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医疗器械网络销售备案凭证如何办理
医疗器械网络销售备案凭证办理需要的资料,具体如下:
1 、营业执照复印件;
2、 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学历或者职称证明复印件;
3、 企业组织机构与部门设置说明;
4、 经营范围、经营方式说明;
5、 经营场所、库房地址的地理位置图、平面图、房屋产权证明文件或者租赁协议(附房屋产权证明文件)复印件;
6、经营设施设备目录;
7、授权书;
8、其他。
利用互联网宣传医疗器械需要办理的证书资质:
1、如果在自己搭建的网站、APP等宣传医疗器械则需要办理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需要企业提供线下的医疗器械资质证书,二类备案或者三类生产许可证、需要提供ICP许可证或者ICP备案截图;
2、如果利用其它的平台宣传医疗器械,则需要提供和平台方签订的入驻合同、医疗器械广告审查表、需要企业提供线下的医疗器械资质证书,二类备案或者三类生产许可证和需要提供ICP许可证。
【法律依据】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第十二条 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经营企业应当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第十七条 跨行政区域设置库房的,应当向库房所在地设区的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备案。第三十条 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由经营企业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个体工商户名称登记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 个体工商户名称不得含有下列内容和文字:
(一)有损于国家、社会公共利益的;
(二)违反社会公序良俗,不尊重民族、宗教习俗的;
(三)可能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者误解的;
(四)外国国家或地区名称、国际组织名称;
(五)政党名称、党政军机关名称、群众组织名称、社团组织名称及其简称、部队番号;
(六)“中国”、“中华”、“全国”、“国家”、“国际”字词;
(七)汉语拼音、字母、外国文字、标点符号;
(八)不符合国家规范的语言文字;
(九)法律、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和文字。第十二条 个体工商户申请办理名称登记,经营范围涉及登记前置许可的,应当申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人应当以登记机关核准的名称报送有关部门办理前置审批手续。经营范围不涉及前置许可,可以申请名称预先核准,也可以与个体工商户设立或者变更登记一并申请办理。登记机关办理名称预先核准,不得收取费用。第十三条 申请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应当由申请人或申请人委托的代理人向经营场所所在地的登记机关提交以下材料:
(一)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二)经营者的身份证明;
(三)经营者委托代理人办理的,还应当提交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贰’ 网上卖衣服要备案吗
要。
根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92号)第三条的规定,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有偿提供信息或者网页制作等服务活动。
企业在网上销售自己的商品,是销售渠道的一种拓展,不属于经营电信业务,无需申请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只需做好网站备案即可。但应注意,网站上不应有收费广告或其他企业的收费链接。
此外,2010年8月,商务部就规范外企从事网络销售等行为也发出通知,通知中明确“外商投资企业利用企业自身网络平台为其他交易方提供网络服务的,应向工业和信息化部申请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企业利用自身网络平台直接从事商品销售的,应向电信管理部门备案”。
‘叁’ 网络销售备案证如何办理
法律分析:第一、医疗器械网络交易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依法取得《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具备与其规模相适应的办公场所以及数据备份、故障恢复等技术条件,设置专门的医疗器械网络质量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医疗器械质量安全管理人员。第二、编制申报文档,下载并填写《医疗器械网络销售信息表》。第三、携《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要求的相关材料到所在地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第四、由药品监管部门现场核对材料,符合规定的予以备案,发给医疗器械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备案凭证,提交资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情形的,应当一次性告知需要补充材料的事项。第五、第三方平台提供者需接受省级药品监管部门在备案后三个月之内进行的一次现场检查。通过第三方平台进行网络销售的医疗器械企业,需配合第三方平台对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件或者备案凭证、医疗器械注册证或者备案凭证、企业营业执照等材料进行审核。
法律依据:《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第五条 拟提供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网站,应当在向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或者省级电信管理机构申请办理经营许可证或者办理备案手续之前,按照属地监督管理的原则,向该网站主办单位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取得提供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资格。
《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第八条从事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的企业,应当填写医疗器械网络销售信息表,将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网站名称、网络客户端应用程序名、网站域名、网站IP地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者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编号、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件或者备案凭证编号等信息事先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相关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变更备案。
‘肆’ 医疗器械网络销售备案流程
一、正面回答
医疗器械网络销售备案流程:
1、材料受理,按照办·事指南申请材料要求提交;
2、材料核实,备案部门对填报的信息进行核实;
3、公示,符合规定的,在7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开备案信息。
二、分析详情
从事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的企业,是指通过网络销售医疗器械的医疗器械上市许可持有人和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通过自建网站或者医疗器械网络交易服务电子商务平台开展医疗器械网络销售活动。应当在其主页面显着位置展示其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件或者备案凭证,产品页面应当展示该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者备案凭证。
三、医疗器械网络销售备案的办理要求
1、有业务发展计划及相关技术方案;
2、有健全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
3、本省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提供者应当为依法设立的企事业单位或者其它组织;
4、具有与开展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活动相适应的专业人员、设施及相关制度;
5、有两名以上熟悉药品、医疗器械管理法律、法规和药品、医疗器械专业知识,或者依法经资格认定的药学、医疗器械技术人员。
‘伍’ 云南医疗器械网络销售备案在网上如何办理
1、首先打开《医疗器械网络销售信息表》,进入后找到网上办理信息。
2、最后根据要求进行填写信息,填写完提交,并等待审核信息即可。
‘陆’ 在哪里获取《医疗器械网络销售备案凭证》
一、《医疗器械网络销售备案凭证》办理条件:
1、已取得医疗器械生产许可、经营许可或者办理备案;
2、与医疗器械网络交易服务第三方平台签订协议或自建网站并取得《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
3、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
二、《医疗器械网络销售备案凭证》办理地址
所在辖区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三、《医疗器械网络销售备案凭证》办理流程:
1、材料受理,按照办事指南申请材料要求提交。
2、材料核实,备案部门对填报的信息进行核实
3、公示,符合规定的,在7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开备案信息。
(6)网络销售去哪里备案扩展阅读:
办理《医疗器械网络销售备案凭证》所需资料:
(1)《医疗器械网络销售信息表》(原件1份)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
(3)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复印件1份)
(4)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
(5)《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复印件1份)
(6)《医疗器械网络交易服务第三方平台备案凭证》(复印件1份)
(7)与医疗器械网络交易服务第三方平台签订的协议书(复印件1份)
(8)申请材料真实性的保证声明(原件1份)
‘柒’ 医疗器械网络销售备案凭证在哪里办
法律分析:医疗器械网络销售备案凭证,到所在辖区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理。
法律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四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工作以及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加强医疗器械监督管理能力建设,为医疗器械安全工作提供保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与医疗器械有关的监督管理工作。
‘捌’ 医疗器械网络销售备案凭证如何办理
法律分析:1.打开电脑浏览器,网上搜索广东政务服务网
2.在官网搜索框内搜索医疗器械网络销售备案,在搜索结果页中找到办理网络销售备案
3.点击搜索结果,进入查看办理界面,从事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的企业,应当填写医疗器械网络销售信息表,将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网站名称、网络客户端应用程序名、网站域名、网站IP地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者非经营性互联.等
4.点击查看网上预约办理流程
5.点击查看办理所需要的材料:网络销售信息表 、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网络交易服务第三方平台备案凭证 、申报材料真实性自我保证声明
6.资料准备好之后点击办理界面上方的立即办理进行网上办理
法律依据:《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
第四条 从事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的企业、医疗器械网络交易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遵守医疗器械法规、规章和规范,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依法诚信经营,保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
从事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的企业,是指通过网络销售医疗器械的医疗器械上市许可持有人(即医疗器械注册人或者备案人,以下简称持有人)和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
医疗器械网络交易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是指在医疗器械网络交易中仅提供网页空间、虚拟交易场所、交易规则、交易撮合、电子订单等交易服务,供交易双方或者多方开展交易活动,不直接参与医疗器械销售的企业。
第五条 从事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的企业、医疗器械网络交易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采取技术措施,保障医疗器械网络销售数据和资料的真实、完整、可追溯。
第六条 从事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的企业、医疗器械网络交易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积极配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开展网络监测、抽样检验、现场检查等监督管理,按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要求存储数据,提供信息查询、数据提取等相关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