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网络侵权属于什么侵权
网络侵权属于以下三种侵权行为:
网上侵犯着作权:根据我国《着作权法》的相关规定,凡未经着作权人许可,有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擅自利用受着作权法保护的作品的行为,即为侵犯着作权的行为。这包括对其他网页内容的完全复制、稍加修改但仍严重损害被抄袭网站良好形象的行为,以及通过技术手段偷取其他网站数据并非法制作相似网站的行为。
网上侵犯商标权:在网络交易中,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仍然进行销售,或者利用注册商标用于商品、商品的包装、广告宣传或展览自身产品,以偷梁换柱的行为来增加营业收人,均属于网上侵犯商标权的行为。随着网购行为的广泛性,一些网店经营者公然在网络中低价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甚至触犯刑法,构成犯罪。
网上侵犯专利权:互联网上侵犯专利权的行为主要包括未经许可,在其制造或销售的产品、产品包装上标注他人专利号;在广告或其他宣传材料中使用他人的专利号,使人将所涉及的技术误认为是他人专利技术;在合同中使用他人的专利号,使人将合同涉及的技术误认为是他人专利技术;以及伪造或变造他人的专利证书、专利文件或专利申请文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