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级保护是我们国家的基本网络安全制度、基本国策,也是一套完整和完善的网络安全管理体系。遵循等级保护相关标准开始安全建设是目前企事业单位的普遍要求,也是国家关键信息基础措施保护的基本要求。
企业办理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备案的原因:
1.建立有效的网络安全防御体系(让客户的系统真正具有安全防御的能力)
2. 完成信息系统等级保护公安备案(取得备案证明) ,顺利通过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取得测评报告)
3 满足相关部门的合规性要求(包括国家的政策,法律法规的要求,还有上级部门的要求,还有甲方客户的要求等)
4. 系统过了等保,一定程度上可以提高企业投标锁标的能力,为投标加分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分五个级别:
Ⅱ 三分钟让你知道什么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是基于国家网络安全等级保护规范,由专业测评机构对网络系统或应用的安全等级保护情况进行检测评估的过程。以下是关于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的详细解析:
定义与目的:
重要性:
等级划分:
测评流程:
参与主体:
综上所述,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是确保网络系统安全合规、提升防护能力的重要环节,所有涉及网络系统的企业和组织都应积极参与并重视这一过程。
Ⅲ 等保和网络安全是一个意思吗
等保与网络安全是两个不同的概念。等保,即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是指根据信息的重要程度和信息系统遭到破坏后可能对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公共利益以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的危害程度,对信息和信息载体进行分级别保护的工作。这一概念在中国等多个国家均有实践。而网络安全涉及的是保护网络系统的硬件、软件及其系统中的数据,防止其因偶然或恶意的原因受到破坏、更改或泄露,确保系统的连续、可靠和正常运行,以及网络服务的稳定性。总的来说,等保是一个更具体、要求更高的概念,具有明确的等级划分;而网络安全则是一个范围更广、更抽象的概念,更侧重于整体的安全性。根据《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我国的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应遵循自主定级、自主保护的原则。
Ⅳ 网络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分为几级
1、5级
网络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分为五级,一级防护水平最低,最高等保为五级。分别是用户自主保护级、系统审计保护级、安全标记保护级、结构化保护级和访问验证保护级。
在我国,经过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1999年10月批准发布的系统安全保护等级划分准则,主要依据GB-17859《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划分准则》和GA-163《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分类原则》等文件,将计算机系统安全保护划分为以下5个级别,分别是用户自主保护级、系统审计保护级、安全标记保护级、结构化保护级和访问验证保护级。
第一级(自主保护级)
一般适用于小型私营、个体企业、中小学,乡镇所属信息系统、县级单位中一般的信息统
信息系统受到破坏后,会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但不损害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
第二级(指导保护级)
一般适用于县级其些单位中的重要信息系统;地市级以上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内部一般的信息系统。例如非涉及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敏感信息的办公系统和管理系统等。
信息系统受到破坏后,会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产生严重损害,或者对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造成损害,但不损害国家安全。
第三级(监督保护级)
一般适用于地市级以上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内部重要的信息系统,例如涉及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敏感信息的办公系统和管理系统;跨省或全国联网运行的用于生产、调度、管理、指挥、作业、控制等方面的重要信息系统以及这类系统在省、地市的分支系统;中央各部委、省(区、市)门户网站和重要网站;跨省连接的网络系统等。
信息系统受到破坏后,会对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造成严重损害,或者对国家安全造成损害。
第四级(强制保护级)
一般适用于国家重要领域、重要部门中的特别重要系统以及核心系统。例如电力、电信、广电、铁路、民航、银行、税务等重要、部门的生产、调度、指挥等涉及国家安全、国计民生的核心系统。
信息系统受到破坏后,会对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造成特别严重损害,或者对国家安全造成严重损害。
第五级(专控保护级)
一般适用于国家重要领域、重要部门中的极端重要系统。
信息系统受到破坏后,会对国家安全造成特别严重损害。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的定级准则和等级划分
Ⅳ 什么是信息安全等级保护什么是等保
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简称等保,是我国为保障信息系统的安全而实施的一项管理制度。根据我国的规定,等保分为五个等级,每个等级对应不同的安全保护要求。等级从一至五,等级越高,安全保护的要求就越严格。以下是各等级的主要特点:
1. 第一级:信息系统受到损害,可能对公民、法人权益造成一定影响,但不会威胁国家安全、社会秩序或公共利益。运营单位需依据国家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进行自我保护。
2. 第二级:破坏可能导致公民权益严重受损,或影响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但国家安全不受威胁。国家信息安全监管部门会提供指导。
3. 第三级:对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造成严重损害,或对国家安全构成威胁。国家监管部门会进行监督和检查。
4. 第四级:会对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造成特别严重损害,国家安全受到严重威胁。国家监管部门采取强制监督和检查措施。
5. 第五级:对国家安全造成特别严重损害,国家信息安全监管部门将进行专门的监督和检查。
实施等保的原因在于我国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需要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确保信息网络安全。1994年,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147号令)要求所有计算机信息系统实施安全等级保护。以下行业通常需要进行等保测评:
总之,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是针对不同行业和信息系统的重要安全措施,确保在信息科技发展的同时,保护国家利益和公民权益不受侵害。