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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河工匠网络安全

发布时间:2022-09-23 02:53:13

A. 如何评价《大国重器2》有哪些精彩的故事吗

《大国重器》第二季在第一季的基础之上,重装升级,从八个角度,海陆空三方面,60个小故事,全面展现“国之利器”:实体制造的强悍之处。

中国的重器之路,短短十载光阴,即从第一季的追赶者,到全面跨越,一步步成长为世界的领先者和掣肘者,这就是属于我们的《大国重器》。

整个搜救行动,从报警开始到找寻结束,共计用时25分钟。

智能大脑、云计算、大数据将慢慢的走进我们生活,支撑起我们更快建、便利的生活轨道。

B. 海工匠商城买的东西怎么使用

按使用说明书使用。
青岛海工匠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08月10日,经营范围包括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互联网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软件开发,软件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系统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网络技术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

C. 天津发布人才战略意见 标注可直接在津落户人员范围

近日,市委办公厅印发《中共天津市委、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实施人才引领战略加快天津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全文如下:

为进一步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最大限度激发人才创新创业创造活力,推动人才引领高质量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人才是第一资源”的理念,贯彻党管人才原则,坚持世界眼光、高端引领、市场主导、改革创新,围绕天津“一基地三区”功能定位,适应世界科技前沿、国家重大战略和天津发展需求,以更大气魄、更宽视野、更强力度把各方面优秀人才集聚起来,打造“海河英才”行动计划升级版。到2025年,建成科学规范、开放包容、运行高效的人才发展治理体系,形成更具竞争力的人才发展体制机制优势,建成更有吸引力的创新创业综合生态系统,将天津打造成全国自主创新重要源头和原始创新主要策源地、全球创新人才汇聚发展高峰高地,为实现天津高质量发展、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提供坚实人才保障。

二、施行更加开放有力的政策措施,加速集聚海内外优秀人才

(一)支持留学回国人员创新创业。加大对新近全职来津就业、创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创新创业项目启动支持力度。成长潜力特别突出的留学回国人员申报人才项目,可适当放宽年龄、海外经历、回国时限等要求。具有中国国籍的本科以上学历留学回国人员,可直接在津落户。留学回国人员自愿放弃外国国籍并申请加入或恢复中国国籍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和国家移民管理局相关规定,优先为其本人及随归、随迁的配偶、子女办理加入或恢复中国国籍并落户天津手续。对加入外国国籍在津创新创业的留学回国人员,积极提供办理签证等便利服务。

(二)实施外籍人才工作居留便利化举措。积极申请国家创新性、突破性人才政策在天津试行。实行外国人工作许可证、外国人居留许可、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推荐函“三证联办”,实现“一口受理、一并办结”。为外籍领军人才及其团队核心成员办理长期居留和永久居留提供便利,经团队主要负责人推荐,可对核心成员放宽年龄、学历和工作经历等限制办理工作许可。支持为创业期内的外籍人才办理工作许可,推动创新创业项目在津落地孵化。全面推行电子证照,提高证照申请和使用便利度。

(三)创新人才和团队引进方式。通过举办世界智能大会、天津市创新创业大赛等活动,大力引进海内外人才。精准对接用人单位人才需求,科学编制引才图谱和需求目录,通过媒体平台、人才工作站等多种途径和渠道,面向全球发布人才政策和需求信息。围绕重大科技项目研发需求,采取揭榜制、挂帅制、科研众包等方式,征集破解“卡脖子”技术难题的人才和团队。推动在津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共建引才平台,联合引才、共享人才。支持用人单位与中介机构、行业协会、社会组织等合作,引进高端紧缺人才。支持海外一流高校来津合作办学,鼓励外资研发机构、科研院所等与我市共建实验室和人才培养基地。

三、运用更加务实精准的创新举措,加快培养造就高水平人才队伍

(四)加快培养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完善领军人才培养体系,5年内培养500名市级领军人才、1000名行业领军人才、2000名区域领军人才,助推更多领军人才入选国家级人才计划工程。依托前沿科学技术中心、重大科技基础设施、交叉科学中心,结合推进高校“双一流”和新工科建设,集聚和培育一批在国内外具有重要影响力的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优化企业家成长环境,打造突出实体经济、尊重爱护企业家的良好环境,面向企业家开展政策法规、管理知识、科技创新等培训,全面提升企业家和企业高层次管理人才全球视野、战略思维和创新能力,形成一支领军人才、骨干人才、后备人才衔接有序,富有创新意识和能力的企业家队伍。

(五)广泛储备创新后备人才。以人工智能、新一代通信与智能网络、大数据、区块链、量子科技、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高端制造、金融科技等前沿领域为重点,每年面向世界排名靠前的高校(学科)遴选一批海内外优秀博士,依托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培养,在科研项目、导师带培、学术交流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储备一批具有发展潜力的青年创新人才。深入实施天津市青年人才托举工程,每年选拔100名青年科技工作者,给予长期、稳定支持,打造一支未来科技创新生力军。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开展天津青年科技奖评选,激励青年科技工作者积极投身科技创新事业,培养造就一批能够跻身世界科技前沿的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

(六)精心培育卓越制造人才。围绕制造业立市目标,制定出台重点产业人才支持政策,5年内重点引育1万名工程技术人才。以人才为核心集聚创新要素,围绕核心装备、基础材料、芯片设计、先进工艺等,加快打造集成电路产业人才高地;以关键技术突破、产业基础服务平台、主要应用领域等为重点,加快打造特色鲜明的人工智能产业人才高地;聚焦创新药研发和成果转化,加快打造具有国际比较竞争优势的生物医药产业人才高地。加大新能源、新材料、航空航天、高端装备、汽车、石油石化、平台经济、新基建等领域人才培养力度。建立完善高校学科专业、类型、层次和区域分布动态调整机制,加快培养我市重点产业急需紧缺人才。

(七)积极培养产业基础人才。加快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5年内培养100名杰出技能人才、1000名拔尖技能人才、1万名优秀技能人才。充分发挥企业在职工培训中的主体作用,加强企业公共实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等建设,引进知名职业培训机构,创新校企协同育人机制,多渠道搭建技能人才培养平台。强化技能竞赛引领作用,广泛开展职业技能大赛。发挥“海河工匠”、天津市技术能手等典型示范作用,加大对高技能人才的宣传力度,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完善技能人才评价机制,加强技能人才自主评价示范企业建设,建立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与专业技术职称比照认定制度,打通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通道。

(八)分类培养专业人才。全面提升基础教育质量,5年内培养300名具有学科领军能力、丰富教学经验、改革创新精神的名校长、名班主任和名教师,1.6万名具有扎实教育理论功底和良好教研能力的市、区两级骨干教师。加强卫生健康专业人才队伍建设,5年内培养2000名复合型、专业化卫生健康人才。加大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力度,5年内培养1万名社会工作者。加强金融服务、商务会展、港口运营等领域高端专业人才培养,引导各类人才服务创新发展。

四、探索更加灵活高效的体制机制,精准扶持人才创新创业

(九)提升创新创业载体功能。建设科研创新领航区,推进大型地震工程模拟研究设施、国家曙光先进计算机产业创新中心、组分中药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应用数学中心等重大创新平台建设,发挥重大科研设施“筑巢引凤”作用。加快建设生物医药产业生态区、无人机驾驶航空试验基地、网络信息安全产品和服务产业集群、“北方声谷”、“细胞谷”、“京津医药谷”和“信创谷”,打造创新创业要素集聚、生活配套服务齐全、交通出行便利的标志性产业聚集区。深入推进产教城融合发展,打造若干个大学科技园,构筑知识、人才、产业、城市空间融合发展的创新高地。支持中心城区聚焦培育平台经济、共享经济等新经济、新业态、新模式,盘活闲置楼宇资源,建设“专精特新”众创空间,提升对高端人才和青年人才的吸附能力。

(十)完善人才评价使用机制。坚决破除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等倾向,不把人才荣誉性称号作为承担科研项目、获得科技奖励、职称评定、岗位聘用、薪酬待遇确定的限制性条件。推行代表作评价制度,突出标志性成果的质量、贡献、影响。在高层次人才计划中,试行科学家、企业家直接举荐制度。完善技术转移转化人才评价工作,在工程技术系列中新增设技术经纪职称专业,业绩突出的人才可不受学历、资历、下一级职称等限制,直接申报高级职称。在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专业前沿领域,放开事业单位“双肩挑”人才兼职限制。按规定对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才等适当延长退休年龄。

(十一)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机制。高校和科研院所可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自主决定绩效考核和绩效分配办法。对高校、科研院所全时全职承担国家和我市关键领域核心技术攻关任务的负责人实行年薪制、协议工资制或者项目工资制,所需绩效工资总量在单位绩效工资总量中单列,不受年人均收入调控线和年收入增幅限制,不纳入单位工资总量基数。完善科技成果转化利益分配机制,赋予科研人员职务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允许试点单位科研人员以持有的不低于10年职务科技成果长期使用权作价入股。完善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转化政策,通过提高转化收益比例等方式对发明人或团队予以奖励。研究实施金融等重点领域高级管理和科研人才所得税税负差额补贴政策。落实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税收减免等政策。

(十二)建立更加顺畅的人才流动机制。设立京津冀科技成果转化基金,加快京津冀科技成果转化联盟、通武廊人才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等重大平台建设,吸引和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溢出的人才、团队和项目。深入推进无人机和新材料、智能轨道交通、智能网联汽车、半导体和集成电路、高端装备和智能制造、互联网新经济、动力与电气、电子信息与大数据、生物医药、航空航天等十大产业人才创新创业联盟建设,推进人才工程、人才计划和人才项目向联盟倾斜,促进科技创新和产业需求无缝衔接,推进企校人才资源共享共用。鼓励有创新实践经验的企业家和企业科技人才到高校和科研院所兼职。实施助力乡村教师专业发展、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选派科技特派员和特聘农技员等基层服务项目,面向全国招录优秀农村专职党务工作者,引导人才向农村基层一线流动。

(十三)实施更加有力的金融支持政策。落实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天津市融资担保发展基金、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和金融机构风险分担机制。鼓励金融机构开发提供人才贷、人才投、人才险等创新产品,鼓励保险机构开发推出覆盖研发、创业以及人才健康等领域的保险产品。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增量扩面,完善商业银行与风险投资、天使投资投贷联动,缓解人才创业初期融资困难。依托上交所资本市场服务(天津)基地、天津科技金融路演中心、天津滨海柜台交易市场等平台,协助企业对接海河产业基金等各类创投基金和私募股权基金进行股权融资,支持人才创业企业在主板、中小企业板、科创板等各级资本市场挂牌上市。

五、建设更加包容和谐的宜居宜业环境,营造人才发展生态体系

(十四)优化人才公共服务。升级“海河英才”网站,建设运营权威统一的综合性人才门户网站,实现政策发布、岗位征集、人才对接、项目合作“一网统览”。建立“海河英才之家”,定期开展主题沙龙、学术论坛、成果展示等活动,搭建资本对接、技术交流和项目合作平台。建立一支熟悉政策、精通业务、善于沟通的人才服务专员队伍,为高端人才科研、创业、生活提供专业服务。开发推出“海河英才服务码”,实现人才服务项目“一码集成”,为人才提供优质高效综合服务。

(十五)强化人才安居保障。通过改扩建一批现有房、转化一批保障房、租购一批商品房、新建一批公寓房,多渠道规划建设人才公寓。落实人才公寓水、电、热支持性价格政策。支持承担国家和我市重点项目、创新人才集聚的企事业单位在符合相关规划的前提下,利用自有产权土地建设租赁住房。大力推广代理经租等市场化方式,拓宽租赁房房源筹措渠道,满足人才阶段性住房需求。

(十六)加强人才服务保障。设立人才档案专库,为企业家和创业人才接转、存储和使用人事档案等提供专属服务。为符合规定的领军人才办理医疗保健证,在定点保健医院享受相应医疗保健服务。领军人才经认定可直接申领一个小客车指标。对领军人才配偶,由市、区组织人事部门或人才所在单位按照对口原则协调安排工作,暂未就业的发放生活补助。保障领军人才子女入学权益,根据需求就近安排入园入学,即来即办。

六、提升人才治理能力,构筑更具竞争优势的发展格局

(十七)完善党管人才工作格局。完善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有关部门齐抓共管、用人主体主动作为、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人才工作新格局。整合全市平台、机构和项目资源,构建立体化人才工作矩阵,实行扁平化服务管理。落实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将人才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区和部门绩效考核指标体系,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评优、干部评价的重要依据。

(十八)健全联系服务专家制度。加强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发挥党组织凝聚人才作用。完善党委联系专家制度,党政领导干部直接联系人才。加大在人才群体中发展党员、选拔干部工作力度,推荐优秀人才作为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名人选。推进人才智库建设,建立完善专家建言献策机制。关心关爱人才,定期组织走访慰问、休假疗养等活动。

(十九)营造良好环境。加强人才发展法治保障,适时出台天津市人才发展促进条例,深化人才培养、引进、管理、使用、评价、激励和保障等制度改革。建立人才工作法律顾问制度,组建人才工作法律顾问团,提供集约化、精准化、专业化“一站式”法治服务。全面优化营商环境,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模式,支持创办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各类商事主体。建立人才创新创业项目容错免责制度,鼓励创新,宽容失败。大力弘扬新时代科学家精神,讲好创新创业人才在天津奋斗故事,积极选树和宣传先进典型,营造促进人才发展良好氛围。


来源:天津日报

D. 天津人才引进政策

天津市的人才引进补贴发放政策主要集中于以下方面:
1、对于高层次的产业人才,包括创业领军人才、高端创业人才等,给予50万元不等的资金支持;
2、在建设创新创业平台方面提供补贴,例如对于国家级的人才培训基地,有500万元的经费资助;
3、在高技能的人才队伍培养上,提供奖励支持,提供境内外研修机会等;
4、对于紧缺人才也给予补贴资助,例如对于人文社科特聘教授最高给予50万元研究经费等。除此之外,天津市在创新创业的多方面都给予大力支持。
落户条件
一、学历型人才
1、普通高校毕业生(全日制本科生),一般不超过40周岁;
2、获得硕士学位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3、获得博士学位的年龄不受限制。
二、资格型人才
1、获得副高级及以上职称资格的;
2、拥有国内外精算师、特许金融分析师(CFA)、金融风险管理师(FRM)、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注册建筑师、注册勘察设计工程师、注册资产评估师、律师等执业资格的。
三、技能型人才
高等职业院校毕业、在本市用人单位就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不超过30周岁;
2.具有高级职业资格或在津工作满1年,不超过35周岁;
3.具有技师职业资格,不超过40周岁;
4.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不超过50周岁。
中等职业学校毕业(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院校)、在津工作满1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高级职业资格,不超过35周岁;
2.具有技师职业资格,不超过40周岁;
3.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不超过50周岁
创业型人才的含义是什么
1、来津创办符合天津产业政策导向的企业创业者,企业稳定运行超过1年,创业者累计缴纳个人所得税10万元以上。
2、创业团队核心人才不受年龄限制(创业团队核心成员人才主要是指,来津创办企业的董事长、总经理、法定代表人以及主要股东)。
3、企业核心成员不是原始创业者,还需在该企业任职超过1年。
总结:天津急需型人才,人工智能、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数字创意、航空航天、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领军企业所急需的人才,由企业确定。各区人才办负责组织所在区领军企业的资格认定并公布领军企业名单。
法律依据:
《2020年天津市人才补贴政策》
第一条扶持高层次产业人才
(1)对创业领军人才,给予最高1000万元科技成果转化资金补助和最高200万元奖励资助。
(2)对高端创业人才,给予最高50万元创业启动资金支持。
(3)实施企业家队伍建设“111”工程,培养100名杰出企业家,给予每人100万元经费资助;支持培养1000名新型企业家、1万名优秀企业家。
第二条加强创新创业平台建设
(1)对新认定的国家级人才培训基地,给予一次性500万元经费资助。
(2)对获认定的市级留创园,给予一次性200万元经费资助。
(3)对企业研发平台由市级升为国家级的,给予最高100万元经费资助。
(4)对国家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给予500万元经费资助。
第三条建设高技能人才队伍
(1)对世界技能大赛获奖者或专家教练组长、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国家级技能竞赛一等奖获得者、全国技术能手等高技能人才,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资助。
(2)每年选派100名高级技师赴境内外研修,给予每人最高10万元经费资助。
(3)每年评选10名“海河工匠”,给予每人20万元奖励资助。
第四条激发人才创新创业活力
(1)支持企业技能型人才,破格申报技师或高级技师职业资格。
(2)鼓励行业领军企业自主评聘高层次人才。
(3)给予完成、转化科技成果作出重要贡献的人员不低于50%的奖励。
(4)对参加国际学术交流,发表创新成果的高端人才,给予每年最高3万元经费资助。
第五条引育高层次创新人才
(1)对顶尖人才可以采取“一人一策”方式给予支持,给予最高1000万元科研经费资助和最高200万元奖励资助。
(2)对领军人才给予最高200万元奖励资助。
(3)对高端人才最高给予100万元经费资助。
(4)对青年人才,根据不同群体,可以连续3年给予每年15万元经费资助,或给予一次性20万元奖励资助等。
第六条集聚急需紧缺专业人才
(1)对高教人才,最高给予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学科的特聘教授100万元、人文社会科学特聘教授50万元配套经费。
(2)对入选“五个一批”工程的宣传文化人才,给予每人每年4万元经费资助。
(3)对医学人才,最高给予每人每年120万元经费资助。

E. 通过观看海河工匠杯颁奖仪式,你最大的收获是什么

要向获奖者学习,努力成为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海河工匠杯颁奖仪式于2022年5月13日举行,看完后我最大的收获是要向获奖者学习,努力成为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海河工匠杯是由天津市人社局、市教委、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主办的技能大赛。

F. 第二届海河工匠杯得奖的有奖金吗

第二届海河工匠杯得奖的没有奖金。

根据天津市政府文件现实,大赛奖励没有奖金。主要是奖励如下:

取得竞赛第1名的职工选手,可按规定向市人社局申报“天津市技术能手”、向市总工会申报天津市“五一”劳动奖章称号。取得竞赛项目前3名的女职工选手,可按规定向市妇联申报天津市“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

以上荣誉因竞赛获奖不重复享受。竞赛前10名选手可按规定晋升职业技能等级。其他奖励按有关规定执行。

竞赛前100名的选手,可获得由市劳动关系协调三方会议办公室授予的“金牌劳动关系协调员”,若因前100名选手中有不符合企业在职职工身份的,将由后续名次选手递补产生。对成绩突出的单位授予优秀报送单位奖。

比赛的具体内容:

大赛不单独设立理论考核模块,只设实际操作考核。参照相应国家职业标准(三级,专业技术类为中级)编制技术文件和命题,对暂无国家职业标准的,参照行业发展实际或世赛标准以及承办单位设施设备等条件,适当增加相关新知识、新技能、新设备等内容,编制技术文件和命题。

竞赛试题由大赛组委会组织有关专家统一命制。具体竞赛规程及要求由大赛组委会另行通知。

以上内容参考天津市人社局-第二届“海河工匠杯” 技能大赛

G. 天津海河工匠培训在哪报名

一、组织机构
本次竞赛为市级一类竞赛,由市人社局主办,市职业技能公共实训中心承办。
成立竞赛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和专家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人社局,负责竞赛综合组织协调等工作。专家委员会设在市职业技能公共实训中心,负责竞赛组织实施工作。
二、竞赛分组和参赛对象
(一)大赛分组
竞赛设计算机及外部设备装配调试员(智能传感器应用技术)、计算机程序设计员(工业机器人人工智能技术应用)、人工智能训练师(服务机器人人工智能技术应用)、无人机装调检修工(飞行器人工智能技术应用)四个赛项。各赛项均设置职工组和学生组两个组别,均为双人团体赛。
(二)参赛对象
凡在相关岗位从事人工智能、智能传感器技术应用、机器人人工智能技术应用、飞行器人工智能技术应用及人工智能应用技术相关工作的企业职工、人工智能应用技术相关专业各类院校教师及全日制在籍学生,均可报名参加相应赛项、组别的竞赛。
已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荣誉称号及在2019年、2020年各类竞赛中已取得“全国技术能手”申报资格的人员,不得以选手身份参赛。具有全日制学籍的在校创业学生不得以职工身份参赛。
三、大赛内容
大赛由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两部分组成。各赛项分别以计算机及外部设备装配调试员、计算机程序设计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职工组按照技师、学生组按照高级工)和人工智能训练师、无人机装调检修工职业工作要求为基础,适当增加人工智能应用技术在智能传感器、工业机器人、服务机器人、飞行器等方面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规范和企业生产实际等内容,学习借鉴世界技能大赛相关赛项命题内容和考核评价方法完成命题。
各赛项总成绩中理论考试成绩占20%,实际操作成绩占80%。竞赛试题由竞赛组委会组织有关专家统一命制。具体竞赛规程及要求由竞赛组委会另行通知。
四、竞赛报名
(一)报名时间
9月25日(星期六)前。
(二)报名方式
按照竞赛组别和参赛对象要求,各区人社局、各委办局(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及院校负责选送参赛人员集体报名。竞赛组委会不接受个人报名,符合参赛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到户籍或工作单位、居住地所在区人社局报名。
(三)报名要求
各参赛队选手均须来自同一单位。报名时需提供参赛人员身份证复印件1张、近期1.5寸彩色证件照片1张(有本职业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者需提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张),填写《第二届“海河工匠杯”技能大赛——天津市人工智能应用技术职业技能竞赛暨第二届全国人工智能应用技术技能大赛天津选拔赛选手报名表》(见附件2)、《第二届“海河工匠杯”技能大赛—天津市人工智能应用技术职业技能竞赛暨第二届全国人工智能应用技术技能大赛天津选拔赛汇总表》(见附件3),并将电子版报名表及汇总表发送至邮箱:[email protected]。纸质版报名表及汇总表由各区人社局、各委办局(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及院校盖章后,于报名截止日期前送至市职业技能公共实训中心。
五、竞赛实施
(一)竞赛形式
各竞赛项目、组别的参赛选手按比赛总成绩排名决定名次。
(二)竞赛时间(暂定,市人社局将根据疫情防控情况适时调整)
10月15日:理论知识竞赛。
10月16日至17日:实际操作技能竞赛。
(三)竞赛地点
天津市职业技能公共实训中心。
六、竞赛奖励
获得竞赛各职业前10名的,职工选手可晋升技师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已取得技师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的,可晋升到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学生选手可晋升高级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其他奖励按有关规定执行。
全市决赛时,各赛项、组别参赛人数须在20人以上,报名不足20人的,不予奖励,但择优推荐参加全国比赛。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颁发优秀组织奖和职业技能竞赛先进个人荣誉证书。

H. 天津市人才引进有什么政策

法律分析
天津市的人才引进补贴发放政策主要集中于以下方面:1、对于高层次的产业人才,包括创业领军人才、高端创业人才等,给予50万元不等的资金支持;2、在建设创新创业平台方面提供补贴,例如对于国家级的人才培训基地,有500万元的经费资助;3、在高技能的人才队伍培养上,提供奖励支持,提供境内外研修机会等;4、对于紧缺人才也给予补贴资助,例如对于人文社科特聘教授最高给予50万元研究经费等。除此之外,天津市在创新创业的多方面都给予大力支持。
法律依据
《2020年天津市人才补贴政策》
第一条 扶持高层次产业人才
(1)对创业领军人才,给予最高1000万元科技成果转化资金补助和最高200万元奖励资助。
(2)对高端创业人才,给予最高50万元创业启动资金支持。
(3)实施企业家队伍建设“111”工程,培养100名杰出企业家,给予每人100万元经费资助;支持培养1000名新型企业家、1万名优秀企业家。
第二条 加强创新创业平台建设
(1)对新认定的国家级人才培训基地,给予一次性500万元经费资助。
(2)对获认定的市级留创园,给予一次性200万元经费资助。
(3)对企业研发平台由市级升为国家级的,给予最高100万元经费资助。
(4)对国家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给予500万元经费资助。
第三条 建设高技能人才队伍
(1)对世界技能大赛获奖者或专家教练组长、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国家级技能竞赛一等奖获得者、全国技术能手等高技能人才,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资助。
(2)每年选派100名高级技师赴境内外研修,给予每人最高10万元经费资助。
(3)每年评选10名“海河工匠”,给予每人20万元奖励资助。
第四条 激发人才创新创业活力
(1)支持企业技能型人才,破格申报技师或高级技师职业资格。
(2)鼓励行业领军企业自主评聘高层次人才。
(3)给予完成、转化科技成果作出重要贡献的人员不低于50%的奖励。
(4)对参加国际学术交流,发表创新成果的高端人才,给予每年最高3万元经费资助。
第五条 引育高层次创新人才
(1)对顶尖人才可以采取“一人一策”方式给予支持,给予最高1000万元科研经费资助和最高200万元奖励资助。
(2)对领军人才给予最高200万元奖励资助。
(3)对高端人才最高给予100万元经费资助。
(4)对青年人才,根据不同群体,可以连续3年给予每年15万元经费资助,或给予一次性20万元奖励资助等。
第六条 集聚急需紧缺专业人才
(1)对高教人才,最高给予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学科的特聘教授100万元、人文社会科学特聘教授50万元配套经费。
(2)对入选“五个一批”工程的宣传文化人才,给予每人每年4万元经费资助。
(3)对医学人才,最高给予每人每年120万元经费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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