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首页 > 网络营销 > 网络组织的治理权力来源于哪里

网络组织的治理权力来源于哪里

发布时间:2022-12-29 17:23:38

1. 网络治理的网络治理与共同治理的趋同性

共同治理作为一种不同于单边治理的模式,得到了理论界的共同认同与重视,并对它们之间的关系有了清晰的认识。但网络治理与共同治理的关系却有待进一步研究。网络治理与共同治理并不是两种不同的治理形式,二者在理论基础、治理目标、治理机制等方面具有趋同性。
一、理论基础的趋同性
共同治理的理论基础是利益相关者理论。该理论认为,公司拥有包括股东、顾客、员工、供应商、合作伙伴、社区、舆论影响者和其他人在内的利益相关者群体。所有利益相关者都是拥有专用性资本的主体,他们分别向企业提供自己的专用性资本,拥有企业专用性资本的利益相关者同时也成为企业的所有者,股东不是企业的惟一所有者。企业则是这些提供专用性资本的利益相关者缔结的一种合约,是治理和管理这些专用性资本的一种制度安排。公司的治理和管理应当平衡不同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各利益相关者应广泛参与公司的治理。这里的利益相关者是任何影响公司目标的实现或被实现公司目标所影响的集团或个人。利益相关者与公司之间的利益关系,可以是直接的也可以是间接的,可以是显性的也可以是潜在的。利益相关者与企业间是一种影响互动的关系。一方面,企业的行动、决策、政策会影响利益相关者利益,另一方面,利益相关者也会影响企业的行动、决策和政策。
根据这种影响互动,可以将利益相关者分为四类: 1、支持型的利益相关者。
其特点是合作性强,威胁性低,包括股东、债权人、经营者、员工与顾客等。
2、边缘性的利益相关者。其特点是对企业的威胁和与企业合作的可能性较低。包括雇员的职业联合会、消费者利益保护组织以及未经组织起来的股东等。
3、不支持型的利益相关者。其特点是对企业的潜在性威胁较高,而合作的可能性较氏,如存在竞争关系的相关企业、工会及新闻媒体等。
4、混合型的利益相关者。其特点是对企业的潜在性威胁和潜在性合作的可能性都较高。包括紧缺的雇员、顾客。 1934年美国社会心理学家莫雷诺运用社会计量学的方法对小群体进行实证研究奠定了网络研究的基础。经济学主要从以下两个视角来研究网络的存在性以及网络的功能:一是把网络作为一种分析工具。“网络”概念最初被描绘成组织内部的非正式关系纽带,然后发展为一个表达组织环境是如何被构建起来的术语,最后又成为分析权力与治理关系的研究工具;二是把网络作为一种治理形式。把网络视为一种治理形式,实质是把它当作使单个主体整合为一个连贯体系的社会粘合剂,把网络与市场、科层等并列,视为一种独立的交易活动协调方式。把网络视为治理机制或合作机制离不开网络分析工具,而网络分析的最经典对象就是网络。在企业的网络分析中,不论是社会关系网络结构观、弱关系力量假设与社会资源理论,还是嵌入理论、社会资本理论,研究的都是人与人、组织与组织以及人与组织之间形成的关系网络。企业不是孤立的,会与许多关系主体发生各种交易行为,由此形成的网络中如何协调各网络主体的利益,如何对企业内部资源与外部网络资源进行有效的组合,成为网络治理的主要内容。
利益相关者理论与企业网络理论虽然是两种不同的理论,但二者具有趋同性。在企业网络体系中,与企业相关的网络主体与企业及网络主体之间存在利益关系。从企业间网络看,企业间基于信任与合作的关系实质上是一种利益关系,通过合作、竞争、控股、集团等形式,借助正式或非正式的契约,获取各自的利益,他们是利益相关者。从企业内部网络看,经营者、内部员工、股东等网络主体与企业之间也是一种利益关系,通过建立内部科层组织结构,以保障各自的利益。因此,利益相关者理论与企业网络理论研究的都是同样的对象,即企业的利益相关者。 共同治理的目标是合理平衡各利益相关者间的利益,实现利益相关者利益最大化的目标,并以此来安排利益相关者在公司治理中的权力。按照权利制衡权力的逻辑,利益相关者为了维护自己的权利(利益),必然要借助一定的权力,通过行使相应的权力来实现自己的权利。因此,要求在公司治理中根据自己权利的大小分配适应的权力,当公司行为或其他利益相关者侵害自己的权利时可以通过行使权力来保障自己的权利,以此参与公司治理。不仅于此,利益相关者对公司资本的投入要追求最大的回报,即利益相关者利益最大化。利益相关者利益最大化要求各利益相关者作为整体联盟,对投入公司的资本进行有效的整合,通过资本经营方式,实现资本运营的最佳效率与效果。这里的资本不但包括现有的利益相关者投入公司的现实资本,还包括潜在的利益相关者的潜在资本。
而网络治理的目标一方面是各网络主体利益的协调,另一方面是作为网络组织的企业内部资源与外部网络资源的整合。各网络主体利益的协调实质上就是公司各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利益合理平衡,同样需要按利制衡权力来分配各网络主体之间的权力。按照企业资源基础理论,企业的资源包括有形的资源和无形的资源,资源在企业之间是不可流动的且难以复制,这些独特的资源是企业持久竞争优势的价值。可以认为,所有对能促进企业发展的都可以是企业的资源。虽然企业不能通过流动或复制来获取其他企业的内部资源,但可以借助企业间网络来利用网络中其他主体的内部资源。网络治理就是要通过参与企业间网络获取其他网络主体的资源,并将其与企业内部资源进行有效整合,提高经营效率与效果。现代企业的资本经营,就是通过资本的交易或使用追求资本增值的行为,是生产要素综合动力的总概括。企业所拥有的各种社会资源,各种生产要素都以资本的身份加入到经济活动中,通过流通、收购、兼并、重组、参股、控股、交易、转让、租赁等各种途径优化配置,进行有效经营,以最大限度实现增值目标的一种经营管理方式。这里的社会资源,即有企业内部资源,也有企业外部资源。 共同治理的机制主要是科层机制与协调合作机制。共同治理在很大程度上是关于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在公司控制权配置上分权制衡,在公司经营上监督制约的问题。企业科层是指一组规范与法人财产相关各方的责、权、利的制度安排,其中包括股东、董事会、管理者和工人。或者说,它是企业内部不同权力机构之间的相互制衡关系。在科层中,生产和交易活动是在雇佣的背景下进行的,企业家居于核心地位,他与其有要素提供者签订要素契约,契约中所未规定的剩余则由企业家利用自己的权威相机处理。由于难以区分不同成员的贡献,因此它是通过命令机制以及相应的激励约束机制来解决企业内部成员的矛盾并做出必要的行动。在共同治理中,各利益相关者与企业签订详尽的契约,通过正式契约界定自己的权力,通过行使权力保障自己的利益。在企业内部通过正式组织制度,以行政命令进行生产和交易活动。同时,由于各利益相关者的权利有大小之分,以权利分配的公司控制权力也有强弱之分。弱利益相关者在运用弱势权力维护自己权利时一方面要依赖法律的保护与支持,用法律规范保证权力的正常有效地执行;另一方面还需要借助利益趋同的利益相关者联盟。利益趋同的利益相关者组成的联盟权力高于单个利益相关者,如小股东联盟、债权人联盟、顾客联盟,更能有影响力地行使权力,与大股东、经营者的权力进行抗衡,以达到权力的牵制和制约。利益相关者联盟的形成是基于联盟内各利益相关者的信任合作与协调机制,否则难以形成利益相关者联盟。同时,各联盟之间也需要信任合作与协调,才能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否则将陷入争权夺利之势。
网络治理的机制同样也是科层机制与信任合作机制。在企业内部网络治理中,各成员之间如员工、部门等,组织网络的信息交流和创新活动往往由个体完成的,在团队管理和合作开发过程中,很多创新知识的来源依赖于成员的隐性知识和来自个人社会关系网络的信息,以及这些信息和知识与组织网络资源的整合,而这更多的依靠科层治理机制,通过激励与约束实现整合。信任机制和市场机制的结合常常体现在企业间网络的制度安排,例如与供应商长期性的关系契约和关系融资等。关系契约很大部分是依赖于对合作伙伴的声誉、竞争力、双方在价值和文化上的某种程度一致性,以及组织和个人的社会关系。因此,关系合同具有较大的灵活性和可变性,可以依据市场情况的变化做出相应的调整,减少谈判和执行的成本。
由于不同的治理机制各有利弊,科层机制可以实行统一的集中控制,有效地防止被套牢和信息溢出的风险,但是正式科层权威系统的信息传递慢、损耗大,缺少有效的激励手段;以信任为基础的机制可以促进知识的交流和创新活动,以及参与者对资产的专用性投资,但是由于缺少严格的契约约束和权力保证,存在被套牢和信息溢出的风险。不同的治理机制之间存在互补性,可以采用不同治理机制的组合来有效减少治理成本。因此,不管是共同治理还是网络治理,都不可能是单一的某一种治理机制,任何一种机制都不能解决治理的问题,而应是多种治理机制的有机组合和有效的运用以达到治理目标,只是在具体运用时的范围与侧重点有所不同而已。因此,共同治理与网络治理在治理机制上有趋同性。

2. 积极创新网络空间治理模式包括哪些工作

积极创新网络空间治理模式包括:市场式、参与式、弹性化、解制型、网络治理等治理模式。网络治理是公司治理中指对网络组织的治理。治理行为的主体是合作诸结点,客体是网络组织这一新塑组织形式,治理过程是具有自组织特性的自我治理。网络组织要创造的结构或秩序不能由外部强加,网络治理发挥作用要靠多种进行统治的以及相互发生影响的行为者的互动。

3. 权力的本质什么权力来源于哪里权力存在的必要条件是什么

权力的本质 社会学认为,权力是指产生某种特定事件的能力或潜力;许多心理学家视权力为人们行动和互相作用中的一个重要的基本的动机;还有人认为,权力就是一种与理解的预测行为特别有联系的动机。这些定义均没有揭示权力的真正本质。 人为了更好地生存与发展,必须有效地建立各种社会关系,并充分地利用各种价值资源,这就需要人对自己的价值资源和他人的价值资源进行有效地影响和制约,这就是权力的根本目的。 总之,权力的本质就是主体影响和制约自己或其他主体价值和资源的能力。 [编辑本段]权力的精确定义 根据权力的本质,对权量和权力进行如下精确定义: 制约权量(简称为 权量 ):设事物的价值量为Q,主体对于该事物的制约权数(或决策权数)为Kp,则把Kp×Q定义为主体对于该事物的制约权量,即 Qp=Kp×Q 制约权力(简称为 权力 ):设事物在单位时间所释放的价值量为U,主体对于该事物的制约权数(或决策权数)为Kp,则把Kp×U定义为主体对于该事物的制约权力,即 Up=Kp×U 其中,Up= Qp /T,U = Q /T。 [编辑本段]权力的基本特征 权力反映了主体对于价值资源的使用方向及使用规模(或流量)所进行的影响和制约程度,它具有如下基本特征: 1、主体的制约权数越大,其权力就越大; 2、被影响和制约的主体的力量越大,影响和制约主体的权力就越大。 3、主体所影响和制约的其他主体的价值资源,一般总是朝有利于主体自己的生存与发展的方向投入的,在没有其它方面的制约的前提下,主体所影响和制约的价值资源总有当成自己的价值资源来看待。 4、被制约主体与制约主体之间通常存在着一定的利益相关性或利益从属性。 [编辑本段]权力的主观形式——权威 权力的客观目的在于影响和制约他人的价值来为自己的生存与发展服务,因此权力是一种客观的、间接地价值形式,它必然会反映到人的主观意识之中,这就形成了权威。 权威:权威是权力的主观反映形式。 权威与权力的关系实际上就是主观与客观的关系:一方面,权威以权力为基础上下波动,权力的大小在根本上决定着权威的大小,权力的发展方向与发展规模在根本上决定着权威的发展方向与发展规模,权力如果发生了变化,权威迟早会发生变化;另一方面,权威的大小可以在一定程度偏离权力的大小;第三方面,权威会对权力产生一定程度的反作用。 有些人虽然实际权力并不大,但他的魄力、智力和人格能够给人产生强大的权威感,强大的权威感有时会放大和扩展一个的实际权力。不过,一般情况下,权力与权威的大小是基本对等的。 [编辑本段]权力的分类 从不同的观察角度,可以对权力进行不同的分类: 从社会领域的角度来看,可分为经济权力、政治权力(含军事权力)和文化权力(含宗教权力); 从国家政治的角度来看,可分为立法权力、行政权力和司法权力; 从经济运行的角度来看,可分为生产权力、(流通)销售权力和消费权力; 从机体活动的角度来看,可分为思维活动权力、行为活动权力和生理活动权力; 从行为活动的角度来看,可分为行为目标选择权力、行为方案决策权力、行为结果评价权力; 从执行流程的角度来看,可分为目标方案决策权、行为执行权、监督评价权; 从主体存在的角度来看,可分为人生生存权、人身自由权与人生发展权; 从社会控制的角度来看,可分为人生自由控制权、生活资料消费控制权、生产资料所有控制权、价值观控制权; 从组织结构的角度来看,可分为人事任免权、工作安排权、责权利分配权; 从经济运行的角度来看,可分为所有权、经营权、分配权; 从作用对象的角度来看,可分为作为集体成员在集体中权力,作为社会成员在社会中所享有的基本权力;作为社会关系对于他人的权力。 [编辑本段]权力的主体 权力主体是占有或行使权力的个人或团体。权利主体主要指国家,即作为统治阶级工具的政府。此外还包括政党、政治社团以及政治个人。在现代社会,占有权力的主体可能并不行使权力,这主要是由于代表制的形成使得权力的所有者与行使着分离开来。 [编辑本段]权力的客体 权力客体指接受权力作用的群体或个人。权力主体与客体的关系是相对的。个人或团体在某个范围或行动中表现得强有力,而在另一个范围或行动中就可能相对软弱。在现实政治关系中,无论是在国内政治中还是国际政治中,这种现象都是常见的。即使在同一范围内,随着时间的推移,权力主体与权利客体的位置也是可能会互换的。 [编辑本段]权力的方式 政治作用是权力主体所拥有的政治力量,主要是政治强制力,但这并不排除半强制力和非强制力的作用,因为政治权力的本质包含着生物的因素、经济的因素和心理的因素。生物因素决定了权力主要表现为暴力现象;经济因素决定了人们把追求政治权力作为取得更好的生活条件的重要手段;心理方面的因素决定人的服从与合群的天性。这些因素决定了政治权力的运作过程不是简单的强制力形式。 [编辑本段]权力的目的 政治权力要实现的主要目的是利益。利益是多种多样的,既有物质上的,也有意识形态上的,或者二者兼有之。为了保证权力主体的利益不断得到实现,权力主体必然要使这种政治格局或权力关系长期地固定下来,使之合法化甚至神圣化。 然而权力主体能否达到目的取决于政治力量的对比。作为一种力量,政治权力是可以计量的。在政治关系中,谁的力量大,谁就能控制、统治、命令和影响权利客体。而权力客体会有反作用,这种反作用必然要影响和改变权力作用的方向和强度,形成复杂的政治格局。在现实政治中,权力的实现一般表现为权利客体的行为大体上符合权力主体的意志,完全符合的情况是极少见的。另外,权力的力量还取决于权利主体内部的一致的统一程度,权力主体内部的向心力或离心力程度直接影响着权力的实现力。 [编辑本段]权力的运作 政治权力的结构与政治主题的结构有着密切的联系,因此,政治权力的作用方式建构在权力结构与权力主体的结构之上。 第一,权力作用的方向和方式。权力有一个只想问题,即权力运作轨道。而权力作用无论采取什么方式,都充实或支撑着这一轨道。否则,权力的指向性就是抽象的。 第二,权力运作的时间性。时间是衡量权力作用的坐标。就某种具体的权力来说,如果在一定时间不能为最终的权力客体接受,这种权利就化为乌有。要保持某种权力的连续性,就要随着时间的推移,不断地对其进行补充能量。资本主义国家定期大选,中国定期的党的代表大会都是补充权力能量的过程。 第四,权力作用的结果。权力作用的记过与权力作用的饭食、权力的层次及时间都是密切有密切的联系。权力作用的结果大致有以下集中情况;全部吸收或基本吸收;大部分吸收,少部分反射;少部分吸收,大部分反射;全部或基本上反射。 [编辑本段]权力的类型 1、强制性权力。这是最为普遍存在的权力形式。指,甲要求乙做某事,乙因为受到甲的威胁,虽然不愿做但是不得不去做。乙是否到底满足甲的意志,取决于乙的决定;要么按照甲的希望去做,要么面对甲的威胁。如果乙按照甲的希望去做了,威胁就成功了;如果违背甲的意志,甲就必须决定是否实施威胁。 2、功利性权利。利性权力基本上与强制性权力相反,如果权力客体服从权力主体的意志,权力主体就会承诺给权力客体某种好处。这种权力被称为功利性的,是因为权力主体对客体提供的东西是实用的、有价值的。作为功利性的政治奖励,主要包括财富、职位、雇用、荣誉及权力(权力既可以作为手段,也可以作为目的)。 3、操纵性权利。纵性权力并不是建立在公开的沟通基础之上,而是以更巧妙的方式全部或部分地改变权力客体的价值观。这类权力假设,如果一个人的态度能够被重造,他就会以别人所希望的方式去作为。如果你能够彻底地重塑一个人的态度以便让他按你的方式去思维,你就毋需威胁或奖励,他会按你的行为方式去作为,因为他的思维方式已完全被你同化了。实行操纵性权力的技巧主要有“洗脑”、宣传和社会化。 4、人格型权力。也叫影响力,如果权威来自人们对制度与过程的崇敬,那么影响力则来自人们对特殊类型的人的尊敬,这种人具有超凡的品质、个人魅力、启示力。具有人格型权力的人并不一定占居官职,人们对他们的服从主要是因为其人格因素。当然,在现代政治中,来自机构中的权威与来自个人的人格魅力往往是结合在一起的。 具有人格型权力的人不一定拥有官职,人们对他们的服从主要是因为其人格因素。在现代争执中,来自机构中的权威与来自个人的人格魅力往往是结合在一起的。如,毛泽东和邓小平都是极具人格魅力的领袖人物,他们的影响力首先来自机构所赋予的权威,然而,他们获得这些权威又是因为他们具有人格上的影响力。
满意请采纳

4. 网络社会治理的最终目的在于什么

法律分析:1.网络社会治理也是社会治理的一部分,必然要适应一国的历史传统、文化积淀、基本国情。因此,完善网络社会治理既要借鉴国际经验,更要立足中国实际,大力推进中国特色网络社会治理创新。

2.探索建立政府、平台企业、社会共同参与的协同治理机制。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框架下,提升党和政府对互联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顶层设计、统筹协调能力,加强互联网企业、网民、利益攸关方等的沟通与合作。互联网平台企业掌握着大量数据,应对其切实加强监管。应实现政府与平台企业信息共享,依托大数据建立和完善社会信用体系,推进互联网经济成为信用经济、网络社会成为信用高地。

3.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让亿万人民在互联网发展中有更多安全感、获得感。应引导互联网经济健康发展,充分发挥网络信息技术增进人民福祉的作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

第七条 国家积极开展网络空间治理、网络技术研发和标准制定、打击网络违法犯罪等方面的国际交流与合作,推动构建和平、安全、开放、合作的网络空间,建立多边、民主、透明的网络治理体系。

第八条 国家网信部门负责统筹协调网络安全工作和相关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电信主管部门、公安部门和其他有关机关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网络安全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的网络安全保护和监督管理职责,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

5. 互联网的治理,分为哪些层面管理

互联网治理可概括为五类问题:
(1)基础设施和标准化;
(2)法律上的问题;
(3)经济上的问题;
(4)发展方面的问题;
(5)社会文化方面的问题。

我们可将这五类问题分解为11个热点:
1.基础设施与标准化
这包括互联网赖以存在,运行和保证其功能的,基本的资源管理及其有关技术问题。资源就是网络,网络加上域名、地址、根服务器、标准、协议。基础设施又可分为互联网生存必须的设施,包括传输设施,电信可以带着互联网到处走,互联网自己有了光缆,包括我们的220交流电都可以带着互联网到处走,还有卫星、广电,什么东西都可以带着互联网,它的传输设施已经广义化了,在很多东西上可以传输。技术标准和协议,互联网要生存和存在,必须要有这些东西。另外,为了保护互联网的安全和稳定运行必须解决的问题,比如网络安全、加密、反对垃圾邮件等等。互联网基础设施分为三层,底下一层是传输的基础设施,电信当然是最大份额的,卫星、有线电视、动力电缆、互联网光缆、无线都可以传输,底层是传输的基础设施。上面一层是技术标准和协议,TCP/IP,DNG,再往上就是内容和应用标准,像BBS等。
这样看来,电信还是传输互联网的一个最重头的基础设施,关于传统电信的管理,都对互联网治理有影响,有关的组织有很多,ITU它的功能也有很多,它首先制定电信标准,协调国际电信有关规则,分配无线电频率资源,管理卫星通信,为发展中国家提供帮助等。WT0现在越来越进入电子商务的领域,它制定基础电信服务市场准入政策,反垄断政策总体的市场框架,到底适不适用于互联网,还有争议,比如它要求开放电信市场,现在在争论要想开放ISP市场还得做协议。跨国的企业因为开放可以向世界扩展业务,从而影响互联网的发展。

2.互联网地址域名资源的管理
这是互联网独特的,电信没有的。域名和地址是网上的重要资源,原则上网上的每一台计算机都有一个纯数字组成的IP地址,为了容易记忆查找,也为了当用户改变服务器而有了不同的IP地址时能被别人找到,因为我们一般都不用固定的IP地址,都是服务器动态地给你的IP地址,这个时候你必须有一个稳定的、跟着你走的域名地址,这个域名用一串ASCII字符组成域名。从域名查找IP地址的过程称为域名解析;域名系统按层次结构保存域名数据,最顶层的称为“根”,根服务器保存着所有国家、地区顶级域名和全球公用顶级域名服务器的数据,根上面只有每个国家的总头和每一个GTLD的总头;根的镜像服务器有80多个,分布在世界各地。管理这些资源的组织机构,形成了一个相当复杂的体系。
域名的解析。比如一个人从这台机器发出请求,要找www.google.com,它就发出一个请求问根服务器,说需要找下列域名对应的地址,这个根服务器告诉它说我不知道google的地址,但是我知道google的域名是在.com,就可以找到google的地址,而.com顶级域名的地址是124.21.31.51就告诉请求者,这个计算机根据它给的数据就去找到了.com顶级域名服务器了,这台机器的数据库里就存着你所需要的google,把这个请求发到.com顶级域名服务器里去,这台计算机存有google的地址,因为google是属于.com里面,它就告诉你要的地址是66.102.9.104,我这台计算机打电话拨号就找到google的服务器,google这个计算机就把它的主页展开了,这个过程就是这样一个过程,这个过程就叫做“域名的解析”。
互联网地址域名的管理。ICANN是域名,根服务器和IP地址分配机构的总体协调者。ICANN在资源管理上的权力来自美国政府的商务部。商务部于1998年组建ICANN,一个根据南加州法律注册的非盈利私营企业,并与其签订备忘录,授权ICANN管理互联网资源。全球互联网域名系统的顶层根服务器在其内容需要修改时,ICANN依法必须报告美国商务部,获得批准后,才能改变根服务器,并广播到位于全球各地的数十个镜像服务器。作为与各国的国家安全和经济运行以及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互联网的基本资源,域名、地址和根服务器系统的管理应该从美国一个国家授权改变为全世界互联网上的国家联合授权,因此需要联合国的介入,使主权国家的政府得以在资源管理过程中占有平等的地位,从而提高各国政府对互联网政治上的信任和安全感,使得互联网的深入广泛的应用具有更为坚实的政治基础。这也是我们一直在互联网工作组里和这些开放咨询会议上一再表明的我们的态度,我们并不要求更多的,我们只是要求平等的权利。这是许多国家的政府,特别是发展中国家的政府代表在WGIG举行的开放咨询会议上发表的意见。这个问题属于互联网治理现行机制中最高层次上存在的重大原则缺陷,应该得到公正的解决。说它是一个重大的原则缺陷,并不是我们要想责备任何人,因为美国政府是不可以责备的,美国政府没有做错事,因为互联网是从美国生长起来的,在美国诞生的,它作为一个负责任的政府,它当然不能放任不管,所以它开始的时候是政府管理,在早期的时候是美国的国防部,后来转移到美国的自然科学基金会,然后又转移到美国的商务部,但是始终是美国政府。

3.服务器主记录的管理权限
经过美国商务部批准,顶级根服务器更新内容首先进入由VerySign管理运行的主记录,并自动镜像(复制)到世界各地所有的根服务器。因此,理论上说(事实上从未发生过)美国政府拥有单边修改整个域名系统的权限。这就是许多国家政府忧虑的原因。所以,在WGIG过程中提出建立某种“根服务器协定”的问题,目的是使政策监管的权限归于国际社会,最主要的是管住根服务器的主记录,但是大家又分析美国可能不会接受这种意见,可能希望:对根服务器的控制权从美国政府交到ICANN手中,改革ICANN,使其咨询机构GAC成为国际化的象征和体现。

4.IP地址是否够用的问题
40亿个IPv4地址,已有1亿7千万并正快速增加的网民数目,考虑到移动电话,家用电器,游戏机,PDA等设计,确实已经没有太大的发展空间。互联网的技术团队采取的对策是:现有地址的合理利用,通过NAT(网络地址翻译器)使一个企业或大学内部网上的所有计算机共用一个地址,因为早期网上没有那么多人,没有全世界的人,只有美国人,所以早期美国的一些大学确实拿了很多地址,一大块,都用不着,浪费了,现在他们把这些地址交回去,从早期拿了大块地址的学校都已经交回了很多地址,交回ICANN,重新参加分配。所以有一种传说说整个中国的IP地址还没有美国一所大学多,这个说法曾经是对的,但是到了现在已经不是事实了。IPv6协议的逐步实现,将提供巨大的地址空间:430,000,000,000,000,000,000;值得注意的是在ISP层面上可能发生认为的地址短缺,听说在中国要得到一个IP地址要花很多钱,比得到一个域名花的钱多。我们发现一个奇怪的现象,一方面在政府的概念里总是认为互联网世界里分配不公,所以跟外国人谈判WGIG活动,可是事实上我们的ISP都不愿意去拿IP地址,从来没有发生过说我们中国的ISP去申请要IP地址,而国际的分配机构不给他。为什么我们的ISP不愿意多要IP地址,今天来了很多企业老总,他们说IP地址太贵,所以我们ISP不愿意多申请IP地址。

5.域名和商标的纠纷仲裁
没有法律仲裁的情况下,麦当劳就愿意出钱去买。所以激发了网上圈地的现象,有许多人做这个买卖了,把域名登记了,你要这个域名吗?我卖给你。注册着名商标域名,造成侵权,冒名等损害用户和公众利益的事件层出不穷。我们国家就发现了假的银行,就是在网上,你把自己的卡的号码告诉人家的时候,实际上那是假的银行,不是真的银行,结果你把卡号告诉人家了,人家把你的钱拿走了。为什么能假冒?因为它的域名和银行的域名非常接近,所以这就造成了纠纷。UDRP(统一纠纷处理政策),是一个仲裁法,这个法权按照注册域名的合同合理生效。

6.域名管理中的其他问题
增加新的GTLD,造成企业保护自己的域名不被重复注册变得十分复杂,因此对此问题的决策属于公共政策的问题,需要政府和社团更多的介入。另外,CCTLD的分配是按照IS03166国际标准,包括主权国家和独立经济体,比如我们台湾代码是W,它是独立经济体。CCTLD通常由非政府组织管理,一些CCTLD管理者不愿意进入ICANN,他不愿意成为ICANN领导下的一个团体,所以这些CCTLD们都是各个国家管理自己国家的。他们开始建立自己的地区组织,如CENTR(欧盟国家顶级域名注册理事会)。多语种域名的实现主要根据IETF采取的方案,在客户端直接把你敲进去的中文转换到ASCII码。为了全球推行多语种的域名,就需要得到主要的浏览器生产商的支持,把这个软件加入到它的浏览器里面,这样可以大面积地推广多语种域名。问题是要制定全球计划和政策,吸引主要浏览器生产商的支持。

7.ISP对于内容的责任
20世纪90年代中,ISP在许多国家中对于内容一般不负任何责任,国家也不追究它的责任,他自己也认为没有责任。后来随着互联网商务应用和对安全问题忧虑的增加,一些国家开始将法权用于监管ISP,因为你的用户我一下子找不着,我要找你的用户很困难,我必须先抓住ISP。各国家法律系统的共同点是,只要这个ISP不知情,就不能为侵犯知识产权内容负责。美国和欧盟采取“通知——去除”原则,我给你通知了,说你网上有坏东西,我通知了,你把它去除了,你就没有责任,这个原则现在已经成为各个国家的共识。
ISP们的压力日益增大,在我们中国,ISP被要求负责检查内容,你自己得查出来你有什么内容是违法的,这个压力就很大,这就增加了企业的成本,并且这些成本是最终转嫁给互联网用户,当然会影响互联网的发展。ISP们对压力日益增加的反映主要是“不斩信使”,但还是无可奈何地被卷入了对内容的问责,他们能做的也只是及时响应政府规范内容的要求,而不能自动去除认为有问题的内容,否则企业将取代公共服务的责任。

8.互联网技术融合
IP协议的广泛应用引发了电信,多媒体和互联网3个系统的技术融合,过去是电话网都可以作为IP的载体,把互联网带到各地。现在是所有的电话都用IP协议,事实上就变成了三网的技术融合。对传统电信而言,主要是VOIP使话音和数据机集于一体。技术总是先变的,法律和经济体系的演变还需要一段时间。
融合的经济后果是什么?技术融合使原来经营不同市场的企业进入直接的竞争,原来基本上有一些分工,现在进入了直接的竞争。在新出现的共同市场上,谁领风骚?全世界都是同样的趋势,传统的电信企业,像MCI,还有ICT企业,如IBM。在多媒体市场上也是一样,有些企业同时发展娱乐业和ICT,或者实行资产合并、业务合并,例如AOL(美国在线)与时代华纳,形成了互联网服务,电视、音乐、软件集于一体的企业。在我们国家,是存在着不可消除的垄断,在这种情况下,我们有一个禁区,在世界上人家已经进入了赛场,在比赛。广电可以做电信的业务,电脑电信不能做电视,这样一种政策体制将要使技术融合所带来的自然的发展演变的过程受到体制的约束,势必使中国落后于世界,延长我们转变的过程。
需要新的法律框架。在技术和经济的融合过程中,法律体系是转变最慢的。原来三者各有自己的规则体系;融合引出一系列治理中的问题:例如,国际和国内层面上原有的电话、广播等体制将如何变化?这种新的体制是否主要聚焦于互联网?新体制的形成主要靠政府,还是主要通过自律方式,或者是某种自下而上的过程?这都是国际上探讨和研究的问题。
一些国家已经起步。比如马来西亚,瑞士和欧盟,他们已经开始对这些问题进行探索。马来西亚1998年就通过了电信与媒体法案,主要是为规范融合建立一个总体的框架,让他们能够发展,一个聪明的政府,在生产力往前发展的时候,你的生产关系应该主动地去迎合生产力的发展,为生产力的发展进步开路,而不是堵住它。

9.互联网的安全问题
互联网是一个双刃剑,它广泛深入于社会生活的主要负面作用是增加了现代社会的脆弱性。所有要害的社会系统,如电力、医疗、交通等全球网络都可成为网上打击的目标,从而引起严重的经济后果和政治损失。互联网的基本结构是不安全的,根本的安全措施要涉及到基本协议的变革。现在IETF是否将改变电子邮件标准,以提高安全度,减少电子邮件滥用的可能?企业界是否能更快地发展出一个新的应用层“SmartInternet”?究竟是什么样的发展趋势,现在还看不清楚。

10.网络安全和个人隐私的平衡
过于侵犯个人隐私也不行,但是在“9·11”以后,对于网络安全的考虑是更重了,对于个人隐私就不像过去那样,最高的利益是个人隐私。许多问题都需要把握平衡,知识产权的保护与过分保护,保护过度的时候就影响发展。例如在网上购买电子版的国外文献,发达国家实际上垄断了,比如“科学”,只有美国人出“科学”杂志,结果它的电子版就非常非常的贵,原来是10万美元,要涨价涨到30万。按照它的规则,在网上购买电子版,我们得花上百万美元,后来我们就不订了,就看纸版。我就要“科学”杂志哪一年的哪一期,图书馆就给提供服务,给予影印,然后扫描,这样大家买一本书就可以了。有了方便的网不能用,还得用这种办法来做。当然我们这样做不能被认为是侵犯知识产权,至少你不能这样认为,因为图书馆能够提供复印的服务,这些都是说不清的问题,都是新问题。所有知识产权的保护与过分保护,就会阻碍信息的传播与应用。

11.垃圾邮件,也有很多政策的问题
首先是垃圾邮件是全球的问题,不是哪一个国家自己通过一个法律就可以制止得住的,比如中国的很多垃圾邮件,是从美国带来的,是美国的代理服务器上带来大量散发的。在美国散发垃圾邮件可以坐牢,法律是禁止的,但是我们国家没有法律禁止,顶多是封了,不能把他抓起来。所以垃圾邮件的问题是一个国际的问题,国际的问题就要有国际的协调。为什么需要互联网治理呢?需要各个主权国家协调,治理一致,现在垃圾邮件的治理就不一致,美国的治理是,凡是未经本人许可,就把商业的信息发到你的邮箱里的这种行为就属于垃圾邮件,必须是和商业有关,是盈利的。在美国比如色情,色情的东西送到成人的信箱里不算犯法,商业的东西就是犯法的。中国还没有一个垃圾邮件的定义,一些欧洲的国家定义是,凡是未经本人请求就把邮件发到你的信箱里就是垃圾邮件。美国的定义和别的国家不一样,美国只是治理跟商业有关的广告,它不治理别的,别的国家又要治色情,又要治别的,所以治理工作非常复杂。
互联网治理是一个长期的课题。需要大家的关注,需要更多的学习,需要创造。而且需要有想象力。要开放,多边参与,需要多种类型的组织和个人的参与。既要与国际接轨,又要适合国情。要走出去适当提高我国在国际互联网治理中的声音,作为一个负责任的大国,做出我国应作的贡献。

以上资源来自:www.chinairn.com/doc/70300/40036.html

互联网的现状、问题和公共政策研究 可以参考:wenku..com/view/a6760ff3ba0d4a7302763a98.html

6.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规定国家采取措施什么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

       国家采取措施,监测、防御、处置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网络安全风险和威胁,保护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免受攻击、侵入、干扰和破坏,依法惩治网络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网络空间安全和秩序。

      国家倡导诚实守信、健康文明的网络行为,推动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采取措施提高全社会的网络安全意识和水平,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促进网络安全的良好环境。国家积极开展网络空间治理、网络技术研发和标准制定、打击网络违法犯罪等方面的国际交流与合作,推动构建和平、安全、开放、合作的网络空间,建立多边、民主、透明的网络治理体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九条规定,网络运营者开展经营和服务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遵守商业道德,诚实信用,履行网络安全保护义务,接受政府和社会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7. 简述网络型组织的特征与要素

特征:
(1)合作、民主、自由、宽容。知识化生产时代的产品特点是不断创新,且是以创造性劳动为主。但是,创新所需要的知识和信息的集合从来就是分布不平均的。创造性劳动需要上级尊重下级,鼓励创新,允许失败,鼓励不同意见相互交流。网络型组织与此相适应的形式有:合理化建议、同级业绩评议等等。
网络型组织的另一个重要特点是自由和宽容的组织文化。例如,3M公司在管理上允许员工有部分上班时间做一些个人的兴趣爱好,IBM也允许员工在工作时间做“私活”;有的公司实行自我管理、自我评价,如自行确定工作定额;实行分权和授权,更好地激发和利用人的兴趣和爱好。
(2)网络型企业供给关系以企业间合作为基础,企业边界模糊。在新企业网络型供给关系下,合作具有更为重要的地位,核心企业可以帮助供应商解决技术问题,节约的成本则双方共享;供给企业也可以修改核心企业的设计要求,减少的成本也可以双方共享。企业由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转向追求整个价值链(供应链)上的价值最大化。
这样的合作关系使得企业与企业之间的传统界限变得模糊,这些相互联系的上下游企业组成了一个更大的虚拟企业,也称之为虚拟一体化供给链。
(3)网络型组织通过团队(基层项目小组和高层管理专业小组)来适应创造性劳动对知识的密集性要求。创造性劳动需要不同知识背景的人相互组合,企业团队就是由此而产生。团队是加强合作、加强信息交流的一种方式,也是网络型组织的一种形式。
(4)网络型组织通过权力和责任本地化来激发人的积极性、能动性与自我管理能力。在实行分权和授权的变革后,即使在非独立核算的下级单位,决策也并非是由上级部门作出后下达执行,而是下级部门自行决策后上报,或上级与下级商议后决策;重要的不是权力而是业绩。设立利润中心和成本中心、划小和建立独立的核算单位(以自我管理团队为核算单位)也是网络型组织的特征之一。
(5)网络型组织具有柔性化的特点。柔性化是指在组织结构中设置一定的非固定和非正式或临时性的组织机构,这些组织机构往往是以任务为导向的,可以根据需要而设置或取消,与正式的组织机构有着网络型而不是直线型的关系。
(6)网络型组织具有多文化、个性化和差异化的特点。在网络型组织中,每一个人都是网络组织上的节点,他们之间的联系比在传统直线型组织下更密切。企业内部多种文化和差异、个性则有利于知识和信息的整合。
(7)网络型组织通过学习和培训增加组织的知识密度。具体形式有:职工培训、教育投资、多岗位轮换等。
要素:

网络型组织结构是目前正在流行的一种新形式的组织设计,它使管理当局对于新技术、时尚,或者来自海外的低成本竞争能具有更大的适应性和应变能力。网络结构是一种很小的中心组织,依靠其他组织以合同为基础进行制造、分销、营销或其它关键业务的经营活动的结构。 在网络型组织结构中,组织的大部分职能从组织外“购买”,这给管理当局提供了高度的灵活性,并使组织集中精力做它们最擅长的事。
网络型组织结构是一种只有很精干的中心机构,以契约关系的建立和维持为基础,依靠外部机构进行制造、销售或其他重要业务经营活动的组织结构形式。被联结在这一结构中的各经营单位之间并没有正式的资本所有关系和行政隶属关系。

8. 网络治理的为什么治理

互联网空间与现实空间一样,也存在许多问题,制定法律和制度以约束技术的滥用,确有必要。但我们也应看到,互联网上的一些问题,一般都能在现实的法律和制度中找到应对方法,未必需要叠床架屋地专门设置。如果我们承认互联网上的自由并不是无限和任意的,那么法律、制度的管理与介入,同样也有其需要恪守的边界。

一、治理方法如下:
1.建立健全监管机制, 加强网民监督力度
服务器的使用对象就是网站,网站如果没有服务器,它想录入与输出的数据和内容就无法贮存,所以各县市级以上政府应该建立服务器备案制度和健全服务器的监管机制,制定和完善监管办法,严格控制接入服务营运商不得为未经备案的服务器提供接入服务,严肃查处涉嫌低落、反动、欺诈、暴力、赌博等内容的服务器,尽可能从根源上消除不良信息和“病毒”;监管机构还应设立举报窗口,通过各种传媒形式进行广而告知,公开接受广大网民举报监督,并对举报有功者给予一定程度的精神和物质奖励,促进网民监督力度,形成“病毒网页,人人监管”的局面。

2.把好接入服务关口, 开通“绿色上网“服务
我国网站接入服务商主要有“电信、网通、移动、联通”等四大机构,国家应出台“接入服务商‘一把手’接入服务负责制,接入控制措施和奖罚条例”等政策法规,以至有效地斩截危害国家安全、破坏社会稳定以及淫秽色情等有害信息的传播途经,把好服务器接入关。同时接入服务营运商要不断更新相应的监控设备和技术手段,开通“绿色上网“服务和服务热线,为宽带用户过滤黄赌毒等网站,限止上网、聊天、游戏等时间,全方位保护网民的上网行为和净化网络空间。

3.培养网络人才,开发“绿色”软件
引进和培养网络专业化技术人才,通过研制和开发先进的防范病毒传播和破坏计算机系统的软件技术,以源源不断的新成果,大力推广和应用到网络的各个领域,为加强对信息技术产品的监控与管理、拦截和过滤不良信息作坚不可摧的技术后盾。此项工作职责应纳入科技和信息政府部门的行政管理职能中,以确保软件产业的发展、推广和应用。

4.科学使用电脑,快乐健康上网
计算机使用的客户端是网民,科学使用计算机和健康文明上网是每个网民应尽的责任。每一个网民应合理控制好自己使用计算机的时间,调整好计算机显示屏的合适亮度,端正计算机操作的正确姿势。打开计算机上网时,应遵守网络的规章制度和道德规范,自觉树立起网络自律意识,不浏览、不发布有害信息;自觉安装使用“绿色”软件或申请“绿色上网”服务;踊跃参与“文明上网,治理网络”等活动,积极检举“病毒”网站和流氓软件;相互关照和提醒家人朋友等上网时间和上网行为;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共同为营造一个文明和谐、健康向上的网络环境作一份贡献。
二、总之,治理网络,必须依靠切实有效的政府监管机制和长期额度的政府投入,加强实施行业管理力度,号召和发动广大网民参与治网,共同构筑一道强有力的“防火墙”,这样才能长而远地将网络的糟粕拒之防火墙之外!

9. 权力来自哪里

权力来源于斗争,斗争的最高形式是战争,是武力,所以权力的来源归根结底是武力!丛林法则,全宇宙通用。

10. 组织间网络与网络治理的关系

组织间网络与网络治理的关系是相互的。所谓组织间网络,是指一些相关的组织之间由于长期的相互联系和相互作用而形成的一种相对比较稳定的合作结构形态。所以需要网络治理来管理。

阅读全文

与网络组织的治理权力来源于哪里相关的资料

热点内容
宏电路由器设置网络 浏览:21
计算机网络校验位计算 浏览:799
无线网络程序怎么总是没有 浏览:664
移动网络打视频链接中 浏览:1003
网络演唱会属于什么部门监管的 浏览:442
华为修改网络中的隐私在哪里 浏览:295
浙江计算机网络技术考试 浏览:418
台州网络营销价格便宜 浏览:706
神经网络引擎软件下载 浏览:341
只用5g网络怎么设置 浏览:349
企业用什么网络电话软件 浏览:199
可以连无线但是网络巨卡 浏览:261
用无线网络看电视怎么操作 浏览:624
安移动网络要户口本吗 浏览:924
不需要wifi和网络的软件 浏览:993
小子手机网络 浏览:320
怎样才能提高移动网络的网速 浏览:262
网络维护保养怎么做 浏览:377
网络面板怎么接光纤插线 浏览:329
清朗网络安全最新消息 浏览:654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