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网络货运平台油费抵扣政策
一、关于网络货运平台的优惠政策可参考以下几个主要政策文件:
1、财税〔2016〕36号附件一《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
》规定:无运输工具承运业务按照交通运输服务缴纳增值税。
2、税总公告2017年第30号,该公告首次明确了网络货运企业的增值税进项抵扣范围和税负成本构成。
3、税总公告2017年第55号和
税总函
〔2019〕405号,这两份文件极大地提高了个体司机代开运输发票的便利性,解决了网络货运企业在支付司机运费后的进项发票和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的获取难题。
4、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3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4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7号,此三份文件的出台,将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3%征收率,减按1%执行(政策延长到2021年12月31日),意味着网络货运企业大大降低了司机运输增值税专票的获取成本。
5、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1号,自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网络货运企业可以通过此种方式,让个体司机办理个体工商户,享受每月15万元以下增值税免税政策,通过税务机关代开普票,取得
成本票
,从一定程度上降低了税负成本。
但熟悉了优惠政策,还要做好合规操作。
二、要求网络货运经营者线上服务能力应包括以下条件:
1.取得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公司名称与网络货运经营申请人名称一致)。2.符合国家关于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的要求(单位名称与网络货运经营申请人名称一致,建议取得三级及以上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备案证明及相关材料)。注意,物流公司要上线物流系统,是需要做三级等保测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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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具备本章功能要求的功能。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对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交的网络货运申请者相关信息进行线上服务能力认定,认定合格的,开具线上服务能力认定结果或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官网公示。
B. 网络货运平台税收政策
法律分析:从税种来看,物流企业需要缴纳增值税、所得税、代扣司机个税、司机增值税、增值税附加税。增值税中央50%,地方50%分配;所得税中央60%,地方40%分配。地方的40%和50%也会按照省市区,按不同比例分配。企业最终所能获得多少比例税收的返还取决于企业所落户的地方政府本身的税收政策和对网络货运的支持力度及给出的相应税收政策。
法律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企业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工作的通知》 四、纳税人以承运人身份与托运人签订运输服务合同,收取运费并承担承运人责任,然后委托实际承运人完成全部或部分运输服务时,自行采购并交给实际承运人使用的成品油和支付的道路、桥、闸通行费,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其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成品油和道路、桥、闸通行费,应用于纳税人委托实际承运人完成的运输服务;
(二)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符合现行规定。
C. 网络货运平台税收政策
目前我国网络货运平台企业适用的税收政策如下:

- 增值税方面:纳税人自行采购用于委托实际承运人完成运输服务的成品油和支付的道路、桥、闸通行费,可在销项税额中抵扣进项税额。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原适用16%税率的调整为13%,原适用10%税率的调整为9%,网络货运企业作为承运人,按此税率调整为托运人开具9%运输服务增值税发票。
- 个体司机个人所得税方面:依据国家税务总局2021年第8号公告,个体工商户等代开货物运输业增值税发票时,不再预征个人所得税,相关从业者应依法自行申报缴纳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
- 个体司机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方面: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等。网络货运实际承运人个体司机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后,在2022年12月31日前代开运输增值税发票,销售额每月15万元以下可免征增值税,并享受附加税费减半征收政策。
- 网络货运平台发票开具方面:纳入代开试点的网络货运企业,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批准,可为符合条件且注册为平台会员的货物运输业小规模纳税人撮合代开3%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代办相关涉税事项。
此外,山西和顺县对符合条件(在当地注册落户、取得网络货运经营许可、签约入驻网络货运产业园)的网络货运企业,2023 - 2025年,对半年交通运输业务(煤炭运输)营业收入达500万元(不含税)以上的,按一定比例给予奖励扶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