腕合影留念,不失是律师迅速成长的捷径;二是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通过组织小型的公益论坛,邀请志同道合的同行或有此法律需求的当事人参加聆听,进行法律讲座,实行友好互动,是切实可行的好办法。

(五)大师营销。通过参加研究生培训、emba培训和拜访大师来汲取营养、充实自己。现在是知本社会、数字社会和人脉社会,知识、信息和人脉决定着律师的眼光和高度。俗话说:“下棋还要找高手”,作为律师更要深谙此道,时刻保持谦虚好学低姿态,多跟进专家教授。大师营销主要有两种形式,一是通过参加高端培训来结识各行各业的朋友和企业家;二是创造条件拜访大师,向大师请教问题,赢得大师的信赖,给自己指点迷津、介绍朋友、解决疑难问题。

(六)政治营销。律师不仅要会办案、会做人,还要有政治意识,积极参政议政,为法治中国建言献策。政治营销有多种途径,一是主动参加、竞选全国和地方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只有参与到各级人大和政协后,才会把自己的想法变成现实,推动法治进程;二是律师应当加入中国共产党,在中共十七大上,作为新型社会组织代表的律师首次参加党代会,为律师参加党代会带了个好头;三是律师应当创造条件,加入各民主党派,通过政党的优势提交议案、发表意见,提高自己的政治觉悟和参政水准;四是律师应当进入各级律协的各专业委员会或各业务委员会,成为大牌律师,实现人生价值;五是律师应当加入各地的法学会、青联或工商联等组织,律师要想提高自己的地位,就必须和有地位的人在一起,才会有更大的发展,更多的作为;六是律师应当积极向各级国家党政机关和立法机关提出法治建议,关注国计民生,提高知名度、美誉度和专业度。

(七)公益营销。律师作为法律专家,作为职业法律人,完全有能力、有义务提起公益诉讼,既维护了大多数人的合法利益,又提高了自己的社会知名度。公益营销主要有两种方式,一是律师有针对性的提起公益诉讼,通过提起公益诉讼来吸引社会公众的眼球,提高自己的影响力;二是针对在地方或全国具备很高新闻价值诉讼,在当事人家属尚不知情或尚未聘请律师之前,主动与当事人家属取得联系,免费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帮助和辩护,既能提高自己的知名度,又能得到当事人的感激,真可谓一举两得。身为律师,应当有正义感、有责任心,路见不平、拔刀相助,多打、打好公益诉讼,是一本万利的“买卖”。

(八)传媒营销。传媒是政府的喉舌,被誉为“无冕之王”,作为律师,如果不会和传媒打交道,仅凭自己的能力则很难成为大牌律师。律师要善于和传媒打交道,利用传媒的宣传平台来营销自己,传媒营销主要有四种方式,一是担任传媒的法律顾问,如担任电视台、电台、报纸、杂志和网站的法律顾问,借助传媒的优势成就自己;二是主动接受传媒的采访,针对某一法制事件发表自己的观点,通过传媒的传播给自己造势;三是针对最新立法动态和法制案件进行点评,发表自己的看法,传播自己的思想;四是积极向传媒投稿,发表文章,出版专着,提高知名度和美誉度。

⑵ 在律师行业,律师事务所一般怎么寻找客源

律师事务可以尝试通过网络营销寻找客源。

1、首先要明确承接的业务类型,同时了解自身优势,知晓行业成本,转化目标等。

通过以上对于买词、创意优化、基木鱼搭建、出价方式设置等精细化的优化,相信律师事务所一定能获得理想的客源。

⑶ 律师如何拓展业务

律师拓展业务的方法,可谓八仙过海,各显神通。 概括超来,目前主要有如下几种: 一、熟人介绍 熟人介绍是最传统的业务来源,我认识一位沪上有一定名气的律师,他的业务主要来源于熟人的介绍,他的业务来源主要有三个途径:同学、战友、老乡。当然,他的老家在浙江——中国的富裕之地,他做传统的诉讼业务,年业务额也可以达到400多万。 熟人介绍的优势在于容易得取委托人的信任,进而容易将业务揽下来。 熟人介绍的问题在于一旦案件结果达不到委托人的期望值,委托人跟律师翻脸时,还会连累介绍人,做熟人介绍的业务律师的压力相当大。 二、口碑效应 律师为委托人提供法律服务,委托人对律师的服务满意了,他的亲戚朋友再有法律服务的需求,以前服务过的委托人第一个想到的是曾经为自己服务过的律师,他会主动将律师推荐给自己的亲友,这种口碑效果是律师拓展业务永恒的主题。 三、专做关系 也有极少数律师,他们的案源绝大部分是靠做关系搞来的,也就是与公权力机关少数工作人员达成一种默契,公权力机关工作人员为律师介绍案源,律师收费后,将大部分的案件代理费“分”给介绍人,这些公职人员又反过来通过自己的权力影响案件的结果。在目前的法治环境下,这种专做关系的律师还有一定的市场,不过风险也很大。 四、中介合作 中介的位置是在人际交流的节点上,中介容易得到某一领域的案件线索,无论是诉讼案件线索还是非诉案件线索,中介的作用不可小视。中介的形式有很多,房产中介是典型的中介,但是一些不写中介名称的机构可能是律师业务更重要的中介,做融资业务的,券商可能是最大的中介。做公司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事务所也有可能成为律师业务的中介,关键看律师如何去推销自己和自己的团队。 五、网络营销 网络营销的方法也有很多。与“法律快车”、“找法网”等网站合作,在这些网站上做广告,是一种营销方式。律师自己做一个网页,也是一种网络营销的方式。律师开博客,写微博也是一种网络营销的方式。君不见,斯伟江大律师的微博几乎天天更新。 六、媒体宣传 如果说网络是一种新兴的媒体的话,在传统媒体上做宣传,仍然是一种不错的营销方式,或者说拓展业务方式。这些宣传方式包括在报纸、期刊上发表文章,在电视上评析案例,在电台里解答听众提问。七、讲课 讲果是不错的开拓业务方法,但现在已经被用得很滥,如果没有特别专长的领域和表达能力,讲课这种营销方式不是每个律师都能做到的。八、出书 出书也是一种提升律师知名度的方法,进而也能给律师带来一定的案源,更重要的是,出书可以帮助律师谈成业务。但出书需要一定的写作能力与经济实力,也不是人人都能做到的。 九、律师合作 再有水平的律师,也不是全才。当他接到自己不熟悉领域的案子时,他一般会找熟悉这一类案件的律师合作,所以说律师之间的合作,也是专业律师的案源渠道之一。 十、社会兼职 律师做大学兼职教师,当选各级人大代表,参加政协参政议政,这些社会兼职都会无形中扩大律师的社会影响,容易取得潜在客户对律师的信任。 十一、搏取荣誉 十二、法律援助 差点忘记说了,做法律援助的案子也是部分刚入行的律师获得经济收入的途径之一。 以上是本人所观察的律师拓展业务的方法。我认为,律师无论通过何种渠道获得案源,有一点必须坚持,那就是尽心尽职做好自己手头的每一件案子,把委托人的事当作自己的事去对待。

⑷ 有哪些比较好的律师推广平台

作为专业的网络推广外包公司,千骏传媒给你些小建议:
1.搜索引擎SEO优化比如网络,360等。预算高的话可以做竞价推广,如果推广预算有限可以选择做包年或者包天的推广,长期来看性价比高。
2.信息流推广:主要是根据用户的上网习惯,搜索习惯来定义精准客户的,主要是按照千次曝光计费,有的还可以做表单。
3.短视频,自媒体等,这些需要坚持做,发布有关的新闻或者遇到什么事律师建议怎么处理等这样的题材的账号,吸引粉丝关注你,然后再营销。
4.做社交推广或者找法网等行业专业平台来推广。
5.找专业平台买有法律问题的客户,但是这个成本不低,并且不大安全。
方法还有很多种,以上方法希望对你有帮助。

⑸ 律师如何营销

律所和律师需要改变传统的获客经验,开拓全新的“互联网+营销”获客模式,通过触发更多的用户,得到更广大的客群青睐。

深耕法律服务行业,构建“互联网+法律”生态

当前法律服务行业进入一个由To B到To C的转型时期,在这样的形势下,互联网对于法律服务行业的影响将进一步深化。对于互联网时代的消费者而言,一个好律师不仅仅需要有良好的业务水平和服务水平,更要在网络上有一定影响力。这就对律师行业从业者提出了新的要求,也对法律服务行业获客思路提出了新的挑战。

利用网络发挥“搜索+信息流”双引擎优势,细化律师、律所及法律服务平台三大法律行业客群,通过落地页搭建支持、线索转化优化和运营能力开发,提供针对性和精细化的营销解决方案。

⑹ 律师行业怎么做网络推广

律师事务所适合做网络推广,网络获取案源目前在法律行业已经形成共识,很多律所或律师80%的案源来源于网络推广。

大品牌大律所都在做

北京十大律师事务所,其中盈科、京师长期都有做网络推广,盈科总部做品牌推广和各地分所做案源推广,京师和家理律师事务所同样也长期做推广。

地方名所纷纷掘金网络

广州国晖律师事务所、上海和基律师事务所、佛山熊何律师事务所、东莞安通律师事务所、中山广瀚律师事务所等都在当地有一定名气,纷纷开展网络推广获取案源。

个人律师更是依靠网络

各地个人律师,也加入付费推广的行业,还有律师建立网站,开展SEO优化,或者与华律网等第三方案源平台合作获取案源。

律所推广大有可为

律师、律所和法务平台纷纷入局,足以证明网络推广大有可为,笔者在珠三角负责广东某律所的付费推广,一天获得的客户最多有100多个电话,刑事、婚姻、交通、劳动工伤案件都有。

律所行业从事付费推广的投入产出比平均在1:5左右(付出1元广告费,收款5元)。

渠道多,专业要求高

目前网络推广渠道以网络竞价、360、神马和搜狗为主,头条(含抖音)、淘宝天猫和美团为辅,还有一些行业平台如:网络律临、华律网、律图、找法网等。

轻资产,投入回报率高

笔者经过操盘测试,发现效果最优为网络竞价推广和头条信息流推广,网络可以做到1:5以上,头条可以做到1:8左右的投资回报率。

推广人才,是成功的关键

投入产出比,看推广人的经验和水平,有行业经验特别吃香,如果没有律所推广经验的,前期会走很多冤枉路,很有可能入坑,得到都是无价值鸡毛蒜皮的咨询。

总之,律所网络推广是大势所趋,竞争日趋激烈,找对专业的推广人员,特别关键。

这个行业做到1:2.5就不会亏本,老手都可以做到1:5,本人的朋友,一个大神能做到1:10。

⑺ 青年律师业务拓展的途径

能否顺利开拓业务领域,直接关系到青年律师的生存乃至发展。为此,青年律师需要做到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培养良好的沟通与表达能力,并努力拓展人际关系,维护和发展客户。以下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关于青年律师业务拓展的基本途径,欢迎阅读!

青年律师业务拓展的基本途径

关键词:青年律师;拓展业务;提高素质;人际关系

青年律师在执业初期,由于执业时间较短,缺乏必要的社会经验和办案经验,加之人际关系不够广泛,往往面临着诸多困难,举步维艰。我觉得,青年律师进行业务拓展,应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努力提高自身素质

(一)注意自我形象,掌握基本的社交礼仪

人的外貌是天生的,但形象是后天塑造的,作为一名律师,得体的装扮是保证给客户一个好印象的前提条件。青年律师不必追求一身名牌,但在工作时穿正装,特别是在会见客户或外出办事时一身正装会给人一种成熟稳重、办事牢靠的感觉,如果能带一个合适的公文包和精美的名片夹就更好了。

很多刚跨入社会的青年律师不懂怎样与人交往,我曾把一个比较简单的企业拖欠货款的案件交给所里一个刚执业不久的律师办理。过了几天,我发现客户连开庭时间和法院地址这样的小事也来问我,我觉得挺奇怪,当场叫他打电话给客户,他很快拨通了电话,开口一句:“杨小姐,你委托我们办理的……”。待他说完,我就猜到人家不愿跟他联系的原因了。原来,这个客户是一位五十多岁的企业女经理,很难适应这种新潮的称呼。因此,青年律师应该学会基本的社交礼仪,以便在客户面前树立良好的形象。

(二)具备诚实和勤奋的优秀品质

诚实是人类纯洁的美德,理所当然也应是律师的必备素质。有的青年律师偶然接手一个大案子,但经过分析之后发现这个案子难以胜诉。他想,好不容易接触这么一笔大业务,如果告诉客户这个案件要输,他还会请我吗?不如说确保胜诉,把业务接到手再说。事实上,这种做法万万不可取,它导致的结果是律师骗得了一笔业务,却失去了声誉。最佳的做法是将分析结论告诉客户,告诉他问题出在哪里,引导客户能否提交其他证据以挽回败局。实在没有办法,可以告诉客户尽管官司可能要输,但还可以从哪些方面尽量挽回损失。即使拿不到这笔业务,但律师会以自己的诚实赢得客户,长此以往,定会在业内树立良好的声誉。

如果想成为一位优秀的律师,就必须坚持不懈的辛勤工作。由于律师是自由职业,除授薪律师受雇于人有所限制外,一般律师基本不受上下班制度的约束.

网络营销是青年律师拓展业务的最有效方式之一

一、青年律师饿死多少

三年前曾经有人做过一个调查,自2000年开始至2005年,中国的律师人数始终维持在11万余人,而在此期间,每年均至少有一万余人通过司法考试,其中有很多人加入律师队伍,由此发出感叹:许多律师饿死了。三年过去了,这一状况显然并没有得到明显改善。笔者没有统计每年全国律师的总人数以及新律师人数,但是,中国律师业的人才流失现象非常严重,新律师的淘汰率比较高,应是个不争的事实。

青年律师加入律师队伍后,通常有三种可能:一是成为授薪律师,薪水无论高低,一般能够得到比较多的锻炼机会,甚至可以得到系统的业务培训,但是,业务开拓的能力一般并不强;二是跟着老律师做案子,可以得到或多或少的提成,有些人可以很快学会业务开拓和业务操作的技巧,然后自立门户,更多的人靠非常少的提成维持基本生存;三是处于自生自灭状态,独自在市场上打拼,有的人慢慢地获得了业务,开始了口碑积累的过程,更多的人毫无起色,由充满期望到慢慢地失去信心,最终选择逃离。后两种情形是绝大多数青年律师迫不得已的选择,导致一些律师因此而“饿死”。

二、青年律师需要营销,更应当进行网络营销

青年律师如何改变现状,不仅是青年律师们苦思冥想的课题,也成为律师管理部门和律师协会甚至学者和媒体关注的话题。各式各样的方子开了出来,律师营销因此也成为热烈讨论的话题。尽管意见不一,但是已经有很多青年律师在实践各种营销策略,网络营销就是其中一种。

互联网的极速发展,使之已经渗透到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在网络环境下拓展法律服务不仅可能,而且非常必要。青年律师接受新事物能力强,可以很快了解并运用各种网络工具,这是青年律师的优势所在。青年律师应当充分发挥优势,扬长避短,通过网络营销打出一片新天地。可喜的是,已经有为数众多的青年律师建立了律师网站、开通了律师博客或律师空间,还有更多的青年律师活跃在各法律论坛、网络社区、各类问答或知道类网站、SNS以及一些法律商务网站上,甚至有一些青年律师在进行QQ营销、MSN营销。

笔者是最早进行网络营销的中国律师之一。2000年,笔者在悉尼留学期间就开始关注律师及律师事务所的网站建设,并且也着手开始建设自己的网站——法律桥。笔者将其命名为“法律桥”,是希望它成为一座以法律沟通的桥梁,一个沟通的平台。但是,最初只是作为一个自我展示的窗口,一个个人学习、研究的平台,出乎笔者意料的是,“法律桥”公开发布后不久,笔者就收到大量来信,其中有法律咨询的,有国外同行寻求合作和帮助的,有国内企业要求聘请法律顾问的。这使笔者信心大增,决心将它建设成一个真正的沟通的桥梁。

三、网络营销大有可为

有很多律师,特别是较为资深的律师对网络营销的作用不屑一顾,认为通过网络渠道寻找律师的都是小客户。这种想法在网络初兴之时也许是正确的,但是现在已经有了一些变化。

诚然,通过网络寻找律师的仍以中小客户为主,但是也有一些大公司开始这么做。比如,笔者担任一个着名的外商投资涂料企业的法律顾问,正是通过律师网站实现的。在我们事务所成功为其代理了一起字号与商标冲突的反不正当竞争案件后,笔者在“法律桥”上登载了这则案例,人民日报社所属的“人民网”后来报道了此案;中央电视台的《经济与法》栏目通过“法律桥”了解到这个案件后,专程来上海采访,并制作了专题节目,节目播出后反响不错,陆续有多家境内外企业就类似案件委托本所代理。

多年前,笔者收到比利时的一家律师事务所的e-mail,请求协助。原来,有一艘塞浦路斯籍的货轮损坏了北海的海底光缆,致使94家电信公司的业务受到影响,这些电信公司为此委托该律师事务所向船主索赔。但是这艘货轮已经离开欧洲到了南美,后又到了韩国、中国,因此,该律师事务所从网上寻找中国同行协助扣船等相关事宜,他们在信中说,他们知道丹东离上海很远,但是笔者是他们能够找到的唯一的中国律师。

笔者在“法律桥”上登载了笔者原创的法律论文、法律评论以及各类咨询类短文,同时也介绍了笔者个人的背景情况。《科技创业》、《财富人物》等杂志因此邀请笔者在这些杂志上开设法律专栏,中国法制出版社等出版社也向笔者约稿,编写法律类图书,目前笔者已经出版了《公司投融资法律实务:模式与流程》和《创业法律108问》两本书,均得到了读者的好评。此外,数十家中外媒体也因“法律桥”而联系笔者,请笔者就相关法律热点问题发表意见。所有这些均一定程度上促进了笔者的业务拓展,如果没有“法律桥”,这是不可能实现的。

网络营销对于青年律师很重要,对于律师事务所,特别是新成立的律师事务所以及青年律师成立的律师事务所也非常重要。我们和华利盛律师事务所创立于2001年,当时,我们四个创始合伙人都很年轻,并且刚刚从国外回来,几乎没有客户基础。我们一方面大力开拓业务,另一方面非常重视网站建设和网络推广,经过两年左右的努力,我们的业务有了一定的增长,而我们的网络知名度则更加迅速地提高,国外着名的法律网站开始推荐我们的网站,着名的法律出版物如Legal 500等也通过我们的网站了解我们事务所,并开始推荐、介绍我们事务所和我们办理的案例,这些推荐、介绍又进一步促进了我们的业务拓展,这样就形成了一种良性循环。

四、如何进行网络营销

网络营销的方式很多,随着技术的革新和思维的创新,还会有更多新的方式不断涌现。但是,律师网站应当是最为有效的方式之一。

从某种意义上讲,建立律师网站并不是件困难的事,你可以直接委托网站制作公司来完成,事实上律师网站如雨后春笋般建立起来,绝大多数是委托网站制作公司制作完成的。但是如果你不懂技术,你就无法让技术完全为自己服务,无法完全实现自己的设想。从笔者个人经历而言,初建网站是艰难的,最初使用免费空间提供的模板,研究透彻了以后发现模板不能满足需要,于是开始学习HTML编码,逐步将网站初步建立起来。回国后,一个朋友推荐笔者使用Dreamweaver编辑网页,这样确实轻松了很多。经过多年的探索,现在的“法律桥”已经采用网站管理系统进行网站管理,维护更加方便,功能更加强大,与网站访问者之间的互动性也得以加强。但是,即便如此,笔者的HTML编码基础依然发挥着很重要的作用。

这一点在网站维护和推广上尤为突出。网站成功与否,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吸引了多少眼球。我们知道80%以上的网站访问量来自搜索引擎,因此,如果一个网站没有被搜索引擎收录,或者虽然被收录,但是排名太靠后,它吸引眼球的机会就很少。以最着名的搜索引擎Google为例,搜索“法律”、“法律论坛”、“律师论坛”等关键词,“法律桥”均排名前10名,而其他排名靠前的都是大型综合性商业化运作的法律网站。搜索其他法律类关键词,或者通过其他搜索引擎搜索也会得到类似的结果。这是因为笔者潜心研究了搜索引擎的工作原理和相关技巧,努力改进、优化笔者的网站设计。通过持续不断的努力,“法律桥”已经被各大中、英文搜索引擎收录,而且排名靠前。通过各大中文搜索引擎搜索“法律桥”即可以访问笔者的网站。

技术并不是很复杂的,只要沉下心去做些研究,很多人能够很快掌握。应当指出的是,技术是中立的,运用技术的目的是为了取得比较好的网络营销效果,因此,应当诚实、善意地运用技术,不能投机取巧。现在有很多人在网络营销中使用“作弊”技术,还有些人使用侵权的手法,比如在域名注册、实名注册、通用网址注册甚至各类会员注册中抢注“法律桥”等知名法律网站名称,或者在其网站中使用“婚姻法律桥”、“外贸法律桥”等栏目,或者使用“法律桥”建立群组等,这些拙劣的手法只能骗取一时的流量,但是,客户敢委托没有诚信的律师吗?

虽然掌握一定的技术有助于网络营销,但是,技术总是为内容服务的,没有内容,技术就失去其意义。很多律师网站从不更新,也不推广,只是一张电子名片而已,起不到应有的宣传、推广的作用。建设网站,网站内容不但要经常更新,而且内容要丰富,更重要的是网站内容要原创。“法律桥”坚持原创和真实的原则,除了法律法规外,网站上登载的法律咨询都是真实的,而不是杜撰的,绝大部分文章都是笔者自己撰写的,也有一些文章是同学、朋友的投搞,但从没有未经他人许可使用其文章。很多法律网站东抄西抄,存在严重的着作权侵权问题。没有原创内容的网站不但访客不喜欢,搜索引擎也不喜欢,最终流量会非常有限,无法取得理想的宣传效果。因此,建立网站就必须持之以恒地投入时间和精力做好网站的更新、维护和推广。

互联网技术的重要特点之一就是交互性。法律网站也需要有在线交流的功能,论坛、留言簿和评论是实现在线交流的重要途径。“法律桥论坛”不但吸引了很多需要法律帮助的网友,还吸引了一些法律界人士,一些法律网站还主动加入进来,与“法律桥”共建论坛。在此基础上,我们筹组了一个松散型的“律师协作联盟”,其宗旨就是实现律师业务的区域协作,以提高工作效率,降低客户成本,分享网络资源。这也是拓展法律服务的一个重要形式。

律师网站只是律师网络营销的初级阶段,律师网站完全可以不断运用网络新技术,通过商业化运作,在拓展法律服务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另一方面,网络营销只是律师营销的一个重要方面,它不能也不应该替代其他行之有效的营销方式。笔者坚信,只要综合运用各种适合自己的营销方式,青年律师们一定能够取得突破,迈出法律人生的坚实一步!

⑻ 律师网络营销的结果不理想,造成这样的原因是什么

律师网络营销的结果不理想的话,这个肯定是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我认为有可能是这个网络营销公司她不是非常厉害的,并且她也没有准确的去进行营销的。而我们在网络营销的时候一定要去找流量大的地方去进行营销,这样观看这个的人才是非常多的。如果你在一个流量非常少的地方去进行网络营销的话,那么我认为这个肯定是无法去成功的并且吸引到的人也同样是非常少的。因此这一点也同样是值得我们去关注的地方。

我认为网络营销也同样要与现代社会的发展以及潮流相结合起来,并且营销的手段也同样要去不断地创新。这样才会让营销更加的成功。

⑼ 律所电话营销话术

做电话营销的朋友都知道,一份优秀电话营销话术脚本对电话营销成功的重要性,然而,很多公司不知道如何制定电话营销话术脚本,接下来就和大家谈谈电话销售脚本的设计方法。

律所电话营销话术 篇1

1.制作开场白脚本

首先要确定是否是关键人接听你的电话,建议企业不要在确定是否是关键人上浪费大量的电话费,可以花点钱请专门的数据库营销公司确认每个电话都是你所要找的人在接听,可以包括事先的数据清洗、通过电子邮件筛选目标客户等,否则会有大量的成本会浪费在所谓的“绕障碍”这关上。企业应该想办法使电话销售们把宝贵的黄金时间花在与直接决策人的沟通上,而不是和大量没决策权的前台或秘书的身上,目前应用数据库营销技术完全可以做到这一点。

通常在确认是关键人的电话,可根据沟通的情况分成接通或未接通两种情况,如果是接通,再根据沟通情况确认是否是意向客户、成交进展等;开场白的脚本关键是在短短的5、6秒时间里要说出你的目的,衡量的标准不是客户感兴趣,而是客户愿意听下去。所以,只要设计一些使他感兴趣愿意听下去的问题就达到目的了。例如:很高兴最后终于与你通上电话,谢谢你接我的电话。你的时间很宝贵,我会尽量长话短说。

当然,如果你事先已经采用了某种媒介与客户交流了,比如你对他发过目录,就可以直接以他是否收到目录为开头,使对话得以顺利开展下去。

电话销售开场白的话术设计要点:礼貌问候,在合适的时间自报家门,确认是否本人接听,重要信息及意图表达。

2.双方对话

计算下来,在普通的电话销售中,平均一次成功的电话在3.5分钟左右,如果您的销售团队平均一通电话没有达到这个数字,那么看这部分章节的内容是没有什么用的,因为基本问题都在对话的逻辑顺序上出现了问题。在听一些电话销售录音时,常常听到不成功的对话模式是在简单问候之后,就直接进入产品说明的阶段,丝毫没有任何的过渡和信息收集和判断的步骤,这样的做法是相当危险的。

正确的做法还是要先激发客户听下去的愿望,即引导客户对你的产品产生兴趣,在竞争激烈的.消费品领域,可以增加一些策略与促销来吸引,如推出最新的3G话费套餐活动。用这样的话术,至少客户不会轻易挂掉,毕竟对他来说一定有好处。在客户有了初步的对话意愿,首先要做的是:信息收集,判断是否是目标、与客户建立信赖关系,如果没有达到客户信赖你的地步,就冒然推销,结果自然是挂掉之后的电话铃声。

所以,你把话术做成一问一答是没有用的,一定要先弄出话术的套路。举例来说,客户打电信公司询问有没有优惠的宽带套餐,标准的Q&A里面写的就是各种套餐的优惠方案,电话销售被教育老实的回答:尊敬的客户,目前的宽带有1兆、2兆、3兆、4兆,请问先生要哪一种,这个单子你觉得成功率有多少,如果客户的标准回答往往是:我每一种都想了解一下,没有套路的电话销售就一一介绍,但客户往往面临太多的选择,就犹豫起来,反而没法做出决定。话术套路的设计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也可以按行业特点来设计。

在回访电话中,顺序与上面的推销型电话不一样,而是先进行使用产品或服务的体验交流,以获得客户的同感和信任。不论是开发陌生客户还是回访跟进老客户,与客户产生信赖感是成功的关键,如果做到这一点,客户再有任何反对意见,只要应用比较熟练的反对意见处理技巧和话术,自然就容易推进。需要提醒各位的是,无论你在电话对话的任何环节中,先认同客户,用同理心感受客户的心情,再进行产品说明,多用提问引导都是必须经常使用的对话技巧。请大家务必养成这样的沟通习惯,只有这样,才能控制对话的方向,而不是被对方所控制。通常对话过程中,越会提问的一方越容易掌握主动,所以销售提问的技巧大家一定要好好学习。

总结对话部分的话术设计要点:激发兴趣或听下去的欲望,信息收集,判断是否继续会话、建立信赖关系,商品、服务体验的交谈,获得同感。

3.意向确认与结束

话术结尾的部分通常是与一开始项目的目标相互衔接的。你是直接完成销售,拿到定单;或者是确认意向,推进成交;还是只是完成邀约请求,这些都与你一开始设定的项目目标有关系。如果你标准的完成销售的电话需要两到三通,而不是一通搞定。那么严格说来,每一通电话都应该做出一份话术。例如,我有个客户是做螺旋藻保健品的,他使用二阶段电话销售,第一通电话的目的很简单,以某保健协会的名义,做保健意识的市场调查,从而确认这个客户是目标客户(从年龄,月收入、保健意识等),在告诉他一个好消息,他有资格免费送一瓶保健品给客户。然后三天之后再跟进第二通,让他买更多的保健品。

做电话销售的当然是希望一次性解决最好,所以很多呼叫中心用“一次性解决率”做为考核销售人员的能力指标。但有个矛盾的地方就是,如果是复杂的产品,在客户没有完全了解产品的特点优势和利益,或没有对你产生足够的信赖之前,是不可能靠一通电话就解决问题的。所以话术设计的难度也开始加大,也和产品,客户信任及规定的电话通数有关系。但很可惜,我看到大部分的企业完全没意识到这一点,就靠电话销售一个一个的CALL,那怎么能发挥电话销售可以标准化复制和拓展的威力呢?

结束部分的话术设计要点:确认意向 合同条款等,保持友善关系,礼貌跟进。

律所电话营销话术 篇2

一、培养主动拨打电话的营销意识

有人说律师不是销售员所以不需要营销,其实不然,律师销售的正是自己的服务,法律服务不像商品那样便于划分优劣和等级,因此律师必须懂得宣传,酒香不怕巷子深的意识在现在已经不适用了,如果继续固守这种思想必将落后于时代的步伐。因为,律师必须学会主动出击,学会主动给当事人拨打电话,培养主动出击的营销意识。

当事人通过好律师在线网预约了你,说明当事人已经对你产生了一定的信任和好感,这时候,你可以主动给他们打电话,询问他们的问题,这样会让咨询者深深感受到你的诚意,即使最终不能形成案源,你的专业形象和服务态度也将为你带来更多的客户。

二、 提前做好相关准备

律师在拨打每一通电话之前,都必须有这样一种认识,一个电话,可能就是一个潜在的案源。有了这种想法之后,你才可能对你所拨打的每一通电话有一个认真、负责和坚持的态度,才使你的心态有一种必定成功的积极动力。

从以往的经验看,当事人既然能在茫茫人海中预约到律师,往往是因为看了律师的介绍后认同律师的执业经验并相信律师可以给予帮助的,否则一般不会预约律师。所以,律师在拨打预约上的电话前,可以先大致了解一下预约的情况,并设想当事人会询问什么问题,从而做好相应的准备。只有这样,律师在电话沟通的过程中才可以有的放矢,而不至于在被问到不熟悉的问题时手忙脚乱、不知所措。

未雨绸缪总胜过急中生智,律师在打电话前要做好相应的准备,不打没准备的电话。

三、要主动抢占先机

在当今这个互联网 时代,律师在互联网上进行网络营销日趋激烈,当事人很容易就能够找到一个律师甚至是多个律师进行法律咨询。所以,在接到当事人的预约后,律师应当早一秒钟给客户拨打电话。早一秒钟是重视,早一秒钟是尽职,早一秒钟是态度,早一秒钟是服务。如果晚一秒钟,可能客户就已经联系上了其他的律师,案源可能就白白流失。

四、要善于抓住当事人的重点

当事人尽管讲了很多有关案件的内容,但是却没有重点,有时律师接听了大半天,也不知道当事人在说什么、要咨询什么。有的当事人由于急于获得答案而缺乏对案件的复述能力;有时还会因为心情急躁而啰里啰唆、不知从而说起,法律咨询可能长篇累牍、反复询问。在这个时候,律师一定要学会有足够的耐心,否则稍有不慎,可能会丢失客户。客户是抱着希望和对律师的信任打电话的,如果律师不经意间透露出不耐烦的情绪,客户会从律师的语气中立马听出,而律师的形象可能会在当事人的心中大打折扣。

遇到这样的情况,律师就要有耐心,并且要善于倾听,要学会引导、梳理、概括,尽快明白客户的需求,抓住当事人的重点。

五、掌握分寸,回答有度

电话沟通是一门艺术,在回答当事人的法律咨询时,律师要学会点到当事人的痛处,还要抓住案件的要害,简单发表自己的看法,如何办握住这个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如果律师将自己的观点和盘托出,那么可能当事人就不需要律师了。但是如果律师遮遮掩掩,不肯发表一点自己的见解,只是执意地约当事人到律所详谈,可能当事人就会嫌麻烦而放弃律师,或者误认为律师没有水平,不能当即回答他的问题。

所以,在回答当事人的过程中,要学会掌握分寸,回答有度,从而有效地提高案源转化率。

六、要注意换位思考

有些律师在解答当事人咨询的过程中,往往把解答变成了课堂上的背书,和当事人讲一大堆的法律名词和复杂的逻辑关系,令当事人头昏脑涨。律师之所以跟当事人讲了大半天,当事人还是没有听懂,是因为律师在解答的时候没有注意到自己面对的是怎样的听众,对当事人的基本知识水平和理解能力没有把握好。所以,律师在解答当事人咨询的时候要注意换位思考。

一个好律师,他不仅应该专业扎实,执业经验丰富,同时,他应该也是一个语言学家。在面对当事人的时候,律师应当尽量少用当事人不懂的法律术语,尽量使用当事人熟悉的事情来进行比喻、类比,将苦涩的法理和枯燥的法律条文化作通俗易懂的大白话。只有这样,律师和当事人才能达到良好的沟通,建立彼此的信任。

七、做一个负责的好律师

律师在对待当事人应该做到以下几点:对当事人遇到的麻烦的状况表示同情;在探讨案情时要让当事人感觉到安全感,信任感和信心;要设法了解当事人的真实处境;让当事人知道案件的办理是怎样一步步推进的;让当事人实实在在感到你的尽心。

律师开展网络营销,重要的手段是在网上回答网友提出的法律咨询问题。虽然不是和网友面对面,但是网友从我们回答问题的态度背后,同样可以感受到律师的专业素质、人品、操守。

八、留下自己的联系方式

在与当事人的电话沟通结束后,不管当事人是否有委托律师的意向,律师都可以在事后向当事人发送一条短信,留下自己的姓名、律所、电话等联系方式,或者让当事人添加自己的微信。通过主动给当事人留下联系方式,一方面可以预防当事人过后因为找不到联系方式而不能成功委托律师造成案源流失,另一方面,可以为自己积累客户资源人脉,收获更多的潜在案源。

电话沟通是需要技巧的,无论是销售、营销还是律师,如果掌握了更多的沟通技巧势必对自己的事业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因此领络律师希望以上的八大电话沟通技巧律师朋友们一定要认真学习掌握并充分运用到实践当中,让其真正发挥巨大的能量。

⑽ 律师网络营销不理想的原因

案源是律师的命根子,拿不到案源,就会直接影响到收入,从而影响生活质量。如今,律师网络营销已被很多律所提到日程上来,多数律所或个体律师均开通了网络、头条、360、搜狗等付费推广账户进行推广,有些律师表示,前几年获取案源还比较容易些,近两年发现获取案源越来越难。那么律师网络营销不理想的原因是什么?

竞争过于激烈

越来越多的律所开展付费推广,导致推广成本过高,大所的推广预算是比较可观的,而有些小所竞争不过,不得不放弃付费推广。

没找到对的人

市场上竞价推广人员水平参差不齐,你可能招来了看似满意的员工,但责任心不够,不去深度优化账户,推广资金不浪费才怪!

没有选对渠道

网络推广渠道有很多,每家律师事务所情况都不一样,要结合自身的实际法律业务特点及受众认真分析,选择适合自己的渠道。

错过咨询高峰

律师网络营销不理想的原因还有一个就是,很多律所都是在上班时间推广,不去分析当事人的作息时间,而是按照自己的时间决定用户,比如有法律服务需求的用户一般是以职场人士为主,而职场人士多数是在晚上下班以后才有充分的时间对比律所、查找律师等,也就产生了咨询需求,如果你错过了晚间咨询高峰,那么就别总说推广没有效果了。

一推响工作室已为律师事务所托管网络、头条、360和搜狗账户5年多,在刑事诉讼、房产纠纷、婚姻家事、劳动工伤、合同纠纷、交通事故、知识产权等领域学习了不少,也经历了很多,深知案源对律师的重要性。竞价推广看似投入较多,但其实这也是最好的获取案源的方式。账户预算多有预算多的玩法,预算少有预算少的玩法,最终控制好投入产出比就可以。

以上几点是我们分析的律师网络营销不理想的原因。总之,同样在激烈的竞争环境下,一是要找对人,二是选对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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