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天猫”广告宣称“当日达”是否构成对京东不正当竞争
“双十一”临近,京东起诉天猫涉嫌不正当竞争近日,海淀法院网站公示了一则重要信息,北京京东叁佰陆拾度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和北京京东世纪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已对浙江天猫网络有限公司和天津猫超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提起诉讼,指控其涉嫌不正当竞争。京东方面指责天猫在广告中宣传的“当日达当日用”等服务承诺误导消费者,意图获取竞争优势。
京东商城,作为全国性网络零售平台,以其高效的配送服务为傲,特别是“211限时达”等服务,使其在市场上独树一帜。而天猫商城,作为天猫超市华北站的运营者,与京东在电商市场的竞争尤为激烈。2015年,天猫在广告中宣称的全城当日达服务,实际限制重重,只限于北京市主城八区且有严格的时间条件,而生鲜商品的配送更需次日才能送达,这让京东认为其行为误导了消费者,侵犯了其商业利益。
京东认为,商品配送速度是消费者选择网络零售商的关键因素,天猫的片面宣传夸大了其配送能力,尤其是在“双十一”促销季前的广告攻势,对京东构成了严重的不公平竞争。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京东要求法院判令天猫立即停止虚假宣传,公开道歉,并赔偿因其行为造成的损失。
目前,此案正在审理中,天猫方面暂未对此事发表官方回应。这场电商巨头间的纷争,究竟会如何影响市场格局,让我们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