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新建住宅配套设施验收标准有哪些
新建住宅配套设施验收标准如下:
1. 住宅生活用水应接入城市自来水网络,如使用地下水,需获得市公用事业管理部门的批准。
2. 住宅用电应符合电力部门的供电方案,并接入城市供电网络,禁止使用临时施工用电或其他不符合规定的电力。
3. 住宅的雨、污水排放需纳入永久性城乡雨、污水系统。如无法纳入,需制定并获得主管部门批准的实施计划,同时获得环保水利部门的同意,采取临时性排放措施。
4. 住宅应与外界交通干道直接相连,确保便捷出行。居住区及居住小区应按规划要求配备公交站点,并开通公交线路。对于暂未建成的居住小区,如与公交、地铁站点距离超过2公里,建设单位需提供自行配备的短途交通车辆,以方便居民到达公交、地铁站点。
5. 住宅所在区域必须符合环保、安全、质量等相关标准。
6. 住宅配套设施还需包括足够的停车位、安全的消防设施、充足的绿地和休闲空间、商业服务设施、通讯网络覆盖、医疗保健服务、以及教育、文化、娱乐等公共设施。
这些配套设施的建设与验收,旨在提升住宅的居住品质,满足居民多样化的生活需求。综上所述,新建住宅的配套设施验收标准旨在确保住宅的安全、舒适和便捷,为居民提供一个高品质的生活环境。
㈡ 新小区住户少就不应该开通网络宽带吗
新入住率低的小区不应该被拒绝开通网络宽带。根据工信部2023年4月1日实施的新规定,新建住宅区必须实现光纤到户,并具备接入多个运营商宽带的服务能力,以便用户能够自主选择宽带服务提供商。工信部发布的《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程设计规范》和《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两项国家标准,对光纤入户的强制性规定进行了详细说明。规定中明确指出,在已实现光纤传输的县级以上城区,新建住宅区和住宅建筑的通信设施必须采用光纤到户方式建设;同时,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的通信设施工程设计必须确保能够平等接入多家电信业务经营者的宽带服务,并允许用户自由选择服务提供商;此外,新建住宅区和住宅建筑的地下通信管道、配线管网、电信间、设备间等通信设施必须与住宅区及住宅建筑同步建设、同步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